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逃荒路上肩挑兩房還被託孤?24
秦煜中了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雖然不甚滿意,但秦煜自認自己盡力了。
這麼多年,他對自己的認識很清醒,心裡是有那麼一點遺憾,但他並不為難自己,得知被外放後,心裡反倒鬆了口氣。
「三甲?同進士?」
沈春桃不可置信,嘴裡喃喃著,「不會的,不可能,男主怎麼可能是同進士,男主應該高中狀元才對,錯了,全都錯了。」
她拼命搖頭,腦子裡亂糟糟的,不想接受現實。
秦煜見親娘這般模樣,心有不忍,「娘,您不是應該早有心理準備?前面幾次我名次都不高。」
不管是秀才還是舉人,他名次都靠後,他不明白,這種情況下,他娘為什麼還對他有那麼高的期待。
「錯了,都錯了。」沈春桃又哭又笑,「小寶,你是狀元,你應該是狀元啊!」
天知道,她等這一天等了多久,她想靠兒子翻身,她想掙脫現有的困境,她想讓人人都羨慕她,她有一個狀元兒子。
夏靈曦再厲害,她的男人也只是榜眼而已。
沈春桃笑得比哭還難看,「小寶,你再考,再考一次,同進士沒出息,要考就要考狀元。」
聞言,秦煜臉黑了一瞬,同進士都是他徹夜苦讀考回來的,他娘還嫌棄上了?
「小寶,你聽娘的,只有狀元才出息,只有狀元才能光耀門楣,才能給你妹妹撐腰,以後你妹妹也能水漲船高,找的夫家能比現在高一個層次,小寶,你就當為了你妹妹的終身幸福,拼一把?好不好?」
沈春桃拼命搖晃著秦煜,眼睛死死盯著他,「小寶,你答應娘,答應娘啊!」
秦煜被晃得頭暈,他娘真的瘋了,狀元是那麼好考的嗎?
她憑什麼認為,以他的能力,再考一次,狀元就是囊中之物。
「娘,您消停點吧!我不會再考了。」
「啊……」沈春桃崩潰大叫,「不行,小寶你要聽我的,考狀元才是你該走的路。」
「一定要考狀元,考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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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煜瞧著,他娘這狀態有點瘋魔了。
「好好好,娘,我聽您的,下次,下次我肯定能中狀元。」秦煜安撫著她,等沈春桃冷靜下來,還一臉淡定配合對方說話。
半個時辰後,秦煜終於脫離苦海。
再次出現,他滿臉堆笑,「娘,院子裡的花開了,我陪您賞花吧!」
提到花,沈春桃眼神一暗。
她知道夏靈曦擅長種花,憑著各種花茶,結交了不少人脈。
她怎麼就沒有這種能力呢!就…就好像後世人所說的那種,天生種植聖體,覺醒了木靈根。
「這花沒什麼……啊……」沈春桃被潑了一臉,血腥氣過於濃厚,沈春桃一陣乾嘔。
「怎…怎麼…怎麼回事?」
她邊問邊吐。
秦煜給潑狗血的下人使個眼神,下人溜得飛快。
「娘,是豬血,別怕,您不是喜歡吃豬血嗎?放心,不髒的。」
豬血?沈春桃皺著臉,她再喜歡吃也不能往身上潑啊!
「剛才那個下人呢?做事毛毛躁躁的,小寶,你去吧那人發賣了。」
「不行,發賣之前打三十大板,毛手毛腳的,做事太馬虎了。」
秦煜敷衍道,「知道了娘。」
他仔細觀察親娘的一舉一動,發現她沒什麼變化,皺了皺眉,難道是他多想了。
算了,可能娘就是太希望他出人頭地了。
過了半個月,秦煜已經私底下跟鄒家達成一致,便讓親娘幫忙上門提親。
沈春桃雖然心有不滿,但也沒反對。
男主沒中狀元,先跟女主成親也不錯,先成家後立業嘛!說不定,兩人成親之後,男主事業就一路高歌猛進了呢!
