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重生的我不當你舔狗了
原主從初中開始就喜歡大自己3歲的鄰居哥哥宗明哲。
宗明哲長著一張玩世不恭的帥臉,一直是大家追捧的對象。
原主把少女的暗戀寫在日記里,一寫好多年。
高中,宗明哲開始早戀。
原主看著他身邊換了一個又一個的女朋友,是他整個青春的見證人。
後來,她考到宗明哲的大學,大一開學就跟他表白。
宗明哲笑著說她是小丫頭,他只把她當妹妹。
哪怕是當妹妹,原主也心甘情願,她變成影子陪伴在宗明哲身後。
每次情傷,宗明哲都會像被遺棄的小狗,跑到原主這兒來療傷。
被她安慰溫暖鼓勵後,他又滿血復活,重新殺回情場。
自從表白被拒,原主不再遮掩自己的喜歡,明晃晃的感情所有人都能看出來。
只有宗明哲一再勸她去戀愛,找別人。
再次被拒絕後,原主終於放下,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事業上。
她開始發光發亮,吸引了很多人,也有了優秀的追求者。
就在原主打算開始新生活時,宗明哲浪子回頭,在她27歲生日那天敲響了她的門。
他說自己終於明白了「愛」是什麼,他愛她。
旁人都說他是浪子回頭金不換,她是守得雲開見月明。
……
「不公平啊——」
丁萱搖著頭。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看書📕ⓢⓗⓤ.ⓣⓦ】
渣女回頭,大家都同情男方,說他是接盤俠。
渣男回頭,人們為什麼紛紛讚揚,誇他浪子回頭?
怎麼?男人比女人金貴?
女人收留亂七八糟的男人不是接盤?
浪子回頭,不是他發現真心可貴,而是浪不動了,要找個安樂窩,避風港。
人家玩了那麼多年,最後不但能享受老婆孩子熱炕頭,還能落個「回頭」的好名聲。
真是什麼好事兒都叫男人得了!
呸!
丁萱翻看了一遍原主寫的日記,從初二到大二,七年,足足有12本。
原主像個書吏,在日記本里記滿了宗明哲的青春。
丁萱雖然不支持,但表示尊重。
既然原主已經塵歸塵土歸土,丁萱決定把這些她視作寶貝的東西燒給她。
包括那些剩下的,還沒寫的日記本,都燒了!
丁萱可不會寫這些。
畢竟最後成了爛黃瓜收容所,並不是什麼值得驕傲和炫耀的事情。
而且,若是她和宗明哲在一起後生活得很幸福,就不會有丁萱過來幫忙改變命運了。
燒完所有的日記本,丁萱神清氣爽,去食堂吃晚飯。
心情好,她胃口大開,打了兩葷一素,外加一個涼拌皮蛋。
正在丁萱準備開動的時候,有電話打過來。
「小萱,哲哥失戀喝醉了,你快過來看看啊!在東門的『小四川』,快來!」
打電話的人是宗明哲的室友。
對方剛說完就掛了電話。
丁萱皺眉,直接把這號碼拉黑。
她又不是宗明哲爹媽,也不是他的保姆!幹嘛過去?
而且,這種事情在原主上大學後已經搞過好多次。
每次她趕到,除了照顧醉酒的宗明哲,還要給他們付飯錢。
這個宗明哲,不接受原主的感情,可使喚起她來毫不客氣。
既用人又用錢,完全是把她當冤大頭。
所以她是性轉的舔狗?追求人就要付出時間、金錢、感情,還有免費的勞動力?
丁萱才不干呢!
她在手機里翻找自己的付錢記錄,整理了出來。
之後,她登微信找到宗明哲的爸爸,把截圖記錄全部發過去。
「宗伯伯,你是不是給明哲哥的生活費不夠啊?」
「從大一到現在,我已經幫他付了10次,他事後也沒還我錢。」
「我不好意思找明哲哥要,可我確實生活費不夠花,墊付不了,他們男生太能吃了……」
丁家和宗家是鄰居,丁爸和宗爸還是同事。
他們年輕的時候老是出差,所以兩家的孩子時常輪換著到對方家裡吃飯。
有段時間,宗爸出差,宗媽要回老家照顧生病的老人,宗明哲在丁家蹭飯一個多月。
後來原主上興趣班,路上被一個猥瑣男尾隨,嚇得不行。
是宗明哲突然出現呵斥對方,拉著她回家。
當時他就像一道光,將她從困境中拉出來,所以原主漸漸喜歡上了這個鄰居哥哥。
丁萱能理解這種「吊橋效應」,但不支持。
這麼直接越過宗明哲找家長要錢,像在打小報告,丁萱沒覺得有什麼不好意思。
她的態度一直都是不能欺騙我的感情,更不可以騙我的錢!
宗明哲和他的朋友們好意思讓一個女孩子結帳,她這個苦主為啥不能理直氣壯討債?
宗爸一看丁萱發的東西,差點兒氣死,連忙給兒子打電話。
電話是他室友接的。
「他喝醉了?幫我叫醒他!」
這下,宗爸更生氣了。
宗明哲喝得醉醺醺的,拿著手機沒說幾句,就開始狂吐。
「宗叔,您放心,我們會照顧他的,一會兒小萱也會來,小萱您是放心的——」
聽對方這麼說,宗爸還有什麼不明白的!
