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章 有錢能使鬼推磨!【二合一求月票】
第355章 有錢能使鬼推磨!【二合一求月票】
「審判長,辯方手中的諒解書,來源於公訴人所指控的【故意殺人罪】,【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的被害當事人及其家屬。」
「在10月25日當天結束休庭後。」
「辯方與受害者充分進行了訴求交換,最終,達成雙方意見統一。」
蔡彭手裡拿著《諒解書》,他在辯護席站起身,手中的諒解書高高舉起,整個人緩緩轉了一圈。
這一圈下來。
無論是公訴席,還是審判台,甚至是旁聽席,所有人都看得一清二楚!
蔡彭再次道:「即:十份《諒解書》,請審判長查閱。」
諒解書...十份!?
話落後,書記員便起身,從蔡彭手中接過那厚厚一沓文件,將其遞給審判長呂廣。
諒解書不是證據,不需要提前遞交,這十份..
呂廣也才是第一次知曉。
此刻,看著協議,呂廣眉頭微微蹙起,他緩緩翻閱,眉宇間的疙瘩從未鬆開。
第一法庭。
眾人抬頭看著審判台,等待對方給個否定」的字眼。
可等了半晌也沒半個不」字,最終,眾人原本遲疑的臉上,逐漸流露出驚愕與詫異o
旁聽席流露出一絲絲的騷動,眾人交頭接耳,忍不住低聲道:「《諒解協議》?十份?等等,我記得受害者攏共就十個吧..
」
「意思是,兩個死者的家屬也諒解了趙瑞?他們不是重傷,是死」啊!」
「這也能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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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到底怎麼想的啊,人可是才剛死,還沒兩個月呢!」
」
有記者倒是瞭然,但更多的社會群眾卻對此內幕一無所知,此時滿臉都是不解。
聽到這些聲音。
一直冷臉坐在旁聽席上的趙天河,他那冷硬的臉稍緩。
錢確實是花了一千萬,可...至少沒白花!
他肩頭上的壓力微微一松。
至於其餘人..
旁聽席中。
有人定眼瞧著審判區,看了半晌,忽的想到什麼,眼睛瞪大,脫口而出。
「不對,如果說諒解書全都到手的話,那他們的代理律師...
「還追不追責了!?」
」
」
代理律師?
聽到這話的人微微一愣,旋即,下意識將視線投向端坐在民訴代理人席位上的幾人。
而與此同時。
審判區中。
公訴席。
「十份《諒解書》!?」
檢察官鄭通和檢察官梁秉信看著審判台呂廣查閱的畫面,兩個人眉頭微微蹙起。
「什麼情況?」
梁秉信有點坐不住了,他放在桌上的拳頭微攥,沉聲道:「我記得,其中八名受害者的案子,不是徐德負責承辦的嗎?」
「對方是私下與當事人和解?」
鄭通沒搭話,他眉頭緊蹙,死死盯著辯護席面無表情的蔡彭。
旋即,他視線挪到身側,盯著徐德的側身,眼眸中陰暗交錯。
私下與當事人和解?
這確實有可能,因為除了《律師準則》外,法律上並未規定律師不能私下與對方律師委託人見面,所以蔡彭這樣搞並不違法。
但問題來了。
八名受害者啊,其中兩個還是身亡狀態!
哪怕被告方真就利誘呢,那在感情與利益的糾結中,一個都沒願意找徐德商討的?不可能。
那麼,換句話說,在委託人找徐德告知對方私下接觸,談論和解」事宜的情況下..
「他讓委託人簽了?」
檢察官梁秉信眉頭緊蹙。
「不知道。」鄭通低聲交流。
「他在搞什麼鬼東西?數罪併罰原理他不知道?不知道最終定刑是選的什麼!?」
梁秉信臉色微微沉下,說的話夾雜著些許情緒。
「他不知道「重罰」不能疊加!?」
公訴席對被告人的指控,足有四條罪名,雖羅列的多,可司法向來不是數罪併罰」。
司法中,數罪疊加的刑期,有兩種服刑模式。
一:
【數罪併罰】
你同時犯有偷竊罪、故意傷人罪、交通肇事罪;刑期分別為:1年有期,3年有期,2
年有期。
那麼,數罪併罰下,是1+3+2=6,要服6年有期徒刑?
差不多,法官一般是在3一6年之間酌情選擇,可能會判個6年。
可一旦涉及到無期、死緩、死刑」就不同了!
二:
《刑法》第69條,【吸收原則】
一人犯數罪,如果宣告刑裡面有死刑,或者有無期徒刑:只執行最重那一個主刑,其餘所有有期徒刑、拘役全部被吸收,不再執行。
如,你同時被判無期、10年有期、10年有期,那麼,你只需要服無期,另外20年不用管。=
而無期」並非一直服刑」,這玩意基本可以減成有期。
且,只要減了,一般就減成22年,最低甚至能13年!