沈春桃越想越樂,迫切的想把鄒語嫣娶回來。
因此,她格外的好說話。
鄒家除了鄒語嫣,其他人都對這門婚事不怎麼滿意,無他,男方家條件實在太差。
無奈鄒語嫣自己鐵了心要嫁,那就嫁吧!
誰能想到,兩個孩子,能在大人不知道的情況下,靠著狗洞,交流了那麼多年。
這跟私相授受有什麼區別?
不答應,鄒語嫣還能嫁給別人嗎?
只是庶女和同進士的婚禮,辦的挺簡單,聘禮和彩禮都不多,看上去甚至有點簡陋。
看到女方帶來的嫁妝,沈春桃很不滿意,臉拉得老長。
同樣的,看到男方送的聘禮,鄒家人一肚子意見。
想說什麼又沒法說,因為當事人鄒語嫣心甘情願,一顆心全都鋪在隔壁那小子身上了。
洞房之夜,男主天賦異稟,要了四回水。
沈春桃怒斥,「不要臉,勾人的小蹄子。」
翌日,敬茶之時,她故意為難鄒語嫣,給的見面禮很是敷衍。
但鄒語嫣沒往心裡去,她有情飲水飽。
沈春桃仿佛一拳打在棉花上,一口氣堵在心口,出不得進不得。
難受得不行。
三朝回門後,沈春桃讓秦煜就睡在書房,讓他打起精神,再戰一次。
為此,她還把其他三個孩子叫上,幾人一直在秦煜身邊念叨,狀元,狀元,狀元。
秦煜頭都大了。
外放的旨意一下,他迅速帶著妻子溜了,同行的下人之中,就有之前潑狗血的那位。
「夫君,我們這樣沒問題嗎?娘她會不會生氣。」鄒語嫣面上擔憂,心裡卻高興極了。
婆婆不喜歡她,能遠離婆婆,就算去的地方再偏僻,她也甘之如飴。
秦煜摟著青梅竹馬的妻子,「別擔心,娘有弟弟妹妹照顧,沒事的。」
他這是正常外放,又不是他主動請纓,娘會理解的…吧?!
沈春桃不理解,「啊……該死的老大……該死的鄒語嫣。」
她咬牙切齒,竟然偷偷跑了。
故意不提前說,不就是怕她扣下鄒語嫣嗎?
呵呵!真是好樣的。
她養了個好兒子。
罵罵咧咧半個月,沈春桃精氣神都去了大半,「嗚嗚嗚……有了媳婦就忘了娘,小寶,你怎麼能拋棄娘……」
她真的傷心了。
這麼多年過去,她早就把小寶當成親兒子對待。
如今,親兒子為了媳婦,對她這個親娘不管不顧。
沈春桃心裡苦。
「娘,要不我們去找大哥吧!」沈玉提議。
沈春桃眉頭一皺,「你大哥去的那地方遠得很,那犄角旮旯的地方,比京城差遠了。」
要是去個繁華的府城,她二話不說就跟著去。
沈玉眼珠一轉,「大哥是去當縣令,官雖然不大,但在那個縣裡,大哥就是老大,咱去那邊,誰敢看不起咱們。」
「娘,寧當雞頭不當鳳尾。」
在京城,誰拿她當回事?
