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冒領救命之恩的惡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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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中烏雲密布,一位荊釵布裙的豆蔻少女,正逆著人流往山上走。

  這種天氣上山無疑危險又找死,可路過的人沒一個勸阻她的。

  因為少女的家就在半山腰上。

  這小少女雖穿著寒酸,可一張小臉屬實花容月貌,才十二三歲的年紀,就已經有絕色之姿了。

  不過也沒人對她投去任何目光,大多數當看不見,個別有幾個厭惡皺眉的。

  因這漂亮至極的少女,是個「魚肉鄉里」「橫行霸道」的小惡霸。

  小惡霸察覺到不友善的目光,目光刀子般的射向那人。

  那人連忙垂頭,卻因沒看路拌了個狗啃屎。

  小惡霸哈哈大笑,周圍人敢怒不敢言。

  知道為什麼不看她了吧?

  實在是她的感覺太敏銳,他們又裝不出友善的眼神,所以乾脆不看。

  要問為什麼一幫上山砍柴的大男人,會怕一個十二歲的小女娃。

  無他,打不過罷了。

  小惡霸是山上獵戶撿來的棄嬰,卻天生神力。再有獵戶教導的幾分身手,那是打遍村里無敵手的存在。

  她八歲時獵戶因意外去世,想打她主意的都被她收拾了。

  還曾有人成功賣了她,可她沒幾天就跑了回來。沒多久那家人就著了火,一家子整整齊齊都見了閻王。

  他們都知道是誰做的,奈何報了官也沒查到什麼。

  甚至因為小惡霸的身手,衙役們對她都很有好感,後來竟成了她的靠山。

  否則怎麼會任她魚肉鄉親卻不告官,皆因她把從他們這搶走的大部分東西都上了供。

  小惡霸歲歡拎著剛從村子裡「摘」的菜往家走,邊走邊接收大寶整理的「劇情」。

  這次的原主不是小可憐了,是個小壞蛋。

  不過在歲歡看來,更像是以惡制惡。

  又沒殺人放火,也沒打死打殘的,不過是三觀略歪不肯吃虧罷了。

  但誰讓她是女孩呢,不肯吃虧在世人眼中就是罪大惡極了。

  「罪大惡極」的原主未來很慘,年紀輕輕就被人弄死。死後還扔給野狗,屍骨無存。

  起因是在今日,原主上山回家時,碰到了個重傷昏迷的少年原風華。

  她見原風華長得丰神俊朗,穿著也普通,就把人撿家去了。

  本想撿個童養夫,救命之恩當以身相許嘛。

  誰知原風華竟有狗血身世,是京城侯府流落在外的小公子。

  仗著救命之恩的原主高興地跟著原風華回了侯府,可幻想中的好日子沒來,全幫原風華擋災被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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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原風華站穩腳跟,原主以為好日子終於要來了,結果她冒領救命之恩的事傳遍了整個京城。

  一片罵聲中被趕走的原主本想回老家,卻在途中被原風華派人殺害,還囑咐讓她屍骨無存。

  原主不知為什麼會這樣,在她心裡她確實把原風華帶回家照顧了,是他的救命恩人沒錯。

  可其實原風華在遇到原主之前就被人救了,是原主同村的少女給了他吃食,還為他上了藥。

  那少女怕壞了名聲,並沒有把原風華帶回家去,只是跟他約定給他送飯。

  而他從少女口中知道,害他受傷的陷阱是原主做的。知道原主獨自居住,這才盯上了原主。

  後來見原主貌美,更是起了心思把人帶回侯府。

  他知道將要回去的地方是龍潭虎穴,不忍讓真正的救命恩人被害,就換原主替他們擋災。

  原主也真被原風華的仇敵誤認成他心尖上的人,平白受了數不清的折磨與苦楚。

  然而等原風華終於在京城立住陣腳,卻立刻和那位經他悄悄接濟,順利在京城落戶的真救命恩人相愛。

  還為了能讓心上人光明正大地嫁給他,把曾為他吃苦的原主描繪成惡毒善妒,搶奪功勞的惡人。讓愛人踩著原主這個污點,風光上位。

  「這男的是這個小世界的天命之子?」

  很像古早文里典型的雙標男主,對別人冷酷無情全是利用,卻對女主一心一意,全部溫柔只給她一人。

  大寶點點小腦袋,「沒錯,救命恩人也是天命之女。這個世界的金手指也在她身上,是個廚神系統。」

  歲歡一聽,下一秒就伸手在空中抓了把。

  天命之女的廚神系統,瞬間就被她捏在手裡。

  「林清歡用廚神系統幫了不少人,後面發家致富去京城開店,不僅有原風華的保駕護航,還有王爺皇子,不少都是她的忠實顧客。」

  歲歡擺弄著廚神系統,發現是根據好感值獲得獎勵的。

  她可不想當廚子,便把沒什麼用的金手指扔進了收納箱。

  「天命之女的天命破了一半,去會會那個天命之子吧。」

  林清歡不知道原主的遭遇,因為原風華展現給她的全是好的一面,但也不耽誤歲歡不喜歡她。

  直到歲歡走到家門口,才看到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少年。

  怪不得原主把人弄家去了,這跟送上門有什麼區別?

  「也不好看呀,尖嘴猴腮,一看就是個白眼狼。」

  圍著人轉了一圈,先入為主的歲歡失望感嘆。


  啪嘰。

  白眼狼連慘叫都沒發出,臉就癟成了一團。

  「哎呀手滑了,救命之恩沒啦。」

  翻出原風華身上帶著的所有東西,歲歡一路拖著人把他扔到了後山。

  雖然他的臉已經無法辨認,可這不是原風華喜歡屍骨無存嘛。

  歲歡人美心善,就幫他滿足了小小遺願。

  等她從後山回來剛跨進家門,後腳傾盆大雨便轟然落下。

  滂沱雨幕如注傾瀉,將門外的所有痕跡沖刷得乾乾淨淨,連一絲印記都未曾留下。

  這場雨一下就是三日,中間有一日林清歡還冒雨上了山,去之前遇到原風華的地方送飯。

  可惜這時的原風華,早已變成小動物們口中的美食了。

  從原風華身上搜出的東西不多,幾十兩銀子,林清歡的手帕,外加一塊跟侯府認親的玉佩。

  銀子易主,手帕被扔進爐子燒成了灰,歲歡把玩著認親的信物。

  「反正侯府還不知道有個流落在外的孩子,由男變女也無所謂嘛!」

  原主冒充救命恩人算什麼,她要去冒充侯府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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