於是乎。
你在被判【無期、10年有期、10年有期】的情況下,最低僅需要服刑13年,並非是量變引起質變,變成死刑」,算下來,比第一條數罪併罰」原則判的還少。
同理,就本案中。
哪怕四條罪名同時追責,判了四個無期後,也無法疊加成一個死刑。
想將犯罪嫌疑人趙瑞」繩之以法,就只能從四個重罪中,找一個能判死刑的罪名。
也就是【故意殺人罪】!
而徐德這番行為.....
「他讓【故意殺人罪】的委託人選擇諒解?」
梁秉信好似懷疑人生一般開口。
「甚至還有【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
」
剩餘兩條法例...說白了,這兩條法例的用處,就是將其以從嚴從重的因素」進行的指控,是為了給【故意殺人罪】添磚加瓦用的!
結果,一開庭,對方再次將他們的指控依仗打掉?
「那我們還這麼追責?」
想到這,梁秉信忍不住看向鄭通,有股急迫的情緒。
「總不能四個罪判四個有期吧。疊加在一塊判個20年?要知道這案子傷亡足有十人!
」
數罪併罰下,有個上限,數罪判罰總和超過35年,那麼最高只會宣判25年。
總和少於35年,最高則是判20年而案子可是毒駕、死亡2人、重傷3人、輕傷5人、販毒..
就判個20年有期?
「開什麼玩笑!?」
梁秉信有些急:「我們這次訴書,以及做的所有指控材料,可都是在圍繞這兩點指控被告人,判處重罪!」
鄭通也被說得深吸一口氣,此時他腦子有些亂。
「別急,他不像是收錢,如果收了錢,第一次開庭就不會提出販毒觀點..
」
他抬頭看去。
卻見審判台上,法官依舊緊蹙眉頭。
民訴代理人席位上,徐德面無表情,好似早就預料到這十份《諒解書》的存在。
見此一幕。
鄭通實在是忍不住了,緊接著..
審判區中。
原本寂靜的環境被一道高昂的聲音打破。
「審判長!我方對被告方所遞交的材料,其來源持懷疑態度。」
公訴席上。
檢察官鄭通站起身,聲音打斷眾人的思緒。
聽到這話。
審判台上,審判長呂廣回過神來,他眼眸微動,看向辯護席的律師蔡彭。
「講。」
法官呂廣開口,吐出一個字,看著他的同時將手裡的文件放下。
辯護席。
金牌律師蔡彭坐在團隊的中央,他聞言,站起身,面色平靜地看著鄭通。
「公訴人請問。」
鄭通壓下自己的思緒,沉思片刻後,眉頭一皺,開口道:「首先,對方律師。」
「我想問,你方所遞交的《諒解書》,是通過什麼「對等形式」所獲得?」
說著,他微微一頓,又道:「鑑於家屬人員數量之多、您方所用時間、當事人本身態度。」
「我方有理由懷疑,被告方《諒解書》獲取方式存在不正當嫌疑!」
有些諒解書是有問題的。
也就是靠著坑、蒙、拐、騙」的形式,繞過對方代理律師,私自哄騙當事人,最終
得到《諒解書》。
此類協議雖然簽名,可在司法中隨時都可以作廢處置!
如果,徐德對此事不知道,且對內容存有異議...完全可以駁回諒解協議。
他們依舊可以追究命案責任!
但問題在於......
「公訴人,你方所問,《諒解書》中存有明確的答案。」
律師蔡彭深吸一口氣,他目光平靜,語氣不急,站在辯護席上緩緩開口。
「在24號至今日3號之間,我方委託人深度認識到自身錯誤並十分懊悔。」
「隨即,拿出足夠的誠意與被害人家屬進行協商,家屬被我方誠意所感動,最終願意給予《諒解書》,且在個人角度,願意放棄針對被告人的刑事追責。」
「上述一切行為,包括簽署諒解書期間...
」
說著。
蔡彭將視線落在鄭通一側,看著徐德道:「均是在被害人民訴代理律師的見證下簽署。」
「不存在任何所謂的「來源存疑」!」
在徐德的見證下?
「民訴方知道!?」
公訴席。
鄭通臉上忽的流露出錯愕,他扭頭看向徐德,眼神中透露出震驚。
此時,法官也將視線落在了徐德身上,皺眉道:「民訴方是否要做出回應?」
話落的剎那。
第一法庭中,所有人的視線瞬間聚焦在徐德身上,或是詫異,或是驚愕,又或是疑惑。
而在所有人緊盯的情況下。
徐德面色淡然的站起身,他臉上露出個淺笑,溫和的聲音響起。
「審判長,公訴人,辯護方所說屬實。」
「對方所遞交的十份《諒解書》,均是合法有效途徑所得,我方當事人被其誠意感動,自願進行諒解。」
誠意?
趙天河有個屁的誠意!案子從頭到尾,他連一次前去看望被害人都沒有,趙瑞更是無法無天!