每次出去玩,她都要小心翼翼的,生怕碰到了貴人,惹禍上身。
她受夠了這種日子,她要去大哥管轄的縣城當千金大小姐。
聞言,沈春桃一愣,好像有點道理。
「娘,您想想啊!您過去,就是縣城最大的,是老夫人,老太君,誰敢不敬您?說不定還要給您磕頭行禮。」
「娘,家有一老,如有一寶,不出意外,大哥大嫂肯定很快就會有孩子,您這個當婆婆的,不去看著點?」
「娘,去嘛去嘛!」沈玉一邊說一邊撒嬌。
從小到大,娘都讓大哥寵著她,可大哥對鄒語嫣比對她好多了。
沈玉心有不忿,只能暗戳戳讓親娘對付鄒語嫣。
至於針對自家大哥,她是不敢的,她能看清,這個家裡,也就大哥最有出息,她能依靠的只有大哥。
要是把大哥惹惱了,她沒好果子吃。
憑什麼大哥有了出息,就把她們甩開,都是一家人,好處都讓鄒語嫣得了,她不甘心。
沈玉每天都在沈春桃耳邊念叨,沈春桃終於下定決心,追上去。
沈玉興奮極了。
三日後,一家四口出了京城。
【宿主,沈春桃一家都走了。】
【宿主,那本書有變化。】
小金有新發現,靈曦翻看,嘖!她殺的那三個,沒一個冤枉的。
前世,原主剛踏入京郊,就被劉氏的人認出來了。
那幾天,劉氏在附近寺廟祈福,夜裡就在自家莊子裡歇息,誰知道,會看到一個跟丈夫十分相像的小孩。
因為原主時時刻刻護著小寶,有吃的也會第一時間餵給他,所以小寶沒瘦的過於離譜,五官還能看出秦昌吉的影子。
劉氏一向細心,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可能。
經過查證,小寶就是她丈夫流落在外的兒子。
她沒想著自己動手,而是故意在京中傳播關於原主的流言。
她讓人時時刻刻盯著原主,原主一進京,就有她安排的人,負責把那些話傳進她耳朵里。
她不想讓原主踏入京城,就在京郊待著,這樣,秦家的事,也能在城外解決,不要傳進京城,鬧的滿城風雨。
她並不希望小寶的存在,被所有人知道。
如她所願,那些流言,足以讓原主一個小姑娘知難而退,她不敢在京城閒逛,生怕有人對她指指點點,匆匆回了莊子上。
而劉氏還安排了另兩波人,其中一波人就負責把小寶的存在透露給秦家二爺
另一波人則是把秦昌吉有親兒子流落在外,但秦二爺要解決親侄子的消息透露給秦昌吉。
劉氏忙的不可開交。
當晚,黑衣人夜襲農莊,原主跟小寶一起睡,小寶睡在裡面,黑衣人把原主一刀割喉,正要解決小寶時,被後來的黑衣人攔住。
兩方交手。
最後秦昌吉的人勝了。
為了親兒子的安全,秦昌吉沒有第一時間把小寶接回來,而是安排了人秘密照顧他,還有人教他讀書習武。
在這過程中,鄒語嫣和她不知道犯了什麼錯,被搭配到莊子上。
正好跟小寶成了鄰居。
兩人就這麼認識了。
作為小寶的救命恩人,秦昌吉從來沒想過報答原主,一個伯爺,就讓原主草草下葬,還嫌棄原主沒有保護好他兒子,讓小寶受了驚。
可能在他眼裡,原主就是個下人,聽到兒子一口一個夏姨,他呵斥,「什麼夏姨,不准再叫。」
一個名聲毀了的女人,不應該出現在他兒子的口中。
幸好兒子還小,過些日子就忘了。
安頓好親兒子,秦昌吉就在府中大開殺戒,先是劉氏因病去世,接著秦思齊不小心掉進荷花池,救上來後沒了氣。
之後他跟秦昌祥鬥智鬥勇,秦昌祥死了,他也再不能人道。
得知兒子死訊,老夫人也沒活多久,鬱鬱而終。
而秦二夫人,跟這一世一樣,離開了京城投奔大兒子。
不能人道,秦昌吉逐漸變態,名聲也越來越差,能不出門就不出門。
後來的後來,小寶襲爵,娶了鄒語嫣,男女主跟這一世一樣,雙向奔赴。
小金跳到靈曦肩上,「宿主,男主還算有良心,長大了就幫原主遷了墳,還立了長生牌。」
