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待開庭!什麼叫這也算販毒?【二合一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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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7章 待開庭!什麼叫這也算販毒?【二合一求月票!】

  「我簽!」

  張耀深吸一口氣,在對方遞來的文件上籤下自己名字。

  緊接著,便硬著頭皮,小心翼翼地看著徐德,他扯了扯嘴角,露出個有些示弱的表情。

  他能不簽嗎?

  說實話不能。

  為什麼?

  因為會顯得心虛!有句話說得好,叫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

  如果,在這起案件中,張耀沒有做任何心虛的事情,那麼......他為什麼要選擇不簽?畢竟簽了也對他沒影響。

  反倒是不簽後,心虛作祟才會顯得自己有問題!

  「好,張先生,您放心,我們是專業律師,不會違規詢問的。」

  徐德臉上流露出微笑,他伸手指了指張偉。

  「我們的相機在這,您注意一下。」

  話落,張耀下意識看去。

  律師張偉則是眼角一跳,看了看身後放在櫃檯上,敞開一條細縫的背包,又看了看自己手裡的相機,陷入了沉思。

  不過他也沒說話。

  「嗯,我知道了.......」張耀點點頭,有些緊張,他坐在徐德面前,拳頭不自覺握緊。

  「那麼我們現在開始會談。」

  徐德點點頭,沒有墨跡,旋即話鋒一轉,看了看四周,笑道:「張藥師,根據警方通告來看...您的藥店目前正在停業整改當中。」

  「您知道是因為什麼嗎?」

  對方違規給趙瑞提供止咳露,案發後,相關整頓便下了過來,案發至今也沒再開業。

  也就徐德提前打電話約了對方,否則,貿然過來怕是連人都見不到。

  聞言。

  張耀微微一頓,旋即臉上流露出些許苦澀,沉默片刻後,開口道:「止咳露。」

  徐德笑道:「什麼止咳露?」

  「處方藥,阿片類止咳露。」張耀嘆了口氣,眼神中流露出一絲絲的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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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徐德點點頭,旋即從公文包中抽出一份文件,抬頭,看著張耀道:「張先生,根據警方的卷宗來看。」

  「2003年,9月24日當天下午,在對方沒有給予處方」的情況下,您便攜帶止咳露前往「君庭天地」小區..您給出的理由是「對方聲稱自己之前喝過」?」

  說到這,他微微挑眉,視線定在張耀臉上,又道:「是這樣嗎?」

  張耀有些語塞,沉默片刻後,這才道:「是...是的。」

  含有阿片類的止咳露確實是處方藥,即便2003年藥品出現在藥店,但也要出示處方才行。

  不過實際上基層管理較為混亂。

  哪怕是不出示處方,只需要說之前喝過、買過、處方不知道丟哪了,店員不嚴格的話也是會賣的。

  不過..

  徐德看著他,微笑道:「但您是被一通電話叫過去的。」

  「這不對吧,為什麼張先生您會主動前往?」

  話落,張耀看著面前這笑呵呵的臉,卻是有些語塞。

  沉默片刻後。

  也不知他是想到了什麼,忽然間有點害怕,卻還是一咬牙,開口道:「我...我就想賺點外快。」

  「電話里說我五分鐘送過去就給我一千塊,我...我承認,我確實是貪心了點。」

  賺點外快?

  不...不對。

  這麼簡單就說出來了?

  張偉和林月微微愣住,但兩人倒是沒多想,而是眼前一亮。

  徐德則是眯了眯眼,上下打量著對方,若有所思地看了片刻,盯得張耀內心發毛。

  良久,才再次傳來一句話。

  「呵,這倒是和警方記載的有點不同啊,您當時只是說自己疏忽大意了。」

  徐德笑著調侃了一句,張耀卻是臉上皺起,露出苦澀。

  「還有呢?」徐德又問。

  「只是想賺錢跑腿費?不見得吧,不然警方第一次盤問你之際,應該就將這說了出來才對。」

  聞言。

  張耀內心有點發苦,他沉默片刻,最終深吸一口氣,好似豁出去一樣,說道:「我賣止咳露了!」

  正在錄像的張偉微微一頓,搖搖頭道:「你說過了。」

  「不,我不是說之前說過的那個。」

  張耀此時沒有絲毫的隱藏,將自己做過的幹過的事全都說了出來。

  「阿片類止咳露這東西會上癮,所以我有時候進貨會多進一些。」

  「一些沒有處方的顧客來買我也賣,但不是以為他們只是沒帶處方,而是故意裝不知道...因為這東西賣的多還賣的長遠。」

  止咳露這東西會上癮。

  但,不要聽到上癮這東西就認為很恐怖。

  舉個例子。

  菸酒糖,這三種東西也都會上癮!