人家丁萱沒說謊,他們這事兒搞習慣了。
宗明哲喝醉了喊丁萱去照顧,順便結帳,他已經成了慣犯。
宗爸掛了電話把錢一分不少地轉給了丁萱,還跟她道歉,說自己沒教育好宗明哲。
見她收了錢,說沒關係,宗爸才鬆了口氣。
丁萱吃了飯手機關機,去了自習室。
宗明哲這邊左等右等沒等到丁萱,電話也打不通。
最後他室友不得不結帳,扶著醉醺醺的宗明哲回了寢室。
不過,室友可不是丁萱這樣的冤大頭,在宗明哲第二天酒醒後,就把帳單給了他。
「630?」
宗明哲腦子還沒完全清醒,有點兒迷糊。
「你失戀我們好心陪你,但是這錢不應該我們出吧?裡面的大頭可都是你的酒錢——」
一聽這個,宗明哲的臉有些泛紅,不知道是因為羞愧還是因為氣憤。
總之,他把錢轉給了室友。
這一次,他沒有收到鄰家妹妹準備的早餐。
昨天喝了那麼多酒,又吐了很多,現在宗明哲肚子空蕩蕩的,胃抽搐得難受。
「小萱,幫我買點兒吃的——」
宗明哲發消息過去,沒想到他微信被拉黑了。
之後打電話,電話也被拉黑,叫他直接愣在那裡。
丁萱下課後吃完午飯回寢室,在寢室樓下看到了宗明哲。
大概是失戀加上醉酒沒完全清醒,他身上有種不同於常人的頹廢感。
看到丁萱,他把手裡的煙丟進了垃圾桶,走不過來。
「你拉黑我了?為什麼?」
宗明哲問道。
「我不想當你的舔狗了,就是這麼簡單。」
「舔狗?你覺得我把你當成舔狗?」
宗明哲一臉震驚,不知道為什麼丁萱會說出這個詞。
「難道不是嗎?或者……你把我當成了免費的丫環?」
丁萱嗤笑一聲。
「有事鍾無艷,無事夏迎春。」
「宗明哲,你其實很享受對一個人召之即來揮之即去,自己怎麼說對方怎麼做的這種感覺吧!」
「之前的丁萱心甘情願,現在我不樂意了。」
丁萱認真地盯著宗明哲的眼睛。
她的瞳孔是深棕色,這麼冷幽幽地盯著人,一絲溫情都沒有,讓宗明哲非常不適應。
他想像以前那樣去揉丁萱的頭髮。
結果剛伸出手,少女快速後退幾步,眼裡充滿嫌棄,仿佛他是什麼骯髒的病毒。
丁萱表示,可不就是病毒麼!
這人從高中到研二,戀愛多次,還不知道和多少人深入交流過。
髒兮兮的爛黃瓜不要碰她!
「好,你很好——」
宗明哲也來氣了。
他不相信丁萱喜歡了自己那麼多年會突然放棄。
「我以後不會麻煩你了。」
宗明哲轉身就走。
「那最好,你記得要說到做到!」
丁萱在他身後高聲喊道。
「男人一口唾沫一個釘,你可別打自己的臉,讓我瞧不起!」
終於解決了這事兒,丁萱神清氣爽。
下午沒課,她乾脆去剪了個清爽的短髮,換了個形象。
她才不要當什麼乖乖女呢!
宗明哲沒把丁萱的話放在心上,只覺得她是跟自己鬧脾氣。
以他對丁萱的了解,最多五天,她就會像個小女僕一樣,對他噓寒問暖。
這麼多年,他已經對她的性格了如指掌。
宗明哲甚至認為他比丁萱更了解她自己。
得知了他的想法,丁萱翻了個白眼。
還說沒把原主當舔狗,這人心裡不是清清楚楚麼!
正好學校有去德國當交換生的機會,丁萱提交了申請,時間是一年。
宗明哲一直在等丁萱回頭,甚至他的室友們也打賭,賭他的小跟班什麼時候回來。
結果等了一個多月,他依舊沒有看到丁萱的身影。
「真硬氣!」
宗明哲「呵」了一聲。
其他人勸他,不如這回先低頭,女孩子總是要面子的。
「不去。」宗明哲翻出了一張照片,「剛認識的學妹,不錯吧!」
「我準備晚上請她吃飯看電影。」
宗明哲是學校有名的帥哥,從來不缺桃花。
「不愧是哲哥啊,桃花就是多,叫小弟羨慕!」
「為什麼我媽沒給我生一張好看的臉!都怪我爸,拉低了我的顏值。」
室友們的調侃,叫宗明哲心裡的那點兒不愉快漸漸消散。
等他得知丁萱出國當了交換生,已經是暑假。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
宗明哲愣在那裡。
他還以為暑假能看到丁萱,還準備跟她炫耀一下自己的新戀情,沒想到她就這麼走了。
以前丁萱可是嘰嘰喳喳,什麼都會跟他說。
這次她偷偷報名,一點風聲都沒透露。
看來真的是長大了,生分了。
宗明哲低垂著眼眸,濃密的睫毛在眼下打了一圈陰影。
他忍不住自嘲,果然,沒有人會永遠堅定不移地選擇他——
丁萱很快適應了新的學習環境,也結交了不少新朋友。
出國前,她跟爸媽長談了一次,坦白了自己這些年對宗明哲的追逐,以及突然而來的醒悟。
得知鄰居家小子把女兒當成丫環使喚,丁爸差點兒氣死。
他晚上陪丁媽看電視劇的時候,學會了一個詞——「備胎」。
一想到自己精心養育的孩子,在別人面前那麼卑微,被當成備胎,舔狗,他就十分憤怒。
也要不是丁媽一直勸他消消氣,丁爸早就打上門去了。
所以,他們十分支持丁萱當交換生。
換個環境至少能叫女兒散散心,順便忘記不開心的事情。
私底下,丁爸和丁媽盤算了一下家裡的存款。
兩人乾脆去新小區買了房子。
孟母三遷,他們也要搬家,要遠離宗家人。
既然女兒已經清醒過來,當家長的就不能給孩子拖後腿。
等丁萱一年後交換生結束回國,家裡的新房已經交付了。
「萱萱,你看這個房間,又大又寬敞,還朝南,這是給你的。」
丁媽指著南向的臥室跟丁萱比劃著名。
「你喜歡什麼風格?等會兒跟設計師商量!公主房你喜不喜歡?你爸想要中式風,我覺得太老氣了……」