哪來的誠意!?
鄭通沒有猶豫,立馬調頭看向審判長,直言開口道:「審判長,我申請查看協議中的「對等原則」!」
諒解書不是隨便簽的,是必須要進行利益交換。
也就是給出足夠的賠償,如果你賠償過少家屬還願意簽,..那法院甚至可以直接給你駁回。
而這起案件的賠償..
「公訴席,無需查看,我現在可以很明確地告訴你,被告確實是帶有誠意進行協商。」
民訴代理席。
「被告人家屬,願意對我方當事人進行賠償。」
徐德臉上流露出一絲感慨,他看著鄭通,認真道:「除營養費、住院費、醫療費等雜亂費用以外。」
「對方願意賠償我方輕傷委託人40w、重傷80w、死者家屬120w!」
說實話,這個數字徐德先前是真沒想到能拿到,自己就是想逼對方一把,畢竟哪怕不給80w,有個六十萬也是賺的。
誰承想對方竟然直接全部提了一檔!
既然如此。
那麼,徐德不得不讓委託人簽署協議了,甚至說,一些原本還有些遲疑,在道德良心與利誘間橫跳的委託人,也是被他勸著簽的。
當這串數字落下的剎那。
徐德頓了頓,旋即眼眸中滿是誠懇,感慨道:「被告態度很誠懇,他們給的誠意實在是...太多了。」
太多了...
話落的瞬間。
整個第一法庭瞬間啞然,旁聽席所有人臉色微微錯愕。
這數字...加起來至少千萬了,千萬現金啊!一些市值破億的公司但凡能抽出千萬現金,那都屬於領域內的領頭人物!
結果,被趙天河以賠償的形式,直接給了出去?
就這,還不包括醫療費、營養費等一系列費用.
旁聽席,第一排中。
趙天河面無表情,他依靠在椅子上盯著審判區,但眸光卻極其低沉。
審判區中。
蔡彭也是沒有任何表情。
反倒是公訴席..
「誠意太多?這不就是錢太多了嗎?還真是因為錢!」
「他跟委託人簽的是什麼合同?無償?還是標的額合同?如果是按照標的...那抽取委託費的百分比是多少?」
梁秉信臉色錯愕,眸中可謂瞳孔地震。
「他有八個委託人,其中兩個死者,兩個重傷,四個輕傷。」
「第三個重傷還是他的合作律師所簽!」
「千萬的賠償金中,至少有九百五十萬是他的委託人所得...
」
「如果是9%抽取...不,是哪怕5%。」
「只抽5%!」
說著。
檢察官梁秉信拳頭緊握,臉色微微有些僵。
「那也能有約莫50w的委託費!」
50w啊,2003年的律師還不像後世那樣賺錢。
蔡彭這種海城頂端律師,一年到頭委託費也只有幾百萬。
而對徐德的中小型律所來說,一個四五人配置的律師團隊,絕大概率一年都賺不到50
W.
所以..
「還是因為錢嗎?」
檢察官鄭通深吸一口氣,壓下心中的翻江倒海,努力平復著自己的呼吸。
委託人可以簽,律師給委託人爭取錢也可以。
但..
他實在是想不到,對方竟然簽了不告訴公訴!
這算什麼?故意和被告打配合?那第一次開庭審理又是為了什麼?
抬高案件難度,多索要賠償金!?
鄭通臉色一會紅一會黑,呼吸也異常紊亂。
直到。
「公訴席,你方是否還有疑問?」
辯護席。
律師蔡彭看著鄭通,語氣平淡地開口,好似壓根沒有在意過對方的詢問。
「如若沒有,我方將繼續表述我方觀點。」
聞言。
高台上的審判長,將視線看向鄭通。
鄭通欲言又止良久,最終,深吸一口氣,咬牙道:「我方...暫時沒有其餘異議。」
「請審判長推進庭審。」
話落。
鄭通便坐了下去,面色沉下,心中在思索究竟該如何補救這場官司,卻也沒再開口詢問。
見此一幕。
蔡彭這才將視線挪到呂廣身上,詢問道:「審判長,我方是否可以繼續表述?」
呂廣放下手裡的材料,微微點頭。
「可。」
一個字落下。
蔡彭鬆了口氣,旋即又吸了口新鮮空氣,將腦子裡的話緩緩說出。
他開口道:「首先有關《諒解書》一事,我方認為,其來源依據,應當無需再辯。」
「不存在任何違法獲取的概率。」
「而公訴席訴書中所描述的「毒駕」...審判長,我方態度依舊如上次庭審一致。」
「我方當事人不存在「毒駕」狀態!」
話落,他便沒再【危害公共安全罪】方面進行過多贅述。
檢察官指控這罪的依據就兩條,毒駕」「販毒」。
販毒的前因後果邏輯鏈極其牽扯,他無需對付,毒駕」則是給不出相應的證據。
如此,在10份《諒解書》的加持下......