  張耀是將止咳露當成菸酒一樣的東西,故意違規長久地販賣。

  「所以,那些表面上的「處方丟了、我吃過」這些理由,都只是給個由頭而已。」

  張耀好似破罐子破摔。

  「不過...那案子跟我沒關係,雖然趙瑞確實找過買過很多次「止咳露」,但我跟他不算熟。」

  「做的事我也不知道。」

  「當天晚上六點的時候,我也不知道會有警察來抓他。」

  聽到這話。

  張偉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實務中確實會出現很多種這種情況。

  為了錢,一些售賣東西的人,都會假裝不知道對方不具備購買條件便販賣。

  比如說一些煤氣罐廠,會有中東地區的人前來採購煤氣罐製作炸彈,廠商知道嗎?知道,但可以選擇不知道,繼續售賣,畢竟能賺錢,且有個還算過得去的理由。

  張耀便是如此。

  但是!

  「張先生,感謝您的配合。」

  「不過,我還有最後一個問題。」

  徐德吸了口氣,臉上露出個很認真的笑容,他看著面前的張耀,似笑非笑道:「即...

  」

  「您還知道些什麼?」

  還知道什麼?這種問法也算問題?

  不等張偉提示,便聽徐德突然又道:「張先生,說實話,今天下午的時候我本來以為您可能會拒絕和我方見面,又或是見面後對我方態度很不好。」

  「但事實卻超乎我的意料。」

  「您無論是在電話中的迫切見面,又或是無話不說的畫面...都令我感到十分疑惑。」

  徐德緩緩開口道。

  張耀的表現很反常識。

  理論上,這種違規賣藥後的人雖然會自認倒霉...可人在意識到自己沒事後,還不斷地被人會談,必然是會煩的!

  但問題來了。

  警察問了張耀不止一次,檢察官又問了張耀數次。

  眼下自己等人又來,問的還都是差不多的問題,換個人來都會煩。

  但張耀不同。

  對方表現得很積極,林月電話中約談會見之際,對方聽起來比自己都迫切!

  且來到眼下的會談過程中..

  張耀又很反常地,在自己等人沒有施壓的情況下將他做的一些錯事全都說了出來。

  這不對勁...很不對勁。

  有時候,過於配合,也是一種不配合!

  「我...我....

  」

  驟然間,張耀錯愕地看著徐德,語塞半晌,剛想作解釋。

  但面前的人卻試探性開口道:「您這是在極力地撇清自己和案子沒關係?」

  張耀內心一驚,瞳孔微微收縮。

  徐德再次追問,「為什麼您要這麼撇清關係?」

  「首先,張先生,在警方的實務問談中,當事人只有感受到壓力才會說真話,否則難以配合,而配合程度一般與感受到的壓力呈正比...就比如您。」

  「您在案發時,感受到案件壓力。」

  「但因為壓力不足,您知曉自身最多只會整改,但如果說自己長久故意的販賣止咳露,藥店都可能保不住。」

  「所以,您只與警方積極的說了有關送止咳露上門」的事情,其餘的一概隱瞞。」

  徐德若有所思地開口說話。

  他坐在椅子上姿態放鬆,臉上表情很溫和,眼神中流露出思索。

  可這幅姿態,卻令張耀心臟狂跳,額頭上逐漸流露出些許冷汗。

  「但現在。」

  「在沒有任何變數的情況下,您竟然迫切地將自己做過的其他事情交代給我們。」

  「這很可疑,除非....您隱瞞著更大的東西,這東西代替了警方與檢方的施壓,令您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壓力。」

  徐德抬頭,看著張耀笑道:「因此,您的內心很掙扎,而在這期間,恰好接到了我們的電話。」

  「於是乎,您決定坦白自己的行動,但實則..