外面的太陽懶洋洋的,丁媽在身邊一直絮絮叨叨的,丁萱覺得這一刻很美好。
「媽媽,只要是你和爸爸選的,我都喜歡。」
「爸爸喜歡養魚,媽媽喜歡養花。」
「我覺得咱們家應該有一個魚缸,還需要在陽台上打造一個『花花世界』!」
「好!都有!」丁爸笑呵呵地說道。
看到女兒神色如常,完全沒提起宗明哲,他總算是放心下來。
宗明哲本來想找丁萱好好談一談,奈何現在的女友十分粘人。
等他終於抽出時間,結果根本見不到丁萱人影。
原來,丁萱在當交換生的時候發現商機,乾脆休學一年,出國做起了生意。
但是宗明哲不知道這事兒,反而覺得丁萱是在躲著自己。
「躲」,就說明她還是在意的,還是沒放下。
不知道為何,宗明哲內心有些暗喜。
他可以遊戲人間當花蝴蝶,但是內心深處還是渴望一片淨土,渴望有一個獨屬於自己,忠貞不二的港灣。
不得不說,宗明哲身上有著男人的劣根性。
丁萱可沒功夫搭理這人。
她一邊做生意,一邊在這邊兒考了個學校跟著上學。
一開始丁爸丁媽還覺得這事兒不靠譜,甚至懷疑女兒是為了躲宗明哲。
等收到丁萱打過來的錢,後面那麼多零,兩人嚇了一跳。
夫妻倆一商量,乾脆跟單位請假,出國一趟。
親眼看到丁萱在這邊開的中餐廳生意好得不得了,丁爸和丁媽終於鬆了口氣。
「這麻婆豆腐,和國內的口味差別還是有點兒大啊……」
丁爸在餐廳吃飯的時候點評道。
「魚香肉絲也怪怪的,還有這個宮保雞丁,太甜了點兒——」
「爸,這是根據老外的口味調整過的。」
丁萱笑著解釋道。
她有兩種菜單,一種是改良版的國際菜單,一種是原汁原味的國內菜單。
前者針對老外,後者是給留子們準備的。
這不,餐廳開業幾個月,名聲已經傳了出去,響徹歐洲的留子圈,不少留子跨國來吃家鄉菜。
之前,丁家夫妻想法還比較傳統。
女孩子,大學畢業找個穩定工作,他們再給買個車,這樣上下班方便。
到時候女兒留在身邊,戀愛結婚時家長給把把關,掌掌眼。
以後他們再幫小家庭一把,給小兩口帶帶孩子,這樣就挺好了。
現在麼,二人跟著丁萱在這邊生活了十多天。
看到她忙忙碌碌,從進貨到出餐都親自把控質量,還要趕時間去上課,夫妻倆也想開了。
孩子開心最好!
只要她喜歡,做自己覺得有意義的事情,那就沒問題!
走的時候丁媽把銀行卡留了下來。
「爸媽有錢,你一個人在異國他鄉,花錢的地方多,要好好照顧自己。」
丁萱送父母到了機場,登機之前,她抱了抱他們。
「爸爸媽媽,謝謝你們!」
等上了飛機,丁爸狠狠地罵了宗明哲兩句。
這個小王八蛋,明明知道丁萱喜歡他,不接受也就算了,還一直吊著她,傷了女兒的心。
在丁爸看來,孩子休學跑到國外打拼,就是宗明哲害的。
「好了好了——」
丁媽拍了拍丁爸的手。
「咱們萱萱才不是那麼兒女情長,腦子裡只有情情愛愛的戀愛腦。」
「你不要小看我們女兒好不好?!這事兒以後不要再提了,這個人也不值得說!」
丁爸覺得妻子說的有道理。
轉念,一想到在丁萱的中餐廳里看到的外國帥哥,他又咧嘴笑了起來。
他不介意女兒生個混血寶寶!
多漂亮多可愛啊!
宗明哲是在喝酒喝到胃穿孔住院的時候重生回來的。
「小萱,我胃疼,想喝你熬的小米粥……」
他的腦子還沒清醒,嘴已經比大腦還快地安排了任務。
一起合租的同事不知道宗明哲口中的小萱是誰,聽他想喝粥,還是幫忙點了個外賣。
宗明哲醒來,看到桌子上的小米粥。
那包裝一看就是外面餐館打包的,他忍不住皺起眉頭。
他有胃病,丁萱不是不知道,平時她總會提前煮好醒酒湯,今天這是怎麼了?
等看到同事,察覺自己在醫院,宗明哲終於明白自己重生了,重生在研究生剛畢業的第一年。
這時候工作很忙,壓力很大,女友鬧分手,他陪客戶應酬喝酒到胃穿孔住院。
當時丁萱照顧了他10天。
這回她為什麼不在?
等想起她已經把自己拉黑,宗明哲心裡一咯噔。
難道丁萱提前回來了?
前世,他求婚成功,娶到了丁萱。
開始幾年,他們的確過了一段濃情蜜意的日子。
可是後來,一成不變的平靜生活叫人有些膩歪。
他在工作應酬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十分優秀的女客戶,思想開了小差。
他哪裡知道妻子會那麼決絕地離婚,還帶走了孩子,丟下他一個人在冷冰冰的家裡。
那種天塌的絕望,就像當初他突然得知自己不是宗家爸媽親生的,而是被親生父母遺棄的棄嬰時一模一樣。
宗明哲發誓,他真的沒有出軌,沒有做對不起丁萱的事情!
離婚那天從民政局裡出來,他就後悔了。
這輩子,不會有人像丁萱那樣堅定不移地支持他,等待他那麼多年,對他那麼包容。
可惜曾經那份真摯的感情他沒有珍惜,直到丁萱帶著孩子離開後,宗明哲才後悔莫及。
最後他也因為心情鬱悶,過度酗酒,死在家裡。
宗明哲沒想到這回丁萱主動地遠離了他。
他的心口突然悶疼得厲害。
如果說女人是男人的肋骨,那麼他的肋骨一定是丁萱。
「我要快點好起來,要找到她!」
宗明哲出院後回了一趟老家。
他上門拜訪丁爸丁媽,想打聽她的下落,結果被嚴詞拒絕。
丁媽追的劇很與時俱進,導致陪她一起看劇的丁爸最近學會了一個新詞,「追妻火葬場」。
呸呸呸!