第一條罪,算是被徹底消除!
「其次!」
「審判區諸位,我方認為,公訴席指控被告人構成【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引用不當,與案情實情存在出入。」
辯護席,蔡彭深吸一口氣。
他極其隱晦地瞥了眼徐德,旋即收回眼神,再次從包里抽出一份文件。
而這文件則是..
「審判長,這是「陽燦幼兒園」門口的警方定責材料。」
「或者說...這是二次定責鑑定!」蔡彭道。
二次定責?
蔡彭話落的剎那,眾人微微一頓,就連徐德也是眉頭一挑。
不等他們反應過來,便聽蔡彭繼續道:「在24號當天下午,出現在幼兒園門口的交通事故並非是因所謂毒駕引起,而是一起「交通意外事故」!」
「即:【超車期間,意外撞上違規停靠的私家車,致使車輛發生意外,隨即造成傷
亡!】
」
「案發後。」
「海城警方,在第一次交通定責,判定我方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但是!」
「我方認為,這起行為中我方當事人雖是主責,卻不及全責!」
說到這。
蔡彭眼眸一凝,微微一頓,看向徐德,突然開口道:「應當由「案件受害人」,也就是違規停車的車主董芬」承擔次責!」
「於是,25號,我方依法向海城基層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期間民訴庭審開庭數次,我方與董女士糾紛並未解決,直到...在10月25日至11月3
日之間的休庭期,我方與董女士達成協議和解。」
「董女士自認自己存在責任!」
「最終,法採信這份自認,結合全案證據,改判責任比例。」
話落。
蔡彭沒有猶豫,他伸出手,比劃了個數字。
「就「交通肇事罪」中,被告人「趙瑞」承擔70%主責。」
「違停車輛的董芬董女士,占次責30%!」
「綜上所述。」
「我方認為,公訴方訴書所指控【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有待考量!」
責任...
被劃分了!?
話落的剎那,整個審判區頓時炸開鍋來,眾人面色微微愕然,公訴席幾人面色一變。
「什麼情況?什麼時候的事?」
「責任重新分配了?董芬承擔30%的責任?她自願承擔?不對...有問題。」
鄭通和梁秉信內心一驚,互相對視一眼,均看到對方眼底的震驚。
如果,這要是真的。
那麼...趙瑞是只需要在70%的責任、9份諒解協議上定刑的!
哪怕沒諒解書,也判不了多少,這事...他到底是什麼時候辦成的?
就連民訴代理席。
徐德幾人也是面露凝重。
「真是下血本了啊,讓董芬主動承擔責任,變相削弱趙瑞的責任?一削就是30%....
「蔡彭到底花多少錢!?」
林月臉上露出詫異。
這件事,他們可是從頭到尾都不知道,本以為只是收集了諒解書,誰承想,暗地裡竟還和董芬夫婦勾結,削去了三成責任..
「利用了,中院與基院、民訴與刑事不互通的信息差嗎?」
徐德則是呢喃道,他感覺這行為有點熟悉。
旋即,眯了眯眼,又道:「這才對嘛...這才是海城律師該有的水平。」
他呢喃著。
而此時,其餘人卻是坐不住了公訴席上。
「異議!這是庭審突襲!開庭前夕,我方從未得知案件重判,審判長,我方對被告方所遞交的材料,存在強烈異議!」
檢察官鄭通眉頭緊蹙,站起身沒猶豫便開口斥責。
審判台上。
審判長呂廣正欲開口。
但辯護席的蔡彭卻搶先一步道:「公訴人,請不要冒然打斷我方發言,我方還有話未說!」
蔡彭深吸一口氣。
他的視線逐漸凌厲,透露出一股從守轉攻的凌厲感,此刻,再次道:「審判長。」
「此外,我方對公訴人所指控《刑法》第232條【故意殺人罪】存在明確異議!」
「24號當天下午,是駕車路人王平」故意激怒我方委託人,致使其精神病發作,隨即駕車致使對方身亡。」
「而我方上述所言..
」
說著。
蔡彭內心都有些滴血,他得到這些玩意...可是付出了極大的代價。
「死者王平」家屬,即,案發現場坐在死者所駕駛車輛中的目擊證人,可以進行佐證!」
「家屬認為被告人趙瑞精神極度不穩定!」
家屬..
死者家屬,願意來給殺人者趙瑞佐證,說他是精神病!?
當這話落下,整個第一法庭已經不是驚訝了,而是感到震撼。
公訴席幾個檢察官不可置信地盯著他。
旁聽席眾人譁然一片,坐在第一排的趙天河面色陰沉滲水。
民訴代理人席位上。
哪怕是徐德,此時也是和林月極其震驚地對視一眼。
這人...到底花了多少錢!?
