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7章 方田不死刑,就是在阻礙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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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論壇·方田案討論專帖】

  1樓

  刑法小王子:

  「先占樓。我覺得這個案子關鍵看兩點:一是「不法侵害」是否成立,二是防衛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從目前警方放出來的情況來看,強拆隊五十多人持械闖入民宅,不法侵害是肯定的,而且是嚴重的暴力犯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哪一個都夠刑拘。

  方田有防衛權,這個沒爭議。

  爭議在第二點,一死十二重傷,這個後果非常重。防衛過當的認定標準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十二個重傷加一個死亡,算不算「重大損害」?

  肯定算。

  但問題是,防衛行為本身有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方田用刀背,全程後撤,倒地後止血,這三個動作拆開看,都在證明他沒有主動追求殺傷後果。

  尤其是刀背,這是最有力的證據。

  因為一個想殺人的人,不會用刀背!

  我個人傾向正當防衛,而且這個正當防衛還是因為林默律師當年以一己之力,改變了正當防衛的判罰標準,不然的話根本沒有正當防衛的機會,而且就現在這個局面,也有很大的難度,一切就交給法庭來判了」

  2樓

  公訴科老李:

  「以我看,1樓的小王子還是太樂觀了。

  我幹了十年公訴,這個案子如果到我手裡,方田肯定有罪!

  先說刀背。

  很多人忽略了一個問題,以為用刀背就是不想殺人了?大家想想刀背打人能不能打成重傷?

  肯定是能的!

  人體的肘關節、膝關節、頭部太陽穴,刀背全力砸下去,一樣能把人打殘!

  而且別忘記了,方田是職業運動員,臂力和爆發力遠超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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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用刀背打十二個人的關節部位,到底是泄憤還是防衛?

  怎麼認定?

  法官會怎麼看?

  精準的擊打關節,對方田來說太簡單了!

  再說「後撤」。

  方田確實後退了,但他退到哪裡?這裡一定要注意,他退到客廳門口就不退了!

  他完全可以退到二樓的嘛!把自己鎖在房間裡,等警察來就行了。但他沒有,他站在客廳門口,像一個戰神一樣,把每一個衝進來的人都打出去。

  還藉助客廳的地形打起了游擊最後導致12人重傷,1人死亡。

  我就想問問各位,這是自衛還是一人當關萬夫莫開?

  當然,我個人還是支持方田能夠無罪釋放的,只不過....哎我不多說了。」

  3樓

  刑辯老炮:

  「2樓,我操你大爺,現實里我見到你肯定好言好語,但請你記住這裡是網上!你從哪裡看出來方田是攻擊人的關節了!警方放出來的資料裡面根本就沒寫!還有,你憑什麼說他是泄憤?躲上二樓?他家鐵門都被砸開了,躲二樓有什麼用?二樓空間狹窄,沒有戰略縱深,不能游擊,等著被一窩蜂弄死是吧!你其心可誅!」

  公訴科老李:「老炮你控制一下情緒,你這種情緒化發言沒有意義,我們也是依法辦事。」

  老炮:「放屁!你們就是偷懶!懶得動腦子!法律是跟著法條辦,還要你們檢察官法官幹什麼!而且,方田的房子產權不清,法院一直推脫。

  方田被斷水斷電,街道那邊又說產權不歸他們管不了。方田被兩撥拆遷隊連番騷擾,都發生戰爭了,警察那邊說什麼「沒造成嚴重後果」。

  哦,現在方田自己動手了,你們說「依法辦事」,我草死你們這群狗官!」

  公訴科老李:「那你們律師怎麼不去幫他!還不是你收費太貴了!方田請不起!我們檢察官拿這麼一點工資,能夠履職就算是我們有職業操守了,還要我們怎麼辦!」

  4樓

  看客路人:

  「好啦,諸位不要吵了,這個案件無論怎麼判,都會成為全國的標杆,方田贏了 ,各地的強拆團伙都會顫抖,行事方式發生巨變,要是方田輸了,強拆團伙的方式也會發生巨變,他們會更加的激進,因為反抗者殺人也是犯罪,就是這麼個事情。」

  5樓

  前法官老陳:

  「誒,4樓說的對,情緒化發言是沒有用的,這個案件影響太大了,上面或許會有慎重的考慮吧,作為前法官,我只能說,請大家多聊聊專業的事情,例如「持續侵害」的認定..」

  ——

  林默用幾個小時把所有帖子都掃視了一圈。

  都有自己的說法。

  也有人@了林默出來發言,但林默並沒有說什麼。

  對自己來說,贏是板上釘釘的事情,怎麼贏就看起訴的檢察官是什麼水平了。

  時間又過去了兩天。

  方田的案子熱度依舊居高不下。

  警方也放出了更多的資料,審訊階段已經結束了,犯人已經由檢察院提起公訴,檢察官的人選會在今天公布。

  因為該案件引起的社會輿論太大,起訴的檢察廳還召開了新聞發布會。

  同時林默也接到了正在看守所中方田的委託,準備看完檢察廳的新聞發布會後就去跟方田對接。

  上午吃完早飯進入辦公室後,林默第一件事就是查看進度。

  【東門崗:負責人:蘇一鳴。進度:26%——31%(5%↑)】

  【下塘街道,負責人:鄭強 進度:12%——17%(4%↑)】

  【黃泥坡街道:負責人:柳蘇 進度:11%——15%(4%↑)】

  【暖巷街,負責人:張厚才。進度:31%——40%(9%↑)】

  【清水街,負責人:秋瑛。進度:27%——31%(4%↑)】

  短短兩天,蘇一鳴處就提高了5%。

  張厚才那邊因為合同達人郝心的加入,和吳雪那邊的資金注入以來,直接漲到了40%,可以說已經奠定了該街道的勝利。

  其他三個區也都是穩定進步。

  不過根據經驗。

  柳蘇和鄭強這兩個街道絕對是硬骨頭!

  可能要打兩到三場大戰,才能勝出。

  也確實,這兩個街道的情況最為複雜!

  好在還在進步,等進度停滯了再問問他們什麼情況也不遲。

  而就在這時候。

  林默桌上的平板播放的直播內容出現了動靜。

  正是青灣省檢察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

  中間坐著一個30來歲,面相冷酷的男子,最引人矚目的是他那犯人同款的寸頭,加上冷酷凶厲的面相,要不是他身穿制服,不知道的還以為他是什麼地痞流氓黑幫...

  但拋開這些外表,他以30多歲的年紀就擔任正式檢察官,並且作為巨大社會輿論案件的公訴人,實力絕對是在線的。

  介紹了一番後,林默得知他叫做『冷正』

  公訴科副科長,二級檢察官。

  介紹完後,記者提問環節就來了。

  記者們摩拳擦掌許久了,根本不廢話,起身就問道:「冷檢察官,你們打算以什麼罪名起訴方田呢?還是說像網上那樣認定方田為正當防衛,不予起訴?」

  冷正表情一凝,冷冷開口:「死刑。」

  喔!

  現場瞬間嘈雜了起來,沒想到這檢察官如此直白!

  「那請問死刑的依據是什麼呢?!能說嗎?!現在全國的觀眾都盯著該案件呢!」記者急切的追問。

  冷正冷冷的掃視了一圈眾人,緩緩開口道:「第一,方田利用專業技能精準致殘。

  方田是職業運動員出身,精通射箭和格鬥。

  他完全有能力在擊退對方之後停止反擊,完全可以退入室內躲起來,我們在他的家中發現了大量可以藏匿的設計,但他沒有。

  反而他站在客廳門口,一刀一刀打出去,造成十二個重傷,這是『制止侵害』嗎?我覺得不是,這是利用專業技能進行的精準報復。

  第二!

  偽造正當防衛的證據鏈!」

  冷正盯住了現場的攝像機,像是在盯著全國觀眾的眼睛一樣,聲音都刺耳了一些:

  「刀背、後撤、止血,這三個看似自衛的動作,是方田精心設計的『表演』。

  因為他知道正當防衛的認定標準,知道刀背不致命能證明他沒有殺人故意,知道後撤能證明他沒有主動進攻,知道止血能證明他事後有救助行為。

  因為有證據表明,他在案發前研究了大量正當防衛判例!

  第三,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這段時間,此案已經引發了全國性的模仿效應!

  多地出現房主持刀對抗拆遷隊的『模仿案件』。

  方田在網絡上已經被塑造成了『英雄』,強拆隊被塑造成『流氓』。


  如果不判處死刑,就是在告訴全社會:只要你是被拆遷戶,只要你能證明對方先動手,你就可以在自己家裡大開殺戒,法律會為你兜底!

  這個口子一旦開了,以後誰還敢當拆遷隊員?誰還敢當城管?誰還敢執行任何可能引起衝突的公務?」

  說完,盯著攝像機的冷正已經是怒目圓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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