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年代小叔文里的惡婆婆(二十二)
盛南星知道,樊錚會這麼幫她,不只是一份男女之情,還有母親的原因。
就是這位老領導,一來是被樊錚所求,二來也是知道周德音的真實身份,並感念她的功績。
可惜,今時今日,周德音的身份不能公開。
她的功績也就無法被人所知,更得不到任何的名譽與獎勵。
樊錚的老領導當初是受過周德音幫助的人,於公於私,都覺得虧欠於她。
他唯一能夠為周德音做的,就是照拂周德音唯一的女兒。
左右不是公開表彰,只是寫一幅字,老領導還是可以做到的。
再者,盛南星不是只知道等著母親的庇護,她也為革命做出了貢獻。
一個群眾,卻能不顧個人安危,這種行為本身就值得嘉獎。
多個因素共同作用,便換來了這一幅價值無法估量的字:
盛南星輕輕展開宣紙,露出了剛勁有力的毛筆字:
「巾幗不讓鬚眉!」
六個大字,還有兩行小字落款——
感謝盛南星同志為解放省城做出的貢獻。
XXX(印)。
盛南星看到那個在夢中聽說過許多次的名字,只覺得無比安心。
穩了!
即便現實中,真有似夢中那樣的狂風驟雨,她也不怕。
盛南星仔細的將宣紙折好,她決定了,回去後,就找省城最好的裝裱鋪子,將這幅字好好裝裱起來。
她抬頭,看向樊錚,認真的說道:「樊錚同志,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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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錚笑了,「不叫我老樊了?小靈犀。」
樊錚故意叫著盛南星的小名。
十年前,他遇到盛南星的時候,盛南星還是個孩子。
周德音也好,盛家其他人也罷,都習慣性的喊她小名。
樊錚便記住了周大姐,哦不,是周同志的女兒叫靈犀,心有靈犀一點通的那個靈犀。
「樊叔叔,你想起來了?」
盛南星也故意叫了聲「叔叔」。
嘖,當年她還是個孩子的時候,都不曾喊過樊錚叔叔呢。
樊錚嘴角抽了抽,這丫頭,果然頑皮。
她啊,早就認出自己了,卻始終不肯說破。
還眼睜睜看著他一個大男人鬧笑話——
母親的朋友,妥妥的長輩啊,卻對她一見鍾情,還努力的表現,想要把她娶回家!
更可笑的是,樊錚因為沒啥經驗,便要跟盛南星做朋友,還讓她喊什麼「老樊」。
難怪南星每次叫他「老樊」的時候,眼睛裡都似是帶著笑意。
小丫頭,心裡還不定怎麼笑他呢。
不過,樊錚意識到自己鬧了笑話,卻也沒有太過羞憤。
他與周同志確實是同志,喊一聲「大姐」,也只是表示親近的尊稱。
他們之間並沒有什麼血緣上、禮法上的親緣關係。
與盛南星,也就更加沒有什麼倫理道德的牽絆。
他們兩個,一個男未婚,一個女未嫁,一個根紅苗正,一個革命後代,完全可以結婚。
唯一的問題,大概就是年齡差有些大。
但,這也不是大問題。
不說其他人,就是樊錚的老戰友里,就有老夫少妻的組合。
樊錚在確定盛南星的身份後,只悶頭思索了半天,就做出了選擇——
故人之女又如何?
頂多就是被知情的老戰友笑話兩句,又不會讓他少塊肉,何必在意?
再說了,如果能夠成功把南星娶回家,少塊肉,樊錚也願意!
三十多歲了,以為自己要麼孤獨終老,要麼戰死沙場,從未有過喜歡的女人,並想要跟她共度餘生。
如今,有了這樣一個人,他心底更是充滿著與她相愛相伴的強烈期盼,他絕不會放過。
「叔叔?小靈犀,當年你可是叫我哥哥的!」
「哦不,不只是哥哥,你還叫我大俠!」
樊錚笑著與盛南星回憶往昔。
孫大勇早在樊錚拿挎包的時候,就在樊錚的眼神暗示下,退了出去。
病房裡,只有樊錚和盛南星兩個人。
盛南星聽樊錚說起這些,也不禁有些懷念,「是啊,你還給我表演武術,幫我趕跑毒蛇。」
「對哦,南星,你不說我都忘了——」
樊錚見盛南星眼底閃爍著懷念,擔心她想起周同志,便趕忙笑著說道:「我對你可是有救命之恩呢!」
盛南星挑眉,她怎麼覺得,樊錚這話另有所指呢。
他不會是想——
就在盛南星暗自思忖的時候,樊錚半是玩笑、半是認真的說道:「戲台上常說,救命之恩當以身相許。盛南星同志,你願意與我結為夫妻嗎?」
盛南星:……這人還真是直接。
不過,盛南星也知道,不只是現在,就是未來的十幾二十年裡,男女之間,大多也都是這麼的「直接」。
就像在夢裡,她與霍耀華,也只是見過兩三次面,然後霍耀華就鄭重的詢問她:
盛南星,你願意嗎?如果願意的話,我就去打結婚報告。
還有身邊的許多人,即便不是盲婚啞嫁,也都見個面、聊一聊,就能定下終身。
細算起來,盛南星與樊錚還算「自由」。
其一,他們本就是故人,有往日的些許情分。
其二,在醫院,盛南星和樊錚的相處不錯,是「朋友」,有感情基礎。
已經比其他人好太多!