狗男人,不是好東西!
兩人十分不留情面,明擺著說他是情場浪子,要他離丁萱遠一點。
宗明哲苦笑,只能自己想辦法找丁萱。
不過,還沒等他找到,丁萱已經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一個來德留學的金髮碧眼北歐帥哥。
這人叫班傑明,沉迷中國菜和中國文化。
一次晚會上,班傑明對彈琵琶的丁萱一見鍾情。
他一有空就跑中餐廳,後來乾脆來這裡兼職,說是「近水樓台先得月」。
丁萱從不委屈自己。
兩人交往了一年,她答應了對方的求婚。
她對班傑明唯一的要求是,花期儘量停留的長一些。
畢竟老外不管男女,花期都很短。
丁萱可不喜歡鬍子拉碴的傢伙,她承認自己是個淺薄只看臉的女人。
他們分別在兩地舉辦了婚禮。
既然回國,自然要辦中式婚禮。
丁萱穿著自己設計的漢服,婚禮現場班傑明也入鄉隨俗,給丁爸丁媽敬茶。
「爸爸,媽媽,請喝茶——」
等宗明哲得知消息趕來,丁萱和班傑明正在司儀的主持下交換戒指。
「我反——」
他還沒來得及提出反對,就被人捂著嘴帶了出去。
丁萱才不想自己人生最重要的婚禮被什麼不三不四的人打斷。
真以為自己是搶婚的王子呢?
一直等到婚宴結束,丁萱才特地過來見了宗明哲一面。
「別打擾我的生活,也別說愛,你根本配不上我!」
丁萱眼裡的厭惡,深深地刺激了宗明哲。
她果然提前重生了!
「小萱,你對我真的……一點兒感情都沒有了嗎?」
此時一種前所未有的無力感,侵蝕著宗明哲的心臟。
「沒有。」
丁萱像個無動於衷的機器人,說著最冷漠扎心的話。
「小萱,我沒有做對不起你的事情,你相信我!」
宗明哲還想解釋,被丁萱打斷。
「宗明哲,不是只有肉體上發生關係才叫出軌,精神的游離也是背叛。」
「你給了別人靠近你的機會,也不斷地為自己踩紅線找藉口,所以別在這裡解釋了,你並不無辜。」
「你現在這個樣子真的很叫人噁心。」
丁萱走的很決絕,留下宗明哲悔恨不已。
他不相信丁萱愛了自己那麼多年,會這麼無情。
在丁萱和丈夫出國,繼續經營中餐廳後,宗明哲辭職追了出去。
他在當地找了個工作,把自己變成了「望妻石」。
宗明哲想像當初丁萱守著自己一樣,守著她,希望她哪天能回心轉意。
見他這樣,丁萱乾脆給他丟了一張效果加倍的「忽視符」。
以後,每個人都會自動忽略這個人。
哪怕宗明哲就站在旁邊,大家也會無視他的存在。
他就像個邊緣人,不管是同事,鄰居,甚至大街上遇到的陌生人,沒有一個會注意宗明哲。
人是群居的社會性動物。
宗明哲在這種完全被當成空氣的環境中生活了不到半年就要崩潰了。
精神上的孤獨寂寞是言語難以形容的,更別提還有丁萱的幸福生活作對比。
他熬不下去了。
「小萱,以前是我錯了,對不起,我不會再來糾纏你了。」
宗明哲來中餐廳跟丁萱說再見。
長時間的失眠加上抑鬱,叫他暴瘦20多斤。
丁萱和他擦肩而過,根本沒理會他。
宗明哲苦笑,轉身離開。
回國後他的狀態好了很多,熟悉的環境,熟悉的生活圈。
加上那種被人忽視的感覺消失,宗明哲漸漸恢復了人氣。
不過,大概是受那半年生活的影響,他現在變得修身養性,清心寡欲,生活習慣越發像個老年人。
至於戀愛結婚,他根本沒興趣。
他已經弄丟了最愛的人,就別耽誤其他女孩兒了。
丁萱抽空回國,把休學辦成了退學。
反正已經拿到國外大學的學位證,文憑現在對她而言已經不重要了。
她和班傑明婚後第三年,生了一對龍鳳胎寶寶。
小傢伙們長得像天使一樣漂亮可愛,可把丁爸和丁媽高興壞了。
兩人一退休,馬上飛過來和女兒女婿團聚。
丁萱在郊區買了有花園的房子,丁爸丁媽的種菜基因覺醒,還經常給中餐廳提供新鮮蔬菜。
一天,上小學的龍鳳胎放學回來,一人拿著一朵嬌艷的黃玫瑰。
「媽媽,街上有一個奇怪的叔叔,給每一個路過的人發了一朵黃玫瑰,我的這朵最大最美!」
女兒第一時間把玫瑰花送給了丁萱。
「不對!我的才是最美的!」
兒子舉起玫瑰花,非要和姐姐爭。
「媽媽,黃玫瑰的花語不是道歉嗎?那個人想跟誰道歉?為什麼不當面去說?」
「看他的樣子,是中國人。難道這就是爸爸說的,中國人做事最含蓄了?」
兩個孩子嘰嘰喳喳,像揣了一肚子問題似的,吵得人頭疼。
丁萱早就知道那人是宗明哲。
不過,她根本沒有理會。
對付這兩隻吵鬧的小麻雀最好的辦法是美食。
「今天晚上有番茄燉牛腩喔——」
「好耶!我要拌飯!」「我要拌麵!」
「我去洗手!」「我也要洗手!你別搶我的台詞——」
日子就這樣,挺好。
宗明哲長著一張玩世不恭的帥臉,一直是大家追捧的對象。
原主把少女的暗戀寫在日記里,一寫好多年。
高中,宗明哲開始早戀。
原主看著他身邊換了一個又一個的女朋友,是他整個青春的見證人。
後來,她考到宗明哲的大學,大一開學就跟他表白。
宗明哲笑著說她是小丫頭,他只把她當妹妹。
哪怕是當妹妹,原主也心甘情願,她變成影子陪伴在宗明哲身後。
每次情傷,宗明哲都會像被遺棄的小狗,跑到原主這兒來療傷。
被她安慰溫暖鼓勵後,他又滿血復活,重新殺回情場。
自從表白被拒,原主不再遮掩自己的喜歡,明晃晃的感情所有人都能看出來。
只有宗明哲一再勸她去戀愛,找別人。
再次被拒絕後,原主終於放下,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事業上。
她開始發光發亮,吸引了很多人,也有了優秀的追求者。
就在原主打算開始新生活時,宗明哲浪子回頭,在她27歲生日那天敲響了她的門。
他說自己終於明白了「愛」是什麼,他愛她。
旁人都說他是浪子回頭金不換,她是守得雲開見月明。
……
「不公平啊——」
丁萱搖著頭。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看書📕ⓢⓗⓤ.ⓣⓦ】
渣女回頭,大家都同情男方,說他是接盤俠。
渣男回頭,人們為什麼紛紛讚揚,誇他浪子回頭?