靈曦點點頭,把書塞回花盤,「有沈春桃摻和,男女主感情還能一如既往嗎?」
她好奇,好奇就讓小金隨時盯著。
之後的日子裡,小金隔三差五就匯報男女主的動態。
「宿主,鄒語嫣懷孕了,沈春桃要給秦煜納妾,秦煜拒絕了。」
「宿主,沈春桃幫她身邊的大丫鬟爬兒子的床,氣得鄒語嫣早產了,鄒語嫣生了個女娃,沈春桃說女娃是賠錢貨,丫頭片子。」
「秦煜生氣,禁了他親娘的足,把那丫鬟發賣了,鄒語嫣坐了個安生的月子。」
「沈春桃想讓把沈玉嫁給知府家大公子,秦煜罵她白日做夢,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沈玉去給知府家大公子當妾了,貴妾。」
「宿主,沈玉好會宅斗,各種藥,各種陷害,各種小手段,大公子不行啊!被沈玉迷惑了。」
「嘖嘖嘖!原來是沈春桃教的,出嫁前,沈春桃就每天給沈玉上課,把她從電視裡看到的宮斗劇都說給沈玉聽,沈玉聽得可認真了,小小宅斗,手到擒來。」
「沈玉每天鬥志昂揚,像只驕傲的大公雞,嗷嗷的。」
「沈春桃又催生了,鄒語嫣生了個男娃,沈春桃想親自照看孫子。」
「可惜兒子兒媳都不同意,沈春桃氣到絕食。」
「宿主,這娘們不老實,夜裡偷偷吃糕點呢!」
「秦煜也沒信,沈春桃身邊伺候的人都聽他的,他想知道親娘一天都幹了什麼,隨時有人匯報。」
「絕食不管用,沈春桃一哭二鬧三上吊。」
「宿主,啊啊啊啊……沈春桃嘎了,我的天,這糟心婆娘,真把自己吊死了。」
小金不敢置信,「這是……玩脫了?」
靈曦無語,「死的也太草率了點。」
小金,「可不是。」
秦煜也不敢相信,他娘就這麼死了?
這這這……
沈春桃死了,秦家最傷心就是沈玉了。
她娘可是她的軍師,怎麼就突然走了呢!
沈玉大哭一場,鬥志更高了,她握著拳頭,「我要好好活著,活得漂亮,讓娘在九泉之下安心。」
至於沈春桃另外兩個兒子,也不是不傷心,娘雖然對他們沒那麼上心,但也沒不管他們。
秦煜對兩個弟弟也仁至義盡,他作為長子,沒要家裡的全部家產,而是和兄弟姐妹平分,弟弟妹妹也感激他,成親分出去後,也把關係維護的不錯。
自從沈春桃死後,靈曦就不再關注男女主。
她有自己的事業,鋪子有人打理,她就偶爾查查帳,再出些點子。
更多的心思放在改良農作物上。
許是有她的影響,小兒子對這方面也挺感興趣,不過,他主要研究改進農用機械。
大兒子呢!跟他爹爹一樣,飽讀詩書,滿腹經綸,一看就是參加科舉的好面子。
三兒子倒是更喜歡習武,一心想征戰沙場,要是沒戰可打,闖蕩江湖也不錯。
因此,靈曦更加嚴厲教導他,生怕他哪天不小心丟了小命。
唯一的女兒則是喜歡上擺弄花草,她跟靈曦不一樣,她就是天生的種植聖體。
種什麼活什麼。
而且種出來的花草樹木瓜果蔬菜都格外有生氣,明顯能看出區別。
靈曦把花茶的製作方法全都教給她,她會融會貫通,舉一反三,是個好學生。
孩子的教育,陸長清也參與其中,每天除了上值,他最期待的就是回家,家裡有他最愛的人。
知道妻子喜歡聽他彈琴,陸長清苦練琴藝,人到中年,他一手琴藝出神入化,令人拍案叫絕。
六十歲,陸長清退出朝堂,早在幾年前,他被聖上欽點其入閣,擢升內閣大學士。
入朝為官幾十載,餘下的日子,他只想陪著夫人。
趁著腿腳利索,夫妻倆出了京城,直奔江南。
一路走走停停。
十年後。
「娘,爹,你們終於回來了。」
「娘,我想你。」
「爹,您老了點,娘還是那麼優雅。」
「爹娘,咱們回家吧!」
「好,回家……」
這一世,靈曦活到八十九歲,在即將滿九十歲的前一天離開了人世。
她還想再苟一天的,可惜。
陸長清比她早走一天,還說再挺兩天不是問題,嘖!高估自己了吧!
