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年少無知犯下的過錯12
時光匆匆,轉眼便到了楚學林「結業」的時間,他身形佝僂,步履蹣跚的走出鐵門。
抬手遮了遮火熱的陽光,另一隻手握緊了拎著的帆布包,艱難的往前走去。
他知道房子被賣了,卻不知林艷母子在哪落腳,兩人已經離婚,肯定不會接納他,不知自己該何去何從。
兜里只有在裡面努力表現掙來的幾百塊錢,得省著花。
突然,他想起老家的房子,還有那個被他遺忘很久的大兒子,腳步一轉,往火車站走去。
那是他唯一能想到的落腳地,總不能睡大街吧?
至於說時年會不會接納他,沒考慮過,在他心裡,自己是老子,兒子就得聽老子的。
身上錢不多,坐不起高鐵,楚學林買了最便宜的空調車坐票,踏上回老家的旅程。
樹影倒飛,列車飛馳,隨著景色越來越熟悉,楚學林的心中感慨萬千,那個他一度想逃離的小城,此刻卻成了他唯一的避難所。
經過半天的奔波,楚學林再次踏上家鄉的土地,然而,當他滿懷期許的回到那個生他養他的家時,懵了!
我家的房子呢?我那麼大的一個家呢?它去哪了?
放眼望去,哪還有熟悉的影子?只有機器的轟鳴和汗流浹背的工人,在工地上工作。
「這是拆遷了?」楚學林心裡一喜,緊接著就是慌亂。
拆遷意味著有錢,可眼下這情況,他就是用腳趾頭都能明白,拆遷款肯定被那個大兒子得了。
可人呢?他要去哪找人?
慌亂的楚學林走進派出所,他要知道這三年來,都發生了什麼?還有拆遷戶都安置在了哪?是回遷還是另行安置?
派出所民警根據楚學林提供的信息,調出了時年的戶籍,告訴他拆遷後所歸屬的街道,以及安置區。
楚學林不敢耽擱,直奔街道辦。
老屋拆遷後,拆遷戶的戶口未遷走的,都合併到另一個社區,很容易就查到了時年的信息。
可下一刻,工作人員的話讓楚學林升起不好的預感。
「楚學林,楚時年並沒有選擇房屋,他要的錢,民警沒告訴你他是集體戶口嗎?所以,安置區這邊沒有他的固定住址。」
楚學林又驚又怒,他問道:「那他能去哪?」
工作人員搖搖頭,「這個我們也不知道,你也知道,很多住戶在拆遷之前就在縣裡或者市里買了房,不缺房子的都選擇要錢。
他們搬去哪我們也不知道,你如果要找人,還得去派出所,查他的聯繫方式,就這麼說吧,楚時年的戶籍的確在咱們社區。
可他是集體戶口,當初也是跟著集體遷過來的,他本人壓根就沒來過咱們這,人也不在這住。」
楚學林踉蹌的走出街道辦,最壞的情況被他遇到,那個兔崽子真的拿錢跑路了,兩年多過去,那錢還剩多少他都不敢想。
還有就是,那兔崽子到底跑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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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回到派出所的楚學林,選擇報警,理由是大兒子攜拆遷款潛逃,讓民警幫忙聯繫時年,追回屬於他的那部分拆遷款。
時年接到派出所電話的時候,都被氣笑了。
他就知道渣爹肯定得來這麼一出,也就是楚念卿太小,林靜一個人照顧不過來,否則,他早把這個渣爹弄死了。
「請問你是楚時年嗎?我是派出所民警,你父親報警稱,你拿了老家的拆遷款潛逃,那拆遷款也有他的份額。」
時年聽完,笑著回道:「警察叔叔,首先我沒潛逃,我是光明正大走的。
其次,被拆遷的老屋是奶奶留給我的遺產,有遺囑和原來的村長為證。所以,老屋拆遷所得的拆遷款,完全是我的私人財產,與楚學林同志無關。
再次,楚學林同志的戶口在他上大學時,就已經從老家遷出,此後再未遷回,拆遷的人頭安置費,同樣與他無關。
警察叔叔,不知道我說的可明白嗎?」
民警一聽,好傢夥,條理清晰啊,「我明白了,關於你提供的證詞,我們會去查證,請保持通訊暢通。」
「好的,警察叔叔。」說完時年掛了電話。
他閒著沒事的時候,把自己和楚學林以及李翠婷的糾葛都查清了,除了贍養費他們之間沒有任何的經濟糾紛。
其實,時年也可以追要撫養費,但這有個時限問題,如果他在18歲未成年之前追要,隨時都可以,沒有時間限制。
成年後,有三年的時限,也就是3年內可以向法院起訴追要。
但他嫌麻煩,自己追回來了,所以,哪怕楚學林起訴他,法院也只會按最低標準,要求時年付贍養費。
可是呢,這裡還有個情況,如果子女自身窮困、重病、無收入,無力負擔贍養的話,法院能直接駁回生父索要贍養費。
從時年拿到拆遷款的那一刻,他就把自己名下的帳戶給清空了,炒股用林靜的帳戶,打遊戲接單還是用林靜的,房子、車、存款,通通都在林靜名下。
他楚時年就是個不折不扣的窮光蛋,房無一間,地無一壟,錢沒一分,咱就說,這種情況,讓我怎麼贍養?