怎麼?男人比女人金貴?
女人收留亂七八糟的男人不是接盤?
浪子回頭,不是他發現真心可貴,而是浪不動了,要找個安樂窩,避風港。
人家玩了那麼多年,最後不但能享受老婆孩子熱炕頭,還能落個「回頭」的好名聲。
真是什麼好事兒都叫男人得了!
呸!
丁萱翻看了一遍原主寫的日記,從初二到大二,七年,足足有12本。
原主像個書吏,在日記本里記滿了宗明哲的青春。
丁萱雖然不支持,但表示尊重。
既然原主已經塵歸塵土歸土,丁萱決定把這些她視作寶貝的東西燒給她。
包括那些剩下的,還沒寫的日記本,都燒了!
丁萱可不會寫這些。
畢竟最後成了爛黃瓜收容所,並不是什麼值得驕傲和炫耀的事情。
而且,若是她和宗明哲在一起後生活得很幸福,就不會有丁萱過來幫忙改變命運了。
燒完所有的日記本,丁萱神清氣爽,去食堂吃晚飯。
心情好,她胃口大開,打了兩葷一素,外加一個涼拌皮蛋。
正在丁萱準備開動的時候,有電話打過來。
「小萱,哲哥失戀喝醉了,你快過來看看啊!在東門的『小四川』,快來!」
打電話的人是宗明哲的室友。
對方剛說完就掛了電話。
丁萱皺眉,直接把這號碼拉黑。
她又不是宗明哲爹媽,也不是他的保姆!幹嘛過去?
而且,這種事情在原主上大學後已經搞過好多次。
每次她趕到,除了照顧醉酒的宗明哲,還要給他們付飯錢。
這個宗明哲,不接受原主的感情,可使喚起她來毫不客氣。
既用人又用錢,完全是把她當冤大頭。
所以她是性轉的舔狗?追求人就要付出時間、金錢、感情,還有免費的勞動力?
丁萱才不干呢!
她在手機里翻找自己的付錢記錄,整理了出來。
之後,她登微信找到宗明哲的爸爸,把截圖記錄全部發過去。
「宗伯伯,你是不是給明哲哥的生活費不夠啊?」
「從大一到現在,我已經幫他付了10次,他事後也沒還我錢。」
「我不好意思找明哲哥要,可我確實生活費不夠花,墊付不了,他們男生太能吃了……」
丁家和宗家是鄰居,丁爸和宗爸還是同事。
他們年輕的時候老是出差,所以兩家的孩子時常輪換著到對方家裡吃飯。
有段時間,宗爸出差,宗媽要回老家照顧生病的老人,宗明哲在丁家蹭飯一個多月。
後來原主上興趣班,路上被一個猥瑣男尾隨,嚇得不行。
是宗明哲突然出現呵斥對方,拉著她回家。
當時他就像一道光,將她從困境中拉出來,所以原主漸漸喜歡上了這個鄰居哥哥。
丁萱能理解這種「吊橋效應」,但不支持。
這麼直接越過宗明哲找家長要錢,像在打小報告,丁萱沒覺得有什麼不好意思。
她的態度一直都是不能欺騙我的感情,更不可以騙我的錢!
宗明哲和他的朋友們好意思讓一個女孩子結帳,她這個苦主為啥不能理直氣壯討債?
宗爸一看丁萱發的東西,差點兒氣死,連忙給兒子打電話。
電話是他室友接的。
「他喝醉了?幫我叫醒他!」
這下,宗爸更生氣了。
宗明哲喝得醉醺醺的,拿著手機沒說幾句,就開始狂吐。
「宗叔,您放心,我們會照顧他的,一會兒小萱也會來,小萱您是放心的——」
聽對方這麼說,宗爸還有什麼不明白的!
