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電影院謀殺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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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阿飛找到了,確切的說,是屍體。

  那天,六七個小青年約了去踢球。

  在郊外有個廢棄的鋼鐵廠,已經倒閉了,平時不會有人去。

  青年們麻利地翻過鐵欄杆,在鋼鐵廠的郊外愉快踢球。

  一個青年用力飛了一腳足球,想要來一個貝克漢姆式的遠距離射門。

  結果球被飛到了鋼鐵廠舊廠房裡。

  小青年跑進去撿球,結果看到一個人直挺挺地躺在地上,有一堆暗紅色乾枯的東西包著這個人的頭部。

  小青年走進一看,這人嘴巴張著,嘴裡插著一把黑黑的東西……

  「死人啦!」他嚇得大叫。

  而後大家都跑了出來,而後報了警。

  警察趕到現場,經過證實,這名死者就是吳阿飛,死亡原因是吞槍自殺。

  這把槍的彈頭和金旺達槍殺案現場的彈頭確認為同一把手槍。

  同時,在吳阿飛的屍體邊上還留下一張皺巴巴的字條,上面寫道:「我殺了蘇金旺!我殺了藍夢嬌!哈哈哈哈!我報仇了!」

  從槍上的指紋、案發現場還原來說,吳阿飛是自己吞槍的。


  地上有好幾個空酒瓶和麵包。

  法醫判斷,吳阿飛的死亡時間是在五至六天前。

  所以至此,一個較為完整的推論就形成了。

  吳阿飛實施了報復,殺死了蘇金旺和藍夢嬌,而後逃離電影院。

  他一直躲在郊外的鋼鐵廠。

  但是看到全城警察都在找他,感覺自己無論如何是逃不掉了。

  被抓了也是挨槍子,倒不如自己給自己一個痛快。

  於是,他喝了幾瓶啤酒,抽完了人生的最後一口煙,把槍放在口中,自我了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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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這只是推論,還需要有完整的證據鏈。

  又過了三天,警察拿著吳阿飛的照片去問電影院的保安:「你在案發時見過吳阿飛嗎?」

  保安們搖搖頭。

  那天的電影院上演《鐵達尼號》,電影院一共有六個廳,全都在播放這片。

  槍擊案發生的時候,有400 多個觀眾在觀影。

  保安就是低頭檢票,哪會去看人臉。

  而這也是一個困擾!

  要證明吳阿飛到過案發現場,又或者當時在案發時是否還有其他嫌疑人。

  於是,警察開通電話熱線,也希望在4 月29 日那天到場看過電影的觀眾能到警局提供資料。

  有天,一對情侶手牽手走進派出所,說在那個晚上他們看到一個男人很可疑。

  警察問:「怎麼可疑?」

  男生有點不好意思地說,當時,他和女友沒有在電影院,而是在電影院後面的一個路燈下擁吻。

  聽到「砰砰砰砰」四聲槍響之後,都嚇了一跳。

  他們以為是什麼重物撞擊的聲音,也沒再吻了,想要看看發生了啥事。

  但是電影院停電了,黑漆漆的,看不清所以然。

  二人也沒太當回事,又準備繼續吻。

  這時,突然聽到了一陣沉重的腳步聲,有人來了,二人又停止了吻。

  他們看到一個個子高高的男人急匆匆地跑過來,手上好像還拿著什麼黑黑的東西。

  這個男人一邊跑一邊把口罩摘了,想要暢快地呼吸。

  跑到路燈下,這對情侶和這男人偶遇了。

  這男人有點嚇了一跳,又趕快把口罩戴上,繼續跑走了。

  而這對情侶說,好像見到這戴口罩男人手裡拿著的是一把槍。

  警察將吳阿飛的照片給這對情侶確認:「你們看到的是這個人嗎?」

  二人瞧了一會兒,然後立刻點頭:「是他,是他!」

  又過了三天,警察在繼續摸查吳阿飛所接觸的人中,找到了一個叫做綽號大口昌的人。

  這傢伙偷偷販賣黑槍,就是那種手工改裝的手槍。

  大口昌面對自己的罪行老實交代,同時提供了重要線索:「是的,大概半個月前,吳阿飛找我買過一把改裝手槍和六個子彈。」

  經過核查,這手槍就是案發現場開槍的手槍。

  而在此時,蘇金旺的妻子田曉荷,她的嫌疑也被排除了。

  她沒有去過案發現場。

  再經過調查,她和吳阿飛完全不認識,不存在買兇殺人。

  同時,電影院謀殺案發生後,她就一直被警方暗中監控,她更從沒有去過吳阿飛的自殺現場。

  至此,這宗案件的證據鏈完整。

  動機是因愛生恨,吳阿飛買過手槍,吳阿飛出現在案發現場,吳阿飛畏罪自殺。

  案件應該能夠定為吳阿飛就是兇手。

  而隨著兇手的死亡,案件也進入終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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