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商談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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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凡事都有利弊。

  華冊的好處很明顯,但弊端也很明顯。

  因為對藝人經紀的不重視,相關團隊比不上那些專業的經紀公司。

  在藝人的營銷,和一些危機公關方面,都比不上。

  而且華冊既然給藝人那麼寬鬆的合約,也是有一定原因的。

  內容製作才是華冊的核心,即便公司投資的劇,也不會優先讓自家藝人演。

  最多給一些比較重要的角色,男一女一這類角色,更傾向於邀請一些頂流來演。

  因為這樣才能保證收視率,也對收益有保障。

  這樣的公司對於新人很友好,因為公司內部投資的劇多,不愁沒戲拍。

  但有了一定的名氣,又算不上名氣很大的藝人,就比較尷尬了。

  不過李言覺得華冊很適合他,對他來說,合約的寬鬆遠比一些資源更重要。

  他之所以要簽約,是因為在沒有名氣前,想接觸到一些資源非常難。

  他是知道哪些影視劇會火,可人家根本不會把角色給他。

  那些拍攝前沒人看好,播出後大火的劇太少了。

  有公司就不一樣了,特別像華冊這類公司,和業內很多公司都有合作,很多資源都是有接觸資格的。

  有這個資格才能爭取,連接觸的資格都沒有,想爭取都沒辦法。

  ……

  天香樓是一家中華老字號酒樓,很多不知內情的人,以為中華老字號是個宣傳噱頭。

  就和那些打著百年老店旗號的店一樣。

  但實際上百年老字號是要經過商務部認定,並授予牌匾和證書的。

  華冊那邊選擇的地方就是天香樓,李言跟著陳旭進入天香樓便四處打量著。

  天香樓裝修復古,給人一種古聲古色的感覺。

  陳旭和服務員溝通了幾句,兩人被帶到三樓的一個包廂。

  服務員敲了敲門,道:「客人您好,您等的客人到了!」

  沒一會,包廂門被打開,一個中年女子微笑沖陳旭和李言點了點頭,招呼兩人進了包廂。

  「吳姐,讓你破費了。」

  「小陳太客氣了。」

  中年女子微笑招呼兩人落座,服務員遞上菜單。

  「小陳,你們看看想吃些什麼,別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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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就不客氣了。」

  陳旭作為認識雙方的人,自然要活躍氣氛,他接過菜單點了幾道菜,把菜單遞給了李言。

  「陳哥,我第一次來這,也不挑食,還是你和吳姐點吧。」李言說道。

  「蟹粉魚翅和百味魚頭都是天香樓近幾年自己研究的菜品,味道也非常不錯,可以嘗嘗看。」吳姐建議道。

  「那就加上這兩道。」

  陳旭跟服務員說了一聲,把菜單遞向吳姐,說道:「吳姐,我點好了!」

  吳姐接過菜單,又添了幾道菜,便讓服務員離開了。

  「來,先喝茶。」

  吳姐提起桌上的小茶壺,給兩人各倒了一杯茶。

  「吳姐,我給你們正式介紹一下。」

  陳旭把李言介紹了一下,看向李言說道:「這位是華冊藝人部副總吳麗,你叫她吳姐就好。」

  「吳姐你好!」

  李言伸手和吳麗握了握。

  「你好。」

  吳麗微笑道:「我這人不喜歡兜圈子,你應該也知道邀請你過來的目的,咱們就直說吧。」

  「好。」李言點了點頭。

  他也不喜歡來回試探拉扯什麼的。

  當然,他也知道一般說不喜歡兜圈子的人,要麼是真不喜歡,要麼是人家沒有把你放在對等的位置。

  要是後者,不喜歡兜圈子還有另一層意思,那就是別和我討價還價。

  「我們華冊上個月正式成立了藝人部,目前公司尚未簽約藝人。我比較看好你,想簽下你。」

  吳麗說著從包里拿出一份合約遞了過去,說道:「這是合約你可以先看看。」

  李言接過合約,看了起來。

  不得不說華冊的合約是真的寬鬆,只要影視合約,而且合約中明確註明,藝人在公司沒有安排戲的情況下,可以自己接外戲,不過公司會正常分成。

  看似好像藝人虧了,但這一條其實非常難得。

  娜扎為什麼被蔡亦濃一威脅雪藏就害怕呢?

  就是因為她簽的合約是不允許個人私自接戲和其他商業活動。

  大多數新人簽的都是這種合約,因為自己不能接活,只有公司才能接,公司可以隨時把你雪藏。

  即便可以打官司,這類官司拖個一年半載很正常。

  這個期間肯定沒有任何曝光,等官司打完了,也涼的差不多了。

  反倒是什麼高額違約金,反而是次要的。


  但藝人擁有自主接戲接商演的權利,那公司就沒有辦法雪藏了。

  不過前提是你自己能找的到資源。

  當然了,華冊也不是開善堂的。一般藝人合同中都會明確寫明會提供什麼資源,雖然未必會按照上面的來,但肯定會寫。

  這些資源在未來扯皮的時候,就是違約金的依據。

  但華冊的合約上,只寫了會提供一定的資源。

  一定又不是量詞,也就是說能給多少資源,給什麼資源,完全是模糊的。

  年限上要求籤八年,分成六四,每月底薪三千。

  這份合約完全是個新人合約,而且還屬於啥也不管的那種。

  唯一沒把他當新人的地方,也就分成了。

  新人一般都是八二或七三,華冊給了他六四。

  「吳姐,這份合約也太簡單了些。」

  李言放下合約說道:「簽約後公司會給安排什麼角色隻字未提,而且年限上也太長了點。」

  「只要是公司投資的劇,男三及以下的角色,你可以任選。其他角色,公司會根據你表現來安排。

  此外你的音樂合約公司不要,你創作的歌曲版權也都歸你自己所有。公司可以幫你聯繫公司,先出一張專輯,只拿正常分成。

  合約里定下的分成比例會根據你的名氣調整,這些都可以寫進合同里。」

  吳麗說道:「至於你說的年限也可以商量。」

  李言畢竟已經有了名氣,不可能把他當成純新人。

  「吳姐說的我沒意見,但是合同我只能簽五年。」李言說道。

  吳麗的意思很明白,華冊只能給他男三及以下的角色,男一和男二得看他表現。

  這個表現其實就是名氣,要是名氣差不多,或者低一些,角色也契合,公司肯定用自己人。

  李言覺得等好聲音結束,自己再出張專輯,到時候人氣應該不會低。

  華冊接下來投資的那些大爆劇的男主角,他還是可以爭一爭的。

  「好!」

  吳麗略微思索便點頭答應了下來。

  五年在她接受範圍內,長約本身有一部分就是培養期,李言已經有不小的名氣,這個培養期可有可無,合同期限短一些也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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