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四十八章 射死叛將
黃參軍輕拍了兩掌:「怪不得陳老將一直誇獎毛仲是個勇士,今天,我才信了!你說,你要幾個人?」
毛仲搖搖頭:「人多反而壞事兒,我一個人就行了。」
「啊?」眾人一陣驚嘆:「一個人就去冒險?」「真的一個人就行了?」
蘇烈文也很激動,跳上來握著毛仲的手:「毛仲大哥,我佩服您!」
陳繼盛想了半天:「別去了,要是再壞了我一員猛將,反為不美!叛軍勢力強大,遠非一人所能顛倒干坤。」
「老將,你說,我們和敵軍決戰的話,有幾成把握?」
「三成!」
「那還是讓我試試吧!」
「也好!」陳繼盛一陣激動,眾人也是慷慨激昂。「你說,你需要什麼?」
「哦?」
「鯊魚一般不會去吃布類的東西,」
「哦。」
「再給我點兒熏味的什麼東西。」
「幹什麼?」
「將我傷口的地方包裹嚴密,然後破壞血腥氣息,避免鯊魚發狂!」
「你很有經驗啊。」
「找個理髮師。將我的頭髮全割了,方便游泳。」
「啊?」
「啊什麼?救人要緊!」
陳繼勛到了陳繼盛的跟前耳語一陣。說:「諸位將官聽了,老將說,誰要是能夠救得香雪小姐回來,就將她許配給他!現在,還有誰願意去?沒有的話,就算是毛仲一人了!」
毛仲一笑,搖搖頭。昨天,老陳家將將閨女許配過了,現在又提條件,真是可笑。轉身要走,早有人攔截,陳繼盛端酒一盞,雙手捧給毛仲壯行,「喝了好御水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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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毛仲的要求,飛豹軍的艦隊開始轉向,朝著海島的東面穿越,然後,來到了島嶼的南面。只有這樣,藉助著中午強烈的陽光,才能最大限度地掩護海面泅渡者。
毛仲辭別眾人,整理好裝束,就在船頭,朝著海面唰一聲跳了去。
艦隊上的官兵,一個個睜大眼睛,盯著海面上飛快遊動著的一個腦袋,好象看著怪物。
飛豹軍的艦隊,和島嶼相距不過五里多,昨天夜裡的潛逃,居然並沒行遠,毛仲飛快地劃著名水,拿出了五公里武裝泅渡的功夫,也不覺得多累。現在基本上是輕裝上陣,好象在水裡玩,海水甚涼,可是,喝了一盞酒,感覺還不錯。
一條條鯊魚,用鋒利的背鰭劃開了海水,恐怖地巡視著海面。讓毛仲的心裡一陣緊張。他不知道這些鯊魚屬於哪一型別,要是虎鯊和鯨鯊的話,自己就危險了,他本來還想要黃色的布料來防鯊,可是想想,那顏色可是古代的禁忌,也就免了。
他好幾次和鯊魚迎面往來,最驚險的一次,一條鯊魚竟然試探著他的腳,差一點兒咬下去。
這不是現代的海面上,鯊魚因為人為的殘酷獵殺,已經少多了,他一面划水,一面將匕首牢牢地抄在手上,可以隨時隨地地反擊之。
一頭鯊魚終於忍耐不住好奇,朝著這個瘋狂移動的東西衝來,毛仲可以感受到它的咆哮,於是,更加奮力地遊動。鯊魚撲了上來,卻沒有咬,似乎帶有玩耍的意思,毛仲也不敢一匕首刺之,惟恐血腥氣息刺激了它們的野性,要知道,世界上有多起很悲慘的鯊魚吃人記錄,曾經運輸原子彈的美國巡洋艦印第安那號在菲律賓洋面被日本潛艇擊沉以後,艦艇上的九百餘名官兵,被鯊魚在四天裡吃掉了六百人!