夫妻倆一輩子恩愛,是京城裡人人羨慕的神仙眷侶。
雖然不甚滿意,但秦煜自認自己盡力了。
這麼多年,他對自己的認識很清醒,心裡是有那麼一點遺憾,但他並不為難自己,得知被外放後,心裡反倒鬆了口氣。
「三甲?同進士?」
沈春桃不可置信,嘴裡喃喃著,「不會的,不可能,男主怎麼可能是同進士,男主應該高中狀元才對,錯了,全都錯了。」
她拼命搖頭,腦子裡亂糟糟的,不想接受現實。
秦煜見親娘這般模樣,心有不忍,「娘,您不是應該早有心理準備?前面幾次我名次都不高。」
不管是秀才還是舉人,他名次都靠後,他不明白,這種情況下,他娘為什麼還對他有那麼高的期待。
「錯了,都錯了。」沈春桃又哭又笑,「小寶,你是狀元,你應該是狀元啊!」
天知道,她等這一天等了多久,她想靠兒子翻身,她想掙脫現有的困境,她想讓人人都羨慕她,她有一個狀元兒子。
夏靈曦再厲害,她的男人也只是榜眼而已。
沈春桃笑得比哭還難看,「小寶,你再考,再考一次,同進士沒出息,要考就要考狀元。」
聞言,秦煜臉黑了一瞬,同進士都是他徹夜苦讀考回來的,他娘還嫌棄上了?
「小寶,你聽娘的,只有狀元才出息,只有狀元才能光耀門楣,才能給你妹妹撐腰,以後你妹妹也能水漲船高,找的夫家能比現在高一個層次,小寶,你就當為了你妹妹的終身幸福,拼一把?好不好?」
沈春桃拼命搖晃著秦煜,眼睛死死盯著他,「小寶,你答應娘,答應娘啊!」
秦煜被晃得頭暈,他娘真的瘋了,狀元是那麼好考的嗎?
她憑什麼認為,以他的能力,再考一次,狀元就是囊中之物。
「娘,您消停點吧!我不會再考了。」
「啊……」沈春桃崩潰大叫,「不行,小寶你要聽我的,考狀元才是你該走的路。」
「一定要考狀元,考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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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煜瞧著,他娘這狀態有點瘋魔了。
「好好好,娘,我聽您的,下次,下次我肯定能中狀元。」秦煜安撫著她,等沈春桃冷靜下來,還一臉淡定配合對方說話。
半個時辰後,秦煜終於脫離苦海。
再次出現,他滿臉堆笑,「娘,院子裡的花開了,我陪您賞花吧!」
提到花,沈春桃眼神一暗。
她知道夏靈曦擅長種花,憑著各種花茶,結交了不少人脈。
她怎麼就沒有這種能力呢!就…就好像後世人所說的那種,天生種植聖體,覺醒了木靈根。
「這花沒什麼……啊……」沈春桃被潑了一臉,血腥氣過於濃厚,沈春桃一陣乾嘔。
「怎…怎麼…怎麼回事?」
她邊問邊吐。
秦煜給潑狗血的下人使個眼神,下人溜得飛快。
「娘,是豬血,別怕,您不是喜歡吃豬血嗎?放心,不髒的。」
豬血?沈春桃皺著臉,她再喜歡吃也不能往身上潑啊!
「剛才那個下人呢?做事毛毛躁躁的,小寶,你去吧那人發賣了。」
「不行,發賣之前打三十大板,毛手毛腳的,做事太馬虎了。」
秦煜敷衍道,「知道了娘。」
他仔細觀察親娘的一舉一動,發現她沒什麼變化,皺了皺眉,難道是他多想了。
算了,可能娘就是太希望他出人頭地了。
過了半個月,秦煜已經私底下跟鄒家達成一致,便讓親娘幫忙上門提親。
沈春桃雖然心有不滿,但也沒反對。
男主沒中狀元,先跟女主成親也不錯,先成家後立業嘛!說不定,兩人成親之後,男主事業就一路高歌猛進了呢!
