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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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熱芭推開門,肉眼可見的情緒低落。

  母親阿依爾走過來。

  「寶貝,怎麼了?」

  熱芭噘著嘴一把抱住母親。

  「媽,我落選了。」

  阿依爾抱住女兒。

  「沒事的,沒事的。你還年輕,沒選你是他們沒有眼光。」

  經過了這麼多天的篩選,在數百位競選者中,熱芭和娜扎憑藉著美貌確實脫穎而出了。

  但是,她們的美貌最終也成為了束縛她們的枷鎖。

  兩人長得漂亮不假,但都頗具異域風情,長得很有特色。

  可是虞姬這個角色是中原人,不可能找個西域演員,不合符劇情和歷史。

  所以兩人最終都沒被選上,娜扎止步於16強,熱芭則是8強。

  晚上,木拉提回到家,就看見了委屈巴巴的熱芭。

  熱芭抱住老爸又是好一頓委屈,說著這幾天的事情。

  木拉提猶豫了好半天,最終才道。

  「要不,爸爸再聯絡一下那個萬里陽光?」

  熱芭立刻兩眼放光,連連點頭。

  「好啊好啊。」

  經過這段時間的了解,萬里陽光確實是他們現在能選擇的最好的經紀公司了。

  又有製作能力,給的條件也相對較好。

  看著希冀的女兒,木拉提還是咬咬牙放下了面子,準備給吳丹回個電話。

  ...

  吳丹正好在上海。

  接到方陽的電話以後,她就立馬著手聯絡了這個叫娜扎的女孩。

  女孩今年18歲,經紀約是簽在一家模特經紀公司的,做的是平面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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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萬里陽光面前,這種體量的公司就是來10個也不夠看,所以基本沒怎麼費力就達成了解約的初步意向。

  而娜扎這個當事人,此時卻還毫不知情。

  公司給她打了電話,說了這個事情,吳丹得知她在上海,所以就特意來了一趟。

  剛落地就接到了木拉提的電話,也算是雙喜臨門了。

  上海這邊公司有辦事處,落地了以後吳丹就乘車先去和娜扎見面了。

  ...

  娜扎來上海參加試鏡活動才四五天時間而已。不出意外的沒選上,本來想著是這就回去。

  結果卻被公司通知:有影視公司看上你了,準備和你簽約。

  此時的她還是一臉懵,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自己不是沒選上嘛?怎麼還有經紀公司來簽約呢?

  涉事不深的娜扎先是給姐姐打了電話,姐姐問了她好多問題,她這才有了些頭緒。

  緊接著又給家裡打了電話,和爸爸媽媽聊過以後,這才放下心來。

  下午,徐匯江邊的一家咖啡館裡,娜扎見到了約她見面的人。

  「你好,請問是吳女士嘛?」

  吳丹轉頭,起身打量著眼前的這個女孩,身材高挑,長相秀美,同樣很有異域風情。

  「是娜扎吧?」

  「我是。」

  「請坐吧。喝點什麼?」

  娜扎有些拘謹。

  「都可以的。」

  吳丹幫著她點了一杯卡布奇諾。

  「事情你的公司應該都和你說了吧?」

  娜扎點點頭。

  「說了,大概的情況也了解了。」

  吳丹點點頭。

  「那你是什麼想法?」

  「我...」

  娜扎猶豫了一下,想起了姐姐說的話。

  「我能問一下,您是哪家公司嗎?公司大概什麼情況?」

  「這些你的經紀公司沒和你說嘛?」

  娜扎搖搖頭。

  「他們就只說有新公司要簽我,是個拍電影的,其他的都不知道。」

  吳丹笑笑。

  「我們公司叫萬里陽光,是國內著名的影視製作公司,出品過很多的知名作品...」

  娜扎對於吳丹說的公司名字完全沒概念,對於規模實力也沒什麼概念。

  可當她聽到失戀33天、杜拉拉升職記、繼承者、那些年等,這些耳熟能詳的名字時,她對公司的實力有了最為直觀的感受。

  特別是當她得知方陽也是公司的藝人時,整個人的興奮躍然於臉上,眼裡的開心幾乎都要溢位來了。

  「吳老師,那如果我簽約的話,是不是就和方陽一家公司啦?」

  吳丹點點頭。

  「可以這麼說。」

  娜扎當即道。

  「我簽!」

  「簽約的事情不急。」

  「吳老師,那我什麼時候能見到方陽啊?」

  吳丹笑笑。

  「他現在剛剛殺青,應該在京城休息,等你回去了,就能在公司見到他了。」

  吳丹不得不感嘆,公司有頭部藝人就是好。

  和這些小新人談,幾乎不費吹灰之力,一說作品,一說人,大多數人都會立馬同意。

  其實娜扎這就是上頭了。

  姐姐和爸爸媽媽都交待了,讓她不要一時衝動,可以先聯絡好人,然後等他們過來。


  可是娜扎當聽到方陽的那一刻,整個人腦子都亂了,一門心思只想著快點簽約,然後去見方陽,完全忘了爸媽的囑咐了。

  「吳老師,咱們什麼時候回京城啊?」

  「我這邊還有點事情,可能要過兩天吧。」

  娜扎這才想起了什麼。

  「對了吳老師,我父母過來,為了簽約的事情,您看...」

  吳丹點點頭。

  「可以啊,到時候見面正好聊聊具體的細節。」

  和娜扎兩人喝著咖啡聊著天,一直到下午,吳丹才把她送回酒店。

  晚上,吳丹又去見了木拉提和熱芭一家人。

  這次的事情談的很順利,吃個飯,雙方相互說了一下條件,沒什麼問題然後就簽約了。

  合同期限總計8年,太短了公司吃虧,太長了藝人吃虧。

  熱芭今年18歲,8年以後26歲,雙方覺得都能接受。不然按方陽的想法,最好是簽10年。

  大學的四年,熱芭認真完成學業以及公司交代的一些商務和影視工作。除去基本的薪資以外,經紀分成是15%:85%。

  後面的四年,除去一些基本的條件和要求以外,雙方的經紀分成變成:25%:75%。

  經紀合同最主要的就是時間,經紀型別和分成比例。

  其他的都是雙方各自提出的一些要求,比如公司方面要求藝人服從安排,不能婚戀,藝人方面你要求公司提供資源等。

  合同是方陽親自和律所擬定的,所以是非常完備的,除了主合同以外,還有各種附加條款和限制協議等。

  合同簽訂以後,雙方都非常開心。

  唯一比較可惜的就是,熱芭沒能見到方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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