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圍爐食罪(二十六)
走得匆忙,但想的不能匆忙。
城郊大得很,要是這麼憑著一股勁去找,估計能找到過年,還是得細化。
但就隊裡這副火燒屁股的樣,也是坐不住,就打算開輛別克在路上商量。
這別克在停車場停了挺久,但刑偵隊用得很少,主要是很少有一起出任務的機會。
這回一上來,趙崢感覺自己開車的時候手都生了。
他啟動車子,也正式開啟討論。
「我覺得河這邊概率大,你想啊,骨頭這種東西,扔河裡最省事,撲通一聲就沒了,水一衝什麼都看不見。」
柴明奇不準備把重心放到河裡。
「河是活水,這季節雖然剛化凍,但水流不小,骨頭要是被沖走了,下游幾公里都有可能,咱們總不能沿著河走到出海口去。」
估計到時候也不用回來了,在河裡凍上了,指不定誰撈誰呢。
雖然說,是這麼個理,但是趙崢還是覺得荒地不對。
誰拋屍拋荒地,這塊也沒個狼啥的,不算是毀屍滅跡,河裡好歹有魚呢?
再說了,荒地也不好找,他嘟囔一句。
「那也比荒地強,荒地那麼大,草比人高,你上哪兒翻去」。
江逾白現在有點管不了荒地還是河水哪個是重點,反正都不能放過。
他雙手交疊把季予安的手攏在掌心,愛憐地暖著,先把他去哪安排好:「你去南邊的荒地。」
「河裡的冰剛化,水冷得跟刀子一樣,你要是去河邊,肯定要翻石頭、撈水草、扒河岸邊的淤泥,那手碰了冷水回去又得疼好幾天。」
其實何止是好幾天,雖說他恢復的不錯,但也只限於骨頭上,僅僅是長好了。
陰雨天和突變的天氣對於他來說,仍舊是一場酷刑。
更嚴重的是,他還會有幻痛,被敲斷骨頭的疼痛深入骨髓,反覆提醒他,就如同那一場不會遺忘的噩夢一般,纏繞著他。
困在地下室的季予安,似乎是走出來,又好像永遠留下來。
江逾白見季予安有一瞬間的怔愣,又強調道:「你去荒地好不好?那邊不用碰水,就是走走路、翻翻草。」
這種事情上,季予安不會逞強,也很愛聽江逾白的,剛才只是又被浸到噩夢中,一時沒反應過來。
「我去荒地。」
江逾白很滿意他的聽話,立馬得意起來。
「要不然呢?你別以為我不知道!你也覺得扔河裡的機率比較大,所以你肯定是想親自去搜河邊,我跟你說,即使概率大,你也要去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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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給季予安反駁的機會,立馬看地圖去了,季予安笑笑沒說話。
林昭在副駕駛,猛地聽到這一句,對於倆人心有靈犀這件事完全意外,但對於拋屍點的選擇還是值得討教的。
「為什麼呀?河邊概率大?