  」

  「是想撇清關係!」

  人就像驢子。

  抽一鞭子,才會往前挪一步。

  舉個例子。

  如果,你隔壁鄰居丟了錢,懷疑是家人幹的,那麼,你是否會去看熱鬧?而不是自證不是自己拿的。

  但如果是你家丟了錢呢?

  你母親懷疑是家裡人做的,那麼,此時你是否往往會急於自證,來證明丟錢的時間點自己不具備作案機會!

  張耀便是如此!

  他之所以坦白,絕對是感受到了壓力。

  而壓力往往代表比坦白更嚴重的事情..

  「我...我......」張耀內心一驚,剛想說話。

  徐德卻直接將其打斷,「您先別急,讓我猜猜。」

  說著。

  他話鋒一轉,開口道:「您與警方和檢方溝通的時間是10月之前,也就是24號至30號期間,您沒與對方坦白,所以,這期間內的事情並沒讓您感受到壓力。」

  「而10月1至眼下的10月3..

  」

  說著。

  他頓了頓,眼眸中閃爍片刻,看著張耀眯了眯眼,幽幽開口道:「唯一的變數,便是警方發了一則通告。」

  「通告上的重點有兩個。」

  「一,在「君庭天地」抓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趙瑞」,根據發檢,確定對方吸食了毒品海洛因。」

  「二...警方並未在現場查獲海洛因」。

  這兩句話落下的剎那。

  藥店內驟然安靜下去,整個場景異常清冷,呼吸間好似有刀子劃破氣管。

  徐德沒說話,就那麼靜靜地看著張耀。

  張偉則是眼角跳了跳。

  張耀此時額頭上布滿冷汗,好半晌,他才開口道:「我...我不知道啊,這案子和我沒關係。」

  徐德道:「所以您的意思是...您不是共犯,您不知道案情是什麼?」

  張耀臉色漲紅,憋了半晌,最終泄了氣。

  「是...是的。」

  「那麼,現在可以告訴我實情了嗎?」徐德笑道。

  張耀沉默半晌,最終深吸一口氣,娓娓道來。

  「9月24號當天下午六點半,當時我送完藥後,本想直接拿錢走,不過...不過那家人

  遞給我一個拆封的酒盒。」

  「說是讓我將其轉交給附近的一家菸酒店,只要轉交就再給我一千,而且不用扯皮,他們已經電話聯絡好了。」

  「我想著一來一回能賺兩千,就順手做了。」

  「後來警察問我案子,我一時之間沒將這兩件事聯繫在一起,就簡單說了下。」

  「直到10月1警察結束調查...我這才將兩件事聯繫在一起。」

  66

  」

  藥店內。

  一陣陣聲音緩緩響起,語氣中夾雜著懊悔與苦澀。

  隨即,徐德的聲音又響起。

  「所以,您現在懷疑...那酒盒中的東西是警方沒查到的海洛因?」

  「是...是的...不過我真不知道這件事,這可是毒啊,我就想賺點錢,還不想把命搭進去!」

  「您別急...張先生,您將東西給了菸酒店的誰?以及,您是否能確認酒盒中的東西是什麼?」

  「給了菸酒店老闆,一個中年女人,好像叫什麼「孫蕊」...至於酒盒裡的東西..

  」

  藥架一旁,清冷的前台前。

  張耀思索良久,最終搖頭道:「是一瓶酒。」

  「不過我去菸酒店的時候,看到一堆警察往君庭天地」跑,所以就留了個心眼,將紙袋留了下來,只把酒給了老闆。」

  孫蕊?

  徐德有點印象,這是緝毒警做的。

  趙瑞吸了海洛因,但警方可不能只抓趙瑞,還要查他吸的東西是哪來的。

  於是乎,短短三天的時間,緝毒警就將孫蕊」給控制住。

  後續調查也確定趙瑞吸的東西是從孫蕊這拿的。

  只不過..

  「倒是沒想到,消失的粉末被張耀送到了孫蕊那裡....

