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開福特車的牛仔!李昱與牛仔的首次接觸
第324章 開福特車的牛仔!李昱與牛仔的首次接觸
翌日(1924年9月12日),12點22分內華達州,某地(距離目的地1235公里)
因為「大衛和露西的加油站」沒有旅店,所以李昱昨夜是在車裡將就著睡了一晚。
得益於技能「龍精虎猛Lv.B」(體力和精力的恢復速度是常人的8倍)的加持,不論是在多麼惡劣的環境,李昱都不用擔心「休息不好」的問題。
今晨的天空剛翻魚肚白,他就迫不及待地打響轎車的引擎,重新踏上趕往科羅拉多州的落基山脈的旅程。
無甚特別的路邊景色、枯燥乏味的駕駛過程————就像是將昨天的行車經歷給完整地復刻了一遍。
不知不覺間,日上中天。
雖然現在已是9月中旬,但天氣仍炎熱得很。
正午的太陽將渾身解數全打了出來,將空氣烤得一片生燙。
公路已經不像是公路了,更像是一塊巨大的平底鍋一而李昱就是被放在平底鍋上反覆烤炙的「食材」。
這一股股洶湧的熱浪,甚至已經達到「扭曲視線」的程度,目力所及的一切物事都像
是蒙了一層模糊的濾鏡,隨著熱浪一同微微搖晃。
在車載空調尚未問世的這個年代,李昱只能憑藉精神力量來對抗高溫,其身上的衣裳早就被淋漓大汗給反覆打濕。
幸而他是在廣府出生長大,對於炎熱的天氣有著極強的耐受性,所以並不感到特別難受。
一吃個午飯,順便休息一下吧。
連續數個小時的高強度駕駛,令得他的腰窩既僵硬又麻木,就像是往他的後腰間插了一塊死硬的木板。
在將車子停在公路以外的一塊陰涼場地後,李昱拎著昨晚買的那袋三明治,逃也似的離開駕駛位。
今天早上,他一口氣連吃了兩塊三明治,紙袋內仍剩下兩塊,以及老闆大衛送他的那一塊。
在不緊不慢地咀嚼三明治的同時,他一邊倚著車身,一邊百無聊賴地轉動視線,打量周遭的景色。
他刻下所身處的這個地方,乃是一片極具美國特色的曠野,向地平線延展的漫長公路像極了一條橫亘在曠野上的巨蟒。
如果是在西部時代,這一會兒只怕是要冒出幾名騎著駿馬的牛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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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昱沒來由地這般暗忖。
就在他心生此念的這個時候,一陣突如其來的嬉鬧聲倏地吸走他的注意力。
「嗚呼!太爽啦!
「快一點!再開快一點!」
「把油門踩到底!不要松腳!」
「我是他媽的美國之王!」
「不對!我們是他媽的世界之王!」
李昱下意識地循聲看去,就見一輛隨處可見的福特T型車正沿著他來時的路,以追風逐電之勢朝他這邊狂飆而來。
除了駕駛位之外的另外三面車窗全被搖了下來,三名青年分別將大半個身子探至窗外,迎著逆風大呼小叫。
按理來說,有人在公路上飆車,並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
可李昱在看見這輛福特車後,卻難抑驚愕地瞪大雙目————只因將身子探出車窗的那3
人全都戴著牛仔帽!
牛仔真的出現了?!
