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值班表
五月十四日。上午。
何國強拿到了交通運輸廳四月十八日的值班表。
值班表是從廳辦公室調出來的。紙質簽名。蓋了廳辦公室的公章。
四月十八日。工作日。當天值班領導——綜合規劃處處長李志鵬。
值班員——辦公室科員兩人。
加班登記表——何國強也調了。
四月十八日下午五點半到六點半之間。登記在冊的加班人員——七人。
七個人的名字。
何國強拿著名單去了門禁系統資料庫。
門禁的攝像頭拍到的畫面——他逐幀看了。
七個人。
下午五點半之後刷卡進出的——四人。刷卡進沒刷卡出的——兩人(可能走的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沒有門禁)。一人既沒刷卡進也沒刷卡出——他從中午就沒離開過大樓。
何國強把注意力集中在了「從中午就沒離開過」的那個人身上。
名字——周世明。
何國強查了一下人事信息。
周世明。四十四歲。交通運輸廳綜合規劃處副處長。
四十四歲。
戴不戴眼鏡——門禁攝像頭在當天中午的畫面里能看到。
何國強調了畫面。
中午十二點零七分。周世明從電梯裡出來。往食堂方向走。
畫面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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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眼鏡。金屬細框。
四十多歲。戴眼鏡。
何國強又調了一個畫面。
下午六點十五分。周世明出現在三樓走廊。從綜合規劃處辦公室方向走來。
手裡拿著手機。
正在打電話。
六點十五分——趙國良說他接到電話的時間是「六點左右」。
何國強把這段視頻截了圖。
他回到自己的辦公室。打開了周世明的人事檔案。
工作經歷——
2003年-2008年。交通運輸廳辦公室。科員。
2008年-2013年。交通運輸廳綜合規劃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2013年-2019年。省公路管理局工程處。副處長。
2019年至今。交通運輸廳綜合規劃處。副處長。
何國強看到了「2013年-2019年。省公路管理局工程處」這一行。
公路管理局工程處。
他想起了一件事。
昨天江默打過一個電話。
「何主任。盤龍嶺和金山大道兩個項目的假地勘報告——審核簽字人是同一個人。公路管理局工程處的。名字叫——」
何國強翻開通話記錄。
找到了。
「周世明。」
同一個人。
在公路管理局工程處任副處長期間——審核簽字了至少兩個存在假地勘報告的項目。
2019年調回交通運輸廳綜合規劃處。
綜合規劃處——就是起草公函的地方。
趙國良那份百分之百合規的公函——初稿是李志鵬擬的。但最終版本——趙國良說他發給了「另一個人」修改。
那個人——會不會就是綜合規劃處的副處長周世明?
他既能改公函。又了解工程項目。還在公路管理局待過六年——和趙金山的盤龍嶺項目有直接交集。
何國強拿起電話。打給了江默。
「江組長。周世明。交通運輸廳綜合規劃處副處長。四十四歲。戴眼鏡。你認識嗎?」
「不認識。」
「他2013年到2019年在公路管理局工程處。你說的那兩個假地勘報告——審核人。」
江默在電話那頭沒出聲。
兩秒。
「他現在在綜合規劃處。綜合規劃處負責起草廳際公函。趙國良發給那個人修改的公函初稿——如果是通過廳內系統轉發的——OA上會有記錄。」
「趙國良說他不是通過OA發的。是通過那個電話號碼——」
「但OA有瀏覽記錄。如果周世明在四月二十五日到四月二十七日之間——在OA上打開過那份公函的草稿——即使他沒有修改權限。瀏覽就說明他看過。」