  徐德若有所思地想著。

  一側,張偉聞言後,稍稍思索,最終搖搖頭,低聲道:「26號抓捕的孫蕊。」

  「至今警方也沒在孫蕊手裡找到消失的海洛因...怕是已經被處理了。」

  警察的能力毋庸置疑,如果能找到那酒盒。

  那麼。

  對方百分百能偵查出來源於趙瑞。

  眼下還沒此類信息,只能代表,酒盒已經不在孫蕊的菸酒店內。

  「估摸著警察那邊,也極大概率認定消失的海洛因去了孫蕊那。」

  一側。

  林月也根據現有的信息,將最切合現實的情況說出。

  「但也因找不到,警方也會認定,物證被對方處理了,至於是怎麼處理的...我想應該是分銷。」

  至此。

  張耀肚子裡便空空如也,不再具備任何隱藏線索。

  至於林月所說是否為真...說實話,警察那邊大概率是這樣的,若是毒品消失了,還沒個猜測...怕不是早就開始對小區進行天翻地覆的偵查了。

  總的來說。

  「案件再次被切割了。」

  徐德內心嘆了口氣,只覺官方做事有點令律師頭疼。

  「毒駕·案核心不在於毒品去了哪,存不存在這東西,都與案發過程」無關,所以檢方不會針對這件事詳細調查。」

  「而緝毒警又不負責毒駕...所以信息也不會主動向檢方和律師透露。」

  不過總而言之。

  眼下的收穫也足夠了。

  想到這。

  徐德搖搖頭,收起心思,他站起身,看著張耀,笑道:「張先生,還請您保持24h聯絡通暢,後續我們有可能還會與您取得聯繫。」

  「對了,您保留的那個紙袋袋還在嗎?這東西對我們而言較為有用。」

  張耀連忙起身:「不麻煩不麻煩!」

  「紙袋我一直留著,我給你們拿。」

  旋即,他內心也鬆了口氣,旋即將一直保留的一個袋子交給徐德。

  最終,目送徐德三人走出藥店。

  而此刻張耀將壓在心裡的話說出去後...只覺整個人只覺如釋重負。

  藥店側面,咖啡店內。

  徐德三人並未著急離開,而是坐了好半晌。

  張偉看著徐德,回想錄像的時候,臉上流露出感慨神色,「徐律,我說實話...咱們這樣做,會被被告方譴責道德的。」

  徐德笑了笑,「張律師,我說過的,戰爭結束了。」

  「您看,張藥師這麼老實,咱們自然不用使一些過分的手段。」

  話落。

  張偉剛準備再次開口,卻不料,徐德突兀地起身打斷了他的話。

  只見。

  他起身離開咖啡館,走回藥店,片刻後,拿著遺漏」在藥店的背包回到咖啡館。

  「哧!」

  徐德將拉鏈拉開,一個精緻的攝影機出現在手掌上。

  張偉見此,眼角一跳,合著自己這相機還沒白買!

  他忍不住看向徐德。

  「徐主任,你不是說無需使用一些過分手段的嗎..

  」

  徐德隨口道:「人總是要給自己做一手準備的嘛。」

  話落。

  他便沒搭理對方,和林月兩個小腦袋湊到一起,仔仔細細地觀察起自己走後,張耀在藥店的行為。

  只可惜。

  張耀沒有任何的異動,反倒是好似心裡的大石頭落了下去。

  張偉正準備說些什麼。

  卻不料。

  徐德再次起身,第三次前往藥店,沒過多久,又拿來一個背包...一個張偉都不知道的背包。

  「哧!」

  拉鏈拉開,又出現個攝像頭。

  張偉:?

  張偉猛地抬起頭,不可置信地看向徐德。

  還有第二個!?

  這次,沒等徐德說什麼,一側的林月便率先解釋了。

  「人不能只有一手準備。」

  說完,三人便開始觀察起來,只可惜,張耀確實是沒有隱藏什麼,對方顯得異常老實。

  看完後。

  「這...怕是有點難告「販毒」啊。」

  律師張偉看著收起的攝影機,臉上流露出複雜的神色,他沉默片刻,搖搖頭道:「沒有產生實際利益...

  」

  他們想告被告方趙瑞販毒罪。

  但從張耀這得來的信息來看...趙瑞大概率,是想將自己非法持有毒品罪」給抹除掉。

  也就是隱藏毒品,將海洛因無償給了孫蕊」。

  沒有產生實際的利益!

  「而依據《刑法》第347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來看。」

  「販賣毒品罪中,必須存在有償交付才可認定為販賣,否則不構成販毒罪。」

  張偉抿了口咖啡,咋舌地搖頭道:「哪怕是沒有牟利!」

  販毒罪,你必須得有有販」才行,所謂的販,自然指的是金錢交易。

  趙瑞有販賣行為嗎?沒有,他給了張耀帶路錢,這算無償轉讓,而不算有償交付」!

