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 長女(3)
路上沒有人,安靜得很。不是那種萬籟無聲的靜,畢竟還有蟲鳴、蛙叫,偶爾還有貓頭鷹的叫聲突兀地響起,甚至能聽到鳥兒扇動翅膀的聲音。
但就是這些聲音,讓這個黎明前的黑暗更加安靜了。
明煜跟著盛大勇,深一腳淺一腳地走著,聽到貓頭鷹叫,她就問:「哥,聽說夜貓子叫就是有人死了,這兒有死人嗎?」
她聽到盛大勇咽了咽口水,過了兩秒才說,「這兒根本就沒有人。活人死人都沒有。」
明煜往左邊遠處指了指,「哥,那兒好像有火。」
盛大勇轉頭一看,一言不發,拉著明煜就跑。
倆人跑得踉踉蹌蹌的,明煜一邊跑一邊問,「哥,為啥要跑?」
「別問了,祖宗,快跑吧。」
「祖宗來了?」
盛大勇跑得更快了。
跑了差不多十分鐘,倆人才慢下來,都彎著腰大喘氣,一邊喘一邊往前挪動。
「哥,到底為啥跑?」
「你知道你指的是什麼地方嗎?」
「什麼地方?」
「墳地啊。」
明煜後知後覺的「啊」了一聲,盛大勇問她:「這回怕了吧?你看到的,可能是鬼火。」
「可是哥,我看錯了,沒有火。而且我記得墳地是在右邊啊。」
盛大勇:「……」
他站直了,轉頭看了明煜一眼,表情有點僵硬,剛想琢磨點說辭挽回尊嚴,就見明煜哈哈大笑起來,「哥,我逗你玩的。」
盛大勇咬著牙,「下次別逗了。」
「知道了。我們快走吧。」
「走不了了,等會。」
「咋啦?」
「我鞋開了。」
明煜:「……」
倆人就地取材,開始修補草鞋,幸好農村到處都是草,而且盛大勇本人也算心靈手巧,他自己會編草鞋。
等收拾好草鞋再出發,天就蒙蒙亮了。
這回明煜也不皮了,老老實實跟著他走。趕到縣裡的時候,日頭已經老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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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煜放眼一看,現在的縣城,不提也罷。
但是在盛大勇眼裡,已經是頂繁華的地方了。
街上人來人往,道路兩邊的店鋪也在營業,小吃店往外冒著香氣。
明煜聞著味,肚子餓的咕咕叫,盛大勇聽見了,就要打開包袱給她拿乾糧,明煜阻止了他,拿過他手裡的包袱背在身上,慫恿他:「哥,你去店裡給我要個包子吃。」
盛大勇都震驚了,「討飯啊?」
「幹嘛說的那麼難聽,就去要個包子。」
「不不不!明煜啊,咱雖然窮,但還沒到要討飯的地步。咱家裡現在有地,收的糧也夠吃,你要是想吃包子,咱買點肉,回家自己包,老香了。你忍一忍,等咱回家再吃。」
「我忍不了了。我餓了。」
「咱有乾糧。」
「我不想吃乾糧。我想吃包子。」
盛大勇急得抓耳撓腮,「你平時挺聽話的呀,怎麼一到了縣裡就學壞了呢?」
明煜:「……」
旁邊一正在吃東西的老頭沒有明煜這麼好的忍功,他差點嗆著,這會忍不住插嘴,「小伙子,我看著你們倆剛進城,啥都還沒開始學呢,你們也別把責任往縣裡推。縣裡它招誰惹誰了呀!」
盛大勇把明煜擋在後面,點頭哈腰的跟老頭賠不是,嘴裡沒說話,全在動作上,他還拉著明煜要走。
老頭都樂了,「小伙子你別怕,我不吃人。」
盛大勇滿臉都是不信。城裡人心眼多,他們可玩不過。
老頭就跟明煜說:「你不是要吃包子嗎?」
他喊店家,「給她來三個。」
「哎!來了。」
明煜戳了戳盛大勇的胳膊,「哥,大爺請我們吃包子。」
盛大勇轉頭怒瞪她一眼,但很快就消了火氣,算了,自家孩子。但他還是小聲說:「咱不認識人家,不能隨便吃人家的東西。」