對此。
蔡彭卻是不管不顧,而是直接將視線挪到審判長呂廣身上,壓著自己心中的窩火,大聲道:「綜上所述,審判長。」
「我方認為,公訴人訴書與案情存在明顯出入!」
話落的剎那,第一法庭眾人將視線挪到呂廣身上,屏住呼吸。
「審判長,辯方手中的諒解書,來源於公訴人所指控的【故意殺人罪】,【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的被害當事人及其家屬。」
「在10月25日當天結束休庭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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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圈下來。
無論是公訴席,還是審判台,甚至是旁聽席,所有人都看得一清二楚!
蔡彭再次道:「即:十份《諒解書》,請審判長查閱。」
諒解書...十份!?
話落後,書記員便起身,從蔡彭手中接過那厚厚一沓文件,將其遞給審判長呂廣。
諒解書不是證據,不需要提前遞交,這十份..
呂廣也才是第一次知曉。
此刻,看著協議,呂廣眉頭微微蹙起,他緩緩翻閱,眉宇間的疙瘩從未鬆開。
第一法庭。
眾人抬頭看著審判台,等待對方給個否定」的字眼。
可等了半晌也沒半個不」字,最終,眾人原本遲疑的臉上,逐漸流露出驚愕與詫異o
旁聽席流露出一絲絲的騷動,眾人交頭接耳,忍不住低聲道:「《諒解協議》?十份?等等,我記得受害者攏共就十個吧..
」
「意思是,兩個死者的家屬也諒解了趙瑞?他們不是重傷,是死」啊!」
「這也能諒解?」
本書首發 TW 看書網超順暢,ⓢⓗⓤ.ⓣⓦ隨時讀 ,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家屬到底怎麼想的啊,人可是才剛死,還沒兩個月呢!」
」
有記者倒是瞭然,但更多的社會群眾卻對此內幕一無所知,此時滿臉都是不解。
聽到這些聲音。
一直冷臉坐在旁聽席上的趙天河,他那冷硬的臉稍緩。
錢確實是花了一千萬,可...至少沒白花!
他肩頭上的壓力微微一松。
至於其餘人..
旁聽席中。
有人定眼瞧著審判區,看了半晌,忽的想到什麼,眼睛瞪大,脫口而出。
「不對,如果說諒解書全都到手的話,那他們的代理律師...
「還追不追責了!?」
」
」
代理律師?
聽到這話的人微微一愣,旋即,下意識將視線投向端坐在民訴代理人席位上的幾人。
而與此同時。
審判區中。
公訴席。
「十份《諒解書》!?」
檢察官鄭通和檢察官梁秉信看著審判台呂廣查閱的畫面,兩個人眉頭微微蹙起。
「什麼情況?」
梁秉信有點坐不住了,他放在桌上的拳頭微攥,沉聲道:「我記得,其中八名受害者的案子,不是徐德負責承辦的嗎?」
「對方是私下與當事人和解?」
鄭通沒搭話,他眉頭緊蹙,死死盯著辯護席面無表情的蔡彭。
旋即,他視線挪到身側,盯著徐德的側身,眼眸中陰暗交錯。
私下與當事人和解?
這確實有可能,因為除了《律師準則》外,法律上並未規定律師不能私下與對方律師委託人見面,所以蔡彭這樣搞並不違法。
但問題來了。
八名受害者啊,其中兩個還是身亡狀態!
哪怕被告方真就利誘呢,那在感情與利益的糾結中,一個都沒願意找徐德商討的?不可能。
那麼,換句話說,在委託人找徐德告知對方私下接觸,談論和解」事宜的情況下..
「他讓委託人簽了?」
檢察官梁秉信眉頭緊蹙。
「不知道。」鄭通低聲交流。
「他在搞什麼鬼東西?數罪併罰原理他不知道?不知道最終定刑是選的什麼!?」
梁秉信臉色微微沉下,說的話夾雜著些許情緒。
「他不知道「重罰」不能疊加!?」
公訴席對被告人的指控,足有四條罪名,雖羅列的多,可司法向來不是數罪併罰」。
司法中,數罪疊加的刑期,有兩種服刑模式。
一:
【數罪併罰】
你同時犯有偷竊罪、故意傷人罪、交通肇事罪;刑期分別為:1年有期,3年有期,2
年有期。
那麼,數罪併罰下,是1+3+2=6,要服6年有期徒刑?
差不多,法官一般是在3一6年之間酌情選擇,可能會判個6年。
可一旦涉及到無期、死緩、死刑」就不同了!
二:
《刑法》第69條,【吸收原則】
一人犯數罪,如果宣告刑裡面有死刑,或者有無期徒刑:只執行最重那一個主刑,其餘所有有期徒刑、拘役全部被吸收,不再執行。
如,你同時被判無期、10年有期、10年有期,那麼,你只需要服無期,另外20年不用管。=
而無期」並非一直服刑」,這玩意基本可以減成有期。
且,只要減了,一般就減成22年,最低甚至能13年!