在夢裡,盛南星還看到部隊會舉辦一些舞會、聯歡會,很多同志,基本上就是跳個舞、吃個飯,就能結婚。
所以,樊錚這樣,也不算是冒昧。
「我,我不知道!」
心裡這麼想,盛南星還是有些猶豫。
夢裡的婚姻生活,真的並不美好。
盛南星覺得,自己不會像夢裡的那個盛南星,為了旁人掏心挖肝。
她最愛的始終都只是自己。
把最後的財產給個白眼狼?
親生的都不行,更何況是別人的兒子?
想要得到她的財產,只能是以遺產的形式。
盛南星絕不會給任何人「翻臉不認人」的機會。
當然,樊錚不是霍耀華。
他沒有一大家子,他對她亦是真心。
盛南星能夠感受到樊錚對她的心動與執著。
霍耀華則更像是「湊合」,沒有太過濃烈的感情,只有「條件合適」!
「沒關係,婚姻是人生大事,理當慎重些。」
樊錚果然夠包容,他沒有計較盛南星的猶豫,反而幫她找藉口,並提出建議:
「南星,這樣吧,你好好考慮考慮!我這個月都會在省城,我們有的是時間,我會努力表現,證明我能夠給你幸福!」
盛南星心被微微觸動了一下,樊錚這語氣,沒有上位者的威迫,反而帶著些許卑微——
他要自己努力,爭取贏得盛南星的心。
眼前的樊錚,不像是位高權重的領導,而只是一個真心求愛的男人!
「好!我會認真考慮!」
盛南星已經在心底,默默給樊錚加了十分!
又與樊錚說了些自己的近況,眼見時間不早了,盛南星便告辭離開。
樊錚吊著胳膊,將盛南星送到了病房樓外,若不是盛南星極力勸阻,他都想直接送盛南星回家。
樊錚被盛南星催促著,只得放棄「胡鬧」,並乖乖轉身進了病房。
盛南星在院子裡找到了吳媽,與她匯合後,便走出了醫院。
剛剛坐上自家的吉普車,盛南星眼角餘光瞥到了一個有些熟悉的身影。
她趕忙回過頭去看,臉色瞬間變得慘白:霍耀華!竟然是霍耀華!
所以,霍耀華確有其人?
又所以,夢裡的一切都是真的?!
就是這位老領導,一來是被樊錚所求,二來也是知道周德音的真實身份,並感念她的功績。
可惜,今時今日,周德音的身份不能公開。
她的功績也就無法被人所知,更得不到任何的名譽與獎勵。
樊錚的老領導當初是受過周德音幫助的人,於公於私,都覺得虧欠於她。
他唯一能夠為周德音做的,就是照拂周德音唯一的女兒。
左右不是公開表彰,只是寫一幅字,老領導還是可以做到的。
再者,盛南星不是只知道等著母親的庇護,她也為革命做出了貢獻。
一個群眾,卻能不顧個人安危,這種行為本身就值得嘉獎。
多個因素共同作用,便換來了這一幅價值無法估量的字:
盛南星輕輕展開宣紙,露出了剛勁有力的毛筆字:
「巾幗不讓鬚眉!」
六個大字,還有兩行小字落款——
感謝盛南星同志為解放省城做出的貢獻。
XXX(印)。
盛南星看到那個在夢中聽說過許多次的名字,只覺得無比安心。
穩了!
即便現實中,真有似夢中那樣的狂風驟雨,她也不怕。
盛南星仔細的將宣紙折好,她決定了,回去後,就找省城最好的裝裱鋪子,將這幅字好好裝裱起來。
她抬頭,看向樊錚,認真的說道:「樊錚同志,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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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錚笑了,「不叫我老樊了?小靈犀。」
樊錚故意叫著盛南星的小名。
十年前,他遇到盛南星的時候,盛南星還是個孩子。
周德音也好,盛家其他人也罷,都習慣性的喊她小名。
樊錚便記住了周大姐,哦不,是周同志的女兒叫靈犀,心有靈犀一點通的那個靈犀。
「樊叔叔,你想起來了?」
盛南星也故意叫了聲「叔叔」。
嘖,當年她還是個孩子的時候,都不曾喊過樊錚叔叔呢。
樊錚嘴角抽了抽,這丫頭,果然頑皮。
她啊,早就認出自己了,卻始終不肯說破。
還眼睜睜看著他一個大男人鬧笑話——
母親的朋友,妥妥的長輩啊,卻對她一見鍾情,還努力的表現,想要把她娶回家!
