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殺羊,吃羊,「義」的象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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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6章 殺羊,吃羊,「義」的象形意。

  傑克小聲詢問:「尼奧,要獵殺嗎?」

  楊烈:「殺!」

  不過一轉念,又道:「等它們結束吧。結束之後,只殺公雪羊。母雪羊估計受孕,留著物種繁衍。」

  這也是正經獵人們的常規操作。

  傑克和朱迪都點讚。

  這個時候射殺,未免太掃興了不是?就算要死,也讓公雪羊做一頭風流鬼吧。

  反正,雄性動物很少會負擔起撫育幼崽的責任。

  很快,那頭公雪羊一陣哆嗦,就結束了,從母雪羊身上下來。

  它抖了抖渾身雪白的毛髮,像一團移動的雪球,晃了晃腦袋,似乎還有些意猶未盡,蹄子在雪地上刨了兩下,噴出一口白氣。

  「嘿,這傢伙還挺享受。」傑克趴在雪坡上,透過攝像機的取景器低聲笑道。

  楊烈已經端起了魯格10/22,槍托穩穩抵住肩窩,瞄準鏡里的十字線不偏不倚地鎖定了公雪羊的眼睛。他沒有急著扣扳機,而是深吸了一口氣,讓呼吸和心跳都沉下去。

  「不急,讓它多活兩秒。」楊烈小聲說道,嘴角卻帶著一絲獵手特有的、冷靜的弧度。

  那頭公雪羊渾然不覺死神的凝視,低垂著腦袋,湊到母雪羊身邊,用鼻子蹭了蹭對方的脖頸,似乎在溫存告別。

  母雪羊卻沒有領情,扭身朝山壁的方向走了幾步,蹄子在岩石上敲出清脆的聲響。

  「它要走了。」朱迪輕聲提醒。

  「走不了。」楊烈的話音剛落,手指輕輕一扣。

  「噗~~」

  一聲輕微得幾乎被風聲吞沒的悶響,.22口徑的子彈精準地鑽進公雪羊的左眼窩。

  雖然動物的嗅覺都很敏銳,奈何,楊烈他們處於下風口。而現場交媾的氣味,也掩蓋了周邊可能飄來的異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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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雪羊的身體猛地一震,四條腿同時僵住,像被按下了暫停鍵。它甚至沒來得及發出一聲哀鳴,前腿一軟,整具龐大的身軀轟然側倒在雪地上,砸起一小片雪霧。

  母雪羊驚得跳了起來,回頭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同伴,隨即撒開四蹄,沿著陡峭的山脊線飛躥而去,白色的身影在岩石間幾個跳躍,便消失在雪幕之中。

  「幹得漂亮!」傑克忍不住低喝一聲,從雪地上爬起來,拍了拍膝蓋上的積雪,扛著攝像機快步朝倒下的雪羊走去。

  朱迪也起身,跟在後面,嘴裡嘖嘖讚嘆:「一槍斃命,毫無痛苦。尼奧,你這槍法,每一次見都讓人驚艷!」

  楊烈收起槍,從雪坡上滑下來,靴子在雪地上踩出一串深淺不一的腳印。

  他雖然後動身,但身手敏捷,反而比傑克和朱迪更先來到公雪羊身邊。

  蹲下身,伸手摸了摸那身厚實的白色皮毛,觸感柔軟而密實,像摸著一床上好的羊毛毯。

  「這皮毛,絕對值了。」

  楊烈滿意地點頭,又拎起羊蹄子掂了掂,很沉重。

  「至少有100公斤重!」

  雄性雪羊的體重上限,常見記錄為100~110千克,這頭雪羊能超過100公斤,算大個頭了。

  而那頭逃走的母雪羊,就相對小些,估摸著只有六七十公斤。

  殺公雪羊,也因為它體型大,肉多,皮毛更厚實。

  楊烈將胸前的運動相機取下來,遞給朱迪。

  「幹嘛?」

  「幫我錄個視頻。」

  傑克則扛著節目組的攝像機。

  楊烈將槍往背後一背,微微俯身,雙手抓住這頭重達一百公斤的公雪羊,一聲低喝,竟然「霍」地一下,將這頭龐大的公雪羊給舉了起來!超過了頭頂!

  傑克和朱迪連忙拍攝。兩人還繞著他,或退後,或靠近,上下左右運鏡。

  兩人也暗暗驚嘆楊烈的力氣之大!

  之所以事先將運動相機遞給朱迪,是因為,節目組的版權原因。傑克他們拍攝的素材,楊烈沒法用,但是,用他自己的運動相機錄製的,就可以使用,上傳到自己的個人自媒體帳號上去。

  「在中文裡面,我現在的樣子,其實是一個字!」

  「什麼字?」傑克和朱迪好奇。

  楊烈見到拍得差不多了,於是,將公雪羊給放了下來,掏出斬金靈匕,開始剝皮,並解說剛才那一番舉動的意義。

  「在中文中,打獵之後,用兵器將羊挑起來,就是「義」字,繁體的「義」(義)。」

  這是象形文字的演變。頭上是「羊」,底下是「我」。而這個「我」字,就是腰間掛刀,肩上扛戟。

  所以,殺羊,吃羊,用羊來祭祀,就是「義」的遠古意義。本意。後來的各種意思,都是引申、演變。

  當然,楊烈現在沒有帶長柄的冷兵器,直接雙手舉起來,也是可以的。

  「尼奧,你懂得真多啊!」

  「你的中文造詣太棒了,一點都不像其他亞裔三代。

  傑克和朱迪不禁佩服,再次讚嘆。

  事實上,在美利堅,很多三代、二代,很多時候都羞於講中文。

  比如,聊天的時候,老外見他是華人,就會問起,你會說中文嗎?很多老外對中文也很感興趣。

  非常神奇的是,即便這些二代、三代會,也會假裝不會,說不熟練。然後表示自己會說英文,日常也都是用英文交流為主。

  甚至有的人會學黑人說話的方式。

  這些人,拼命想要融入白人的圈子,殊不知,他們這種連母語都忘記,都羞於啟齒的傢伙們,白人們更加看不起他們。

  楊烈卻不同,他雖然從小就出生在美國,也在美國讀書,但是,家教很好!尤其是他爺爺,從小就教他中文,閱讀中文典籍,學寫毛筆字,甚至唱京劇、越劇,他的中文水平相當之高。

  在哈佛大學讀書的時候,一些大型的晚會,楊烈都會主動上台,展現中華文化,因此,反而深得老師同學們的喜歡。


  數典忘祖之輩,不管在哪裡都會被人看不起。

  楊烈手腳麻利,技術嫻熟,很快就將這張公雪羊皮給剝了下來。

  「真不錯啊!」摸著,讚嘆不已。

  這種雪羊的皮,不僅大,而且通體雪白,十分好看,最最關鍵的是,厚實,柔軟。

  冰天雪地,雪羊進化出了適應寒冷氣候的本能。它們身上的皮毛,其實有兩層羊毛,一層是外表的長毛,長約5厘米,蓬鬆,但是,在長毛之下,還有一層柔軟暖和的絨毛。

  擁有了兩層又厚又密的羊毛,仿佛穿了一件特製的「羽絨服」,能夠幫助它們抵禦零下50℃的嚴寒氣候。

  跟其它動物一樣,夏天會換毛。

  因為夏天氣溫上升,再頂著這一身毛髮就太熱了。所以到夏季的時候,雪羊會脫下又厚又長的「冬衣」,換上較為清涼的「夏裝」。

  因此之故,冬天的皮毛才是最好的!雪狼、雪兔等等,皆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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