於是乎。
你在被判【無期、10年有期、10年有期】的情況下,最低僅需要服刑13年,並非是量變引起質變,變成死刑」,算下來,比第一條數罪併罰」原則判的還少。
同理,就本案中。
哪怕四條罪名同時追責,判了四個無期後,也無法疊加成一個死刑。
想將犯罪嫌疑人趙瑞」繩之以法,就只能從四個重罪中,找一個能判死刑的罪名。
也就是【故意殺人罪】!
而徐德這番行為.....
「他讓【故意殺人罪】的委託人選擇諒解?」
梁秉信好似懷疑人生一般開口。
「甚至還有【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
」
剩餘兩條法例...說白了,這兩條法例的用處,就是將其以從嚴從重的因素」進行的指控,是為了給【故意殺人罪】添磚加瓦用的!
結果,一開庭,對方再次將他們的指控依仗打掉?
「那我們還這麼追責?」
想到這,梁秉信忍不住看向鄭通,有股急迫的情緒。
「總不能四個罪判四個有期吧。疊加在一塊判個20年?要知道這案子傷亡足有十人!
」
數罪併罰下,有個上限,數罪判罰總和超過35年,那麼最高只會宣判25年。
總和少於35年,最高則是判20年而案子可是毒駕、死亡2人、重傷3人、輕傷5人、販毒..
就判個20年有期?
「開什麼玩笑!?」
梁秉信有些急:「我們這次訴書,以及做的所有指控材料,可都是在圍繞這兩點指控被告人,判處重罪!」
鄭通也被說得深吸一口氣,此時他腦子有些亂。
「別急,他不像是收錢,如果收了錢,第一次開庭就不會提出販毒觀點..
」
他抬頭看去。
卻見審判台上,法官依舊緊蹙眉頭。
民訴代理人席位上,徐德面無表情,好似早就預料到這十份《諒解書》的存在。
見此一幕。
鄭通實在是忍不住了,緊接著..
審判區中。
原本寂靜的環境被一道高昂的聲音打破。
「審判長!我方對被告方所遞交的材料,其來源持懷疑態度。」
公訴席上。
檢察官鄭通站起身,聲音打斷眾人的思緒。
聽到這話。
審判台上,審判長呂廣回過神來,他眼眸微動,看向辯護席的律師蔡彭。
「講。」
法官呂廣開口,吐出一個字,看著他的同時將手裡的文件放下。
辯護席。
金牌律師蔡彭坐在團隊的中央,他聞言,站起身,面色平靜地看著鄭通。
「公訴人請問。」
鄭通壓下自己的思緒,沉思片刻後,眉頭一皺,開口道:「首先,對方律師。」
「我想問,你方所遞交的《諒解書》,是通過什麼「對等形式」所獲得?」
說著,他微微一頓,又道:「鑑於家屬人員數量之多、您方所用時間、當事人本身態度。」
「我方有理由懷疑,被告方《諒解書》獲取方式存在不正當嫌疑!」
有些諒解書是有問題的。
也就是靠著坑、蒙、拐、騙」的形式,繞過對方代理律師,私自哄騙當事人,最終
得到《諒解書》。
此類協議雖然簽名,可在司法中隨時都可以作廢處置!
如果,徐德對此事不知道,且對內容存有異議...完全可以駁回諒解協議。
他們依舊可以追究命案責任!
但問題在於......
「公訴人,你方所問,《諒解書》中存有明確的答案。」
律師蔡彭深吸一口氣,他目光平靜,語氣不急,站在辯護席上緩緩開口。
「在24號至今日3號之間,我方委託人深度認識到自身錯誤並十分懊悔。」
「隨即,拿出足夠的誠意與被害人家屬進行協商,家屬被我方誠意所感動,最終願意給予《諒解書》,且在個人角度,願意放棄針對被告人的刑事追責。」
「上述一切行為,包括簽署諒解書期間...
」
說著。
蔡彭將視線落在鄭通一側,看著徐德道:「均是在被害人民訴代理律師的見證下簽署。」
「不存在任何所謂的「來源存疑」!」
在徐德的見證下?
「民訴方知道!?」
公訴席。
鄭通臉上忽的流露出錯愕,他扭頭看向徐德,眼神中透露出震驚。
此時,法官也將視線落在了徐德身上,皺眉道:「民訴方是否要做出回應?」
話落的剎那。
第一法庭中,所有人的視線瞬間聚焦在徐德身上,或是詫異,或是驚愕,又或是疑惑。
而在所有人緊盯的情況下。
徐德面色淡然的站起身,他臉上露出個淺笑,溫和的聲音響起。
「審判長,公訴人,辯護方所說屬實。」
「對方所遞交的十份《諒解書》,均是合法有效途徑所得,我方當事人被其誠意感動,自願進行諒解。」
誠意?
趙天河有個屁的誠意!案子從頭到尾,他連一次前去看望被害人都沒有,趙瑞更是無法無天!
哪來的誠意!?