何國強在筆記本上寫了一行。
「查OA瀏覽日誌。」
他掛了電話。撥了另一個號碼。
「技術組。我需要調取交通運輸廳OA系統的操作日誌。四月二十五日到四月二十七日。關鍵詞——公函187號。查看者清單。」
技術組當天下午給了回復。
交函〔2025〕187號的OA流轉記錄——
擬稿人:李志鵬。四月二十五日14:22上傳。
審核人欄:空白。無人操作。
查閱記錄:
李志鵬——四月二十五日14:22。上傳。
趙國良——四月二十五日15:01。查看。下載。
周世明——四月二十五日15:47。查看。
趙國良——四月二十七日09:11。查看。上傳修改版。
四個操作。三個人。
周世明在四月二十五日下午三點四十七分查看過這份公函。
他沒有修改權限——所以OA上顯示的是「查看」。
但他看了。
在趙國良下載初稿的四十六分鐘後。
時間線——趙國良三點零一分下載。發給了「那個人」。三點四十七分——「那個人」在OA上看了一遍原件。
對照著改。
四月二十七日——趙國良上傳了修改版。
修改版——百分之百合規。
何國強把OA日誌列印了。裝進文件袋。
他走到監察三室。
江默正在看第十八卷。
何國強把文件袋放在桌上。
「周世明四月二十五日看過那份公函。」
江默翻開文件袋。看了OA日誌。
十秒。
「證據鏈。」他開口了。
「第一。周世明在四月十八日下午六點在交通運輸廳大樓內——與趙國良接到電話的基站定位一致。」
「第二。周世明四月二十五日在OA上查看了公函187號——與趙國良發送初稿給'修改人'的時間窗口吻合。」
「第三。周世明在公路管理局工程處任職期間——審核簽字了至少兩個存在偽造地勘報告的項目。」
「第四。盤龍嶺渣土車案的中間人——陶軍描述——四十多歲。瘦。戴眼鏡。說話慢。」
「第五。五月十一日晚上九點——趙金山的國內聯繫人接電話的基站在長江路——距交通運輸廳四百六十米。」
他把文件袋合上。
「五條間接證據。單獨看——每一條都不夠。合在一起——」
他停了一下。
「夠申請搜查令了。」
何國強拿回了文件袋。
「我下午報李書記。申請對周世明的住所和辦公室進行搜查。同時凍結他名下所有通訊工具。」
他走到門口。
「還有——」
江默從帆布袋裡拿出了一張紙。
A4。列印。
標題——「關於省紀委監察大樓後勤管理合規性問題的檢查報告」。
何國強接過來。
第一條。一樓食堂第四號飲水機出水pH值6.3。低於GB5749-2022下限。濾芯超期使用五年。
第二條。六樓監察三室窗戶密封條老化。縫隙寬度兩毫米。冬季會影響室內溫濕度。
第三條。三樓會議室投影儀燈泡使用時長超過廠家建議的三千小時。實際已運行四千六百小時。畫面偏黃。影響審訊錄像回放的色彩準確性。
第四條。地下車庫的應急照明燈——八盞中有兩盞不亮。蓄電池失效。
第五條。電梯年檢標誌的有效期——2024年11月。已過期六個月。
五條。
何國強看完。
他抬起頭。
「你查了我們紀委大樓的電梯年檢?」
「《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你每天坐那個電梯上六樓。」
「對。」
「你坐了五天——五天之後才報?」
「前四天我在確認是標誌未更換還是確實未年檢。今天我去物業查了檢驗台帳。確實未年檢。不是標誌的問題。」
何國強把報告折起來。
「我轉後勤。」
「轉的時候附一句——電梯如果確認未經年檢仍在使用——《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何國強走了。
走到走廊盡頭。他按了電梯按鈕。
電梯門開了。
他站在電梯前。低頭看了一眼電梯裡貼著的年檢標誌。
2024年11月到期。
現在是2025年5月。
超期六個月。
他每天坐兩到四次。一周五天。五個月。
大約坐了一百到兩百次。
一百到兩百次——坐在一台超期未檢的電梯裡。
何國強走進了電梯。