  如此,從明面上,這並不構成販毒罪。

  所以,理論上來講...繞過毒駕,來指控趙瑞販毒一事,怕是完不成了。

  但是問題來了。

  就在張偉前腳說完話,下一秒..

  「你懂什麼「販毒罪」?沒人比我更懂「販毒」!」

  恍惚間。

  徐德突然眉頭一挑,他臉上流露出一絲笑容,眼神中滿是輕鬆與釋然。

  「我可以很明確地告訴你們兩個...趙瑞就是「販毒罪」的同夥。」

  販毒罪的同夥?

  不。

  不可能。

  一點錢都不存在,怎麼可能!?

  「這不對吧。」林月微微遲疑。

  徐德笑道:「張律師先前說沒有產生利益,那麼...法律上沒有說,必須要盈利才算販毒?」

  販毒...你賣毒品,是否要產生盈利才算販賣?

  聽著可能是「需要」。

  但實際上..

  林月聞言,搖頭道:「《刑法》中,確實是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沒有說「牟利」二字。」

  「換句話說,哪怕是平價賣,虧錢賣,甚至是一塊錢的促銷,也構成販毒。」

  大白話就是說。

  你做成本100塊的毒品,哪怕是以1塊錢,虧本百分之九十九賣掉,也構成販毒!

  它與你是否賺錢無關。

  但前提是...

  「必須得有「有償交付」才對!」

  林月皺眉開口道:「也就是,一方有人買,一方給予才算,至於給多少錢則是無所謂的。」

  「那個叫孫蕊的沒買,張耀也只是無償轉移,趙瑞更沒找人賣...

  」

  正所謂,不給錢就不算嫖。

  販毐也是這個道理。

  否則,若是沒牽扯到利益,只需要「交付」即算販毒....

  那麼,如果你在路邊看到個毐品,你覺得好奇,拿在了手中,又遞給你朋友,於是乎,這塊毐品從你手裡到了朋友手裡,完成了交付」。

  如此,難道就能因此說明你是販毒嗎?

  不能!

  所以..

  林月微微嘆氣,搖頭道:「所以,理論上,最多只構成《刑法》第348條非法持有毒品罪。」

  確實如此。

  目前來看,趙瑞和販毒八竿子的關係都打不到。

  但是!

  「不!」

  徐德突然間開口,將兩人的思路全然反駁,他眼神中陰暗交錯,晦暗不明。

  此時眯了眯眼,緩緩道:「誰說...販毒,就必須要賣成「金錢交付」才構成的?」

  不存在金錢...也構成!?

  話落的剎那。

  林月和張偉頓時愣住,不等二人反應過來。

  徐德便立即開口道:「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毒品犯罪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明確規定。」

  「明知他人實施毒品犯罪而為其居間介紹、代購代賣的,無論是否牟利,都應以相關毒品犯罪的共犯論處。」

  「注意,其中存在兩個關鍵詞【明知他人實施毒品犯罪】【無論是否牟利】!」

  這是一個十分冷門...甚至可以說是嚴苛的法規。

  意思是。

  你手裡有一塊海洛因。

  你並不想賣,也不想謀利,甚至交給其餘人的時候,你也沒收錢。

  但是!

  如果說...你交給的這個人想賣呢?

  也就是,a將毒品轉交給b,b去販賣,那麼,a作為貨源,在沒任何利益的情況下,b

  將其賣掉,那麼,a是否構成販毒罪?

  構成!!!

  「只要,a知道b會將他給予的毒品賣掉,那麼,a就應當以「相關毒品犯罪的共犯論「而孫蕊,明顯觸犯《刑法》第347條毒品罪」,應當認定為販賣毒品罪既遂。」

  徐德再次開口。

  「依據「共犯論處」,趙瑞,必然是「販毒罪」的共犯,那麼,他便觸犯此條法例!

  」

  一開口,就彰顯那深不見底的法理能力,頓時令兩個律師眉頭一挑,臉上微微錯愕。

  哪怕你不賣,是別人賣的..

  也構成販毒罪!?

  張偉驚了。

  他不可置信的看著面前的徐德,大腦中不斷檢索對方所說的這番話。

  這好像...好像沒問題啊!

