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強團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再說吳二,自咸豐十一年(公元1861年)七月,被聞訊趕來的黃澤宏驅逐,只得向北逃竄。到了年底,他也再次投靠逐卜的王士林(此是後話)。

  對於吳二來說,一場短短數月的「鬧劇」結束了。自己從「團總」變成了四處逃竄的「長毛」。不僅多年苦心經營的地盤落入他人之手,家財盡失,恐怕性命都難保。

  面對急轉直下的形勢,他已經開始後悔自己當初的「扶王」選擇了。為什麼依附如日中天的「延陵國」,反而會讓自己迅速地一敗塗地呢?

  吳二想不通,恐怕連「延陵國王」吳凌雲也不明白。

  正如前面所述,吳凌雲的「冒險主義」存在的五個問題已經足以使其必敗無疑。不過,出手捅破「延陵國」這個膨脹氣球的的人物,多少與「太平天國」的「翼王」石達開有些關聯。

  咸豐七年(公元1857年),為了免受殺身之禍,「翼王」石達開離開天京,「太平天國」頹勢已無可挽回。咸豐九年(公元1859年),他率部西進,進入湘、桂二省,由此騷動了二省大批兵練。其中,還有一隻猛虎,一路尾隨石達開入桂。

  這隻猛虎就是劉長佑。

  劉長佑(1818-1887),湖南新寧人,家境富裕,很早就開始組建團練,是楚勇(湘軍前身)早期的創始人之一,一位不折不扣的武將型文人。對於他的評價,筆者不願用過多筆墨,古往今來,無私為國(為主)盡忠的人物往往倍受後人尊崇,其實質就是其擁有忠誠的品質。正所謂各為其主,既然入朝為官,自當竭力平定匪亂,維護國家的穩定。試問:那一個國家的統治階級不倡導官員忠誠於自己?劉長佑入桂後,戰功赫赫,先後任廣西按察使、布政使、巡撫等職,成為晚清重臣之一。

  劉長佑為官親民務實,清正廉潔,通過整頓吏治、整頓賦稅、倡導文教的方式,一定程度上穩定了人心。這種類型的官吏,放在哪個朝代都會受到百姓歡迎的。

  劉長佑帶給廣西的最重要的東西就是組建和駕馭團練的豐富經驗。

  初到廣西,劉長佑主要精力還是放在圍剿太平軍石達開餘部以及「大成國」武裝,無暇顧及桂西。

  咸豐十年(公元1860年)十一月,劉長佑收到了太平府城陷落的消息;不過,直到次年三月,他才完全了解太平府城及養利州城陷落的詳情(此時他並不知道二個月前吳凌雲已經宣布建國稱王了)並上奏朝廷。從他的奏摺中可以看出,此時的劉長佑所面臨的窘境:左江道吳德征防堵在賓州、武緣及南寧一帶活動的石達開之驍將賴裕新;與此同時,駐紮在上思州督剿賊匪的「左江鎮色克精阿因經費、兵力未集,尚稽進剿」。

  色克精阿見識過「清平團」如何圍攻「長毛」固守的遷隆,轟斃凌國金的戰鬥,十分了解當地團練的戰鬥力。因此,根據當前廣西兵餉皆缺的實際情況,他認為解決桂西匪患只能依靠團練。為此,他向劉長佑提出「擬密調兵練,先搗隴羅,破其巢穴,再行相機進攻,規復郡城」的建議。此意與劉長佑的想法不謀而合。

  很快,隨著「太平天國」、「大成國」勢力的消退,劉長佑檄令吳德征適時籌剿「延陵國」事宜。

  自道光季年以來,桂西十餘年紛亂不止的匪亂,加上「兵餉兩窮」的現實窘境,基層官員面對「匪患」常常是束手無策,在任內被撤職查辦甚至性命不保也是常有的事。

  但是,劉長佑駕馭湖南團練的經驗,如果直接用在桂西,則有水土不服之感。

  究其原因,湖南團練主要由文人士大夫牽頭組建,練勇素質、待遇較高,士氣旺盛。

  桂西團練的情況則相當特殊,其原因就是成因較複雜。如陸平瑞的「隆安團」由土匪變身強團,陸紹孫、陸良瑞的「永康團」由「聚勝堂」變身強團;宣化「忠信團」則慣於放縱劫掠;新寧「砥柱團」、「康良團」、「安良團」、上龍「皞如團」是由大村、大族之村勇為班底組成;上思磨現瓊的「清平團」是由鄉紳出資組建;寧明「清安團」則以上思人黃澤宏率領的黃姓丁壯為班底結夥而成。

  由於桂西地廣民稀,財力遠遜湖南,練勇素質低,待遇較低(高時日均餉百文,但平時不過二十文,米一斤左右,這算是較好的),士氣不高。由於這些練勇的基本訴求只是獲取糧餉以維持生計,其戰鬥力的強弱往往與「懸紅」的多少有關,根本無法用所謂的「忠君、愛國」之類的思想來激發他們的鬥志。

