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導演和港城繼承人5
祝余說靠小說就可以養祝玲,是真沒說謊,寒假才過幾天,她就把《初戀這件小事》完結了。
不久後,編輯的電話就打來了,那天她正跟祝玲在家吃飯。
祝玲一個勁地給她夾菜,"多吃點,你看你瘦的,一米七的個子,才一百多點,就剩下骨架子了。"
"好哦媽,我多吃點,您自己也吃,別光顧著我……"
兩人正吃著呢,電話響了。
"誰呀,這時候給你打電話?"祝玲放下筷子,好奇地看過來。
祝余也很奇怪,這電話一般除了祝玲,沒人給她打呀。
"喂,你好?"
電話那頭傳來一個女聲,語氣陌生又帶著幾分熱情:"你好,請問是祝余女士嗎?"
"我是,你是哪位?有什麼事嗎?"
"我是XX網站的編輯,祝余女士,您的作品《初戀這件小事》很受歡迎,目前跟我們合作的出版社想要出版您的小說,給您打電話是想約您談談出版費的問題呢。"
祝余握著手機的手微微一頓,心中一喜,那邊這位編輯還在繼續說。
"另外,因為您是未成年人,如果簽合約的話,需要您的監護人在場。"
"哦哦,我知道了,我跟家裡人商量一下,稍後再聯繫您。"
掛了電話,祝余忍住笑出聲,「太好了!」
祝玲看著女兒難得喜笑顏開的樣子,連忙追問道:"怎麼了?誰打來的?這麼高興!"
"媽,我小說要出版了。"
"……啥?"祝玲筷子都驚掉了,"出版?就是……印成書那種嗎?"
"對,印成書,擺在書店裡賣的,嘿嘿,我就說我可以養你吧,人家要跟我商量版權費呢,要監護人在場呢!媽,到時候跟我去一趟哈!"
祝玲張了張嘴,半天沒說出話來,實在是沒想到孩子寫小說真寫出名堂了。
寫了幾個月小說,然後……就有人要出版了?現在小說出版都這麼簡單?
肯定是不簡單的呀,要是簡單那其他人肯定全跑去寫小說了!
「……真的假的?」祝玲還是覺得有點天方夜譚!主要是感覺來的太容易了 !
"真的呀,編輯親自打的電話,要騙我的話不會說要監護人在場了!"
祝余在想版權的事,幸虧當初她留了個心眼。
跟網站簽約的時候,簽了次一等的合同,這樣除了信息網絡傳播權給了網站,其他版權都攥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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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不會有現在這個待遇。這出版費,她得好好看看市面上的行情,談個好價錢。
而且影視改編權,必須留著,以後她可以自己拍!
除了這個,能賣的全賣出去,只要價格給夠。
祝余放下手機,拿起筷子,夾了一大口菜塞進嘴裡。
嗯,突然覺得今天的飯格外香!
第一桶金,這不就來了嘛~
……
跟出版社簽約那天,是祝玲帶著律師,陪著祝餘一起去的。
祝玲特意找了一個相熟的律師朋友,生怕女兒吃虧或者被騙。
其實這合同祝余自己就能看,但為了安祝玲的心,她也就隨她了。
直到在合同上籤下字的那一刻,祝玲還覺得像做夢一樣。
她女兒,用幾個月時間寫了本小說,然後……就坐在這裡,跟出版社談出版了?
反觀祝余這孩子,好像沒什麼大的反應,不覺得自己做了一件多麼了不起的事。
甚至剛才是她跟出版方據理力爭,將首印從一萬冊提到了五萬冊,將版稅從一般新人的百分之五談到了百分之七,沒有絲毫新人的膽怯和懼怕。
可別小看這百分之二,一本書定價二十元,首印五萬冊,百分之七的版稅,祝余就能拿到七萬塊,這多了百分之二,就是多了兩萬塊錢,後續加印,還有錢。
當然,到手之前還得交稅,祝余可是個"守法"的社會主義接班人。
祝玲坐在旁邊,看著女兒熟練地跟編輯、出版方的人打交道,又跟律師一條一條核對合同條款,條理清晰的樣子,半點不像個十八歲的孩子。
她忽然覺得,以後可以放下心了,孩子真長大了。
其實這次真不是祝余談判有多厲害。
主要是這書確實好,在網站上反響也好,數據擺在那裡,網站那邊也想拉攏這類有潛力的作者,編輯也願意幫忙斡旋,出版社自然願意給一個不錯的條件。
說白了到底是書本身硬氣,要不然再會談判也沒轍。
"小余,合作愉快。"負責祝余的編輯李芳笑著伸出手,語氣親切。
"合作愉快,李姐。後面要是還有其他的版權來談,麻煩你也幫我留意一下,但是影視改編權我暫時不談。"
"沒問題,我懂你的意思,包在我身上。"
見到祝余本人的時候,李芳其實挺驚訝的。
驚訝於自家旗下的網文作者竟然長得這麼好看!