在20世紀20年代的美國公路上,出現了開福特車的牛仔————如此畫面,委實是令李昱錯愕不已。
因為李昱就位於這伙「牛仔」的視野範圍之內,所以僅須臾,這一車子的「牛仔」便發現了李昱。
「嘿!快看!那裡有個亞裔!」
「看起來似乎是一個華人!」
「你怎麼知道他是華人?」
「華人的臉很好認的!凡是長得比較好看的,大多都是華人!」
「走!我們去跟他打個招呼!」
「正好向他問問路!我快迷失方向感了!」
眼見這伙「牛仔」正朝他這邊靠來,李昱微微沉下眼皮————表面上不動聲色,實質上他已暗自做好「假使來者不善,就立即拔槍對敵」的準備。
自啟程以來,他的兩把M1911手槍便時刻別在他的兩側腰間,從未取下來過。
不消片刻,福特車穩穩地停靠在李昱面前。
緊接著,車內的所有人—共計4人——爭先恐後地下車。
他們無一例外,全都是「頭戴牛仔帽,腰佩左輪手槍」的經典牛仔裝扮。
為首之人摘下了頭上的牛仔帽,彬彬有禮地向李昱行禮致意:「我叫林戈·列儂!請問我們該如何稱呼你?」
李昱淡淡地回應:「你們叫我「異鄉人」就好。」
對方————也就是林戈,露出更加燦爛的笑容:「中午好!異鄉人!如你所見,我們是牛仔!」
他說著特地抬手彈了一下頭上的牛仔帽的帽檐。
「實不相瞞,我們很不幸地迷路了————請問你知道太浩湖」在哪個方向嗎?」
他們算是問對人了,李昱還真知道太浩湖在哪個方向。
太浩湖是橫跨加利福尼亞州和內華達州的著名高山湖泊,從舊金山出發約3.5小時就
能抵達。
李昱昨天剛經過該地,因為急著趕路,所以他無緣欣賞這處湖泊的壯麗。
「牛仔們,如果你們要去太浩湖的話,那你們完全走錯方向了,你們理應往西走,而不是向東趕。」
林戈露出錯愕的表情:「什麼?我們走錯方向了?」
在眨巴了幾下眼睛後,他轉身看向身後的夥伴們:「夥計們,我們完全走反方向了,現在怎麼辦?」
霎時,短暫的死寂降臨在他們之間。
約莫5秒鐘後,某人發出鏗鏘有力的提議:「既然我們現在是向東行駛,那就索性「一東到底」吧!我們去德克薩斯州!」
他話音剛落,另外兩人爭相附和:「同意!我們去德克薩斯州!」
「我聽說德克薩斯州的所有東西都很大!包括女人的胸脯!我早就想去見識一下
了!
眼見三名夥伴迅速統一意見,林戈興高采烈地用力點頭:「好!就這麼決定了!我們下一站去得州!」
說改目的地就改目的地,而且更改的跨度還那麼大,直接從美國西部的太浩湖改到美國南部的德克薩斯州————這伙牛仔的怪異行為,瞬間引來李昱的錯愕視線。
林戈注意到了李昱的眼神變化,嘿嘿一笑,隨即自顧自的解釋道:「我們是自由的牛仔!不僅心靈是自由的,就連身體也是自由的!我們哪兒都不去!
我們哪兒都去!我們想去哪兒就去哪兒!」
說罷,他轉動目光,一臉滿足地打量四周。
「這塊地方可真不錯!不僅陰涼,而且還能欣賞到美麗的風景!現在正是喝酒的好時候!夥計們!把啤酒都拿出來!我們喝個痛快!」
話音剛落,他便身體力行,率先撲向福特車的後車廂,他的同伴們緊隨其後。
不一會兒,就見他們拎出一瓶瓶啤酒,然後大大咧咧地席地而坐,就這麼無所顧忌地痛快暢飲起來。
從剛才起,李昱就一直在留心觀察這伙「牛仔」的言行舉止。
在察覺到他們那似乎不太正常的精神狀態後,他忍不住地暗忖:
繼「仙人跳」之後,我這是碰上「嬉皮士」了嗎?
這伙「牛仔」的一言一行,非常符合李昱對於「嬉皮士」的大體印象。
當然,吐槽歸吐槽,當前年代顯然是不可能出現「嬉皮士」的。
大名鼎鼎的「嬉皮士運動」,得到20世紀60年代才會興起。
這時,一道嘹亮的喊聲將李昱的意識拽回現實:「異鄉人,要不要過來跟我們一起聊天?我們還從沒跟華人聊過天呢!」
林戈一邊舉著手中的啤酒,一邊向李昱這般喊道。
冷不丁的邀請,使李昱愣了一下。
反正閒著也是閒著,跟他們聊聊天也好。
迅速打定主意後,李昱從口袋裡掏出皺巴巴的軟包紅色萬寶路。