毛仲狠狠一腳,居然蹬在了鯊魚的顎上,將之嚇跑了。
一直堅持著,遊了將近二十分鐘,他才開始將艦隊上討來的箭管,已經掏空了的管子沁在嘴裡,緩慢地紮下水裡,開始潛游。
所有飛豹軍艦隊上的官兵,都將心提到了嗓子眼兒。
陳繼盛命令艦隊再次移動,因為,從島嶼西面,已經出現了一片艦船,估計是叛軍的水師。
「毛仲,你要好好活著啊!」陳繼盛的臉色,繃得緊緊的。
毛仲不時將腦袋露出來,觀察著島嶼邊緣的情況,雜亂的海灘上,似乎沒有一人,讓人感覺格外地恐怖。終於,他登上了海岸,帶著渾身的水痕,踩著泥漿,躲避到了一塊大岩石的後面,而在岩石的那面,就有許多的灌木叢。
「哈哈哈!小子,你真能活啊!」說著話,從岩石的背後衝出了兩名士兵,每人的手裡都是一把刀,左右包圍上來。
毛仲沒有奇怪,要是在海面上游泳了數十分鐘還不被發現,那是奇蹟,所以,他沒有動。
很明顯,倆叛軍發現毛仲的時間已經不短了,如果他們帶弓弩的話,說不定,毛仲已經被射穿了好幾回。
毛仲暗暗後怕。
「出來,小子!」兩個叛軍士兵得意洋洋地過來,堵截在了毛仲的背後。因為有岩石的遮掩,一丈余高,他們估計,獵物不可能逃脫。
可是,這裡居然沒有人!
倆叛軍士兵正在懷疑自己是否眼花了的時候,嗡的一聲,一顆石頭從岩石的那邊飛了過來,嗡,又是一顆。石頭之大,可拳頭,準確無誤地砸到了倆傢伙的腦袋上。沒有鐵盔的普通士兵,頓時慘叫一聲,抱著了腦袋。
毛仲出現在岩石的上面,飛身而下,用匕首切斷了兩個叛軍士兵的咽喉。
絕對不能讓敵人知道自己的行蹤,所以,毛仲將倆傢伙拖進了濃密的草叢裡,然後,剝取一套衣服,自己穿了。轉眼之間,就是一名叛軍士兵。
他觀察著太陽的射角,悄悄地休息,恢復著體力,也等待著出擊的機會,選擇白天作戰,當然是十分驚險,可是,也只有出奇,才能制勝!
三十分鐘的時間裡,他潛伏在草叢裡觀察,每隔十分鐘左右,就有一隊叛軍士兵的巡邏隊經過。可見,叛軍的警惕性也很高。
他將一名叛軍士兵的腰刀拴到自己的腰裡,再次檢查了行裝,開始行動。島嶼南部的道路情況,他不是多熟悉,可是,濃密的蘆草荻花,可以遮掩許多形跡。
毛仲大搖大擺地往前走去,三分鐘以後,他碰到了一個巡邏隊,他看看那些人,那些人看看他,居然哈哈一笑,走開了。
毛仲也不能說沒有擔心,那樣的話,大不了一戰,一個巡邏小隊區區四個人,在猝然襲擊之下,是有把握幹掉的。
島嶼上尋找香雪和飛豹軍殘餘的方法是什麼?他也沒有底兒,誰知道他們在哪裡,那麼,較好的方法就是抓舌頭了,他真後悔將那倆埋伏的傢伙直接給掛了。
在島嶼的邊緣遊動著,不敢深入。
忽然,他聽到了樹林裡有人呼救。
迅速潛伏過去,他看到,一個叛軍正撅著大屁股在拉,於是,慢慢地游到跟前,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將他拽走了,
離開約五十米,毛仲才放這傢伙喘口氣,然後,用刀逼在他的咽喉下,「說,你們在幹什麼?」
「你是誰?」叛軍士兵打著哆嗦。
「我問你!」毛仲隨即以手指扣住敵人的咽喉,將刀刺進了那傢伙的大腿上。「你要好好說!否則,老子把你的肚子上捅一百零八刀!還有,先割了你的小鳥兒。」
鬆開了手指,那傢伙已經嚇得半昏了,搖晃半天,才能說話。
是山東的登萊叛亂軍的主將之一的李九成的兒子李銘,從毛承祿那兒分得了幾個軍姬,正在樹林裡玩。
「玩?」
「嗯!」叛軍士兵的腦袋點得象雞啄米。
毛仲的手指驟然發動,摳進了他的咽喉軟骨里。