按了一樓。
電梯門關上了。
下行。
他在心裡做了一個決定——明天開始。走樓梯。
六層。
能接受。
何國強拿到了交通運輸廳四月十八日的值班表。
值班表是從廳辦公室調出來的。紙質簽名。蓋了廳辦公室的公章。
四月十八日。工作日。當天值班領導——綜合規劃處處長李志鵬。
值班員——辦公室科員兩人。
加班登記表——何國強也調了。
四月十八日下午五點半到六點半之間。登記在冊的加班人員——七人。
七個人的名字。
何國強拿著名單去了門禁系統資料庫。
門禁的攝像頭拍到的畫面——他逐幀看了。
七個人。
下午五點半之後刷卡進出的——四人。刷卡進沒刷卡出的——兩人(可能走的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沒有門禁)。一人既沒刷卡進也沒刷卡出——他從中午就沒離開過大樓。
何國強把注意力集中在了「從中午就沒離開過」的那個人身上。
名字——周世明。
何國強查了一下人事信息。
周世明。四十四歲。交通運輸廳綜合規劃處副處長。
四十四歲。
戴不戴眼鏡——門禁攝像頭在當天中午的畫面里能看到。
何國強調了畫面。
中午十二點零七分。周世明從電梯裡出來。往食堂方向走。
畫面放大。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TW 看書網超貼心,𝗌𝗁𝗎.𝗍𝗐等你尋 】
戴眼鏡。金屬細框。
四十多歲。戴眼鏡。
何國強又調了一個畫面。
下午六點十五分。周世明出現在三樓走廊。從綜合規劃處辦公室方向走來。
手裡拿著手機。
正在打電話。
六點十五分——趙國良說他接到電話的時間是「六點左右」。
何國強把這段視頻截了圖。
他回到自己的辦公室。打開了周世明的人事檔案。
工作經歷——
2003年-2008年。交通運輸廳辦公室。科員。
2008年-2013年。交通運輸廳綜合規劃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2013年-2019年。省公路管理局工程處。副處長。
2019年至今。交通運輸廳綜合規劃處。副處長。
何國強看到了「2013年-2019年。省公路管理局工程處」這一行。
公路管理局工程處。
他想起了一件事。
昨天江默打過一個電話。
「何主任。盤龍嶺和金山大道兩個項目的假地勘報告——審核簽字人是同一個人。公路管理局工程處的。名字叫——」
何國強翻開通話記錄。
找到了。
「周世明。」
同一個人。
在公路管理局工程處任副處長期間——審核簽字了至少兩個存在假地勘報告的項目。
2019年調回交通運輸廳綜合規劃處。
綜合規劃處——就是起草公函的地方。
趙國良那份百分之百合規的公函——初稿是李志鵬擬的。但最終版本——趙國良說他發給了「另一個人」修改。
那個人——會不會就是綜合規劃處的副處長周世明?
他既能改公函。又了解工程項目。還在公路管理局待過六年——和趙金山的盤龍嶺項目有直接交集。
何國強拿起電話。打給了江默。
「江組長。周世明。交通運輸廳綜合規劃處副處長。四十四歲。戴眼鏡。你認識嗎?」
「不認識。」
「他2013年到2019年在公路管理局工程處。你說的那兩個假地勘報告——審核人。」
江默在電話那頭沒出聲。
兩秒。
「他現在在綜合規劃處。綜合規劃處負責起草廳際公函。趙國良發給那個人修改的公函初稿——如果是通過廳內系統轉發的——OA上會有記錄。」
「趙國良說他不是通過OA發的。是通過那個電話號碼——」
「但OA有瀏覽記錄。如果周世明在四月二十五日到四月二十七日之間——在OA上打開過那份公函的草稿——即使他沒有修改權限。瀏覽就說明他看過。」
何國強在筆記本上寫了一行。
「查OA瀏覽日誌。」
他掛了電話。撥了另一個號碼。
「技術組。我需要調取交通運輸廳OA系統的操作日誌。四月二十五日到四月二十七日。關鍵詞——公函187號。查看者清單。」