江逾白其實也是從吃不吃這個角度來想的,或者說能不能滅跡。
「現在化了凍,河裡有魚了,魚會吃腐肉,你把一塊肉扔河裡,不出幾天就被魚啃乾淨了,骨頭雖然魚啃不動,但肉糜、軟組織、骨髓這些東西,魚是吃的。如果有人想把一具屍體處理到什麼都找不到,河裡是最穩妥的選擇,水流帶走一部分,魚吃掉一部分,剩下的骨頭沉到河底被淤泥蓋住,幾年之後撈上來誰認得出來是什麼。」
「荒地就不一樣了。這種肉製品廠,周圍本來就爛肉多,不合格的肉、過期的肉、邊角料,都往外扔,野狗、野貓、老鼠,在這片地方不缺吃的,你扔一塊人肉在荒地里,那些動物不一定碰。理論上來說,當然我也不是專家,動物吃腐肉是有選擇性的,它們更傾向於吃自己熟悉的、經常吃的東西。廠子周圍常年有爛肉,那些野狗早就吃習慣了,你扔一塊人肉在那兒,它們不一定認,也不一定吃。所以扔河裡比扔荒地穩妥。」
林昭眼睛一亮,舉起手來,像是怕被別人搶了先。
「那我要去搜河邊!我年輕,我不怕冷,我手腳靈活,翻石頭撈水草我都能幹!」
「你倒是積極。」
「那當然!」
林昭嘿嘿一笑,很是驕傲,搓了搓手,躍躍欲試,「方叔說了骨頭可能在河裡,白哥說了扔河裡最穩妥,那不去河裡搜去哪兒搜?荒地那邊讓季哥去!河邊我去!正好!」
江逾白也被這愣頭青的傻小子逗笑了,河邊一看就苦,這孩子還當好事了。
「行,你年輕,你搜河裡,注意安全,水邊石頭滑,別掉下去,帶個棍子,探著走。」
「知道了!」
林昭立馬答應下來,生怕江逾白反悔了不讓他去了。
但肯定不能讓著熱血小青年自己一個人去,江逾白本來打算自己跟著,但是駕駛座的趙崢回頭,看了他一眼。
江逾白朝他點點頭,才開始布置任務。
「林昭搜河邊,從廠子後面的那段開始往下遊走,重點看河岸邊的淤泥、石頭縫、倒了的樹根底下,這些東西容易掛住東西。趙崢你跟他一起,兩個人有個照應。」
「柴明奇和沈念去南邊荒地,荒地面積大,不用太細,先沿著廠子圍牆外圍走一圈,看看有沒有可疑的痕跡,翻過的土、被挪動的石頭、拖拽的印子,什麼都行。」
「我跟季顧問從荒地東邊進去,往西掃,咱們在中間碰頭。」
生怕林昭熱血上頭,不找到不回來,江逾白強調:「不管找不找得到,中午之前回來集合。」
城郊大得很,要是這麼憑著一股勁去找,估計能找到過年,還是得細化。
但就隊裡這副火燒屁股的樣,也是坐不住,就打算開輛別克在路上商量。
這別克在停車場停了挺久,但刑偵隊用得很少,主要是很少有一起出任務的機會。
這回一上來,趙崢感覺自己開車的時候手都生了。
他啟動車子,也正式開啟討論。
「我覺得河這邊概率大,你想啊,骨頭這種東西,扔河裡最省事,撲通一聲就沒了,水一衝什麼都看不見。」
柴明奇不準備把重心放到河裡。
「河是活水,這季節雖然剛化凍,但水流不小,骨頭要是被沖走了,下游幾公里都有可能,咱們總不能沿著河走到出海口去。」
估計到時候也不用回來了,在河裡凍上了,指不定誰撈誰呢。
雖然說,是這麼個理,但是趙崢還是覺得荒地不對。
誰拋屍拋荒地,這塊也沒個狼啥的,不算是毀屍滅跡,河裡好歹有魚呢?