我自己還吃軟飯呢?總不能讓林靜這個毫無關係的人養他吧?鬧呢?
這就是時年不領結婚證的原因,從法律上說,他和林靜沒有任何關係,林靜就是有再多錢,楚學林也休想拿到一分。
此時的楚學林聽到民警的回覆,差點氣死,合著幾百萬的拆遷款,跟自己一分錢的關係都沒有唄?
兔崽子也不怕撐死!
「民警同志,我可以起訴他給我贍養費嗎?」楚學林雙眼赤紅,憤怒的問道。
「從法律上說,親生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你是可以起訴的,但有兩個前提:
第一,你已年滿60周歲。
第二,未滿60周歲,但滿足重病、殘疾、喪失勞動、無存款無收入、吃不上飯,這種情況下同樣可以起訴。」
楚學林聽完第一個前提,心中一嘆,他才四十多,還不到五十歲,可聽完第二個,眼前就是一亮,這個他滿足啊!
他不是殘疾,但他身體不好,在裡面的那三年,時常被打,身體早就垮了,說一句喪失勞動力也不為過,又剛剛放出來,沒有收入更沒存款,這不就滿足了嗎?
他詳細的諮詢了關於起訴的種種證據,一臉喜色的出了派出所,腦子裡不斷的幻想著,他該要多少錢,以後要過什麼樣的日子。
卻不知,所有的路都被時年堵死了!
要錢?沒有!
要命?不給!
抬手遮了遮火熱的陽光,另一隻手握緊了拎著的帆布包,艱難的往前走去。
他知道房子被賣了,卻不知林艷母子在哪落腳,兩人已經離婚,肯定不會接納他,不知自己該何去何從。
兜里只有在裡面努力表現掙來的幾百塊錢,得省著花。
突然,他想起老家的房子,還有那個被他遺忘很久的大兒子,腳步一轉,往火車站走去。
那是他唯一能想到的落腳地,總不能睡大街吧?
至於說時年會不會接納他,沒考慮過,在他心裡,自己是老子,兒子就得聽老子的。
身上錢不多,坐不起高鐵,楚學林買了最便宜的空調車坐票,踏上回老家的旅程。
樹影倒飛,列車飛馳,隨著景色越來越熟悉,楚學林的心中感慨萬千,那個他一度想逃離的小城,此刻卻成了他唯一的避難所。
經過半天的奔波,楚學林再次踏上家鄉的土地,然而,當他滿懷期許的回到那個生他養他的家時,懵了!
我家的房子呢?我那麼大的一個家呢?它去哪了?
放眼望去,哪還有熟悉的影子?只有機器的轟鳴和汗流浹背的工人,在工地上工作。
「這是拆遷了?」楚學林心裡一喜,緊接著就是慌亂。
拆遷意味著有錢,可眼下這情況,他就是用腳趾頭都能明白,拆遷款肯定被那個大兒子得了。
可人呢?他要去哪找人?
慌亂的楚學林走進派出所,他要知道這三年來,都發生了什麼?還有拆遷戶都安置在了哪?是回遷還是另行安置?
