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9章 永樂條約
當夜,北山殿中燈火通明。
為儘快敲定通商貿易、拿到勘合資格,足利義滿的行動力拉滿,連夜下令全境搜捕海寇。
尤其對馬、壹岐等常年窩藏海賊的島嶼,必須重點清查。
各地守護、地頭、武士皆被傳令,不得敷衍,不得隱瞞,凡有劫掠大明沿海者,立即捕拿。
這道命令傳下去,地方頓時雞飛狗跳。
平日裡,有些海賊與地方勢力暗通款曲,彼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海賊搶來財貨,地方豪強分些好處;
地方有事,海賊也能充當刀子,大家心照不宣,日子過得很有默契。
可現在不行了,上頭下了死命令。
短短數日,幕府便抓捕二十餘名倭寇頭目,押送到大明使團駐地,交由鄭和核驗處置。
這些人有的在對馬作亂,有的盤踞壹岐,常年出沒於朝鮮、大明沿海,手上沾了不少商旅漁民的血。
被押來時,這幫滿臉橫肉的海寇,要麼低頭裝死,要麼還想喊冤。
鄭和沒有輕信幕府,命隨行官員逐一審問,核查口供,又讓水師中熟悉海患的軍士辨認。
戚斌更是親自過問,凡是曾在登州、遼東一帶出現過的海寇,他多少都能問出些痕跡。
一番核驗下來,確認這批人確是多年劫掠大明沿海的匪首,並非幕府臨時抓來湊數的替罪羊。
查驗後怎麼處置?
自然是全部殺掉了!
為震懾東瀛朝野,立威定海,鄭和當即下令,於明日京都最繁華的大街上,當眾處決這二十餘名倭寇頭目!
消息傳出,整座京都都被驚動。
次日行刑,街上人山人海。
幕府武士列陣維持秩序,大明護衛立於刑場四周。
二十餘名倭寇頭目被押到街心,捆縛手腳,面色或白或青,痛哭求饒,也有人嚇得癱軟在地,被兵卒拖著走。
為秉承應國公不把日本人當人看的理念,鄭和選擇了日本最殘酷的極刑甑蒸之法。
巨型蒸籠架在鬧市,火焰升起,水汽翻騰。
將倭寇們往裡一扔,捂住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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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慘烈,場面震撼,具體刑狀,不必細說。
待半個時辰後蒸籠蓋一掀,白氣沖天,圍觀百姓嚇得腿都軟了,有人當場吐了一地。
那一日之後,京都街頭許多看熱鬧的人,連著數日都吃不下飯。
此舉徹底震動了日本上下,舉國上下,百姓惶恐,武士沉默,公卿驚懼。
所有人都真切見識到了,什麼叫做天威不可觸犯,什麼叫犯大明疆土者,雖遠必誅。
這句話若只寫在文書上,未必有人當真。
可當二十餘名倭寇頭目死在京都鬧市,日本上下便都記住了。
恩威並施雷霆懲戒過後,鄭和見足利義滿恭順聽話,做事穩妥,終於開啟了勘合貿易談判。
足利義滿等這一日,等得眼睛都快綠了。
他親自出面,與幕府重臣、禮官、財計官一同赴館驛議事,姿態仍舊恭敬,言辭也不敢強硬。
鄭和坐於上首,隨行官員列在兩側,文書攤開,筆墨備齊。
大明開出的條件很明白。
日本若能長期約束境內海寇,杜絕倭患,便可開放官方朝貢貿易,頒發勘合百道,准許按期入朝通商。
足利義滿聽到「勘合百道」四字,心中一震。
這便是他要的東西,勘合在手,通商有門。
有了勘合,幕府便可掌控朝貢貿易,把私商、諸侯、寺社勢力都攔在規矩之外。
誰能出海,誰能貿易,誰能借大明通商發財,都要看幕府臉色。
這等好處,足利義滿豈會拒絕?
他幾乎沒有遲疑,立刻應允。
「臣願謹遵天朝規制。」
接下來,雙方訂立朝貢規制,條款一條條寫入宗藩文書。
其一,十年一貢,不得擅自提前,也不得逾期濫貢。
這條是為了防止日本使團隔三差五跑來「進貢」,說是進貢,實則藉機貿易,若不設限,朝貢能被他們玩成趕集。
其二,每次貢船不得超過兩艘,隨行人員不得超過兩百人。
這條更直白,來可以來,但別拖家帶口,別把一整支商隊塞進貢船里。
朝貢是朝貢,不是全村出海賣貨。
其三,無大明勘合,不得私自渡海通商,凡私渡者,一律按海寇匪盜論處,就地剿捕,殺無赦。
這條便是把刀架在私商與海賊脖子上。
沒有憑證,就別亂跑,敢亂跑,便按倭寇辦。
其四,幕府永久承擔管束倭患之責,凡有東瀛浪人跨海劫掠,由日方自行捕拿處置,並承擔罪責。
這一條最重。
往後大明沿海再起倭患,日本不能裝傻。
你說不是你派的?