明煜說,「咱當自己是討飯的好了。討飯的也不能只跟自己認識的人討飯吧?」
盛大勇:「……」
這時候的人,都不喜歡「討飯的」這個「職業」,但凡能憑勞動掙口飯吃,就不願意去討飯。
盛大勇就不願意。
非常不願意。
但是他看了看明煜,孩子眼睛裡都是對包子的渴望,他轉頭對著大爺諂媚地笑了笑,「謝謝大爺。」
明煜拉著他就坐下了,店家把包子端了上來,明煜拿起一雙筷子遞給盛大勇,盛大勇不接,「哥不吃,你吃吧。」
「吃嘛。三個呢!」
明煜強行把筷子塞他手裡,自己夾起一個包子咬了一口,「好吃的,哥,你快吃。」
盛大勇直咽口水。他平時都是吃素的,飯菜里幾乎見不到什麼油水,連雞蛋都捨不得吃,這包子是肉餡的,聞著就香,被明煜咬了一口,裡面的餡露出來了,就更香了。明煜一口下去,吃的嘴巴油汪汪的,這得是放了多少油啊。
但他緊咬牙關就是不張嘴。生怕一張嘴口水就會流出來。
老頭笑著跟明煜聊天,「你哥不喜歡吃啊?」
「哪能吶!誰不喜歡吃啊。我哥是不好意思吃。他要面子。要靠自己的勞動養活自己,沒要過飯。」
「你要過啊?」
「要過啊。」
盛大勇張嘴了,「你哪兒要過飯?」
「我當然要過!我從小到大,就是要飯長大的。」
盛大勇:「別瞎說!吃自己家的飯哪能叫要飯!」
明煜趁他張嘴的工夫,拿起一個包子就懟他嘴裡去了。
「哥,我記事早,我來咱家的時候已經記事了。」
盛大勇吃著包子,「你來了家,咱就是一家人,就算你不是爹娘親生的,那也是一家人,吃自己家的東西,不能說是要飯。」
老頭問明煜:「包子夠不夠?」
「不夠。」
老頭又要了三個,「聽你們這麼說,你倆不是親兄妹?」
「不是!我是孤兒,全家都死了。我爹娘看我可憐,就收養了我。那時候我剛三歲,他們都養了我十八年了。」
「看著把你養的挺好的。你穿布鞋,你哥穿草鞋。這草鞋看著還挺新鮮嘿,小伙子腳都染綠了。」
明煜笑得眼睛都彎了,「我們來的路上,我哥鞋壞了,我們薅了點草,補了一下。」
老頭又說:「那你原來的家裡沒有人了?」
按說,只要本家族還有人,就輪不到別人收養。不然這個家族就會被人戳脊梁骨。
但就是這些聲音,讓這個黎明前的黑暗更加安靜了。
明煜跟著盛大勇,深一腳淺一腳地走著,聽到貓頭鷹叫,她就問:「哥,聽說夜貓子叫就是有人死了,這兒有死人嗎?」
她聽到盛大勇咽了咽口水,過了兩秒才說,「這兒根本就沒有人。活人死人都沒有。」
明煜往左邊遠處指了指,「哥,那兒好像有火。」
盛大勇轉頭一看,一言不發,拉著明煜就跑。
倆人跑得踉踉蹌蹌的,明煜一邊跑一邊問,「哥,為啥要跑?」
「別問了,祖宗,快跑吧。」
「祖宗來了?」
盛大勇跑得更快了。
跑了差不多十分鐘,倆人才慢下來,都彎著腰大喘氣,一邊喘一邊往前挪動。
「哥,到底為啥跑?」
「你知道你指的是什麼地方嗎?」
「什麼地方?」
「墳地啊。」
明煜後知後覺的「啊」了一聲,盛大勇問她:「這回怕了吧?你看到的,可能是鬼火。」
「可是哥,我看錯了,沒有火。而且我記得墳地是在右邊啊。」
盛大勇:「……」
他站直了,轉頭看了明煜一眼,表情有點僵硬,剛想琢磨點說辭挽回尊嚴,就見明煜哈哈大笑起來,「哥,我逗你玩的。」
盛大勇咬著牙,「下次別逗了。」
「知道了。我們快走吧。」
「走不了了,等會。」
「咋啦?」
「我鞋開了。」
明煜:「……」
倆人就地取材,開始修補草鞋,幸好農村到處都是草,而且盛大勇本人也算心靈手巧,他自己會編草鞋。
等收拾好草鞋再出發,天就蒙蒙亮了。
這回明煜也不皮了,老老實實跟著他走。趕到縣裡的時候,日頭已經老高了。
全網首發更新𝑻𝑾看書📕𝒔𝒉𝒖.𝒕𝒘
明煜放眼一看,現在的縣城,不提也罷。
但是在盛大勇眼裡,已經是頂繁華的地方了。
