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一百年!』
餐廳包廂內。
桌上的飯菜見了底。
娜札在一旁吸著果汁,眼神卻始終沒離開過林煜身上。
「說說吧,接下來咱們怎麼辦?」黎言率先開口,將林煜那似乎在發呆的目光吸引過來。
隨著視線移動,林煜也心念一動,關閉了那系統的界面。
沒出他所料,系統上的任務仍然顯示著未完成。
娜札的【當前人氣等級】仍然是【E】。
對此林煜也算早有猜測。
畢竟,如果連這種帶著濃厚水分的熱度都算人氣的話,他怕是分分鐘能炒出幾個【S】來。
林煜抬頭,迎著二人的目光,正了正神色:「鍋已經熱了,接下來,自然是繼續加猛火炒了!」
「這還怎麼接著炒?」黎言有些奇怪。
在他看來,能把娜札這麼一個素人抬出這麼大熱度,已經很了不起了。
還要炒作的話,他卻是如何也想不到炒作的方向了。
娜札眼神仍然很亮,並未詢問,只是用那雙大眼睛盯著林煜,眼底的崇拜都快化成實質了。
迎著二人視線,林煜嘴角勾起···
···
「繼一月的犀利哥,三月又出了一個漂亮妹!」
隨著水軍們紛紛改口,一時之間,娜札便從原來的小模特變成了對標犀利哥的顏值紅人。
同時,眾多被娜札『小作文』感動到的網友們紛紛化成了忠實粉絲,開始在娜札出現的所有論壇里發言活躍!
沒錯,相比於純粹炒作的巨大花銷,林煜選擇了另一條花銷並不算太多的道路。
那就是——蹭!
犀利哥作為一月剛爆火的網絡紅人,熱度雖然已經有所下降,但國民度可不是蓋的!
一時之間,有關娜札的話題在瘋狂發酵。
娜札的熱度也肉眼可見地開始滾起了雪球。
也就在聚餐之後的第二天,娜札微博的粉絲正式突破了一萬的大關!
林煜也在這天的清晨,敲開了娜札在酒店房間的門。
「咚咚咚。」
「誰啊?」娜札略帶著警惕的聲音從房間內響起,讓林煜心底欣慰了不少。
這都是他這些日子努力教導的結果!
否則以娜札原本的性子,怕是要直接把門拉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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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林煜的聲音平和溫柔,傳入了房間內。
隨後房間內便突兀地響起了陣陣「蹬!蹬!」的響聲。
再然後,房門一下被拉開,一個溫軟嬌軀裹挾著一陣奇異香風,撲進了林煜懷裡。
「你怎麼來啦?」娜札的聲音帶著驚喜,整個人都盤在了林煜身上,低著頭看著林煜,姿態親昵。
感受著那摩擦在自己鎖骨處的柔軟,以及那露出一角的粉白渾圓,林煜只感覺喉頭一陣乾燥。
此刻在他手上,正有著一份列印好的文件夾。
「嘿嘿,好!」娜札嘿嘿笑著,看起來有些呆呆的。
抱著娜札走到床邊,林煜便順勢把那溫香軟玉的嬌軀放在了床上。
娜札也順勢坐下,踩上自己的拖鞋,同時還將一隻冰冷手掌塞入了林煜的大手中。
這些日子,他雖然因為要操盤娜札的網絡輿論而冷落了對方不少。
結果,他也沒想到,這反而讓娜札更加熱情了,以至於許多行為都有了過界之舉。
面對娜札這幾乎是白給的行為,林煜自然也沒必要阻止,反而在她每每『過界』時,他還會多給她提供些正反饋。
所以,這兩天下來,娜札每天見面的擁抱幾乎是一次沒少,拉手更是家常便飯。
再深入下去,林煜便會明確拒絕。
倒不是別的,還是那句話,他暫時還不想體驗電網的感受!
