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查紀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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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十六日。

  周世明被留置的第二天。

  審訊還沒開始。

  何國強在等一樣東西——周世明妻子劉芳的銀行流水。

  省紀委技術組從銀行調取數據需要走流程。流程正常時限——兩個工作日。

  江默沒有等流水。他在做另一件事。

  上午八點。他拿著工具包走出了監察三室。沒有走向檔案室。也沒有走向會議室。

  他走向了電梯。

  按了「B1」。

  地下一層。

  省紀委留置中心。

  電梯門開了。走廊。LED燈管。白光。溫度偏低。

  走廊盡頭有一個值班台。兩個值班員。面前放著簽到簿和監控屏幕。

  江默走到值班台前。

  「監察三室借調人員江默。申請查看留置中心設施合規情況。」

  值班員抬頭看他。又看了看他胸前的臨時工作證。

  「查看——設施?」

  「留置中心的硬體設施是否符合《中國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及《監察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

  值班員翻了翻值班記錄本。

  「這個——需要留置管理科批准——」

  「留置管理科的審批流程——我剛查了內部OA——需要科長簽字。科長今天上午在七樓開會。會議預計十點結束。」

  江默看了一眼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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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八點十四分。我等不了兩個小時。」

  值班員的手按在電話上。

  「那我請示一下——」

  「不用請示。《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第五十二條——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留置場所的管理和監督。我是紀檢監察機關的借調工作人員。監督權在條文裡寫著。」