可以,可人是從你地界出來的,船是從你海上走的,你就得擔責,別想著甩鍋,出了事就找你。
條款訂立完畢,鄭和再度重申天朝底線:
「順大明,守規制,則通商得利,國中安穩。」
「逆大明,犯天威,則天兵跨海,征伐無赦。」
足利義滿俯首道:「臣謹記。」
至此,大明算是徹底拿住了東瀛命脈。
名分上,日本受大明冊封,為藩屬國。
規制上,日本納入朝貢體系,通商全靠勘合。
責任上,幕府要管束海寇,若再生倭患,便要向大明交代。
這一套下來,既給了足利義滿甜頭,又給他套上狗繩。
想賺錢?
可以。
按大明規矩來。
想翻臉?
也可以。
先看看自己有幾艘船,幾桿槍,幾顆腦袋。
諸事落定之後,大明使團收納日方貢品,清點冊封回文,準備歸國復命。
兵庫港外,百艘戰船再度升帆。
京都百官一路相送,足利義滿親至港口,行禮辭別。
此時他的姿態比初見時更加恭順。
畢竟冊封到手,勘合也到手,面子雖折了些,里子卻拿得很足。
鄭和立於封舟甲板,受其拜別。
戚斌站在旁邊,望著岸上的東瀛文武,眼中仍舊帶著幾分冷意。
船隊啟航。
海風鼓帆,巨艦離岸。
大明使團載著敕書回文、貢品文書,以及壓服東瀛朝堂的聲威,踏上歸程。
......
註:鄭和在日本蒸了二十多個倭寇頭目這事,以及簽訂貿易條約,歷史上真實發生過。
《勘合貿易條約》也叫《永樂條約》,是明朝第一次和海外政權雙向談判,日本剿倭稱臣,大明開放特許貿易,有完整約束條款。
不過,如果按照嚴謹的史學界定,這不算條約,畢竟明朝壓根沒有「平等雙邊條約」 的概念。
大明玩的是宗藩冊封體系,所有勘合規則是天朝頒賜制度,法理上是明朝單方面規定藩屬義務,不存在現代意義兩國平等簽約。
《勘合貿易條約》是近現代史學命名,明代官方只稱 「給日本勘合敕諭」。
說白了就是給小日本下命令,你只有臣服我,才有資格和我進行貿易,歷史上的大明就是這麼的霸道,所以現在歐美很擔心中國會成為第二個大明。
為儘快敲定通商貿易、拿到勘合資格,足利義滿的行動力拉滿,連夜下令全境搜捕海寇。
尤其對馬、壹岐等常年窩藏海賊的島嶼,必須重點清查。
各地守護、地頭、武士皆被傳令,不得敷衍,不得隱瞞,凡有劫掠大明沿海者,立即捕拿。
這道命令傳下去,地方頓時雞飛狗跳。
平日裡,有些海賊與地方勢力暗通款曲,彼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海賊搶來財貨,地方豪強分些好處;
地方有事,海賊也能充當刀子,大家心照不宣,日子過得很有默契。
可現在不行了,上頭下了死命令。
短短數日,幕府便抓捕二十餘名倭寇頭目,押送到大明使團駐地,交由鄭和核驗處置。
這些人有的在對馬作亂,有的盤踞壹岐,常年出沒於朝鮮、大明沿海,手上沾了不少商旅漁民的血。
被押來時,這幫滿臉橫肉的海寇,要麼低頭裝死,要麼還想喊冤。
鄭和沒有輕信幕府,命隨行官員逐一審問,核查口供,又讓水師中熟悉海患的軍士辨認。
戚斌更是親自過問,凡是曾在登州、遼東一帶出現過的海寇,他多少都能問出些痕跡。
一番核驗下來,確認這批人確是多年劫掠大明沿海的匪首,並非幕府臨時抓來湊數的替罪羊。
查驗後怎麼處置?
自然是全部殺掉了!
為震懾東瀛朝野,立威定海,鄭和當即下令,於明日京都最繁華的大街上,當眾處決這二十餘名倭寇頭目!
