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小孩子才做選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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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業……」

  「邏輯?」


  她從始至終也沒有想過,出版童話故事書籍之類的事情。

  不是她不敢想,而是少女的認知觀、世界觀還沒有建立完善。

  她腦子裡是純淨不沾染銅臭的;

  僅單純的覺得,這麼好聽的故事應該被寫下來……

  因為就像她曾告訴林瑞恩的一樣,「閱讀」是她的愛好。

  而此時,林瑞恩正為她推開一扇新世界的大門。

  「類似《白雪公主》《海的女兒》《匹諾曹》這樣的童話故事我還有很多……」

  「這些故事可以組成一個童話故事集,然後交由出版社印刷出版。」

  伊莎貝爾當然知道什麼是出版,所以當林瑞恩提及此處時,她陡然興奮起來:

  「出版童話集……這樣的話……瑞恩,你就是作家了!對啊,這麼好聽的故事,一定會有很多人喜歡的……」

  「瑞恩,你太厲害了!」

  林瑞恩輕鬆笑著,搖了搖頭:「但現在還不能這麼做。」

  「為什麼?!」

  「這就是我要說的商業邏輯了!首先,書籍出版是商業行為,既然是商業行為,首先要考慮的一定是利益相關,也就是……money!」

  「美利堅大型圖書出版公司給新人作家的版稅比例,大多為百分之10起步,還有小型獨立出版公司能給出更高的百分之12。」

  「不過獨立出版公司的發行、宣傳渠道不如知名企業,就算提高了百分之2的版稅,收入可能還不如前者。」

  「當然,主流出版行業都會設置銷量階梯遞增,每5000本至10000本銷售冊數,會抬升作者的版稅比例。」

  「可就算是這樣,新人作者的版稅也不會超過15%。」

  「即為,假設一本書定價為10刀並實現10000冊的銷量,前5000冊按百分之10的比例計算,每本收益為1刀,計5000刀;」

  「後5000冊按百分之15比例計算,每本收益為1.5刀,計7500刀。」

  「合計收入為12500刀。」

  伊莎貝爾驚呼:「一萬兩千五百刀?!這,這太不可思議了!」

  而實際上,10刀的圖書定價,林瑞恩是以「精裝書」的標準來估算的。

  真正首次出版的新人作者,不會取得「精裝書」出版的待遇,只有經過「平裝書」的銷量測試,才會推出精裝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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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實際收入要低於12500的標準。

  不過這些細節,林瑞恩就不需要給伊莎貝爾解釋。

  他直入正題:「但我並不滿足百分之10到15的版稅收入,我希望得到更多,例如百分之25到30。」

  伊莎貝爾已經上中學了,簡單的心算題難不倒她:「一冊收入2.5刀至3刀,一萬冊就是2.5萬至3萬刀?假設是10萬冊,那就是近30萬刀……」

  「這筆錢一輩子都花不完了!!」

  70年代的美利堅出版業非常繁榮;

  這得益於「帶英」通貨膨脹,圖書價格飆升,導致其在美利堅出口市場失去了競爭力。

  美利堅出版行業大幅度削減了帶英圖書的進口量,自然使得本土圖書銷量激增。

  所以,高達百分之25以上的超高版稅並不罕見。

  但問題是……

  「只有暢想作家,才有可能爭取到百分之25以上的版稅合約,沒有人會給一個新人作家這麼高的分成,更別提現在的我……只有5歲!」

  「那麼現在,讓我們回到問題的開始,如何用巧妙的商業邏輯來實現更高的利益價值。」

  林瑞恩拿過了那兩幅畫,笑道:「我的答案是……卡通動畫。」

  「將《白雪公主》的故事,先製作成卡通動畫進行傳播,等故事被人認可後,我再拿出童話集找到出版社,就有了與他們談判的資格。」

  「因為我的故事是經過市場檢驗的……」

  「並且,電視台的卡通動畫播出,等同於做好了先期預熱宣發。」

  「凡是看過動畫片的人,都成為了這本童話集的潛在消費者。」

  伊莎貝爾徹底跟不上林瑞恩的思維節奏了:「製作卡通動畫……去電視台播放……」

  「這,這真的能行嗎?」

  林瑞恩笑著點頭:「前期投入肯定會有,但相比起被壓榨版稅,這點資金投入不算什麼。」

  作為前一世資深的動畫從業者;

  林瑞恩完全了解動畫產業的發展歷史,對各時期、各階段的製作成本都有掌握。

  70年代,美利堅各家電視台採購中心對每集「電視動畫」的採購標準在3000刀左右,一集動畫短片的長度約為5分鐘左右。

  這是採購價,其真實的製作成本只會更低。

  而這個時代成本最高的電視動畫製作,當屬《星際迷航》的動畫版,其製作成本高達每半小時7.5萬刀。

  林瑞恩對《白雪公主》動畫化的定價標準,在每半小時5萬刀。

  他將分上下兩集製作,最終投入10萬刀,完成一個長達一小時的動畫版本。

  10萬刀的投入對林家來說,根本不算什麼。

  作為外婆最寵愛的大寶貝,花10萬博瑞恩一笑,簡直不要太划算好嘛。

  外婆甚至不會考慮製作的是否好看,是否能夠盈利,她只在乎林瑞恩是否開心。

  而從商業角度來看……

  高達10萬刀超高製作成本的電視動畫,就算它只是沒有任何劇情的「動畫幻燈片」,電視台也會搶著購入播放權。

  因為,如今是電視媒體尚不發達的70年代。

  節目太少了啊!!

  有線電視系統都尚未全面普及,更不要說還是一片荒蕪的電視製作行業了。

  有「傻帽」花10萬自費製作高成本動畫,電視台只需要花費幾千刀,就能獲得放映權,這完全是一本萬利的買賣。

  林瑞恩所要做的,就是向各州電視台出售放映權,哪怕一次幾千刀的收益,也能回本。

  再說了……

  他的終極目的從不是靠電視台放映權來盈利。

  現在還是「傳統紙媒」的鼎盛期,圖書出版行業每年的總計銷售額高達15億刀;

  更恐怖的是報紙行業,每年的紙媒廣告收入高達100億刀,並逐年遞增。

  林瑞恩的目的,是靠電視媒體的低成本槓桿,來撬動並獲取傳統紙媒黃金時代的一席之地。

  10萬刀不僅能讓他換取到理想的圖書出版版稅合約;

  同時,也讓他順理成章踏入「電視傳媒」行業,可謂一舉兩得。

  要知道,從紙媒到電視媒體的時代變化,從來不是舊媒介的即時消亡。

  美利堅的紙媒黃金時代,還將持續到90年代。

  電視媒體與紙媒長期並存,只不過電視業逐漸搶占了媒介消費的核心……

  作為先知先覺的重生者,林瑞恩肯定不會做選擇,他要的是全部——

  紙媒、電視兩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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