「嘩啦。」
翻開意向書,林煜便和娜札解釋起來。
「這不是正式的合同,畢竟你還沒年滿十八,得有監護人在,要不然沒法簽正式的。」
他邊說,邊從包里拿出了一隻筆。
聽到這話的娜札卻偏了偏頭:「那我這就給我媽媽打電話!」
「哎,暫時不著急。」林煜趕忙拉了一下對方。
娜札有些奇怪地扭頭:「怎麼啦?我現在微博都這麼多粉絲了,我媽媽肯定不會把你當成騙子的!」
林煜搖了搖頭:「不是因為這個,咱們現在剛起步,而且等你成年再簽合同也會方便不少的。」
「那好吧···」聽著林煜的話,娜札只好略有些失望地將身體轉了回來。
見她被勸住,林煜私下也終於鬆了口氣。
他倒不是怕別的,而是暫時沒必要這麼大動干戈。
再一個,畢方傳媒目前也確實太過簡陋,饒是他有【舌燦蓮花】仍然不敢保證能勸服娜札的父母。
「先看意向書吧,這裡面的條件和之後合同的條件沒什麼區別,算是目前圈內的模板合同,前期分成3-7,後面等你人氣起來再考慮增加。」
「最重要是這,年限的問題。」林煜說著,將意向書翻到了下一頁,上面年限那塊卻是一片空白。
娜札看了有些困惑:「這怎麼是空白?」
林煜失笑道:「我是準備過來跟你談的,你覺得多少合適?」
聽到這話,娜札眼睛一亮,卻是一下激動起來:「這個可以隨便填嗎?那我要填永遠!」
林煜扶額:「總得有個具體的年限吧。」
聽到這話,娜札的激動消退不少,大眼睛內瞳孔往上瞟著,似乎在思索。
隨後,她勉為其難道:「那就一百年吧!」
林煜無奈笑笑,一時也不知道該是欣喜還是發愁了。
要知道,前世娛樂圈某個最喪良心的公司跟自己那位學長,朱義龍簽的合約也才五十年啊!
他要是真給娜札簽個一百年,被爆出去,絕對要被罵死。
再一個,這玩意也沒有法律效力啊!
「這當然不行,那這樣好了,先簽十二年,再之後再續?」林煜看向娜札說著。
娜札聽到這話,有些沮喪:「只能簽十二年嗎?」
林煜用拇指敲了娜札額頭一下:「十二年就夠多的了,這都是圈內公認最久的合同了,而且,你可想好,你的經濟約簽的是畢方,可不是我個人。」
「到時候我萬一因為什麼事從畢方退出來了,你怎麼辦?」
林煜頗有些苦口婆心地說著。
只感覺全天下像他這麼簽合約的,還真是蠍子粑粑獨一份了。
桌上的飯菜見了底。
娜札在一旁吸著果汁,眼神卻始終沒離開過林煜身上。
「說說吧,接下來咱們怎麼辦?」黎言率先開口,將林煜那似乎在發呆的目光吸引過來。
隨著視線移動,林煜也心念一動,關閉了那系統的界面。
沒出他所料,系統上的任務仍然顯示著未完成。
娜札的【當前人氣等級】仍然是【E】。
對此林煜也算早有猜測。
畢竟,如果連這種帶著濃厚水分的熱度都算人氣的話,他怕是分分鐘能炒出幾個【S】來。
林煜抬頭,迎著二人的目光,正了正神色:「鍋已經熱了,接下來,自然是繼續加猛火炒了!」
「這還怎麼接著炒?」黎言有些奇怪。
在他看來,能把娜札這麼一個素人抬出這麼大熱度,已經很了不起了。
還要炒作的話,他卻是如何也想不到炒作的方向了。
娜札眼神仍然很亮,並未詢問,只是用那雙大眼睛盯著林煜,眼底的崇拜都快化成實質了。
迎著二人視線,林煜嘴角勾起···
···
「繼一月的犀利哥,三月又出了一個漂亮妹!」
隨著水軍們紛紛改口,一時之間,娜札便從原來的小模特變成了對標犀利哥的顏值紅人。
同時,眾多被娜札『小作文』感動到的網友們紛紛化成了忠實粉絲,開始在娜札出現的所有論壇里發言活躍!
沒錯,相比於純粹炒作的巨大花銷,林煜選擇了另一條花銷並不算太多的道路。
那就是——蹭!
犀利哥作為一月剛爆火的網絡紅人,熱度雖然已經有所下降,但國民度可不是蓋的!
一時之間,有關娜札的話題在瘋狂發酵。
娜札的熱度也肉眼可見地開始滾起了雪球。
也就在聚餐之後的第二天,娜札微博的粉絲正式突破了一萬的大關!
林煜也在這天的清晨,敲開了娜札在酒店房間的門。
「咚咚咚。」
「誰啊?」娜札略帶著警惕的聲音從房間內響起,讓林煜心底欣慰了不少。
這都是他這些日子努力教導的結果!