「我可以抽菸嗎?」
自穿越以來,因為不知道哪一款美國香菸才合他口味,所以他索性試遍了市面上所售
賣的每一種香菸。
抽來抽去,還是軟包的紅色萬寶路最符合他的口味。
在20世紀初期,由於包裝技術和材料的限制,市場上的香菸幾平都是軟包包裝。
當前年代的軟包使用軟質的防潮紙,主要起到基本的包裹和保護作用,工藝簡單,是絕對的主流。硬盒包裝則因成本高、工藝複雜而極其罕見。
李昱前腳剛掏香菸出來,林戈等人便齊刷刷地相互對視,目目相看,交換著古怪的眼神。
下一刻,他們不約而同地伸手探入褲袋裡掏出了跟李昱相同的軟包紅色萬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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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1924年9月12日),12點22分內華達州,某地(距離目的地1235公里)
因為「大衛和露西的加油站」沒有旅店,所以李昱昨夜是在車裡將就著睡了一晚。
得益於技能「龍精虎猛Lv.B」(體力和精力的恢復速度是常人的8倍)的加持,不論是在多麼惡劣的環境,李昱都不用擔心「休息不好」的問題。
今晨的天空剛翻魚肚白,他就迫不及待地打響轎車的引擎,重新踏上趕往科羅拉多州的落基山脈的旅程。
無甚特別的路邊景色、枯燥乏味的駕駛過程————就像是將昨天的行車經歷給完整地復刻了一遍。
不知不覺間,日上中天。
雖然現在已是9月中旬,但天氣仍炎熱得很。
正午的太陽將渾身解數全打了出來,將空氣烤得一片生燙。
公路已經不像是公路了,更像是一塊巨大的平底鍋一而李昱就是被放在平底鍋上反覆烤炙的「食材」。
這一股股洶湧的熱浪,甚至已經達到「扭曲視線」的程度,目力所及的一切物事都像
是蒙了一層模糊的濾鏡,隨著熱浪一同微微搖晃。
在車載空調尚未問世的這個年代,李昱只能憑藉精神力量來對抗高溫,其身上的衣裳早就被淋漓大汗給反覆打濕。
幸而他是在廣府出生長大,對於炎熱的天氣有著極強的耐受性,所以並不感到特別難受。
一吃個午飯,順便休息一下吧。
連續數個小時的高強度駕駛,令得他的腰窩既僵硬又麻木,就像是往他的後腰間插了一塊死硬的木板。
在將車子停在公路以外的一塊陰涼場地後,李昱拎著昨晚買的那袋三明治,逃也似的離開駕駛位。
今天早上,他一口氣連吃了兩塊三明治,紙袋內仍剩下兩塊,以及老闆大衛送他的那一塊。
在不緊不慢地咀嚼三明治的同時,他一邊倚著車身,一邊百無聊賴地轉動視線,打量周遭的景色。
他刻下所身處的這個地方,乃是一片極具美國特色的曠野,向地平線延展的漫長公路像極了一條橫亘在曠野上的巨蟒。
如果是在西部時代,這一會兒只怕是要冒出幾名騎著駿馬的牛仔了。
本書首發ⓉⓌ看書📕ⓢⓗⓤ.ⓣⓦ,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李昱沒來由地這般暗忖。
就在他心生此念的這個時候,一陣突如其來的嬉鬧聲倏地吸走他的注意力。
「嗚呼!太爽啦!
「快一點!再開快一點!」
「把油門踩到底!不要松腳!」
「我是他媽的美國之王!」
「不對!我們是他媽的世界之王!」
李昱下意識地循聲看去,就見一輛隨處可見的福特T型車正沿著他來時的路,以追風逐電之勢朝他這邊狂飆而來。
除了駕駛位之外的另外三面車窗全被搖了下來,三名青年分別將大半個身子探至窗外,迎著逆風大呼小叫。
按理來說,有人在公路上飆車,並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
可李昱在看見這輛福特車後,卻難抑驚愕地瞪大雙目————只因將身子探出車窗的那3
人全都戴著牛仔帽!
牛仔真的出現了?!