沈春桃越想越樂,迫切的想把鄒語嫣娶回來。
因此,她格外的好說話。
鄒家除了鄒語嫣,其他人都對這門婚事不怎麼滿意,無他,男方家條件實在太差。
無奈鄒語嫣自己鐵了心要嫁,那就嫁吧!
誰能想到,兩個孩子,能在大人不知道的情況下,靠著狗洞,交流了那麼多年。
這跟私相授受有什麼區別?
不答應,鄒語嫣還能嫁給別人嗎?
只是庶女和同進士的婚禮,辦的挺簡單,聘禮和彩禮都不多,看上去甚至有點簡陋。
看到女方帶來的嫁妝,沈春桃很不滿意,臉拉得老長。
同樣的,看到男方送的聘禮,鄒家人一肚子意見。
想說什麼又沒法說,因為當事人鄒語嫣心甘情願,一顆心全都鋪在隔壁那小子身上了。
洞房之夜,男主天賦異稟,要了四回水。
沈春桃怒斥,「不要臉,勾人的小蹄子。」
翌日,敬茶之時,她故意為難鄒語嫣,給的見面禮很是敷衍。
但鄒語嫣沒往心裡去,她有情飲水飽。
沈春桃仿佛一拳打在棉花上,一口氣堵在心口,出不得進不得。
難受得不行。
三朝回門後,沈春桃讓秦煜就睡在書房,讓他打起精神,再戰一次。
為此,她還把其他三個孩子叫上,幾人一直在秦煜身邊念叨,狀元,狀元,狀元。
秦煜頭都大了。
外放的旨意一下,他迅速帶著妻子溜了,同行的下人之中,就有之前潑狗血的那位。
「夫君,我們這樣沒問題嗎?娘她會不會生氣。」鄒語嫣面上擔憂,心裡卻高興極了。
婆婆不喜歡她,能遠離婆婆,就算去的地方再偏僻,她也甘之如飴。
秦煜摟著青梅竹馬的妻子,「別擔心,娘有弟弟妹妹照顧,沒事的。」
他這是正常外放,又不是他主動請纓,娘會理解的…吧?!
沈春桃不理解,「啊……該死的老大……該死的鄒語嫣。」
她咬牙切齒,竟然偷偷跑了。
故意不提前說,不就是怕她扣下鄒語嫣嗎?
呵呵!真是好樣的。
她養了個好兒子。
罵罵咧咧半個月,沈春桃精氣神都去了大半,「嗚嗚嗚……有了媳婦就忘了娘,小寶,你怎麼能拋棄娘……」
她真的傷心了。
這麼多年過去,她早就把小寶當成親兒子對待。
如今,親兒子為了媳婦,對她這個親娘不管不顧。
沈春桃心裡苦。
「娘,要不我們去找大哥吧!」沈玉提議。
沈春桃眉頭一皺,「你大哥去的那地方遠得很,那犄角旮旯的地方,比京城差遠了。」
要是去個繁華的府城,她二話不說就跟著去。
沈玉眼珠一轉,「大哥是去當縣令,官雖然不大,但在那個縣裡,大哥就是老大,咱去那邊,誰敢看不起咱們。」
「娘,寧當雞頭不當鳳尾。」
在京城,誰拿她當回事?
