第205章 罪鏈全合,風雨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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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峰項目的材料替換已經完成了,備案材料在歸檔三周空檔期內被人動過手腳,這在易學習時期的調查里已經暴露了。

  如果材料已經替換完了,為什麼還需要派人去翻拍?

  除非那次翻拍是為了確認替換是否到位,去檢查之前做的手腳有沒有留下痕跡。

  或者,是在為後來的某個調查做準備,提前掌握材料的全貌,以便在調查啟動時能精準地知道哪些漏洞需要補。

  不管是哪種情況,那個戴眼鏡的男人都是關鍵人物。

  陳志剛拿起座機,撥了呂州市紀委的號碼,把何秋生交代的情況和那個人的體貌特徵告訴了正在約談馬曉東的負責人。

  讓馬曉東交代他在京州期間去過幾次城建檔案館和市檔案室。所有記錄都要。

  如果他避而不談,就把何秋生的證詞拿出來。」

  呂州市紀委的負責人答應立刻追問這個點。

  他又給老方打了個電話,問昌隆投資那棟寫字樓的產權查清楚沒有。

  老方說查清楚了,產權持有人是林漢光妻子名下的一個持股平台,三層嵌套,最終控制人寫的是林漢光的兒子。

  寫字樓的租金收入每個月固定打到省外一個帳戶上,那個帳戶的開戶行和老方之前查到的私募基金注資昌隆投資的帳戶是同一家銀行。

  寫字樓的產權通過林漢光的兒子控制。

  私募基金的注資通過林漢光的妻子控制。

  林漢光本人名下乾乾淨淨,但他全家都在吃光明峰項目,這套資產隔離的手段很老練,不是業餘選手的手筆。

  「證據鏈夠不夠移送?」陳志剛問。

  老方說:「夠了,產權持有、資金流向、家庭成員的關聯帳戶全部對應上了。

  雖然林漢光本人名下沒有直接持有涉案資產,但他妻子和兒子的帳戶與他本人的任職時間、職權範圍形成了完整的對應關係。

  省紀委可以據此啟動正式調查程序。」

  「那就移送。」陳志剛說。

  老方應了一聲,掛了電話。

  陳志剛站起來,走到窗口站了一會兒,然後拿起座機撥了高育良辦公室的號碼。

  接電話的是高育良的秘書。

  陳志剛說:「我是京州市紀委陳志剛,光明峰案件今天有重要進展,城建集團審計報告初稿已出,梁國棟和何秋生均已交代,省紀委對林漢光的初核證據鏈已閉合。

  根據案件進展,後續可能需要協調政法系統配合,麻煩轉告高書記,如有需要我隨時當面匯報。」

  秘書說馬上轉達。

  陳志剛放下電話,坐回桌前,拿起筆開始草擬移送省紀委的報告。

  寫到一半,小周敲門進來,臉色有點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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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書記,李書記的秘書小金剛才又去了一趟住建局。

  陳志剛放下筆。

  「小金走的時候在住建局門口打了個電話,通話時長不到三十秒,掛掉之後立刻又撥了一個,打給了城建集團財務部。」

  小周說到這裡停了一下,「就是昨天邱寶華打電話的那三個號碼里的最後一個。」

  陳志剛沉默了幾秒鐘,然後說:「告訴老方,調小金今天下午的全部通話記錄,同步調城建集團財務部那個副經理的通話記錄,兩邊的通話記錄交叉比對。」

  約談結束兩個小時後,陳志剛拿到了完整的訊問筆錄。

  趙永昌承認了診斷證明上的簽名筆跡不一致,但堅持說不知道是誰改了簽名。

  何秋生交代了收錢開門的全過程,包括那個呂州口音、戴眼鏡的中年男人翻拍材料的細節。

  梁國棟在被約談時起初咬定所有診療記錄都是正常的醫療行為,直到老魏把昌隆投資的銀行流水攤在桌上。

  他才鬆口,承認收了昌隆投資的錢,以「理療費」名義為趙永昌等人提供定期會面的場所。

  但他拒絕交代是誰介紹他和昌隆投資搭上線的,只說是一個「熟人介紹」。

  審計報告初稿同步送到了陳志剛手上。

  城建集團的資金漏洞審計組核到了八百六十萬,比初核時多了四十萬。

  多出來的部分是一筆城建集團向昌隆投資支付的「工程優化諮詢費」,支付時間是光明峰項目竣工驗收前兩個月。

  這筆錢在城建集團的財務系統里掛的是「待攤費用」,沒有對應的服務合同,沒有工作成果,只有一張發票和邱寶華的簽字。

  陳志剛把審計報告和訊問筆錄放在一起,重新梳理了一遍案件目前的證據鏈。

  規劃審批環節:馬曉東承認代簽周建平的審批欄,但聲稱是口頭授權。

  周建平中風在康復醫院,無法有效作證,但馬曉東代簽的事實本身已經坐實了規劃審批的程序違規。

  資金撥付環節:城建集團向昌隆投資和丁建國商貿公司支付的八百六十萬中,有六百四十萬被審計組認定為虛帳套現。

  證據包括送貨單與施工日誌不匹配、諮詢費無對應服務成果、發票與合同內容不一致。

  利益輸送環節:梁國棟承認收受昌隆投資轉帳十二萬餘元,何秋生承認收受現金及轉帳十一萬五千元,兩人的證詞分別指向同一個資金源頭,昌隆投資。

  人事調動環節:馬曉東的推薦材料中附有易學習的鑑定意見,正式推薦人是林漢光;邱寶華調任城建集團副總的推薦人也是林漢光。

  四條線全部閉合,只差最後一塊拼圖,誰在幕後調度這一切。

  昌隆投資的控制權穿透到林漢光的妻子和兒子名下,寫字樓的產權、私募基金的注資、城建集團的諮詢費,最終受益人全部指向林漢光家族。

  林漢光是省管幹部,下一步的調查由省紀委直接負責。

  但林漢光在京州留下的操作痕跡,邱寶華的簽字、馬曉東的代簽、何秋生的開門、梁國棟的門診室,全部證據都在陳志剛手上。

  他決定在省紀委對林漢光正式立案之前,先把京州這邊的案子結清楚,然後向李達康做一次正式通報。

  不是之前那種被叫過去的被動談話,而是主動上門,把該說的說清楚。

  陳志剛讓辦公室聯繫了市委辦公室,約了第二天上午十點向李達康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市委辦公室很快回覆說李書記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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