街上人來人往,道路兩邊的店鋪也在營業,小吃店往外冒著香氣。
明煜聞著味,肚子餓的咕咕叫,盛大勇聽見了,就要打開包袱給她拿乾糧,明煜阻止了他,拿過他手裡的包袱背在身上,慫恿他:「哥,你去店裡給我要個包子吃。」
盛大勇都震驚了,「討飯啊?」
「幹嘛說的那麼難聽,就去要個包子。」
「不不不!明煜啊,咱雖然窮,但還沒到要討飯的地步。咱家裡現在有地,收的糧也夠吃,你要是想吃包子,咱買點肉,回家自己包,老香了。你忍一忍,等咱回家再吃。」
「我忍不了了。我餓了。」
「咱有乾糧。」
「我不想吃乾糧。我想吃包子。」
盛大勇急得抓耳撓腮,「你平時挺聽話的呀,怎麼一到了縣裡就學壞了呢?」
明煜:「……」
旁邊一正在吃東西的老頭沒有明煜這麼好的忍功,他差點嗆著,這會忍不住插嘴,「小伙子,我看著你們倆剛進城,啥都還沒開始學呢,你們也別把責任往縣裡推。縣裡它招誰惹誰了呀!」
盛大勇把明煜擋在後面,點頭哈腰的跟老頭賠不是,嘴裡沒說話,全在動作上,他還拉著明煜要走。
老頭都樂了,「小伙子你別怕,我不吃人。」
盛大勇滿臉都是不信。城裡人心眼多,他們可玩不過。
老頭就跟明煜說:「你不是要吃包子嗎?」
他喊店家,「給她來三個。」
「哎!來了。」
明煜戳了戳盛大勇的胳膊,「哥,大爺請我們吃包子。」
盛大勇轉頭怒瞪她一眼,但很快就消了火氣,算了,自家孩子。但他還是小聲說:「咱不認識人家,不能隨便吃人家的東西。」
明煜說,「咱當自己是討飯的好了。討飯的也不能只跟自己認識的人討飯吧?」
盛大勇:「……」
這時候的人,都不喜歡「討飯的」這個「職業」,但凡能憑勞動掙口飯吃,就不願意去討飯。
盛大勇就不願意。
非常不願意。
但是他看了看明煜,孩子眼睛裡都是對包子的渴望,他轉頭對著大爺諂媚地笑了笑,「謝謝大爺。」
明煜拉著他就坐下了,店家把包子端了上來,明煜拿起一雙筷子遞給盛大勇,盛大勇不接,「哥不吃,你吃吧。」
「吃嘛。三個呢!」
明煜強行把筷子塞他手裡,自己夾起一個包子咬了一口,「好吃的,哥,你快吃。」
盛大勇直咽口水。他平時都是吃素的,飯菜里幾乎見不到什麼油水,連雞蛋都捨不得吃,這包子是肉餡的,聞著就香,被明煜咬了一口,裡面的餡露出來了,就更香了。明煜一口下去,吃的嘴巴油汪汪的,這得是放了多少油啊。
但他緊咬牙關就是不張嘴。生怕一張嘴口水就會流出來。
老頭笑著跟明煜聊天,「你哥不喜歡吃啊?」
「哪能吶!誰不喜歡吃啊。我哥是不好意思吃。他要面子。要靠自己的勞動養活自己,沒要過飯。」
「你要過啊?」
「要過啊。」
盛大勇張嘴了,「你哪兒要過飯?」
「我當然要過!我從小到大,就是要飯長大的。」
盛大勇:「別瞎說!吃自己家的飯哪能叫要飯!」
明煜趁他張嘴的工夫,拿起一個包子就懟他嘴裡去了。
「哥,我記事早,我來咱家的時候已經記事了。」
盛大勇吃著包子,「你來了家,咱就是一家人,就算你不是爹娘親生的,那也是一家人,吃自己家的東西,不能說是要飯。」
老頭問明煜:「包子夠不夠?」
「不夠。」
老頭又要了三個,「聽你們這麼說,你倆不是親兄妹?」
「不是!我是孤兒,全家都死了。我爹娘看我可憐,就收養了我。那時候我剛三歲,他們都養了我十八年了。」
「看著把你養的挺好的。你穿布鞋,你哥穿草鞋。這草鞋看著還挺新鮮嘿,小伙子腳都染綠了。」
明煜笑得眼睛都彎了,「我們來的路上,我哥鞋壞了,我們薅了點草,補了一下。」
老頭又說:「那你原來的家裡沒有人了?」
按說,只要本家族還有人,就輪不到別人收養。不然這個家族就會被人戳脊梁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