人家丁萱沒說謊,他們這事兒搞習慣了。
宗明哲喝醉了喊丁萱去照顧,順便結帳,他已經成了慣犯。
宗爸掛了電話把錢一分不少地轉給了丁萱,還跟她道歉,說自己沒教育好宗明哲。
見她收了錢,說沒關係,宗爸才鬆了口氣。
丁萱吃了飯手機關機,去了自習室。
宗明哲這邊左等右等沒等到丁萱,電話也打不通。
最後他室友不得不結帳,扶著醉醺醺的宗明哲回了寢室。
不過,室友可不是丁萱這樣的冤大頭,在宗明哲第二天酒醒後,就把帳單給了他。
「630?」
宗明哲腦子還沒完全清醒,有點兒迷糊。
「你失戀我們好心陪你,但是這錢不應該我們出吧?裡面的大頭可都是你的酒錢——」
一聽這個,宗明哲的臉有些泛紅,不知道是因為羞愧還是因為氣憤。
總之,他把錢轉給了室友。
這一次,他沒有收到鄰家妹妹準備的早餐。
昨天喝了那麼多酒,又吐了很多,現在宗明哲肚子空蕩蕩的,胃抽搐得難受。
「小萱,幫我買點兒吃的——」
宗明哲發消息過去,沒想到他微信被拉黑了。
之後打電話,電話也被拉黑,叫他直接愣在那裡。
丁萱下課後吃完午飯回寢室,在寢室樓下看到了宗明哲。
大概是失戀加上醉酒沒完全清醒,他身上有種不同於常人的頹廢感。
看到丁萱,他把手裡的煙丟進了垃圾桶,走不過來。
「你拉黑我了?為什麼?」
宗明哲問道。
「我不想當你的舔狗了,就是這麼簡單。」
「舔狗?你覺得我把你當成舔狗?」
宗明哲一臉震驚,不知道為什麼丁萱會說出這個詞。
「難道不是嗎?或者……你把我當成了免費的丫環?」
丁萱嗤笑一聲。
「有事鍾無艷,無事夏迎春。」
「宗明哲,你其實很享受對一個人召之即來揮之即去,自己怎麼說對方怎麼做的這種感覺吧!」
「之前的丁萱心甘情願,現在我不樂意了。」
丁萱認真地盯著宗明哲的眼睛。
她的瞳孔是深棕色,這麼冷幽幽地盯著人,一絲溫情都沒有,讓宗明哲非常不適應。
他想像以前那樣去揉丁萱的頭髮。
結果剛伸出手,少女快速後退幾步,眼裡充滿嫌棄,仿佛他是什麼骯髒的病毒。
丁萱表示,可不就是病毒麼!
這人從高中到研二,戀愛多次,還不知道和多少人深入交流過。
髒兮兮的爛黃瓜不要碰她!
「好,你很好——」
宗明哲也來氣了。
他不相信丁萱喜歡了自己那麼多年會突然放棄。
「我以後不會麻煩你了。」
宗明哲轉身就走。
「那最好,你記得要說到做到!」
丁萱在他身後高聲喊道。
「男人一口唾沫一個釘,你可別打自己的臉,讓我瞧不起!」
終於解決了這事兒,丁萱神清氣爽。
下午沒課,她乾脆去剪了個清爽的短髮,換了個形象。
她才不要當什麼乖乖女呢!
宗明哲沒把丁萱的話放在心上,只覺得她是跟自己鬧脾氣。
以他對丁萱的了解,最多五天,她就會像個小女僕一樣,對他噓寒問暖。
這麼多年,他已經對她的性格了如指掌。
宗明哲甚至認為他比丁萱更了解她自己。
得知了他的想法,丁萱翻了個白眼。
還說沒把原主當舔狗,這人心裡不是清清楚楚麼!
正好學校有去德國當交換生的機會,丁萱提交了申請,時間是一年。
宗明哲一直在等丁萱回頭,甚至他的室友們也打賭,賭他的小跟班什麼時候回來。
結果等了一個多月,他依舊沒有看到丁萱的身影。
「真硬氣!」
宗明哲「呵」了一聲。
其他人勸他,不如這回先低頭,女孩子總是要面子的。
「不去。」宗明哲翻出了一張照片,「剛認識的學妹,不錯吧!」
「我準備晚上請她吃飯看電影。」
宗明哲是學校有名的帥哥,從來不缺桃花。
「不愧是哲哥啊,桃花就是多,叫小弟羨慕!」
「為什麼我媽沒給我生一張好看的臉!都怪我爸,拉低了我的顏值。」
室友們的調侃,叫宗明哲心裡的那點兒不愉快漸漸消散。
等他得知丁萱出國當了交換生,已經是暑假。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
宗明哲愣在那裡。
他還以為暑假能看到丁萱,還準備跟她炫耀一下自己的新戀情,沒想到她就這麼走了。
以前丁萱可是嘰嘰喳喳,什麼都會跟他說。
這次她偷偷報名,一點風聲都沒透露。
看來真的是長大了,生分了。
宗明哲低垂著眼眸,濃密的睫毛在眼下打了一圈陰影。
他忍不住自嘲,果然,沒有人會永遠堅定不移地選擇他——
丁萱很快適應了新的學習環境,也結交了不少新朋友。
出國前,她跟爸媽長談了一次,坦白了自己這些年對宗明哲的追逐,以及突然而來的醒悟。
得知鄰居家小子把女兒當成丫環使喚,丁爸差點兒氣死。
他晚上陪丁媽看電視劇的時候,學會了一個詞——「備胎」。
一想到自己精心養育的孩子,在別人面前那麼卑微,被當成備胎,舔狗,他就十分憤怒。
也要不是丁媽一直勸他消消氣,丁爸早就打上門去了。
所以,他們十分支持丁萱當交換生。
換個環境至少能叫女兒散散心,順便忘記不開心的事情。
私底下,丁爸和丁媽盤算了一下家裡的存款。
兩人乾脆去新小區買了房子。
孟母三遷,他們也要搬家,要遠離宗家人。
既然女兒已經清醒過來,當家長的就不能給孩子拖後腿。
等丁萱一年後交換生結束回國,家裡的新房已經交付了。
「萱萱,你看這個房間,又大又寬敞,還朝南,這是給你的。」
丁媽指著南向的臥室跟丁萱比劃著名。
「你喜歡什麼風格?等會兒跟設計師商量!公主房你喜不喜歡?你爸想要中式風,我覺得太老氣了……」