每次出去玩,她都要小心翼翼的,生怕碰到了貴人,惹禍上身。
她受夠了這種日子,她要去大哥管轄的縣城當千金大小姐。
聞言,沈春桃一愣,好像有點道理。
「娘,您想想啊!您過去,就是縣城最大的,是老夫人,老太君,誰敢不敬您?說不定還要給您磕頭行禮。」
「娘,家有一老,如有一寶,不出意外,大哥大嫂肯定很快就會有孩子,您這個當婆婆的,不去看著點?」
「娘,去嘛去嘛!」沈玉一邊說一邊撒嬌。
從小到大,娘都讓大哥寵著她,可大哥對鄒語嫣比對她好多了。
沈玉心有不忿,只能暗戳戳讓親娘對付鄒語嫣。
至於針對自家大哥,她是不敢的,她能看清,這個家裡,也就大哥最有出息,她能依靠的只有大哥。
要是把大哥惹惱了,她沒好果子吃。
憑什麼大哥有了出息,就把她們甩開,都是一家人,好處都讓鄒語嫣得了,她不甘心。
沈玉每天都在沈春桃耳邊念叨,沈春桃終於下定決心,追上去。
沈玉興奮極了。
三日後,一家四口出了京城。
【宿主,沈春桃一家都走了。】
【宿主,那本書有變化。】
小金有新發現,靈曦翻看,嘖!她殺的那三個,沒一個冤枉的。
前世,原主剛踏入京郊,就被劉氏的人認出來了。
那幾天,劉氏在附近寺廟祈福,夜裡就在自家莊子裡歇息,誰知道,會看到一個跟丈夫十分相像的小孩。
因為原主時時刻刻護著小寶,有吃的也會第一時間餵給他,所以小寶沒瘦的過於離譜,五官還能看出秦昌吉的影子。
劉氏一向細心,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可能。
經過查證,小寶就是她丈夫流落在外的兒子。
她沒想著自己動手,而是故意在京中傳播關於原主的流言。
她讓人時時刻刻盯著原主,原主一進京,就有她安排的人,負責把那些話傳進她耳朵里。
她不想讓原主踏入京城,就在京郊待著,這樣,秦家的事,也能在城外解決,不要傳進京城,鬧的滿城風雨。
她並不希望小寶的存在,被所有人知道。
如她所願,那些流言,足以讓原主一個小姑娘知難而退,她不敢在京城閒逛,生怕有人對她指指點點,匆匆回了莊子上。
而劉氏還安排了另兩波人,其中一波人就負責把小寶的存在透露給秦家二爺
另一波人則是把秦昌吉有親兒子流落在外,但秦二爺要解決親侄子的消息透露給秦昌吉。
劉氏忙的不可開交。
當晚,黑衣人夜襲農莊,原主跟小寶一起睡,小寶睡在裡面,黑衣人把原主一刀割喉,正要解決小寶時,被後來的黑衣人攔住。
兩方交手。
最後秦昌吉的人勝了。
為了親兒子的安全,秦昌吉沒有第一時間把小寶接回來,而是安排了人秘密照顧他,還有人教他讀書習武。
在這過程中,鄒語嫣和她不知道犯了什麼錯,被搭配到莊子上。
正好跟小寶成了鄰居。
兩人就這麼認識了。
作為小寶的救命恩人,秦昌吉從來沒想過報答原主,一個伯爺,就讓原主草草下葬,還嫌棄原主沒有保護好他兒子,讓小寶受了驚。
可能在他眼裡,原主就是個下人,聽到兒子一口一個夏姨,他呵斥,「什麼夏姨,不准再叫。」
一個名聲毀了的女人,不應該出現在他兒子的口中。
幸好兒子還小,過些日子就忘了。
安頓好親兒子,秦昌吉就在府中大開殺戒,先是劉氏因病去世,接著秦思齊不小心掉進荷花池,救上來後沒了氣。
之後他跟秦昌祥鬥智鬥勇,秦昌祥死了,他也再不能人道。
得知兒子死訊,老夫人也沒活多久,鬱鬱而終。
而秦二夫人,跟這一世一樣,離開了京城投奔大兒子。
不能人道,秦昌吉逐漸變態,名聲也越來越差,能不出門就不出門。
後來的後來,小寶襲爵,娶了鄒語嫣,男女主跟這一世一樣,雙向奔赴。
小金跳到靈曦肩上,「宿主,男主還算有良心,長大了就幫原主遷了墳,還立了長生牌。」
靈曦點點頭,把書塞回花盤,「有沈春桃摻和,男女主感情還能一如既往嗎?」