鄭通沒有猶豫,立馬調頭看向審判長,直言開口道:「審判長,我申請查看協議中的「對等原則」!」
諒解書不是隨便簽的,是必須要進行利益交換。
也就是給出足夠的賠償,如果你賠償過少家屬還願意簽,..那法院甚至可以直接給你駁回。
而這起案件的賠償..
「公訴席,無需查看,我現在可以很明確地告訴你,被告確實是帶有誠意進行協商。」
民訴代理席。
「被告人家屬,願意對我方當事人進行賠償。」
徐德臉上流露出一絲感慨,他看著鄭通,認真道:「除營養費、住院費、醫療費等雜亂費用以外。」
「對方願意賠償我方輕傷委託人40w、重傷80w、死者家屬120w!」
說實話,這個數字徐德先前是真沒想到能拿到,自己就是想逼對方一把,畢竟哪怕不給80w,有個六十萬也是賺的。
誰承想對方竟然直接全部提了一檔!
既然如此。
那麼,徐德不得不讓委託人簽署協議了,甚至說,一些原本還有些遲疑,在道德良心與利誘間橫跳的委託人,也是被他勸著簽的。
當這串數字落下的剎那。
徐德頓了頓,旋即眼眸中滿是誠懇,感慨道:「被告態度很誠懇,他們給的誠意實在是...太多了。」
太多了...
話落的瞬間。
整個第一法庭瞬間啞然,旁聽席所有人臉色微微錯愕。
這數字...加起來至少千萬了,千萬現金啊!一些市值破億的公司但凡能抽出千萬現金,那都屬於領域內的領頭人物!
結果,被趙天河以賠償的形式,直接給了出去?
就這,還不包括醫療費、營養費等一系列費用.
旁聽席,第一排中。
趙天河面無表情,他依靠在椅子上盯著審判區,但眸光卻極其低沉。
審判區中。
蔡彭也是沒有任何表情。
反倒是公訴席..
「誠意太多?這不就是錢太多了嗎?還真是因為錢!」
「他跟委託人簽的是什麼合同?無償?還是標的額合同?如果是按照標的...那抽取委託費的百分比是多少?」
梁秉信臉色錯愕,眸中可謂瞳孔地震。
「他有八個委託人,其中兩個死者,兩個重傷,四個輕傷。」
「第三個重傷還是他的合作律師所簽!」
「千萬的賠償金中,至少有九百五十萬是他的委託人所得...
」
「如果是9%抽取...不,是哪怕5%。」
「只抽5%!」
說著。
檢察官梁秉信拳頭緊握,臉色微微有些僵。
「那也能有約莫50w的委託費!」
50w啊,2003年的律師還不像後世那樣賺錢。
蔡彭這種海城頂端律師,一年到頭委託費也只有幾百萬。
而對徐德的中小型律所來說,一個四五人配置的律師團隊,絕大概率一年都賺不到50
W.
所以..
「還是因為錢嗎?」
檢察官鄭通深吸一口氣,壓下心中的翻江倒海,努力平復著自己的呼吸。
委託人可以簽,律師給委託人爭取錢也可以。
但..
他實在是想不到,對方竟然簽了不告訴公訴!
這算什麼?故意和被告打配合?那第一次開庭審理又是為了什麼?
抬高案件難度,多索要賠償金!?
鄭通臉色一會紅一會黑,呼吸也異常紊亂。
直到。
「公訴席,你方是否還有疑問?」
辯護席。
律師蔡彭看著鄭通,語氣平淡地開口,好似壓根沒有在意過對方的詢問。
「如若沒有,我方將繼續表述我方觀點。」
聞言。
高台上的審判長,將視線看向鄭通。
鄭通欲言又止良久,最終,深吸一口氣,咬牙道:「我方...暫時沒有其餘異議。」
「請審判長推進庭審。」
話落。
鄭通便坐了下去,面色沉下,心中在思索究竟該如何補救這場官司,卻也沒再開口詢問。
見此一幕。
蔡彭這才將視線挪到呂廣身上,詢問道:「審判長,我方是否可以繼續表述?」
呂廣放下手裡的材料,微微點頭。
「可。」
一個字落下。
蔡彭鬆了口氣,旋即又吸了口新鮮空氣,將腦子裡的話緩緩說出。
他開口道:「首先有關《諒解書》一事,我方認為,其來源依據,應當無需再辯。」
「不存在任何違法獲取的概率。」
「而公訴席訴書中所描述的「毒駕」...審判長,我方態度依舊如上次庭審一致。」
「我方當事人不存在「毒駕」狀態!」
話落,他便沒再【危害公共安全罪】方面進行過多贅述。
檢察官指控這罪的依據就兩條,毒駕」「販毒」。
販毒的前因後果邏輯鏈極其牽扯,他無需對付,毒駕」則是給不出相應的證據。
如此,在10份《諒解書》的加持下......
第一條罪,算是被徹底消除!