外面的太陽懶洋洋的,丁媽在身邊一直絮絮叨叨的,丁萱覺得這一刻很美好。
「媽媽,只要是你和爸爸選的,我都喜歡。」
「爸爸喜歡養魚,媽媽喜歡養花。」
「我覺得咱們家應該有一個魚缸,還需要在陽台上打造一個『花花世界』!」
「好!都有!」丁爸笑呵呵地說道。
看到女兒神色如常,完全沒提起宗明哲,他總算是放心下來。
宗明哲本來想找丁萱好好談一談,奈何現在的女友十分粘人。
等他終於抽出時間,結果根本見不到丁萱人影。
原來,丁萱在當交換生的時候發現商機,乾脆休學一年,出國做起了生意。
但是宗明哲不知道這事兒,反而覺得丁萱是在躲著自己。
「躲」,就說明她還是在意的,還是沒放下。
不知道為何,宗明哲內心有些暗喜。
他可以遊戲人間當花蝴蝶,但是內心深處還是渴望一片淨土,渴望有一個獨屬於自己,忠貞不二的港灣。
不得不說,宗明哲身上有著男人的劣根性。
丁萱可沒功夫搭理這人。
她一邊做生意,一邊在這邊兒考了個學校跟著上學。
一開始丁爸丁媽還覺得這事兒不靠譜,甚至懷疑女兒是為了躲宗明哲。
等收到丁萱打過來的錢,後面那麼多零,兩人嚇了一跳。
夫妻倆一商量,乾脆跟單位請假,出國一趟。
親眼看到丁萱在這邊開的中餐廳生意好得不得了,丁爸和丁媽終於鬆了口氣。
「這麻婆豆腐,和國內的口味差別還是有點兒大啊……」
丁爸在餐廳吃飯的時候點評道。
「魚香肉絲也怪怪的,還有這個宮保雞丁,太甜了點兒——」
「爸,這是根據老外的口味調整過的。」
丁萱笑著解釋道。
她有兩種菜單,一種是改良版的國際菜單,一種是原汁原味的國內菜單。
前者針對老外,後者是給留子們準備的。
這不,餐廳開業幾個月,名聲已經傳了出去,響徹歐洲的留子圈,不少留子跨國來吃家鄉菜。
之前,丁家夫妻想法還比較傳統。
女孩子,大學畢業找個穩定工作,他們再給買個車,這樣上下班方便。
到時候女兒留在身邊,戀愛結婚時家長給把把關,掌掌眼。
以後他們再幫小家庭一把,給小兩口帶帶孩子,這樣就挺好了。
現在麼,二人跟著丁萱在這邊生活了十多天。
看到她忙忙碌碌,從進貨到出餐都親自把控質量,還要趕時間去上課,夫妻倆也想開了。
孩子開心最好!
只要她喜歡,做自己覺得有意義的事情,那就沒問題!
走的時候丁媽把銀行卡留了下來。
「爸媽有錢,你一個人在異國他鄉,花錢的地方多,要好好照顧自己。」
丁萱送父母到了機場,登機之前,她抱了抱他們。
「爸爸媽媽,謝謝你們!」
等上了飛機,丁爸狠狠地罵了宗明哲兩句。
這個小王八蛋,明明知道丁萱喜歡他,不接受也就算了,還一直吊著她,傷了女兒的心。
在丁爸看來,孩子休學跑到國外打拼,就是宗明哲害的。
「好了好了——」
丁媽拍了拍丁爸的手。
「咱們萱萱才不是那麼兒女情長,腦子裡只有情情愛愛的戀愛腦。」
「你不要小看我們女兒好不好?!這事兒以後不要再提了,這個人也不值得說!」
丁爸覺得妻子說的有道理。
轉念,一想到在丁萱的中餐廳里看到的外國帥哥,他又咧嘴笑了起來。
他不介意女兒生個混血寶寶!
多漂亮多可愛啊!
宗明哲是在喝酒喝到胃穿孔住院的時候重生回來的。
「小萱,我胃疼,想喝你熬的小米粥……」
他的腦子還沒清醒,嘴已經比大腦還快地安排了任務。
一起合租的同事不知道宗明哲口中的小萱是誰,聽他想喝粥,還是幫忙點了個外賣。
宗明哲醒來,看到桌子上的小米粥。
那包裝一看就是外面餐館打包的,他忍不住皺起眉頭。
他有胃病,丁萱不是不知道,平時她總會提前煮好醒酒湯,今天這是怎麼了?
等看到同事,察覺自己在醫院,宗明哲終於明白自己重生了,重生在研究生剛畢業的第一年。
這時候工作很忙,壓力很大,女友鬧分手,他陪客戶應酬喝酒到胃穿孔住院。
當時丁萱照顧了他10天。
這回她為什麼不在?
等想起她已經把自己拉黑,宗明哲心裡一咯噔。
難道丁萱提前回來了?
前世,他求婚成功,娶到了丁萱。
開始幾年,他們的確過了一段濃情蜜意的日子。
可是後來,一成不變的平靜生活叫人有些膩歪。
他在工作應酬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十分優秀的女客戶,思想開了小差。
他哪裡知道妻子會那麼決絕地離婚,還帶走了孩子,丟下他一個人在冷冰冰的家裡。
那種天塌的絕望,就像當初他突然得知自己不是宗家爸媽親生的,而是被親生父母遺棄的棄嬰時一模一樣。
宗明哲發誓,他真的沒有出軌,沒有做對不起丁萱的事情!
離婚那天從民政局裡出來,他就後悔了。
這輩子,不會有人像丁萱那樣堅定不移地支持他,等待他那麼多年,對他那麼包容。
可惜曾經那份真摯的感情他沒有珍惜,直到丁萱帶著孩子離開後,宗明哲才後悔莫及。
最後他也因為心情鬱悶,過度酗酒,死在家裡。
宗明哲沒想到這回丁萱主動地遠離了他。
他的心口突然悶疼得厲害。
如果說女人是男人的肋骨,那麼他的肋骨一定是丁萱。
「我要快點好起來,要找到她!」
宗明哲出院後回了一趟老家。
他上門拜訪丁爸丁媽,想打聽她的下落,結果被嚴詞拒絕。
丁媽追的劇很與時俱進,導致陪她一起看劇的丁爸最近學會了一個新詞,「追妻火葬場」。
呸呸呸!
