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生前被逼迫喝耗子藥,死後還要被配陰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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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帝沒去管眾人的目光,徑直將魏善引到皇子邊上的位置,不等對方坐下,只聽一道聲音響起。

  「陛下,魏善乃是錦衣衛鎮撫使,坐那個位置不合適吧?」

  好傢夥,又是精神哥刑部尚書張國成,國成精不精神先不說,但他實在太想表現了。

  不等武帝開口,沈廉就緩緩起身,冷眼看向對方。

  「張大人,你這是在教陛下做事?」

  此話一出,馮權等人齊齊看向對方,眼中滿是殺意,老大隻要一句話,他們就敢上去立刻將對方分屍。

  與此同時,二皇子李白亦是立刻起身。

  「張大人,你刑部尚書現在可是越做越明白了,都開始教我父皇做事了,要不然你也來上座?」

  張國成本還想再說點什麼,當對上武帝的眼神時,頓時汗流浹背,硬生生將未出之言盡數吞下。

  「陛,陛下,臣喝多了……」

  「國成,你很好!」

  武帝笑著說出這五個字,眼睛一瞬不瞬地盯著對方。

  李白不愧是腦子轉得最快的皇子,直接開口打破僵局。

  「父皇,魏鎮撫使勞苦功高,怎樣的禮遇都不過分,便讓他坐兒臣的位置如何?」

  說著李白快速錯開身,恭敬地等著武帝的回話,李呈心中一陣暗罵,又被這狗東西搶了先。

  「白兒,你越發懂事了。」

  武帝笑著將魏善按在李白的位置上,這才指了指邊上的空座。

  「你也坐下吧!」

  「謝父皇。」

  李白看了眼邊上的李呈,冷笑著坐了下去。

  武帝緩步走上台階,只是靠在龍椅旁,並沒有坐下。

  「諸位愛卿,今日年節,理應君臣同樂,多的話朕今日不想再說,但若是有人膽敢再對我大武第一功臣無理,朕也不介意在年節見血。」

  此話一出,所有人頓時齊齊起身高呼:

  「陛下英明,臣等必當緊跟陛下步伐。」

  張國成不斷擦拭著額頭的汗珠,他在心中暗暗發誓,以後再管不住自己的嘴,就把自己舌頭割了。

  「好!」

  武帝不再多言,拉著邊上的皇后端起酒杯。

  「東洲回武乃是先皇遺願,今日魏卿不僅以一己之力迎回東洲,更徹底剿滅了東島匪寇,此兩件大喜事,當浮一大白。」

  「來!諸位臣工,隨朕敬魏鎮撫使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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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鎮撫使……」

  「敬鎮撫使……」

  隨著一杯杯酒下肚,整個酒宴也開始熱鬧起來。

  ……

  元宵燈會,乃是玉京城一年中最熱鬧的時刻。

  武帝每年都會開放長街,讓百姓們隨意擺攤,不僅可以增加百姓的創收,更可將元宵的氣氛提至最高。

  魏善計劃兩日後返程,於是帶著眾人也來湊湊熱鬧,想著給一眾手下買點玉京城的特產回去。

  就在眾人閒逛時,只聽前方傳來吵鬧。


  聽見官差的話,跪在地上的乞丐央求道:

  「官爺,求求您行行好,小人賣身只為求見閻王一面,還望您網開一面,只要能見閻王,小人願給大人當牛做馬。」

  「當牛做馬?你也配?」

  官差抬腳踹翻乞丐,臉上滿是鄙夷。

  「臭乞丐,老子再說最後一遍,立刻收了牌……」

  不等對方說完,只聽一個巴掌聲響起,官差直接凌空飛起。

  幾人一看是錦衣衛,為首之人正是前幾日給難民發錢的鎮撫使魏善,頓時嚇得跪在了地上。

  「卑職參見魏鎮撫使。」

  魏善沒有理會眾人,而是對著那名官差勾了勾手。

  「一個小小的官差就如此蠻橫,平日裡老百姓豈不是得被你們吃了?」

  「來,告訴我,方才是哪只腳踢的人?」

  「魏鎮撫使饒命,小人知錯了。」

  官差哪裡敢說是哪只腳踢的人,只是跪地一味求饒。

  「不說?兩隻都砍了吧!」

  魏善話音一落,杜缺和馮權先後拔刀,一人砍下了一隻腳。

  「回去告訴你們頭,御下無方,讓他自己去錦衣衛指揮司領五十軍棍。」

  「明,明白……」

  眾人不敢廢話,拖著慘叫的官差快步離開。

  魏善看了眼地上的牌子,上面赫然寫著:賣身見閻王。

  「你要見我?」

  乞丐聽到這話,頓時兩眼泛光。

  「您,您是魏閻王?」

  「本官便是魏善,你尋我何事?」

  此話一出,乞丐直接連連叩拜:

  「小人張生有天大的冤情,還望大人替小人做主。」

  都要賣身見自己了,看來還真是有天大的冤情,魏善抬了抬手,示意對方起身。

  「來,起來回話。」

  「小人張生,乃是墉州陽穀縣人士,家父張陵本是陽穀縣主簿‌,早年落水被漁民崔彧所救,便將我與其女崔鶯鶯結成了娃娃親。」

  「自那後,我們兩家走動頻繁,家父更是為他們在城中置了宅子,我與崔鶯鶯不僅青梅竹馬一同長大,更是彼此愛慕,不想四年前家父因不願與知縣樊世貴同流,被其構陷判了斬立決。」

  「自那後,崔彧便不再讓我見鶯鶯,還說什麼我父親已然不在,他不會將閨女嫁給我一個窮書生,除非我能考取功名。」

  「為了娶鶯鶯,我便一路考過縣試‌、府試‌,可偏偏院試落了榜,我當時沒回陽穀縣,而是留在了墉州刻苦讀書,三年一晃而過,今年我秋闈高中後便立刻返回陽穀縣,不想崔鶯鶯卻已然不在人世。」

  「多方打聽後,我才得知,在我走後,崔家為了一百兩,將崔鶯鶯嫁給了城中的汪家長子汪力,並在去年為他們生下了一個女兒。」

  「如果一切這樣發展,我也願意看到鶯鶯過上好日子,可那個汪力就是個畜生,他整日打罵鶯鶯,還不讓她見女兒,最後更是說鶯鶯偷人,一紙休書將其趕出了汪家。」

  「我自小與鶯鶯一起長大,她怎麼可能會去偷人,定是汪家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之後鶯鶯多次上門想要見女兒,每次都會換來一次毒打,鶯鶯思女成疾,只得忍痛跪地苦苦哀求,可汪力的父母根本毫不在乎,還出言羞辱鶯鶯。」

  「汪力的父親就是個畜生,他竟指著牆角的耗子藥說,只要你吃了它,我們就讓你見女兒,鶯鶯實在太傻了,她竟真的吃下了耗子藥,當場殞命汪家。」

  「最後官府說鶯鶯乃是自殺,與汪家無關,便讓崔家領走了鶯鶯的屍身。」

  「倘若事情到了這一步,也算鶯鶯幸運了,只可惜生前被逼迫喝耗子藥,死後還要被配陰婚。」

  「汪力還有一個弟弟叫汪強,不知是不是多行不義必自斃,鶯鶯死後兩日,他竟溺水身亡了。」

  「在我們那有個習俗,溺水身亡者若是沒有成親,亡魂是入不了地府的,只有找到一個三日內剛死的女子配陰婚才行,於是汪家又給了崔家五十兩買走了她的屍身,用她給汪強配了陰婚。」

  「其實這個習俗還有後半段,陰婚的新郎其實是借新娘的魂魄入的地府,而新娘將永遠變成孤魂野鬼,也就是說,崔家用一百兩賣了女兒,又用五十兩賣了她的生生世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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