再說了,荒地也不好找,他嘟囔一句。
「那也比荒地強,荒地那麼大,草比人高,你上哪兒翻去」。
江逾白現在有點管不了荒地還是河水哪個是重點,反正都不能放過。
他雙手交疊把季予安的手攏在掌心,愛憐地暖著,先把他去哪安排好:「你去南邊的荒地。」
「河裡的冰剛化,水冷得跟刀子一樣,你要是去河邊,肯定要翻石頭、撈水草、扒河岸邊的淤泥,那手碰了冷水回去又得疼好幾天。」
其實何止是好幾天,雖說他恢復的不錯,但也只限於骨頭上,僅僅是長好了。
陰雨天和突變的天氣對於他來說,仍舊是一場酷刑。
更嚴重的是,他還會有幻痛,被敲斷骨頭的疼痛深入骨髓,反覆提醒他,就如同那一場不會遺忘的噩夢一般,纏繞著他。
困在地下室的季予安,似乎是走出來,又好像永遠留下來。
江逾白見季予安有一瞬間的怔愣,又強調道:「你去荒地好不好?那邊不用碰水,就是走走路、翻翻草。」
這種事情上,季予安不會逞強,也很愛聽江逾白的,剛才只是又被浸到噩夢中,一時沒反應過來。
「我去荒地。」
江逾白很滿意他的聽話,立馬得意起來。
「要不然呢?你別以為我不知道!你也覺得扔河裡的機率比較大,所以你肯定是想親自去搜河邊,我跟你說,即使概率大,你也要去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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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給季予安反駁的機會,立馬看地圖去了,季予安笑笑沒說話。
林昭在副駕駛,猛地聽到這一句,對於倆人心有靈犀這件事完全意外,但對於拋屍點的選擇還是值得討教的。
「為什麼呀?河邊概率大?
江逾白其實也是從吃不吃這個角度來想的,或者說能不能滅跡。
「現在化了凍,河裡有魚了,魚會吃腐肉,你把一塊肉扔河裡,不出幾天就被魚啃乾淨了,骨頭雖然魚啃不動,但肉糜、軟組織、骨髓這些東西,魚是吃的。如果有人想把一具屍體處理到什麼都找不到,河裡是最穩妥的選擇,水流帶走一部分,魚吃掉一部分,剩下的骨頭沉到河底被淤泥蓋住,幾年之後撈上來誰認得出來是什麼。」
「荒地就不一樣了。這種肉製品廠,周圍本來就爛肉多,不合格的肉、過期的肉、邊角料,都往外扔,野狗、野貓、老鼠,在這片地方不缺吃的,你扔一塊人肉在荒地里,那些動物不一定碰。理論上來說,當然我也不是專家,動物吃腐肉是有選擇性的,它們更傾向於吃自己熟悉的、經常吃的東西。廠子周圍常年有爛肉,那些野狗早就吃習慣了,你扔一塊人肉在那兒,它們不一定認,也不一定吃。所以扔河裡比扔荒地穩妥。」
林昭眼睛一亮,舉起手來,像是怕被別人搶了先。
「那我要去搜河邊!我年輕,我不怕冷,我手腳靈活,翻石頭撈水草我都能幹!」
「你倒是積極。」
「那當然!」
林昭嘿嘿一笑,很是驕傲,搓了搓手,躍躍欲試,「方叔說了骨頭可能在河裡,白哥說了扔河裡最穩妥,那不去河裡搜去哪兒搜?荒地那邊讓季哥去!河邊我去!正好!」
江逾白也被這愣頭青的傻小子逗笑了,河邊一看就苦,這孩子還當好事了。
「行,你年輕,你搜河裡,注意安全,水邊石頭滑,別掉下去,帶個棍子,探著走。」
「知道了!」
林昭立馬答應下來,生怕江逾白反悔了不讓他去了。
但肯定不能讓著熱血小青年自己一個人去,江逾白本來打算自己跟著,但是駕駛座的趙崢回頭,看了他一眼。
江逾白朝他點點頭,才開始布置任務。
「林昭搜河邊,從廠子後面的那段開始往下遊走,重點看河岸邊的淤泥、石頭縫、倒了的樹根底下,這些東西容易掛住東西。趙崢你跟他一起,兩個人有個照應。」
「柴明奇和沈念去南邊荒地,荒地面積大,不用太細,先沿著廠子圍牆外圍走一圈,看看有沒有可疑的痕跡,翻過的土、被挪動的石頭、拖拽的印子,什麼都行。」
「我跟季顧問從荒地東邊進去,往西掃,咱們在中間碰頭。」
生怕林昭熱血上頭,不找到不回來,江逾白強調:「不管找不找得到,中午之前回來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