狗男人,不是好東西!
兩人十分不留情面,明擺著說他是情場浪子,要他離丁萱遠一點。
宗明哲苦笑,只能自己想辦法找丁萱。
不過,還沒等他找到,丁萱已經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一個來德留學的金髮碧眼北歐帥哥。
這人叫班傑明,沉迷中國菜和中國文化。
一次晚會上,班傑明對彈琵琶的丁萱一見鍾情。
他一有空就跑中餐廳,後來乾脆來這裡兼職,說是「近水樓台先得月」。
丁萱從不委屈自己。
兩人交往了一年,她答應了對方的求婚。
她對班傑明唯一的要求是,花期儘量停留的長一些。
畢竟老外不管男女,花期都很短。
丁萱可不喜歡鬍子拉碴的傢伙,她承認自己是個淺薄只看臉的女人。
他們分別在兩地舉辦了婚禮。
既然回國,自然要辦中式婚禮。
丁萱穿著自己設計的漢服,婚禮現場班傑明也入鄉隨俗,給丁爸丁媽敬茶。
「爸爸,媽媽,請喝茶——」
等宗明哲得知消息趕來,丁萱和班傑明正在司儀的主持下交換戒指。
「我反——」
他還沒來得及提出反對,就被人捂著嘴帶了出去。
丁萱才不想自己人生最重要的婚禮被什麼不三不四的人打斷。
真以為自己是搶婚的王子呢?
一直等到婚宴結束,丁萱才特地過來見了宗明哲一面。
「別打擾我的生活,也別說愛,你根本配不上我!」
丁萱眼裡的厭惡,深深地刺激了宗明哲。
她果然提前重生了!
「小萱,你對我真的……一點兒感情都沒有了嗎?」
此時一種前所未有的無力感,侵蝕著宗明哲的心臟。
「沒有。」
丁萱像個無動於衷的機器人,說著最冷漠扎心的話。
「小萱,我沒有做對不起你的事情,你相信我!」
宗明哲還想解釋,被丁萱打斷。
「宗明哲,不是只有肉體上發生關係才叫出軌,精神的游離也是背叛。」
「你給了別人靠近你的機會,也不斷地為自己踩紅線找藉口,所以別在這裡解釋了,你並不無辜。」
「你現在這個樣子真的很叫人噁心。」
丁萱走的很決絕,留下宗明哲悔恨不已。
他不相信丁萱愛了自己那麼多年,會這麼無情。
在丁萱和丈夫出國,繼續經營中餐廳後,宗明哲辭職追了出去。
他在當地找了個工作,把自己變成了「望妻石」。
宗明哲想像當初丁萱守著自己一樣,守著她,希望她哪天能回心轉意。
見他這樣,丁萱乾脆給他丟了一張效果加倍的「忽視符」。
以後,每個人都會自動忽略這個人。
哪怕宗明哲就站在旁邊,大家也會無視他的存在。
他就像個邊緣人,不管是同事,鄰居,甚至大街上遇到的陌生人,沒有一個會注意宗明哲。
人是群居的社會性動物。
宗明哲在這種完全被當成空氣的環境中生活了不到半年就要崩潰了。
精神上的孤獨寂寞是言語難以形容的,更別提還有丁萱的幸福生活作對比。
他熬不下去了。
「小萱,以前是我錯了,對不起,我不會再來糾纏你了。」
宗明哲來中餐廳跟丁萱說再見。
長時間的失眠加上抑鬱,叫他暴瘦20多斤。
丁萱和他擦肩而過,根本沒理會他。
宗明哲苦笑,轉身離開。
回國後他的狀態好了很多,熟悉的環境,熟悉的生活圈。
加上那種被人忽視的感覺消失,宗明哲漸漸恢復了人氣。
不過,大概是受那半年生活的影響,他現在變得修身養性,清心寡欲,生活習慣越發像個老年人。
至於戀愛結婚,他根本沒興趣。
他已經弄丟了最愛的人,就別耽誤其他女孩兒了。
丁萱抽空回國,把休學辦成了退學。
反正已經拿到國外大學的學位證,文憑現在對她而言已經不重要了。
她和班傑明婚後第三年,生了一對龍鳳胎寶寶。
小傢伙們長得像天使一樣漂亮可愛,可把丁爸和丁媽高興壞了。
兩人一退休,馬上飛過來和女兒女婿團聚。
丁萱在郊區買了有花園的房子,丁爸丁媽的種菜基因覺醒,還經常給中餐廳提供新鮮蔬菜。
一天,上小學的龍鳳胎放學回來,一人拿著一朵嬌艷的黃玫瑰。
「媽媽,街上有一個奇怪的叔叔,給每一個路過的人發了一朵黃玫瑰,我的這朵最大最美!」
女兒第一時間把玫瑰花送給了丁萱。
「不對!我的才是最美的!」
兒子舉起玫瑰花,非要和姐姐爭。
「媽媽,黃玫瑰的花語不是道歉嗎?那個人想跟誰道歉?為什麼不當面去說?」
「看他的樣子,是中國人。難道這就是爸爸說的,中國人做事最含蓄了?」
兩個孩子嘰嘰喳喳,像揣了一肚子問題似的,吵得人頭疼。
丁萱早就知道那人是宗明哲。
不過,她根本沒有理會。
對付這兩隻吵鬧的小麻雀最好的辦法是美食。
「今天晚上有番茄燉牛腩喔——」
「好耶!我要拌飯!」「我要拌麵!」
「我去洗手!」「我也要洗手!你別搶我的台詞——」
日子就這樣,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