丟棄了屍體,用草蓋好,毛仲從他身上又取下了一把弓和一壺箭,約二十五支。掛在自己身上,往前移動。
在樹林裡,呼救聲還在響徹著,卻沒有一個人前來救援。毛仲一伸頭,看見了裡面的情景。
中間的樹木被伐倒了,兩丈見方的空地,草叢密集鋪蓋著,周圍的樹上,則吊著四個赤裸裸的女人,雙手背在後面連腰腿等捆綁,完全脫離了地面三尺多。
一個光身子的男人,正伏在草地上運動著,在他的身下,裹著一個女人。
毛仲搖搖頭:「人多反而壞事兒,我一個人就行了。」
「啊?」眾人一陣驚嘆:「一個人就去冒險?」「真的一個人就行了?」
蘇烈文也很激動,跳上來握著毛仲的手:「毛仲大哥,我佩服您!」
陳繼盛想了半天:「別去了,要是再壞了我一員猛將,反為不美!叛軍勢力強大,遠非一人所能顛倒干坤。」
「老將,你說,我們和敵軍決戰的話,有幾成把握?」
「三成!」
「那還是讓我試試吧!」
「也好!」陳繼盛一陣激動,眾人也是慷慨激昂。「你說,你需要什麼?」
「哦?」
「鯊魚一般不會去吃布類的東西,」
「哦。」
「再給我點兒熏味的什麼東西。」
「幹什麼?」
「將我傷口的地方包裹嚴密,然後破壞血腥氣息,避免鯊魚發狂!」
「你很有經驗啊。」
「找個理髮師。將我的頭髮全割了,方便游泳。」
「啊?」
「啊什麼?救人要緊!」
陳繼勛到了陳繼盛的跟前耳語一陣。說:「諸位將官聽了,老將說,誰要是能夠救得香雪小姐回來,就將她許配給他!現在,還有誰願意去?沒有的話,就算是毛仲一人了!」
毛仲一笑,搖搖頭。昨天,老陳家將將閨女許配過了,現在又提條件,真是可笑。轉身要走,早有人攔截,陳繼盛端酒一盞,雙手捧給毛仲壯行,「喝了好御水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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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毛仲的要求,飛豹軍的艦隊開始轉向,朝著海島的東面穿越,然後,來到了島嶼的南面。只有這樣,藉助著中午強烈的陽光,才能最大限度地掩護海面泅渡者。
毛仲辭別眾人,整理好裝束,就在船頭,朝著海面唰一聲跳了去。
艦隊上的官兵,一個個睜大眼睛,盯著海面上飛快遊動著的一個腦袋,好象看著怪物。
飛豹軍的艦隊,和島嶼相距不過五里多,昨天夜裡的潛逃,居然並沒行遠,毛仲飛快地劃著名水,拿出了五公里武裝泅渡的功夫,也不覺得多累。現在基本上是輕裝上陣,好象在水裡玩,海水甚涼,可是,喝了一盞酒,感覺還不錯。
一條條鯊魚,用鋒利的背鰭劃開了海水,恐怖地巡視著海面。讓毛仲的心裡一陣緊張。他不知道這些鯊魚屬於哪一型別,要是虎鯊和鯨鯊的話,自己就危險了,他本來還想要黃色的布料來防鯊,可是想想,那顏色可是古代的禁忌,也就免了。
他好幾次和鯊魚迎面往來,最驚險的一次,一條鯊魚竟然試探著他的腳,差一點兒咬下去。
這不是現代的海面上,鯊魚因為人為的殘酷獵殺,已經少多了,他一面划水,一面將匕首牢牢地抄在手上,可以隨時隨地地反擊之。
一頭鯊魚終於忍耐不住好奇,朝著這個瘋狂移動的東西衝來,毛仲可以感受到它的咆哮,於是,更加奮力地遊動。鯊魚撲了上來,卻沒有咬,似乎帶有玩耍的意思,毛仲也不敢一匕首刺之,惟恐血腥氣息刺激了它們的野性,要知道,世界上有多起很悲慘的鯊魚吃人記錄,曾經運輸原子彈的美國巡洋艦印第安那號在菲律賓洋面被日本潛艇擊沉以後,艦艇上的九百餘名官兵,被鯊魚在四天裡吃掉了六百人!