一米七多的個子,皮膚白皙,五官精緻,站在那裡就像從漫畫裡走出來的人物。
而且明明長得這麼好看,寫出來的女主卻是個醜小鴨一樣的角色,雖然後面通過努力蛻變成了白天鵝。不過仔細一想,也能理解,這個孩子這些年過得並不容易,她大概帶入了自己。
李芳打一照面就認出了祝余。
常年混跡論壇、關注八卦新聞的人,怎麼可能認不出她是誰?
就算祝余女大十八變了不好認,又怎麼可能認不出站在她身邊的那位祝玲女士,她那時可是出現在不少香港影視里,是很多人的童年回憶,要不是當初那件事,指不定現在還活躍在熒幕上呢。
李芳看到祝余的時候心裡當時激動得快炸開了,祝玲和那位功夫巨星的的女兒,寫了本小說,出版社要出了。這個事情要是曝光出去,天然的討論度啊!
這書不得賣爆?誰不想看看這個孩子寫的書是什麼樣的?
而且這孩子長得這麼好看,他們完全可以打天才美女作家的名頭呀!
這是自己旗下的作者,要是能捧出個大熱作者來,對她這個編輯來說,無疑是實打實的業績。
但交談的過程中,李芳敏銳地察覺到,祝余雖然還沒成年,卻很有主見,也很聰明。
而且她很抗拒提到那位功夫巨星。話題稍微往那邊提了一點,祝余就不動聲色地把話頭岔了過去,雖然沒有明說,但態度很明確,不想跟那人沾邊!
李芳是個聰明人,沒有強求,她還是想交好祝余。
這孩子是真有才華,而且還這麼年輕,肯定能持續輸出很多年,跟她交好才是最重要的。
當然,要是能蹭到那位功夫巨星的熱度,她也想蹭,不蹭白不蹭嘛。
不久後,編輯的電話就打來了,那天她正跟祝玲在家吃飯。
祝玲一個勁地給她夾菜,"多吃點,你看你瘦的,一米七的個子,才一百多點,就剩下骨架子了。"
"好哦媽,我多吃點,您自己也吃,別光顧著我……"
兩人正吃著呢,電話響了。
"誰呀,這時候給你打電話?"祝玲放下筷子,好奇地看過來。
祝余也很奇怪,這電話一般除了祝玲,沒人給她打呀。
"喂,你好?"
電話那頭傳來一個女聲,語氣陌生又帶著幾分熱情:"你好,請問是祝余女士嗎?"
"我是,你是哪位?有什麼事嗎?"
"我是XX網站的編輯,祝余女士,您的作品《初戀這件小事》很受歡迎,目前跟我們合作的出版社想要出版您的小說,給您打電話是想約您談談出版費的問題呢。"
祝余握著手機的手微微一頓,心中一喜,那邊這位編輯還在繼續說。
"另外,因為您是未成年人,如果簽合約的話,需要您的監護人在場。"
"哦哦,我知道了,我跟家裡人商量一下,稍後再聯繫您。"
掛了電話,祝余忍住笑出聲,「太好了!」
祝玲看著女兒難得喜笑顏開的樣子,連忙追問道:"怎麼了?誰打來的?這麼高興!"
"媽,我小說要出版了。"
"……啥?"祝玲筷子都驚掉了,"出版?就是……印成書那種嗎?"
"對,印成書,擺在書店裡賣的,嘿嘿,我就說我可以養你吧,人家要跟我商量版權費呢,要監護人在場呢!媽,到時候跟我去一趟哈!"