消息傳出,整座京都都被驚動。
次日行刑,街上人山人海。
幕府武士列陣維持秩序,大明護衛立於刑場四周。
二十餘名倭寇頭目被押到街心,捆縛手腳,面色或白或青,痛哭求饒,也有人嚇得癱軟在地,被兵卒拖著走。
為秉承應國公不把日本人當人看的理念,鄭和選擇了日本最殘酷的極刑甑蒸之法。
巨型蒸籠架在鬧市,火焰升起,水汽翻騰。
將倭寇們往裡一扔,捂住蓋子。
(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 TW 看書網藏書全,𝑠ℎ𝑢.𝑡𝑤超靠譜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酷刑慘烈,場面震撼,具體刑狀,不必細說。
待半個時辰後蒸籠蓋一掀,白氣沖天,圍觀百姓嚇得腿都軟了,有人當場吐了一地。
那一日之後,京都街頭許多看熱鬧的人,連著數日都吃不下飯。
此舉徹底震動了日本上下,舉國上下,百姓惶恐,武士沉默,公卿驚懼。
所有人都真切見識到了,什麼叫做天威不可觸犯,什麼叫犯大明疆土者,雖遠必誅。
這句話若只寫在文書上,未必有人當真。
可當二十餘名倭寇頭目死在京都鬧市,日本上下便都記住了。
恩威並施雷霆懲戒過後,鄭和見足利義滿恭順聽話,做事穩妥,終於開啟了勘合貿易談判。
足利義滿等這一日,等得眼睛都快綠了。
他親自出面,與幕府重臣、禮官、財計官一同赴館驛議事,姿態仍舊恭敬,言辭也不敢強硬。
鄭和坐於上首,隨行官員列在兩側,文書攤開,筆墨備齊。
大明開出的條件很明白。
日本若能長期約束境內海寇,杜絕倭患,便可開放官方朝貢貿易,頒發勘合百道,准許按期入朝通商。
足利義滿聽到「勘合百道」四字,心中一震。
這便是他要的東西,勘合在手,通商有門。
有了勘合,幕府便可掌控朝貢貿易,把私商、諸侯、寺社勢力都攔在規矩之外。
誰能出海,誰能貿易,誰能借大明通商發財,都要看幕府臉色。
這等好處,足利義滿豈會拒絕?
他幾乎沒有遲疑,立刻應允。
「臣願謹遵天朝規制。」
接下來,雙方訂立朝貢規制,條款一條條寫入宗藩文書。
其一,十年一貢,不得擅自提前,也不得逾期濫貢。
這條是為了防止日本使團隔三差五跑來「進貢」,說是進貢,實則藉機貿易,若不設限,朝貢能被他們玩成趕集。
其二,每次貢船不得超過兩艘,隨行人員不得超過兩百人。
這條更直白,來可以來,但別拖家帶口,別把一整支商隊塞進貢船里。
朝貢是朝貢,不是全村出海賣貨。
其三,無大明勘合,不得私自渡海通商,凡私渡者,一律按海寇匪盜論處,就地剿捕,殺無赦。
這條便是把刀架在私商與海賊脖子上。
沒有憑證,就別亂跑,敢亂跑,便按倭寇辦。
其四,幕府永久承擔管束倭患之責,凡有東瀛浪人跨海劫掠,由日方自行捕拿處置,並承擔罪責。
這一條最重。
往後大明沿海再起倭患,日本不能裝傻。
你說不是你派的?
可以,可人是從你地界出來的,船是從你海上走的,你就得擔責,別想著甩鍋,出了事就找你。
條款訂立完畢,鄭和再度重申天朝底線:
「順大明,守規制,則通商得利,國中安穩。」
「逆大明,犯天威,則天兵跨海,征伐無赦。」
足利義滿俯首道:「臣謹記。」
至此,大明算是徹底拿住了東瀛命脈。
名分上,日本受大明冊封,為藩屬國。
規制上,日本納入朝貢體系,通商全靠勘合。
責任上,幕府要管束海寇,若再生倭患,便要向大明交代。
這一套下來,既給了足利義滿甜頭,又給他套上狗繩。
想賺錢?
可以。
按大明規矩來。
想翻臉?
也可以。
先看看自己有幾艘船,幾桿槍,幾顆腦袋。
諸事落定之後,大明使團收納日方貢品,清點冊封回文,準備歸國復命。
兵庫港外,百艘戰船再度升帆。
京都百官一路相送,足利義滿親至港口,行禮辭別。
此時他的姿態比初見時更加恭順。
畢竟冊封到手,勘合也到手,面子雖折了些,里子卻拿得很足。
鄭和立於封舟甲板,受其拜別。
戚斌站在旁邊,望著岸上的東瀛文武,眼中仍舊帶著幾分冷意。
船隊啟航。
海風鼓帆,巨艦離岸。
大明使團載著敕書回文、貢品文書,以及壓服東瀛朝堂的聲威,踏上歸程。
......
註:鄭和在日本蒸了二十多個倭寇頭目這事,以及簽訂貿易條約,歷史上真實發生過。
《勘合貿易條約》也叫《永樂條約》,是明朝第一次和海外政權雙向談判,日本剿倭稱臣,大明開放特許貿易,有完整約束條款。
不過,如果按照嚴謹的史學界定,這不算條約,畢竟明朝壓根沒有「平等雙邊條約」 的概念。
大明玩的是宗藩冊封體系,所有勘合規則是天朝頒賜制度,法理上是明朝單方面規定藩屬義務,不存在現代意義兩國平等簽約。
《勘合貿易條約》是近現代史學命名,明代官方只稱 「給日本勘合敕諭」。
說白了就是給小日本下命令,你只有臣服我,才有資格和我進行貿易,歷史上的大明就是這麼的霸道,所以現在歐美很擔心中國會成為第二個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