  桂西團練與官府若近若離,身份反覆無常。為了生存,他們往往「陽為團,陰為賊,官兵強則附官兵,弱則跋扈不聽徵調,其所為有更甚於賊者」。此即所謂的「團匪」,令地方官員既頭疼又無可奈何。

  桂西團練的勢力範圍雖無交集,但相互關係複雜。比如「清平團」與新寧州各團屬同盟關係,「清安團」則與「清平團」勢同水火,「隆安團」與「皞如團」、「皞如團」與「清安團」也會相互挑釁。

  桂西團練負責轄域範圍內的治安防範,其活動範圍也僅限於本鄉里,「不得遠行徵調」。而且離開自己的地盤,外調作戰,又擔心其他武裝趁虛而入。此外,外出費用不菲,而且因此鄉紳、百姓並不願意為此出資出力。

  礙於史料的闕如,我們無從知曉劉長佑交給吳德征什麼樣的「錦囊妙計」,在基本沒有官軍的參與下,竟然能夠完成佂剿「延陵國」這一艱巨的任務。

  全網首發更新 TW 看書網伴你讀,𝓈𝒽𝓊.𝓉𝓌超順暢

  一個不爭的現實情況是,吳德征統剿「延陵國」後,原本桀驁不馴的各個團練武裝忽然變得異常團結,聽從官府的統一指揮調度,聯手對戰「延陵國」。其中「永康團」之陸紹孫赴左江道請兵不成,情願自備糧餉,募勇參戰。吳德征委其統領永康、隆安兩地團練,負責府城以東陸路通道的清剿任務。

  對此,劉長佑只用了「就地激勵官紳,廣為號召」寥寥十字略過。

  事情的進展顯然要比劉長佑反應要快的多,吳德征這粒棋子的重要性,得以充分顯現。

  下面介紹兩個團總簡歷:

  周平瑞,隆安縣橋建人。早在咸豐三年(公元1853年),他就投靠由盧七(盧義剛)率領的隆安實力最強的客人武裝,占據隆安橋建、小林二墟。

  咸豐四年(公元1854年)七月,盧七、袁晚(袁國祥)強入永康州城,自立為團。在隨後幾年裡,由於盧、袁手下各頭目為爭奪地盤相互殘殺,實力大減。

  咸豐八年(公元1858年),周平瑞率「合安堂」武裝將盤踞隆安縣城的盧七驅逐,取而代之,完全控制隆安。從此以後,他以強團身份,勒派縣內百姓按月交納規費。幾任知縣不僅無可奈何,甚至還與之結為金蘭之好,將其武裝轉正為隆安團練。周平瑞也樂得接受,並捐了個候選吏目的銜。

  平心而論,此時的周平瑞可謂亦團亦匪。比如,其手下驅逐盧七後,曾大肆劫掠財物、姦污婦女,他到後,即刻嚴令禁止。

  在周平瑞團控隆安時期,附近州縣的土匪不敢雷池一步,基本保障了縣內百姓不受外來匪患之禍。

  另一方面,由於保持自身實力的需要,他向隆安轄境內各村收取的月規錢(「保護費」),加劇了本已不堪重負的百姓負擔。

  同治中,周平瑞陸續剿撫數支進入隆安的武裝組織(包括陸四大、小張三武裝)。

  同治十年(公元1871年),周平瑞前往雲南,捐了個補用知府加鹽運使銜,署鎮沅直隸州同知。

  光緒十二年(公元1886年),「(隆安)知縣劉應禎與土豪三人勾串丈田,每畝收錢五貫。先至橋建舉行,夜宿於墟中北帝廟。是時周平瑞致仕家居,竭力反對,眾圍其廟,劉出謝過,事遂罷。」

  可見,土匪出身的周平瑞多少還為當地百姓做了一點實事。此是後話。

  陸紹孫,字念堂,永康州人。道光十七年(公元1837年),陸紹孫「拔萃貢成均」(即被選拔入國子監),後因「廷試不售」留京繼續學習。時值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公慨然有投筆志」,前往津門為「幕府」事。中外「議和」後,陸紹孫返回永康。


  咸豐三、四年間,「聚勝堂」觸手一度遠至鎮安府天保縣。後來,隆安知縣蘇在中(兼永康知州)招撫「聚勝堂」(陸良惶戰死,其弟陸良瑞接替),將其身份轉變為永康州團練。

  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因剿匪有功,陸紹孫「赴部謁選」。當時吏部有老鄉官員以「滇缺亂而鄂缺肥」,建議他選擇鄂(湖北)缺,陸紹孫不為所動,主動選擇亂地雲南之缺。這在當時,此舉實屬罕見。

  同治十年(公元1871年)九月至光緒二年(公元1876年),陸紹孫授雲南嵩明州(今昆明市嵩明縣)知州。「同治十二年,知州陸紹孫倡合州修理(文廟)正殿、明倫堂,(文廟)稍具規模。」此是後話。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