「其次!」
「審判區諸位,我方認為,公訴席指控被告人構成【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引用不當,與案情實情存在出入。」
辯護席,蔡彭深吸一口氣。
他極其隱晦地瞥了眼徐德,旋即收回眼神,再次從包里抽出一份文件。
而這文件則是..
「審判長,這是「陽燦幼兒園」門口的警方定責材料。」
「或者說...這是二次定責鑑定!」蔡彭道。
二次定責?
蔡彭話落的剎那,眾人微微一頓,就連徐德也是眉頭一挑。
不等他們反應過來,便聽蔡彭繼續道:「在24號當天下午,出現在幼兒園門口的交通事故並非是因所謂毒駕引起,而是一起「交通意外事故」!」
「即:【超車期間,意外撞上違規停靠的私家車,致使車輛發生意外,隨即造成傷
亡!】
」
「案發後。」
「海城警方,在第一次交通定責,判定我方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但是!」
「我方認為,這起行為中我方當事人雖是主責,卻不及全責!」
說到這。
蔡彭眼眸一凝,微微一頓,看向徐德,突然開口道:「應當由「案件受害人」,也就是違規停車的車主董芬」承擔次責!」
「於是,25號,我方依法向海城基層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期間民訴庭審開庭數次,我方與董女士糾紛並未解決,直到...在10月25日至11月3
日之間的休庭期,我方與董女士達成協議和解。」
「董女士自認自己存在責任!」
「最終,法採信這份自認,結合全案證據,改判責任比例。」
話落。
蔡彭沒有猶豫,他伸出手,比劃了個數字。
「就「交通肇事罪」中,被告人「趙瑞」承擔70%主責。」
「違停車輛的董芬董女士,占次責30%!」
「綜上所述。」
「我方認為,公訴方訴書所指控【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有待考量!」
責任...
被劃分了!?
話落的剎那,整個審判區頓時炸開鍋來,眾人面色微微愕然,公訴席幾人面色一變。
「什麼情況?什麼時候的事?」
「責任重新分配了?董芬承擔30%的責任?她自願承擔?不對...有問題。」
鄭通和梁秉信內心一驚,互相對視一眼,均看到對方眼底的震驚。
如果,這要是真的。
那麼...趙瑞是只需要在70%的責任、9份諒解協議上定刑的!
哪怕沒諒解書,也判不了多少,這事...他到底是什麼時候辦成的?
就連民訴代理席。
徐德幾人也是面露凝重。
「真是下血本了啊,讓董芬主動承擔責任,變相削弱趙瑞的責任?一削就是30%....
「蔡彭到底花多少錢!?」
林月臉上露出詫異。
這件事,他們可是從頭到尾都不知道,本以為只是收集了諒解書,誰承想,暗地裡竟還和董芬夫婦勾結,削去了三成責任..
「利用了,中院與基院、民訴與刑事不互通的信息差嗎?」
徐德則是呢喃道,他感覺這行為有點熟悉。
旋即,眯了眯眼,又道:「這才對嘛...這才是海城律師該有的水平。」
他呢喃著。
而此時,其餘人卻是坐不住了公訴席上。
「異議!這是庭審突襲!開庭前夕,我方從未得知案件重判,審判長,我方對被告方所遞交的材料,存在強烈異議!」
檢察官鄭通眉頭緊蹙,站起身沒猶豫便開口斥責。
審判台上。
審判長呂廣正欲開口。
但辯護席的蔡彭卻搶先一步道:「公訴人,請不要冒然打斷我方發言,我方還有話未說!」
蔡彭深吸一口氣。
他的視線逐漸凌厲,透露出一股從守轉攻的凌厲感,此刻,再次道:「審判長。」
「此外,我方對公訴人所指控《刑法》第232條【故意殺人罪】存在明確異議!」
「24號當天下午,是駕車路人王平」故意激怒我方委託人,致使其精神病發作,隨即駕車致使對方身亡。」
「而我方上述所言..
」
說著。
蔡彭內心都有些滴血,他得到這些玩意...可是付出了極大的代價。
「死者王平」家屬,即,案發現場坐在死者所駕駛車輛中的目擊證人,可以進行佐證!」
「家屬認為被告人趙瑞精神極度不穩定!」
家屬..
死者家屬,願意來給殺人者趙瑞佐證,說他是精神病!?
當這話落下,整個第一法庭已經不是驚訝了,而是感到震撼。
公訴席幾個檢察官不可置信地盯著他。
旁聽席眾人譁然一片,坐在第一排的趙天河面色陰沉滲水。
民訴代理人席位上。
哪怕是徐德,此時也是和林月極其震驚地對視一眼。
這人...到底花了多少錢!?
對此。
蔡彭卻是不管不顧,而是直接將視線挪到審判長呂廣身上,壓著自己心中的窩火,大聲道:「綜上所述,審判長。」
「我方認為,公訴人訴書與案情存在明顯出入!」
話落的剎那,第一法庭眾人將視線挪到呂廣身上,屏住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