更可笑的是,樊錚因為沒啥經驗,便要跟盛南星做朋友,還讓她喊什麼「老樊」。
難怪南星每次叫他「老樊」的時候,眼睛裡都似是帶著笑意。
小丫頭,心裡還不定怎麼笑他呢。
不過,樊錚意識到自己鬧了笑話,卻也沒有太過羞憤。
他與周同志確實是同志,喊一聲「大姐」,也只是表示親近的尊稱。
他們之間並沒有什麼血緣上、禮法上的親緣關係。
與盛南星,也就更加沒有什麼倫理道德的牽絆。
他們兩個,一個男未婚,一個女未嫁,一個根紅苗正,一個革命後代,完全可以結婚。
唯一的問題,大概就是年齡差有些大。
但,這也不是大問題。
不說其他人,就是樊錚的老戰友里,就有老夫少妻的組合。
樊錚在確定盛南星的身份後,只悶頭思索了半天,就做出了選擇——
故人之女又如何?
頂多就是被知情的老戰友笑話兩句,又不會讓他少塊肉,何必在意?
再說了,如果能夠成功把南星娶回家,少塊肉,樊錚也願意!
三十多歲了,以為自己要麼孤獨終老,要麼戰死沙場,從未有過喜歡的女人,並想要跟她共度餘生。
如今,有了這樣一個人,他心底更是充滿著與她相愛相伴的強烈期盼,他絕不會放過。
「叔叔?小靈犀,當年你可是叫我哥哥的!」
「哦不,不只是哥哥,你還叫我大俠!」
樊錚笑著與盛南星回憶往昔。
孫大勇早在樊錚拿挎包的時候,就在樊錚的眼神暗示下,退了出去。
病房裡,只有樊錚和盛南星兩個人。
盛南星聽樊錚說起這些,也不禁有些懷念,「是啊,你還給我表演武術,幫我趕跑毒蛇。」
「對哦,南星,你不說我都忘了——」
樊錚見盛南星眼底閃爍著懷念,擔心她想起周同志,便趕忙笑著說道:「我對你可是有救命之恩呢!」
盛南星挑眉,她怎麼覺得,樊錚這話另有所指呢。
他不會是想——
就在盛南星暗自思忖的時候,樊錚半是玩笑、半是認真的說道:「戲台上常說,救命之恩當以身相許。盛南星同志,你願意與我結為夫妻嗎?」
盛南星:……這人還真是直接。
不過,盛南星也知道,不只是現在,就是未來的十幾二十年裡,男女之間,大多也都是這麼的「直接」。
就像在夢裡,她與霍耀華,也只是見過兩三次面,然後霍耀華就鄭重的詢問她:
盛南星,你願意嗎?如果願意的話,我就去打結婚報告。
還有身邊的許多人,即便不是盲婚啞嫁,也都見個面、聊一聊,就能定下終身。
細算起來,盛南星與樊錚還算「自由」。
其一,他們本就是故人,有往日的些許情分。
其二,在醫院,盛南星和樊錚的相處不錯,是「朋友」,有感情基礎。
已經比其他人好太多!
在夢裡,盛南星還看到部隊會舉辦一些舞會、聯歡會,很多同志,基本上就是跳個舞、吃個飯,就能結婚。
所以,樊錚這樣,也不算是冒昧。
「我,我不知道!」
心裡這麼想,盛南星還是有些猶豫。
夢裡的婚姻生活,真的並不美好。
盛南星覺得,自己不會像夢裡的那個盛南星,為了旁人掏心挖肝。
她最愛的始終都只是自己。
把最後的財產給個白眼狼?
親生的都不行,更何況是別人的兒子?
想要得到她的財產,只能是以遺產的形式。
盛南星絕不會給任何人「翻臉不認人」的機會。
當然,樊錚不是霍耀華。
他沒有一大家子,他對她亦是真心。
盛南星能夠感受到樊錚對她的心動與執著。
霍耀華則更像是「湊合」,沒有太過濃烈的感情,只有「條件合適」!
「沒關係,婚姻是人生大事,理當慎重些。」
樊錚果然夠包容,他沒有計較盛南星的猶豫,反而幫她找藉口,並提出建議:
「南星,這樣吧,你好好考慮考慮!我這個月都會在省城,我們有的是時間,我會努力表現,證明我能夠給你幸福!」
盛南星心被微微觸動了一下,樊錚這語氣,沒有上位者的威迫,反而帶著些許卑微——
他要自己努力,爭取贏得盛南星的心。
眼前的樊錚,不像是位高權重的領導,而只是一個真心求愛的男人!
「好!我會認真考慮!」
盛南星已經在心底,默默給樊錚加了十分!
又與樊錚說了些自己的近況,眼見時間不早了,盛南星便告辭離開。
樊錚吊著胳膊,將盛南星送到了病房樓外,若不是盛南星極力勸阻,他都想直接送盛南星回家。
樊錚被盛南星催促著,只得放棄「胡鬧」,並乖乖轉身進了病房。
盛南星在院子裡找到了吳媽,與她匯合後,便走出了醫院。
剛剛坐上自家的吉普車,盛南星眼角餘光瞥到了一個有些熟悉的身影。
她趕忙回過頭去看,臉色瞬間變得慘白:霍耀華!竟然是霍耀華!
所以,霍耀華確有其人?
又所以,夢裡的一切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