她好奇,好奇就讓小金隨時盯著。
之後的日子裡,小金隔三差五就匯報男女主的動態。
「宿主,鄒語嫣懷孕了,沈春桃要給秦煜納妾,秦煜拒絕了。」
「宿主,沈春桃幫她身邊的大丫鬟爬兒子的床,氣得鄒語嫣早產了,鄒語嫣生了個女娃,沈春桃說女娃是賠錢貨,丫頭片子。」
「秦煜生氣,禁了他親娘的足,把那丫鬟發賣了,鄒語嫣坐了個安生的月子。」
「沈春桃想讓把沈玉嫁給知府家大公子,秦煜罵她白日做夢,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沈玉去給知府家大公子當妾了,貴妾。」
「宿主,沈玉好會宅斗,各種藥,各種陷害,各種小手段,大公子不行啊!被沈玉迷惑了。」
「嘖嘖嘖!原來是沈春桃教的,出嫁前,沈春桃就每天給沈玉上課,把她從電視裡看到的宮斗劇都說給沈玉聽,沈玉聽得可認真了,小小宅斗,手到擒來。」
「沈玉每天鬥志昂揚,像只驕傲的大公雞,嗷嗷的。」
「沈春桃又催生了,鄒語嫣生了個男娃,沈春桃想親自照看孫子。」
「可惜兒子兒媳都不同意,沈春桃氣到絕食。」
「宿主,這娘們不老實,夜裡偷偷吃糕點呢!」
「秦煜也沒信,沈春桃身邊伺候的人都聽他的,他想知道親娘一天都幹了什麼,隨時有人匯報。」
「絕食不管用,沈春桃一哭二鬧三上吊。」
「宿主,啊啊啊啊……沈春桃嘎了,我的天,這糟心婆娘,真把自己吊死了。」
小金不敢置信,「這是……玩脫了?」
靈曦無語,「死的也太草率了點。」
小金,「可不是。」
秦煜也不敢相信,他娘就這麼死了?
這這這……
沈春桃死了,秦家最傷心就是沈玉了。
她娘可是她的軍師,怎麼就突然走了呢!
沈玉大哭一場,鬥志更高了,她握著拳頭,「我要好好活著,活得漂亮,讓娘在九泉之下安心。」
至於沈春桃另外兩個兒子,也不是不傷心,娘雖然對他們沒那麼上心,但也沒不管他們。
秦煜對兩個弟弟也仁至義盡,他作為長子,沒要家裡的全部家產,而是和兄弟姐妹平分,弟弟妹妹也感激他,成親分出去後,也把關係維護的不錯。
自從沈春桃死後,靈曦就不再關注男女主。
她有自己的事業,鋪子有人打理,她就偶爾查查帳,再出些點子。
更多的心思放在改良農作物上。
許是有她的影響,小兒子對這方面也挺感興趣,不過,他主要研究改進農用機械。
大兒子呢!跟他爹爹一樣,飽讀詩書,滿腹經綸,一看就是參加科舉的好面子。
三兒子倒是更喜歡習武,一心想征戰沙場,要是沒戰可打,闖蕩江湖也不錯。
因此,靈曦更加嚴厲教導他,生怕他哪天不小心丟了小命。
唯一的女兒則是喜歡上擺弄花草,她跟靈曦不一樣,她就是天生的種植聖體。
種什麼活什麼。
而且種出來的花草樹木瓜果蔬菜都格外有生氣,明顯能看出區別。
靈曦把花茶的製作方法全都教給她,她會融會貫通,舉一反三,是個好學生。
孩子的教育,陸長清也參與其中,每天除了上值,他最期待的就是回家,家裡有他最愛的人。
知道妻子喜歡聽他彈琴,陸長清苦練琴藝,人到中年,他一手琴藝出神入化,令人拍案叫絕。
六十歲,陸長清退出朝堂,早在幾年前,他被聖上欽點其入閣,擢升內閣大學士。
入朝為官幾十載,餘下的日子,他只想陪著夫人。
趁著腿腳利索,夫妻倆出了京城,直奔江南。
一路走走停停。
十年後。
「娘,爹,你們終於回來了。」
「娘,我想你。」
「爹,您老了點,娘還是那麼優雅。」
「爹娘,咱們回家吧!」
「好,回家……」
這一世,靈曦活到八十九歲,在即將滿九十歲的前一天離開了人世。
她還想再苟一天的,可惜。
陸長清比她早走一天,還說再挺兩天不是問題,嘖!高估自己了吧!
夫妻倆一輩子恩愛,是京城裡人人羨慕的神仙眷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