否則以娜札原本的性子,怕是要直接把門拉開的。
【記住本站域名 讀好書上 TW 看書網,𝖘𝖍𝖚.𝖙𝖜超靠譜 】
「是我。」林煜的聲音平和溫柔,傳入了房間內。
隨後房間內便突兀地響起了陣陣「蹬!蹬!」的響聲。
再然後,房門一下被拉開,一個溫軟嬌軀裹挾著一陣奇異香風,撲進了林煜懷裡。
「你怎麼來啦?」娜札的聲音帶著驚喜,整個人都盤在了林煜身上,低著頭看著林煜,姿態親昵。
感受著那摩擦在自己鎖骨處的柔軟,以及那露出一角的粉白渾圓,林煜只感覺喉頭一陣乾燥。
此刻在他手上,正有著一份列印好的文件夾。
「嘿嘿,好!」娜札嘿嘿笑著,看起來有些呆呆的。
抱著娜札走到床邊,林煜便順勢把那溫香軟玉的嬌軀放在了床上。
娜札也順勢坐下,踩上自己的拖鞋,同時還將一隻冰冷手掌塞入了林煜的大手中。
這些日子,他雖然因為要操盤娜札的網絡輿論而冷落了對方不少。
結果,他也沒想到,這反而讓娜札更加熱情了,以至於許多行為都有了過界之舉。
面對娜札這幾乎是白給的行為,林煜自然也沒必要阻止,反而在她每每『過界』時,他還會多給她提供些正反饋。
所以,這兩天下來,娜札每天見面的擁抱幾乎是一次沒少,拉手更是家常便飯。
再深入下去,林煜便會明確拒絕。
倒不是別的,還是那句話,他暫時還不想體驗電網的感受!
「嘩啦。」
翻開意向書,林煜便和娜札解釋起來。
「這不是正式的合同,畢竟你還沒年滿十八,得有監護人在,要不然沒法簽正式的。」
他邊說,邊從包里拿出了一隻筆。
聽到這話的娜札卻偏了偏頭:「那我這就給我媽媽打電話!」
「哎,暫時不著急。」林煜趕忙拉了一下對方。
娜札有些奇怪地扭頭:「怎麼啦?我現在微博都這麼多粉絲了,我媽媽肯定不會把你當成騙子的!」
林煜搖了搖頭:「不是因為這個,咱們現在剛起步,而且等你成年再簽合同也會方便不少的。」
「那好吧···」聽著林煜的話,娜札只好略有些失望地將身體轉了回來。
見她被勸住,林煜私下也終於鬆了口氣。
他倒不是怕別的,而是暫時沒必要這麼大動干戈。
再一個,畢方傳媒目前也確實太過簡陋,饒是他有【舌燦蓮花】仍然不敢保證能勸服娜札的父母。
「先看意向書吧,這裡面的條件和之後合同的條件沒什麼區別,算是目前圈內的模板合同,前期分成3-7,後面等你人氣起來再考慮增加。」
「最重要是這,年限的問題。」林煜說著,將意向書翻到了下一頁,上面年限那塊卻是一片空白。
娜札看了有些困惑:「這怎麼是空白?」
林煜失笑道:「我是準備過來跟你談的,你覺得多少合適?」
聽到這話,娜札眼睛一亮,卻是一下激動起來:「這個可以隨便填嗎?那我要填永遠!」
林煜扶額:「總得有個具體的年限吧。」
聽到這話,娜札的激動消退不少,大眼睛內瞳孔往上瞟著,似乎在思索。
隨後,她勉為其難道:「那就一百年吧!」
林煜無奈笑笑,一時也不知道該是欣喜還是發愁了。
要知道,前世娛樂圈某個最喪良心的公司跟自己那位學長,朱義龍簽的合約也才五十年啊!
他要是真給娜札簽個一百年,被爆出去,絕對要被罵死。
再一個,這玩意也沒有法律效力啊!
「這當然不行,那這樣好了,先簽十二年,再之後再續?」林煜看向娜札說著。
娜札聽到這話,有些沮喪:「只能簽十二年嗎?」
林煜用拇指敲了娜札額頭一下:「十二年就夠多的了,這都是圈內公認最久的合同了,而且,你可想好,你的經濟約簽的是畢方,可不是我個人。」
「到時候我萬一因為什麼事從畢方退出來了,你怎麼辦?」
林煜頗有些苦口婆心地說著。
只感覺全天下像他這麼簽合約的,還真是蠍子粑粑獨一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