在20世紀20年代的美國公路上,出現了開福特車的牛仔————如此畫面,委實是令李昱錯愕不已。
因為李昱就位於這伙「牛仔」的視野範圍之內,所以僅須臾,這一車子的「牛仔」便發現了李昱。
「嘿!快看!那裡有個亞裔!」
「看起來似乎是一個華人!」
「你怎麼知道他是華人?」
「華人的臉很好認的!凡是長得比較好看的,大多都是華人!」
「走!我們去跟他打個招呼!」
「正好向他問問路!我快迷失方向感了!」
眼見這伙「牛仔」正朝他這邊靠來,李昱微微沉下眼皮————表面上不動聲色,實質上他已暗自做好「假使來者不善,就立即拔槍對敵」的準備。
自啟程以來,他的兩把M1911手槍便時刻別在他的兩側腰間,從未取下來過。
不消片刻,福特車穩穩地停靠在李昱面前。
緊接著,車內的所有人—共計4人——爭先恐後地下車。
他們無一例外,全都是「頭戴牛仔帽,腰佩左輪手槍」的經典牛仔裝扮。
為首之人摘下了頭上的牛仔帽,彬彬有禮地向李昱行禮致意:「我叫林戈·列儂!請問我們該如何稱呼你?」
李昱淡淡地回應:「你們叫我「異鄉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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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著特地抬手彈了一下頭上的牛仔帽的帽檐。
「實不相瞞,我們很不幸地迷路了————請問你知道太浩湖」在哪個方向嗎?」
他們算是問對人了,李昱還真知道太浩湖在哪個方向。
太浩湖是橫跨加利福尼亞州和內華達州的著名高山湖泊,從舊金山出發約3.5小時就
能抵達。
李昱昨天剛經過該地,因為急著趕路,所以他無緣欣賞這處湖泊的壯麗。
「牛仔們,如果你們要去太浩湖的話,那你們完全走錯方向了,你們理應往西走,而不是向東趕。」
林戈露出錯愕的表情:「什麼?我們走錯方向了?」
在眨巴了幾下眼睛後,他轉身看向身後的夥伴們:「夥計們,我們完全走反方向了,現在怎麼辦?」
霎時,短暫的死寂降臨在他們之間。
約莫5秒鐘後,某人發出鏗鏘有力的提議:「既然我們現在是向東行駛,那就索性「一東到底」吧!我們去德克薩斯州!」
他話音剛落,另外兩人爭相附和:「同意!我們去德克薩斯州!」
「我聽說德克薩斯州的所有東西都很大!包括女人的胸脯!我早就想去見識一下
了!
眼見三名夥伴迅速統一意見,林戈興高采烈地用力點頭:「好!就這麼決定了!我們下一站去得州!」
說改目的地就改目的地,而且更改的跨度還那麼大,直接從美國西部的太浩湖改到美國南部的德克薩斯州————這伙牛仔的怪異行為,瞬間引來李昱的錯愕視線。
林戈注意到了李昱的眼神變化,嘿嘿一笑,隨即自顧自的解釋道:「我們是自由的牛仔!不僅心靈是自由的,就連身體也是自由的!我們哪兒都不去!
我們哪兒都去!我們想去哪兒就去哪兒!」
說罷,他轉動目光,一臉滿足地打量四周。
「這塊地方可真不錯!不僅陰涼,而且還能欣賞到美麗的風景!現在正是喝酒的好時候!夥計們!把啤酒都拿出來!我們喝個痛快!」
話音剛落,他便身體力行,率先撲向福特車的後車廂,他的同伴們緊隨其後。
不一會兒,就見他們拎出一瓶瓶啤酒,然後大大咧咧地席地而坐,就這麼無所顧忌地痛快暢飲起來。
從剛才起,李昱就一直在留心觀察這伙「牛仔」的言行舉止。
在察覺到他們那似乎不太正常的精神狀態後,他忍不住地暗忖:
繼「仙人跳」之後,我這是碰上「嬉皮士」了嗎?
這伙「牛仔」的一言一行,非常符合李昱對於「嬉皮士」的大體印象。
當然,吐槽歸吐槽,當前年代顯然是不可能出現「嬉皮士」的。
大名鼎鼎的「嬉皮士運動」,得到20世紀60年代才會興起。
這時,一道嘹亮的喊聲將李昱的意識拽回現實:「異鄉人,要不要過來跟我們一起聊天?我們還從沒跟華人聊過天呢!」
林戈一邊舉著手中的啤酒,一邊向李昱這般喊道。
冷不丁的邀請,使李昱愣了一下。
反正閒著也是閒著,跟他們聊聊天也好。
迅速打定主意後,李昱從口袋裡掏出皺巴巴的軟包紅色萬寶路。
「我可以抽菸嗎?」
自穿越以來,因為不知道哪一款美國香菸才合他口味,所以他索性試遍了市面上所售
賣的每一種香菸。
抽來抽去,還是軟包的紅色萬寶路最符合他的口味。
在20世紀初期,由於包裝技術和材料的限制,市場上的香菸幾平都是軟包包裝。
當前年代的軟包使用軟質的防潮紙,主要起到基本的包裹和保護作用,工藝簡單,是絕對的主流。硬盒包裝則因成本高、工藝複雜而極其罕見。
李昱前腳剛掏香菸出來,林戈等人便齊刷刷地相互對視,目目相看,交換著古怪的眼神。
下一刻,他們不約而同地伸手探入褲袋裡掏出了跟李昱相同的軟包紅色萬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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