  值班員把電話放下了。

  他打開了通往留置區的那扇門。

  門是鋼製的。灰色噴漆。門框上方有一個攝像頭。廣角。

  江默走進去之前。抬頭看了一眼攝像頭。

  紅燈在閃。正在錄像。

  他走進了走廊。

  留置中心一共有八間留置室。編號1到8。每間門前有一塊電子顯示屏。顯示室內溫度、濕度、在押人員編號。

  江默沒有去看在押人員。

  他看的是數字。

  第一間。溫度——19.2℃。

  他停了。

  從工具包里拿出了一支溫濕度計。帶探頭的。精度±0.3℃。

  他把探頭從門上的觀察窗伸進去。等了十五秒。

  讀數——18.7℃。

  電子顯示屏標的19.2。實際18.7。

  差了0.5度。

  「《公安機關辦案區使用管理規定》第十七條——辦案區室溫不低於20℃。紀委留置中心參照執行。」

  18.7。

  低了1.3度。

  他在筆記本上記了一行。

  「留置室01。室溫實測18.7℃。低於規定下限1.3℃。電子溫控面板顯示19.2℃。偏差0.5℃。面板需校準或更換傳感器。」

  走到第二間。

  溫度——20.1℃。合格。

  第三間——19.8℃。

  低了0.2度。

  他記了。

  第四間——20.3℃。合格。

  第五間。

  他沒看溫度。他看的是燈。

  天花板上嵌了兩盞面板燈。日間照明。亮著。

  他從工具包里拿出了測光儀。

  舉到在押人員的鋪位位置——從觀察窗估算了一下高度和角度。測光儀讀數——六百二十勒克斯。

  《看守所建設標準》建標109-2008。第五章——監室的照明標準——日間不超過300勒克斯。夜間保留值不低於15勒克斯。

  六百二十。

  超了一倍多。

  江默蹲下來。從觀察窗的角度仔細看了一下燈的安裝方式。

  兩盞面板燈。功率——每盞約四十瓦。色溫偏冷。5700K左右。

  問題不在燈本身。在於燈的數量。

  這間留置室面積約八平方米。按照300勒克斯的標準——一盞四十瓦的面板燈足夠。裝了兩盞——照度翻倍。

  兩盞燈。兩倍照度。

  是裝修設計的失誤。還是故意的。

  故意把燈裝亮——讓在押人員在高亮度環境下難以休息——屬於變相疲勞審訊。

  《監察法》第四十四條——留置期間應當保障被留置人員的飲食、休息和安全。

  他在筆記本上畫了一個圈。紅筆。八毫米。

  繼續走。

  第六間。照度——三百一十勒克斯。超了十個。微超。記了。但沒畫圈。

  第七間。

  門上的觀察窗——有一道裂紋。從左上角延伸到中部。長度約十二厘米。裂紋寬度——他用卡尺側量了觀察窗邊框的間隙——約0.3毫米。

  觀察窗的材質應該是防暴鋼化玻璃。鋼化玻璃有裂紋——意味著鋼化應力已經失效。再受一次衝擊——整塊碎裂。

  安全隱患。

  記了。畫圈。

  第八間。

  走到門前。他沒有看溫度。沒有看照度。

  他看的是——門。

  門鎖。電磁鎖。品牌標識——他沒見過。翻到側面的銘牌。

  生產廠家——深圳某某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他拿出手機。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里搜了這個公司名。

  搜索結果——

  「該企業於2023年8月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未按規定公示年度報告。」

  經營異常的企業——生產的安防設備——用在了省紀委的留置中心。

  如果這扇門的電磁鎖出了故障——在押人員從留置室走出來——誰負責?

  江默在筆記本上畫了第三個圈。

  他走回了值班台。

  值班員看著他。工具包里的儀器已經大部分用過了。

  「檢查完了?」

  「設施部分——完了。」

  值班員鬆了口氣。

  「接下來查程序。」

  值班員的氣還沒吐完——又吸回去了。

  「你們的值班交接記錄——拿出來。」

  值班員從抽屜里掏出了一本硬皮本。交接記錄。逐日。逐班次。

  江默翻開。看了第一頁。

  交接記錄的格式——抬頭。日期。交班人。接班人。在押人員狀態。物品交接。簽名。

  他翻到五月十日的記錄。

  「物品交接」一欄——空白。

  「五月十日的物品交接——沒寫。值班期間有沒有物品進出?」

  值班員想了想。「那天——送了一次晚飯。」

  「晚飯的餐具——進出有沒有清點?」

  「清點了。」

  「寫了沒有?」

  沉默。

  「《監察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九條——留置場所的看護人員應當做好被留置人員的物品清點和記錄。」


  「昨天的交班人簽名——'張'。只有一個姓。沒有全名。」

  值班員低頭看了一眼。

  確實。一個「張」字。

  「值班記錄的簽名應當使用全名。能辨認身份。一個姓——等同於未簽。」

  江默合上了交接記錄本。

  他在筆記本上整理了一下。

  留置中心設施隱患——六條。

  溫度低於規定——兩間。

  照度超標——兩間(其中一間嚴重超標)。

  觀察窗裂紋——一間。

  電磁鎖生產廠家經營異常——一間。

  程序違規——兩條。

  物品交接記錄缺失。

  簽名不規範。

  合計——八條。

  他把檢查結果謄抄在了一張A4紙上。標題——「關於省紀委留置中心設施及管理合規性檢查報告」。

  簽名。日期。

  值班員看著那張紙。他在紀委值班三年了。

  留置中心——全省最嚴肅的執紀場所。被查過很多次。上級檢查。巡視檢查。年度自查。

  從來沒有人測過燈的照度。從來沒有人查過電磁鎖廠家的工商註冊狀態。從來沒有人拿著溫濕度計去校準電子面板的精度。

  今天有了。

  ——上午十一點。

  何國強在七樓的辦公室里。接到了一個電話。

  紀委後勤管理處處長打來的。

  「何主任。你知道你們監察三室那個借調的——江默——今天早上幹了什麼嗎?」

  「幹了什麼?」

  「他查了留置中心。」

  何國強的手頓了一下。

  「查了什麼?」

  「溫度。照度。門鎖。值班記錄。八條違規。」

  何國強在電話這頭坐了三秒鐘。

  「拿給我看看。」

  「報告已經送到李書記辦公室了。」

  何國強掛了電話。

  他想起了一件事。

  江默到住建廳——查了住建廳的燈管、維修響應、文具領用。

  到鴻運會館——查了會館的消防、食品、野生動物。

  到紀委——查了紀委的飲水機、電梯年檢、燈管色溫。

  現在——查了留置中心。

  這個人到哪裡——就把哪裡翻一遍。

  不分敵我。

  何國強拿起杯子。喝了口水。放下杯子的時候他想了一個問題。

  如果江默被借調到中央紀委——他會不會去量中南海的燈管色溫?

  他覺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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