毛仲狠狠一腳,居然蹬在了鯊魚的顎上,將之嚇跑了。
一直堅持著,遊了將近二十分鐘,他才開始將艦隊上討來的箭管,已經掏空了的管子沁在嘴裡,緩慢地紮下水裡,開始潛游。
所有飛豹軍艦隊上的官兵,都將心提到了嗓子眼兒。
陳繼盛命令艦隊再次移動,因為,從島嶼西面,已經出現了一片艦船,估計是叛軍的水師。
「毛仲,你要好好活著啊!」陳繼盛的臉色,繃得緊緊的。
毛仲不時將腦袋露出來,觀察著島嶼邊緣的情況,雜亂的海灘上,似乎沒有一人,讓人感覺格外地恐怖。終於,他登上了海岸,帶著渾身的水痕,踩著泥漿,躲避到了一塊大岩石的後面,而在岩石的那面,就有許多的灌木叢。
「哈哈哈!小子,你真能活啊!」說著話,從岩石的背後衝出了兩名士兵,每人的手裡都是一把刀,左右包圍上來。
毛仲沒有奇怪,要是在海面上游泳了數十分鐘還不被發現,那是奇蹟,所以,他沒有動。
很明顯,倆叛軍發現毛仲的時間已經不短了,如果他們帶弓弩的話,說不定,毛仲已經被射穿了好幾回。
毛仲暗暗後怕。
「出來,小子!」兩個叛軍士兵得意洋洋地過來,堵截在了毛仲的背後。因為有岩石的遮掩,一丈余高,他們估計,獵物不可能逃脫。
可是,這裡居然沒有人!
倆叛軍士兵正在懷疑自己是否眼花了的時候,嗡的一聲,一顆石頭從岩石的那邊飛了過來,嗡,又是一顆。石頭之大,可拳頭,準確無誤地砸到了倆傢伙的腦袋上。沒有鐵盔的普通士兵,頓時慘叫一聲,抱著了腦袋。
毛仲出現在岩石的上面,飛身而下,用匕首切斷了兩個叛軍士兵的咽喉。
絕對不能讓敵人知道自己的行蹤,所以,毛仲將倆傢伙拖進了濃密的草叢裡,然後,剝取一套衣服,自己穿了。轉眼之間,就是一名叛軍士兵。
他觀察著太陽的射角,悄悄地休息,恢復著體力,也等待著出擊的機會,選擇白天作戰,當然是十分驚險,可是,也只有出奇,才能制勝!
三十分鐘的時間裡,他潛伏在草叢裡觀察,每隔十分鐘左右,就有一隊叛軍士兵的巡邏隊經過。可見,叛軍的警惕性也很高。
他將一名叛軍士兵的腰刀拴到自己的腰裡,再次檢查了行裝,開始行動。島嶼南部的道路情況,他不是多熟悉,可是,濃密的蘆草荻花,可以遮掩許多形跡。
毛仲大搖大擺地往前走去,三分鐘以後,他碰到了一個巡邏隊,他看看那些人,那些人看看他,居然哈哈一笑,走開了。
毛仲也不能說沒有擔心,那樣的話,大不了一戰,一個巡邏小隊區區四個人,在猝然襲擊之下,是有把握幹掉的。
島嶼上尋找香雪和飛豹軍殘餘的方法是什麼?他也沒有底兒,誰知道他們在哪裡,那麼,較好的方法就是抓舌頭了,他真後悔將那倆埋伏的傢伙直接給掛了。
在島嶼的邊緣遊動著,不敢深入。
忽然,他聽到了樹林裡有人呼救。
迅速潛伏過去,他看到,一個叛軍正撅著大屁股在拉,於是,慢慢地游到跟前,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將他拽走了,
離開約五十米,毛仲才放這傢伙喘口氣,然後,用刀逼在他的咽喉下,「說,你們在幹什麼?」
「你是誰?」叛軍士兵打著哆嗦。
「我問你!」毛仲隨即以手指扣住敵人的咽喉,將刀刺進了那傢伙的大腿上。「你要好好說!否則,老子把你的肚子上捅一百零八刀!還有,先割了你的小鳥兒。」
鬆開了手指,那傢伙已經嚇得半昏了,搖晃半天,才能說話。
是山東的登萊叛亂軍的主將之一的李九成的兒子李銘,從毛承祿那兒分得了幾個軍姬,正在樹林裡玩。
「玩?」
「嗯!」叛軍士兵的腦袋點得象雞啄米。
毛仲的手指驟然發動,摳進了他的咽喉軟骨里。
丟棄了屍體,用草蓋好,毛仲從他身上又取下了一把弓和一壺箭,約二十五支。掛在自己身上,往前移動。
在樹林裡,呼救聲還在響徹著,卻沒有一個人前來救援。毛仲一伸頭,看見了裡面的情景。
中間的樹木被伐倒了,兩丈見方的空地,草叢密集鋪蓋著,周圍的樹上,則吊著四個赤裸裸的女人,雙手背在後面連腰腿等捆綁,完全脫離了地面三尺多。
一個光身子的男人,正伏在草地上運動著,在他的身下,裹著一個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