派出所民警根據楚學林提供的信息,調出了時年的戶籍,告訴他拆遷後所歸屬的街道,以及安置區。
楚學林不敢耽擱,直奔街道辦。
老屋拆遷後,拆遷戶的戶口未遷走的,都合併到另一個社區,很容易就查到了時年的信息。
可下一刻,工作人員的話讓楚學林升起不好的預感。
「楚學林,楚時年並沒有選擇房屋,他要的錢,民警沒告訴你他是集體戶口嗎?所以,安置區這邊沒有他的固定住址。」
楚學林又驚又怒,他問道:「那他能去哪?」
工作人員搖搖頭,「這個我們也不知道,你也知道,很多住戶在拆遷之前就在縣裡或者市里買了房,不缺房子的都選擇要錢。
他們搬去哪我們也不知道,你如果要找人,還得去派出所,查他的聯繫方式,就這麼說吧,楚時年的戶籍的確在咱們社區。
可他是集體戶口,當初也是跟著集體遷過來的,他本人壓根就沒來過咱們這,人也不在這住。」
楚學林踉蹌的走出街道辦,最壞的情況被他遇到,那個兔崽子真的拿錢跑路了,兩年多過去,那錢還剩多少他都不敢想。
還有就是,那兔崽子到底跑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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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回到派出所的楚學林,選擇報警,理由是大兒子攜拆遷款潛逃,讓民警幫忙聯繫時年,追回屬於他的那部分拆遷款。
時年接到派出所電話的時候,都被氣笑了。
他就知道渣爹肯定得來這麼一出,也就是楚念卿太小,林靜一個人照顧不過來,否則,他早把這個渣爹弄死了。
「請問你是楚時年嗎?我是派出所民警,你父親報警稱,你拿了老家的拆遷款潛逃,那拆遷款也有他的份額。」
時年聽完,笑著回道:「警察叔叔,首先我沒潛逃,我是光明正大走的。
其次,被拆遷的老屋是奶奶留給我的遺產,有遺囑和原來的村長為證。所以,老屋拆遷所得的拆遷款,完全是我的私人財產,與楚學林同志無關。
再次,楚學林同志的戶口在他上大學時,就已經從老家遷出,此後再未遷回,拆遷的人頭安置費,同樣與他無關。
警察叔叔,不知道我說的可明白嗎?」
民警一聽,好傢夥,條理清晰啊,「我明白了,關於你提供的證詞,我們會去查證,請保持通訊暢通。」
「好的,警察叔叔。」說完時年掛了電話。
他閒著沒事的時候,把自己和楚學林以及李翠婷的糾葛都查清了,除了贍養費他們之間沒有任何的經濟糾紛。
其實,時年也可以追要撫養費,但這有個時限問題,如果他在18歲未成年之前追要,隨時都可以,沒有時間限制。
成年後,有三年的時限,也就是3年內可以向法院起訴追要。
但他嫌麻煩,自己追回來了,所以,哪怕楚學林起訴他,法院也只會按最低標準,要求時年付贍養費。
可是呢,這裡還有個情況,如果子女自身窮困、重病、無收入,無力負擔贍養的話,法院能直接駁回生父索要贍養費。
從時年拿到拆遷款的那一刻,他就把自己名下的帳戶給清空了,炒股用林靜的帳戶,打遊戲接單還是用林靜的,房子、車、存款,通通都在林靜名下。
他楚時年就是個不折不扣的窮光蛋,房無一間,地無一壟,錢沒一分,咱就說,這種情況,讓我怎麼贍養?
我自己還吃軟飯呢?總不能讓林靜這個毫無關係的人養他吧?鬧呢?
這就是時年不領結婚證的原因,從法律上說,他和林靜沒有任何關係,林靜就是有再多錢,楚學林也休想拿到一分。
此時的楚學林聽到民警的回覆,差點氣死,合著幾百萬的拆遷款,跟自己一分錢的關係都沒有唄?
兔崽子也不怕撐死!
「民警同志,我可以起訴他給我贍養費嗎?」楚學林雙眼赤紅,憤怒的問道。
「從法律上說,親生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你是可以起訴的,但有兩個前提:
第一,你已年滿60周歲。
第二,未滿60周歲,但滿足重病、殘疾、喪失勞動、無存款無收入、吃不上飯,這種情況下同樣可以起訴。」
楚學林聽完第一個前提,心中一嘆,他才四十多,還不到五十歲,可聽完第二個,眼前就是一亮,這個他滿足啊!
他不是殘疾,但他身體不好,在裡面的那三年,時常被打,身體早就垮了,說一句喪失勞動力也不為過,又剛剛放出來,沒有收入更沒存款,這不就滿足了嗎?
他詳細的諮詢了關於起訴的種種證據,一臉喜色的出了派出所,腦子裡不斷的幻想著,他該要多少錢,以後要過什麼樣的日子。
卻不知,所有的路都被時年堵死了!
要錢?沒有!
要命?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