祝玲張了張嘴,半天沒說出話來,實在是沒想到孩子寫小說真寫出名堂了。
寫了幾個月小說,然後……就有人要出版了?現在小說出版都這麼簡單?
肯定是不簡單的呀,要是簡單那其他人肯定全跑去寫小說了!
「……真的假的?」祝玲還是覺得有點天方夜譚!主要是感覺來的太容易了 !
"真的呀,編輯親自打的電話,要騙我的話不會說要監護人在場了!"
祝余在想版權的事,幸虧當初她留了個心眼。
跟網站簽約的時候,簽了次一等的合同,這樣除了信息網絡傳播權給了網站,其他版權都攥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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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余放下手機,拿起筷子,夾了一大口菜塞進嘴裡。
嗯,突然覺得今天的飯格外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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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出版社簽約那天,是祝玲帶著律師,陪著祝餘一起去的。
祝玲特意找了一個相熟的律師朋友,生怕女兒吃虧或者被騙。
其實這合同祝余自己就能看,但為了安祝玲的心,她也就隨她了。
直到在合同上籤下字的那一刻,祝玲還覺得像做夢一樣。
她女兒,用幾個月時間寫了本小說,然後……就坐在這裡,跟出版社談出版了?
反觀祝余這孩子,好像沒什麼大的反應,不覺得自己做了一件多麼了不起的事。
甚至剛才是她跟出版方據理力爭,將首印從一萬冊提到了五萬冊,將版稅從一般新人的百分之五談到了百分之七,沒有絲毫新人的膽怯和懼怕。
可別小看這百分之二,一本書定價二十元,首印五萬冊,百分之七的版稅,祝余就能拿到七萬塊,這多了百分之二,就是多了兩萬塊錢,後續加印,還有錢。
當然,到手之前還得交稅,祝余可是個"守法"的社會主義接班人。
祝玲坐在旁邊,看著女兒熟練地跟編輯、出版方的人打交道,又跟律師一條一條核對合同條款,條理清晰的樣子,半點不像個十八歲的孩子。
她忽然覺得,以後可以放下心了,孩子真長大了。
其實這次真不是祝余談判有多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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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余,合作愉快。"負責祝余的編輯李芳笑著伸出手,語氣親切。
"合作愉快,李姐。後面要是還有其他的版權來談,麻煩你也幫我留意一下,但是影視改編權我暫時不談。"
"沒問題,我懂你的意思,包在我身上。"
見到祝余本人的時候,李芳其實挺驚訝的。
驚訝於自家旗下的網文作者竟然長得這麼好看!
一米七多的個子,皮膚白皙,五官精緻,站在那裡就像從漫畫裡走出來的人物。
而且明明長得這麼好看,寫出來的女主卻是個醜小鴨一樣的角色,雖然後面通過努力蛻變成了白天鵝。不過仔細一想,也能理解,這個孩子這些年過得並不容易,她大概帶入了自己。
李芳打一照面就認出了祝余。
常年混跡論壇、關注八卦新聞的人,怎麼可能認不出她是誰?
就算祝余女大十八變了不好認,又怎麼可能認不出站在她身邊的那位祝玲女士,她那時可是出現在不少香港影視里,是很多人的童年回憶,要不是當初那件事,指不定現在還活躍在熒幕上呢。
李芳看到祝余的時候心裡當時激動得快炸開了,祝玲和那位功夫巨星的的女兒,寫了本小說,出版社要出了。這個事情要是曝光出去,天然的討論度啊!
這書不得賣爆?誰不想看看這個孩子寫的書是什麼樣的?
而且這孩子長得這麼好看,他們完全可以打天才美女作家的名頭呀!
這是自己旗下的作者,要是能捧出個大熱作者來,對她這個編輯來說,無疑是實打實的業績。
但交談的過程中,李芳敏銳地察覺到,祝余雖然還沒成年,卻很有主見,也很聰明。
而且她很抗拒提到那位功夫巨星。話題稍微往那邊提了一點,祝余就不動聲色地把話頭岔了過去,雖然沒有明說,但態度很明確,不想跟那人沾邊!
李芳是個聰明人,沒有強求,她還是想交好祝余。
這孩子是真有才華,而且還這麼年輕,肯定能持續輸出很多年,跟她交好才是最重要的。
當然,要是能蹭到那位功夫巨星的熱度,她也想蹭,不蹭白不蹭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