技術組當天下午給了回復。
交函〔2025〕187號的OA流轉記錄——
擬稿人:李志鵬。四月二十五日14:22上傳。
審核人欄:空白。無人操作。
查閱記錄:
李志鵬——四月二十五日14:22。上傳。
趙國良——四月二十五日15:01。查看。下載。
周世明——四月二十五日15:47。查看。
趙國良——四月二十七日09:11。查看。上傳修改版。
四個操作。三個人。
周世明在四月二十五日下午三點四十七分查看過這份公函。
他沒有修改權限——所以OA上顯示的是「查看」。
但他看了。
在趙國良下載初稿的四十六分鐘後。
時間線——趙國良三點零一分下載。發給了「那個人」。三點四十七分——「那個人」在OA上看了一遍原件。
對照著改。
四月二十七日——趙國良上傳了修改版。
修改版——百分之百合規。
何國強把OA日誌列印了。裝進文件袋。
他走到監察三室。
江默正在看第十八卷。
何國強把文件袋放在桌上。
「周世明四月二十五日看過那份公函。」
江默翻開文件袋。看了OA日誌。
十秒。
「證據鏈。」他開口了。
「第一。周世明在四月十八日下午六點在交通運輸廳大樓內——與趙國良接到電話的基站定位一致。」
「第二。周世明四月二十五日在OA上查看了公函187號——與趙國良發送初稿給'修改人'的時間窗口吻合。」
「第三。周世明在公路管理局工程處任職期間——審核簽字了至少兩個存在偽造地勘報告的項目。」
「第四。盤龍嶺渣土車案的中間人——陶軍描述——四十多歲。瘦。戴眼鏡。說話慢。」
「第五。五月十一日晚上九點——趙金山的國內聯繫人接電話的基站在長江路——距交通運輸廳四百六十米。」
他把文件袋合上。
「五條間接證據。單獨看——每一條都不夠。合在一起——」
他停了一下。
「夠申請搜查令了。」
何國強拿回了文件袋。
「我下午報李書記。申請對周世明的住所和辦公室進行搜查。同時凍結他名下所有通訊工具。」
他走到門口。
「還有——」
江默從帆布袋裡拿出了一張紙。
A4。列印。
標題——「關於省紀委監察大樓後勤管理合規性問題的檢查報告」。
何國強接過來。
第一條。一樓食堂第四號飲水機出水pH值6.3。低於GB5749-2022下限。濾芯超期使用五年。
第二條。六樓監察三室窗戶密封條老化。縫隙寬度兩毫米。冬季會影響室內溫濕度。
第三條。三樓會議室投影儀燈泡使用時長超過廠家建議的三千小時。實際已運行四千六百小時。畫面偏黃。影響審訊錄像回放的色彩準確性。
第四條。地下車庫的應急照明燈——八盞中有兩盞不亮。蓄電池失效。
第五條。電梯年檢標誌的有效期——2024年11月。已過期六個月。
五條。
何國強看完。
他抬起頭。
「你查了我們紀委大樓的電梯年檢?」
「《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你每天坐那個電梯上六樓。」
「對。」
「你坐了五天——五天之後才報?」
「前四天我在確認是標誌未更換還是確實未年檢。今天我去物業查了檢驗台帳。確實未年檢。不是標誌的問題。」
何國強把報告折起來。
「我轉後勤。」
「轉的時候附一句——電梯如果確認未經年檢仍在使用——《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何國強走了。
走到走廊盡頭。他按了電梯按鈕。
電梯門開了。
他站在電梯前。低頭看了一眼電梯裡貼著的年檢標誌。
2024年11月到期。
現在是2025年5月。
超期六個月。
他每天坐兩到四次。一周五天。五個月。
大約坐了一百到兩百次。
一百到兩百次——坐在一台超期未檢的電梯裡。
何國強走進了電梯。
按了一樓。
電梯門關上了。
下行。
他在心裡做了一個決定——明天開始。走樓梯。
六層。
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