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大家都有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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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小時後,看守所會客室。

  陳大富臉色慘白如紙,隔著鐵柵欄,看著自己花重金請來的私人律師,對方叫霍華德。

  陳大富哆嗦著喊道:「霍華德律師!你快辦保釋啊!我是美利堅公民,他們憑什麼抓我?我給錢,多少保釋金我都出!」

  然而,坐在對面的霍華德律師卻是一臉鐵青,將警方的指控清單重重摔在桌上。

  「保釋?陳,你醒醒吧!」

  霍華德摘下眼鏡,揉著太陽穴,語氣極其嚴厲:

  「對方的代理人可不是一般人,那一看就是個行家!他提交的證據鏈嚴絲合縫,有八名受害者親筆指控你,他們被扣押護照都有你的指紋,甚至地下室門鎖的物理痕跡,警方都提取出來了,更不用說你那些偷稅漏稅的黑帳本!」

  「根據聯邦TVPA法案(《2000年人口販賣受害者保護法》),還有伊利諾州的刑法,你涉嫌跨州人口販運、非法拘禁與一級強迫勞役。」

  「如果這案子走到陪審團審判,我向你保證,你至少要在聯邦重刑犯監獄裡蹲15到20年!」

  「而且,關於民事懲罰性賠償……法庭會直接啟動破產清算,你所有的銀行存款、房產和名下產業,都會被法院依法沒收拍賣,你連一個美分都保不住!」

  陳大富聽到『坐牢二十年』還有『傾家蕩產』,嚇得兩眼一翻,癱在椅子上嚎啕大哭:「霍華德律師!救救我!我不想死在監獄裡啊!我該怎麼辦?!」

  霍華德冷冷看著他:「唯一的活路,就是在檢察官正式提起公訴前,與受害者的法律代理人達成庭外和解,拿到他們簽署的諒解書!」

  「只要受害者出具諒解書,承認這是經濟糾紛引發的違規僱傭,我才能幫你把罪名壓到最輕的勞工違規,爭取判個緩刑或者一到兩年社區矯正。」

  「那……那個代理人是誰?他要多少錢?!」陳大富像是抓住了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霍華德翻開委託函,念出了上面的名字:

  「懷特。」

  懷特是個無關緊要的律師,由戴夫臨時找來,幫那些勞工做法律辯護,這個人沒什麼打官司的經驗,但比較聽話,可以完美按照羅素的要求去做。

  羅素畢竟沒有律師執照,沒有資質為那些勞工進行代理。

  ……

  看守所調解室里。

  鐵門被獄警拉開,陳大富戴著沉重的腳鐐,被押了進來。

  當他看到坐在長桌對面的律師,還有陪同的羅素,戴夫警長,整個人如同被抽乾了脊梁骨,撲通一聲軟在了椅子上。

  「懷……懷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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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住!」

  話音未落,懷特律師就伸手指了指羅素。

  「今天要跟你談話的,並不是我,而是這位羅素先生!」

  陳大富一臉茫然,「羅素……誰啊?」

  「你不用認識我,也不需要認識我,既然你選擇了庭外和解,不打算跟美利堅的法律硬剛到底,說明你還是個識時務的人!」

  陳大富一把鼻涕一把淚,聲音顫抖,「大家都是同胞,我求求你高抬貴手!霍華德律師都說過,只要勞工們肯簽刑事諒解書,我願意掏錢!我把手頭所有的現金都給他們!」

  陳大富根本管不上羅素是誰,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得罪過羅素。

  戴夫全程陪同旁觀,眼神里多了幾分敬畏。

  陳大富做生意越了界,想掙不該掙的錢,戴夫本以為羅素會讓米奇去警告,甚至勒索,沒想到羅素直接降維打擊,從法律上下手,直接讓對方傾家蕩產。

  這誰不害怕?

  羅素放下水杯,手指在杯沿緩緩滑動,「陳老闆,大家都是華人,按理說不該把事情做絕。」

  「但你在地下室,像牲口一樣關押著同胞,逼他們干十六個小時,甚至連飯都吃不好的時候,你怎麼沒想過大家都是同胞?」

  羅素從公文包里,抽出一份厚厚的和解協議,上面是一份民事賠償和資產轉讓協議。

  陳大富臉色慘白,低下頭不敢直視羅素。

  誰知道這裡的法律這麼狠,他在老家作威作福慣了,以為這裡也一樣。

  沒想到西藥的藥性猛,差點要人命。

  羅素也沒忘記房間裡有錄音錄像設備,所以刻意咳嗽一聲,開始正式發言,「陳先生,在戴夫警長,以及懷特、霍華德兩位持牌律師的見證下,我們今天依法商討受害方的民事索賠,以及和解救濟方案。」

  羅素語氣溫和,但落在陳大富耳朵里,卻宛如死神的宣判。

  「霍華德律師應該很清楚,一旦此案移交聯邦法院,並以強迫勞役罪起訴,陳先生不僅要面臨漫長的刑期,名下所有資產也會被強制清算。」

  「受害方本著人道主義原則,願意接受以『欠薪補償與資產抵債』為主體的民事和解。」

  霍華德律師轉頭看向陳大富,低聲催促:「陳,懷特律師遞交的這份條款完全合規,這是你唯一能拿到刑事諒解書,並讓檢察官同意辯訴交易的機會。」

  陳大富渾身發抖,聲音帶著哭腔:「我配合……戴夫長官!懷特律師,還有羅先生,我都願意配合!」

  羅素眼裡閃過一絲鄙夷。

  之前還那麼威風,現在比哈巴狗還狼狽。

  懷特律師清了清嗓子,照著羅素早已寫好的文本逐條宣讀。

  「第一,陳大富名下的三萬八千美刀,全額匯入受害者清償專戶,現場作為欠薪與人身損害賠償款,足額發放給受害人;」

  「第二,金龍閣大酒樓的全部商業租約、後廚設備、物料資產,以及四輛違規自改早餐推車,都依法作價抵充剩餘民事賠償缺口,整體打包,注入受害者債權清償包。」

  「鑑於八名受害者缺乏經營資質,該資產包全權由『羅氏合規諮詢公司』出資承接收購。所得款項,定向用於八名受害者的後續生活與合法權益保障。」

  「第三,雙方簽署《資產過戶與租約變更授權書》,由懷特律師與霍華德律師共同背書,並提交法院與公證處。在確認資產移交、賠償到帳後,受害方正式向檢察官出具《刑事諒解書》。」

  這一套操作下來,那叫一個滴水不漏,陳大富聽的不是很明白,但依稀感到自己多年的打拼,似乎都在離自己而去了。

  「當然,我們可以給陳先生現場考慮的時間,如果不同意簽署諒解書,我們一切按照正常程序走下去。」

  「我簽……我馬上籤!」

  陳大富絕望地抓起筆,在每一頁協議上,迅速簽下了名字,並按上紅手印。

  錢沒了可以再賺,要是關進去二十年,那可就完犢子了!

  懷特律師熟練地蓋下公證章,戴夫在見證人一欄簽下警號,羅素從容收起文件,大家都有美好的未來!

  「合作愉快,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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