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投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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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永福的「投軍」並不順利。六人來到遷隆後,壓根兒就沒有團練打算招勇。「居數日,曾、凌、鄧三人他去,永福乃與李保哥及哥利三人往謁鄭三」。

  至於「投軍」失敗的原因,無據可查。或許他認為被拒絕是一件「糗事」,不願提及。

  筆者認為,以下幾個原因是有可能的:一是遷隆土官未發路票;二是「清平團」主要由「土練」構成,並不招募劉永福這類「客人」;三是拒絕將體弱多病的李保哥一併招募;四是「咸豐八年,現瓊收隊回局」,此時暫未募勇。

  此時的劉二兄弟及哥利三人,已沒有什麼退路可走。急需找一個落腳點安頓下來,其它的再作打算。

  進退維谷之際,劉二想起了一位人物。

  此人俗稱鄭三,欽州那良人,那良與古森峒僅一山之隔,算是劉二老鄉。

  十幾年前,鄭三一位姑姑嫁福祿村一黃姓人家為妻。福祿村位於遷隆州署北七里,以黃姓人家為主,其祖先遷自十幾里外的那錢村,經過百餘年的繁衍生息,形成了一個百來人的小村。

  鄭三一家因姑姑的嫁入得以遷居福祿村,傍村而居。在他之下,還有鄭四、鄭五、鄭晚三位弟弟,個個身強體壯。

  劉二以前在明江水路行船往來時,就熟識了這位欽州老鄉。

  鄭三表哥黃大(在《劉永福歷史草》中,稱之為「黃升奇」,但後來在李健兒的《劉永福傳》中改稱「黃大升」,由於兩書皆源於劉永福,當系同一人,名升奇,家中長子,故俗稱黃大或者「大升」),是遷隆土練下轄之福祿村勇頭目(所謂「旗頭」),意即團正。

  筆者認為:所謂「旗頭」,並非什么正規職位,而是一村團練之頭目(團正)的俗稱。因為「團練組織是以『旗』為單位,通常寫有『義民』和某一村莊的名字。後者是很重要的,因為每一支團練就代表著某一個人自己的村莊。鄉勇們喜歡在本村的旗幟下,而不是在任何其他單位的旗幟下前進或後退」。黃大是以黃姓族人為主的福祿村團練之「旗頭」,鄭三隻是附居福祿村少數「客人」群體中的「老大」,並非該村旗頭(《劉永福傳》並未稱其為「旗頭」,是正確的)。

  作為村民,鄭三、劉永福等人是村團團勇,外匪入侵時有守護本村之責;作為「客人」,也隨吳二的「客團」成員一起參與堵御外匪行動,對於生活困難卻精於武藝的劉永福來說,這類行動雖然有風險,卻是合法獲取錢糧的有效方式。


  從組織結構來看,清代桂西一帶各類地方武裝(團練、匪黨)的組織結構比較簡單:一位總頭目(或團總、或稱為「某大」的大哥),下轄數支(旗)武裝,旗內人員多由具有共同利益的人員組成,如有血緣關係的村屯丁壯、同為客居的老鄉。各旗內人員只聽從旗頭的號令,而鄭三所謂的「先鋒」一說,並非現在我們想像中的「高大上」,它只是在匪盜侵犯村屯時,作為防守第一線的村勇而已,也就是最早受傷並死亡的那些人,如同低級別的工蟻一樣。

  劉二等人前來投靠,鄭三十分開心,一則不用自己養,二則自己旗內又添加幾位丁壯,樂於為他們在福祿村的定居作保。

  從此,劉二三人住在村邊偏僻一角,平日裡或幫村里人養牛放馬、或做些短工,以換取一點口糧為生。

  嚴格來說,劉二走出人生中重要的第一步並非夢想中的「投軍」,也非「投勇」,只是從桂曉村遷居福祿村而已。

  不過,雖然沒有達到最初「投軍」的目的,但也算是自己向外界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只是這樣的村勇,在官方看來,是游離在「土賊」與「勇」之間的人群,出劫時為「土賊」、「土匪」,護村時為「村勇」,而平時則以務農為業。

  筆者按:

  幾乎所有的人都認為劉永福一開始就是奔著鄭三去的。

  但是,如此一來,一班人抵達遷隆時會直接前往近在咫尺(距遷隆六里)的福祿村。從他們在遷隆盤桓數日才投鄭三這一點來看,劉永福等人出投的初始目標並非鄭三。

  且說劉二三人定居福祿村不久,平素就體弱多病的李保一病不起,劉二守候在身邊照顧,只是無錢請醫,加上營養不良,病情日益嚴重,形如枯枝,苦熬二月,竟而亡故。

  經歷了喪失父母、叔父之痛的劉二,此時此刻,心中一片空白,欲哭無淚。可憐天下雖大,身邊卻已無親人可牽掛。

  李保哥之死,冥冥中應驗了父親墓穴餓虎食人之兆,那麼,作為家中僅剩的獨苗,能否「出將」不敢想像。

  對於劉二來說,眼下,活著,才是根本。

  李保哥死後不久,劉二第一次參加能夠領取餉糧的練勇「工作」。

  原來,自從咸豐六年兵練克復上思州城後,士氣旺盛的「清平團」轉戰周邊各地。退踞忠州的周二、梁大坐立不安,為了安全,兩人率所部百來號人,退卻到太平府屬思州(又作「下思州」,今寧明縣海淵鎮思州村)一帶遊蕩。後來,更是占據海淵(《劉永福歷史草》作「海灣」)作為據點。

  咸豐七年(公元1857年)二月十八日,周、梁武裝僅圍了三天就拿下思州。需要說明的是,無需為周二的武裝實力驚嘆,清代廣西西部一帶的州縣規模小,人口少,其所謂的州城(署地),其規模甚至不到百戶,基本沒有什麼守兵,多以勞役類的村勇做象徵性的守護,一觸即潰。一般規模的武裝團伙,都很容易就入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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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二武裝的到來,思州其他地方百姓感到不安,防止其竄入本地,各村集資合邀外地團練以保護地方。

  遷隆客練團總吳二,十分樂於接受思州百姓之邀,這樣一來,既可在當地派征月規養練,又擴大了自己的勢力範圍。為此,吳二在遷隆周邊村屯招募丁勇,以壯大自己的實力。

  對於生活艱辛的鄭三、劉二之類的村壯來說,應募外出作戰是最便捷地「合法」獲取糧餉一種謀生方式。一般來說,普通百姓是不願意從事這類有風險的行當的,畢竟有家有室有牽掛。對於劉二來說,孑然一身,無牽無掛,生存才是第一的,自然樂於應募前往。

  咸豐八年(公元1858年)初夏,吳二率團前往明江北岸防堵,鄭三兄弟及劉二等亦隨之前往。經過近百里的行程,一班人馬駐紮在明江北岸的尾墟(即後來的北江墟,思州屬地,今寧明縣北江鄉)。

  雙方雖然隔江相望,近在咫尺,內心裡卻不願意交戰,畢竟鄉里鄉親的。不過,為了顯示實力,雙方不時地隔江放炮,如此這般,以明江為界,守住各自的地盤。

  無謂的對峙持續了一年有餘,雖然有吃有喝,但也無錢可撈。

  咸豐九年(公元1859年)底,堪堪將近年節,鄭三思家情切,畢竟老婆孩子還在福祿村,想回家過年。不久,鄭三便逕自率本旗十餘人,包括劉二,一同回到福祿村,繼續過著平淡的小日子。

  筆者按:

  顯然,吳二(鄭三)等所謂武裝的性質已不言而喻:團練。對此,下一章將更為確鑿說明。

  在「以仁善垂為家訓」的環境下長大的劉永福,不是那種為了自己的生存就無視律法,肆意妄為的「懦夫」。因此,當他遇到「歲荒農歉,貧困不能自存,乃謀遷地」,這是普通百姓本能的一種求生方式。

  劉永福血氣方剛,精通武藝,外出「投軍(練)」是一個既能為百姓謀平安,又符合自身條件的「合法」生存方式。這是生活在底層的百姓,如劉永福「位卑未敢忘國憂」的一種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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