  「可是...可是,孫蕊不一定賣了呀!」

  林月有些驚疑,遲疑著開口道:「24號轉移的,26號就被抓捕...她不一定販賣,很有可能是藏起來了啊!」

  是啊。

  哪怕孫蕊賣掉,趙瑞也構成販毒呢。

  但你總得先賣吧!

  「不不不不。」

  「我剛才說了,最高院的話中有兩個關鍵詞,一是【明知他人實施毒品犯罪】,二是【無論是否牟利】。」

  「這兩個你不能分開看,而是連著看!」

  徐德眼睛瞪大,耐心跟對方解釋道:「連起來便是,【只要你明知他人實施毒品犯罪,無論是否牟利,均以共犯論處】」

  換句話說。

  就是不需要對方完成買賣」這個交易。

  只要你知道他會將毒品賣掉,而對方也確實會賣。

  此時,在毐品從你手裡轉交到對方手裡的那一刻...

  哪怕對方還沒賣呢!

  那麼,你已經構成了販毒罪」。

  「孫蕊是個販毒的,你覺得趙瑞知不知道她會賣?肯定知道,因為他就是找孫蕊買的」

  「那麼。」

  「在趙瑞明知孫蕊是販毒人員的情況下,他還將毒品轉交給對方...你別管這東西是否已經賣了。」

  「但在法律上,這很明顯已經構成了《刑法》第347條「販毒罪」!」

  這...這對嗎?

  這真的對嗎!?

  張偉已經懵了,他們只覺得一陣複雜的知識塞進大腦,滑過自己的大腦褶皺,整個人感到了一陣前所未有的升華。

  林月也是愣愣的看著徐德,她眼神中寫滿離譜。

  這...這人腦子裡到底都塞了什麼冷門法規!?

  而徐德....

  徐德深吸一口氣,他好似做完一道複雜的數學題一般,此時笑得酣暢淋漓。

  他眉頭一挑,堅定道:「被告方都說這不是毒駕了,那麼...他們總不能是訟棍在詭辯嗎?」

  「我們要相信被告方律師,和趙天河做人的品德!」

  「所以,案件自然不是毒駕,既不是毒駕,那麼......

  「這就是。」

  「販毒!」

  說到這,徐德微微一頓,他笑得愈發濃郁。

  「綜上所述,檢察院與警方的指控和立案前提明顯搞混了。」

  「事實是。」

  「毒販趙瑞,在販毒的道路上被警方所察覺,隨即逃竄,期間造成兩人死亡、三人重傷、五人輕傷!」

  「這是一起十分惡劣的販毒事件!!!」

  一番話落下。

  張偉驚為天人,他欲言又止半晌,最終道:「但...但檢察院指控不是「販毒」,是「毒駕」,咱們貿然指控..

  」

  原告方是不具備指控權的。

  他們也不可能貿然庭前舉證,畢竟萬一被告方改口彌補,那案子就很難打了。

  所以,若是庭審期間,檢方忙活一個月指控毒駕,他們又說販毒...

  說實話。

  不給他們來兩拳就不錯了。

  「唉,張律師,正所謂,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徐德卻是十分不滿地看著對方,此時緩緩開口道:「你知道的。」

  「鄭檢察官和梁檢察官,他們一直都是會改錯的好檢察官。」

  「一旦他們在法庭上知道了自己犯錯,肯定會改的呀!」

  還是那句話。

  別管證據是哪來的,是哪方指控,總之,只要能確定這是事實,將其擺在了檢察官臉上..

  你就說用不用吧!!!

  總之。

  「張律師,林律師。」

  「這裡是海城,鄭檢和梁檢也不是陌生人了,不僅是熟人,他們還是好人啊...

  」

  徐德深吸一口氣,看著林月,溫和說道:「而我們是他們的隊友,身為他們的隊友,他們怎麼會罵我們呢?」

  「所以。」

  「我們要對鄭檢和梁檢充滿信心才對呀!」

  林月:

  有時候林月覺得做個檢察官也挺倒霉的,尤其是鄭通梁秉信,能在偌大的東國,在中年階段碰到這麼個律師。

  但稍微一想,想到倒霉的不是自己。

  林月眨了眨眼,心思熱絡起來,語氣火熱,試探道:「那咱們...等開庭?」

  徐德深吸一口氣,點點頭。

  「等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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