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祖母番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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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是姨母帶我來的。」何秋韻委委屈屈:「我寄人籬下,只能聽姨母的話。」

  賀聞達終於面露了不忍,語氣軟下來,讓何秋韻再等等,等李蓁蓁過門。

  「你沒地方去,我不會棄你於不顧。」他說。

  何秋韻聽了這話,總算臉色好了幾分,她微微抬起頭,謝芳華總感覺她往自己這裡看了一眼。

  是炫耀?

  沒那麼簡單。

  兩人還在說話,賀聞達是來尋李蓁蓁求和的,又狠不下心丟下楚楚可憐的表姐。

  謝芳華心思一轉,對小溪說:「你去找我娘,告訴她我摔倒了,請她過來。」

  小溪雖有不解,但沒說什麼。

  李母來的很快,身後還跟著賀母,一個焦急,一個假裝焦急。

  恰好就撞破了賀聞達和何秋韻在拉拉扯扯。

  「你們.......」李母氣上腦門,質問賀母:「這是怎麼回事?」

  賀母也懵了,她設計這一出,明明只是想讓李蓁蓁看見,依李蓁蓁多疑又自傲的性子。

  這件事她爛死在肚子裡也不會說,只會生悶氣,越發對自己兒子使小性子。

  她兒子她了解,被人捧慣了,有耐心,但不多。

  李蓁蓁矯情,會磨掉她兒子的耐心。

  一旦她兒子稍不耐,李蓁蓁就會打退堂鼓,不會嫁來賀家。

  到時候退婚,也只是兩個孩子性子不和,不會影響兩家生意。

  千算萬算,沒算到這一幕被撞破。

  圍觀的人停下腳步,留下看好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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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賀母一時不知如何解釋,倒是賀聞達反應快,說自己和何秋韻只是巧遇。

  這時,謝芳華從樹後走出來,她沒哭哭啼啼,只是冷靜一句:「我看見了,也聽見了。」

  沒料到李蓁蓁在,賀聞達急的臉上冒汗:「蓁蓁,你聽我解釋......」

  「解釋就不用了,我比較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我尚未嫁去你家,你就能和旁的女子手拉手互訴衷腸,怕是我前腳進你家門,後腳你就能納妾了。」

  謝芳華乾脆果斷:「娘,退婚吧?」

  此言一出,所有人側頭看她,就連李母,眼裡都寫滿了震驚:「蓁蓁,這是大事,你可要想清楚......」

  「想的很清楚了。」謝芳華說。

  不用立即嫁人,真好。

  李母疼女兒,也覺得這一幕丟人又傷女兒的心,索性答應了。

  「蓁蓁,你我多年的感情,我和秋韻表姐真沒什麼,我只是可憐她的身世。」

  賀聞達追上走了幾步的謝芳華。

  「賀聞達,」謝芳華停住腳步,她沒有李蓁蓁的記憶,對他並無感情,只有理智:「我相信你和她現在還沒什麼,可將來呢?你打算納她為妾吧?」

  賀聞達支支吾吾了一會,又保證:「你不同意,我不會納!」

  「這是你的事,你不能既在我面前扮演深情,又在何秋韻那裡做救世主,坐享齊人之福。」

  丟下這句話,謝芳華走了。

  走到半路,又見到了方才偷聽牆角的男人,瞪了他一眼加快了腳步。

  留下賀聞達,只覺得自己的蓁蓁變得很陌生。

  沒幾日,謝芳華乾脆利索的退了親。

  賀聞達整日酗酒,派了人來告訴謝芳華,她無動於衷。

  這件事流言傳開,賀家吃了虧,賀父大罵了夫人兒子,要賀母把何秋韻送走。

  後來的事,謝芳華不得而知,她和李父李母學著做生意,自己夜裡讀南辰的律法。

  有了她許多新奇的想法,李氏布莊生意蒸蒸日上。

  李父夸女兒厲害,只有李母,常常看著女兒發呆。

  再遇見沈威是在莊子上,謝芳華和李母去巡視田莊,她起了貪玩之心,去了附近的小溪邊。

  溪水清澈,她脫掉鞋襪,悠閒的坐在岸邊。

  「小姐,有魚!」小溪指著河流興奮道。

  困在後宅的女子,見到自然風光都覺得難得。

  謝芳華則純粹是貪玩,且她擁有現代的靈魂,不去恪守規矩。

  她當即下了河,要去捉魚。

  河水流的緩慢,但有些地方很深,能見到河底的石頭,等人真踩過去的時候,才知道一腳到不了底。

  謝芳華就因此滑了一跤。

  岸上的小溪嚇壞了,又久久沒看見大小姐冒頭,便慌忙急忙的去岸邊喊人。

  沈威就是她喊來的路人。

  但是他沒救到人,謝芳華會游泳,只是見河水清澈,貪玩了一會。

  哪曉得一鑽出水面,就對上了一張曬的黝黑的男人臉。

  她認出了這人。

  「你是來救我?」

  男人點點頭:「你丫鬟急哭了,說你落水了。」

  又說:「這條河往前有個小水潭,水很深,淹死過小孩。」

  「你是故意嚇我?」

  男人搖頭:「我是提醒你,要注意安全。」

  謝芳華對沈威的第二印象,熱心,老實。

  若是她聽過那句話,或許不會放任自己一頭扎進去。

  無色無味的劇毒老實人。

  莊子上風景好,瓜果多,謝芳華住了幾日,她會常來河邊逛,每一次都會碰見沈威。

  有時見他背著柴火,有時又見他背著草藥,還有一回是背著個摔傷了腿的村民。

  總之,他很忙碌。

  要走那日,謝芳華想去附近看看,南辰民風淳樸,她換了身樸素的衣裳。

  壞人沒見著,自己崴了腳。

  附近人少,小溪急的團團轉,看見了路過的沈威。

  他停在謝芳華面前,只看了一眼,悶聲往村裡的方向去。


  扭傷的腳一落地就疼,謝芳華忍著,走的額頭滿是汗。

  身後傳來車輪子碾壓聲。

  她一回頭,看見了沈威,他沉默不語的拉著板車停在謝芳華面前。

  明顯是來送她回去的。

  謝芳華輕笑了下,坐上了板車。

  她吹著山間的風,看著面前拉車的男人,男人很高,很強壯,拉車她並不費力氣。

  謝芳華要謝他,問他要什麼謝禮,男人搖搖頭:「幫你,是我自願的。」

  說完這話,他轉身就走了。

  謝芳華猜他是附近的村民,但不知道具體的地方,謝就作罷了。

  後來她在山陽縣又見到了沈威。

  他給人送貨,穿著一身粗布衣裳,看見謝芳華,他有些拘謹的拍了拍身上的灰塵。

  又退後幾步,怕灰塵落在謝芳華乾淨名貴的衣料上。

  謝芳華問他做什麼,他說幫著酒樓送送酒,不農忙的時候,他會晨起就來縣裡,天黑才回去。

  酒樓就在布莊邊上,因此常見。

  有一回,賀聞達喝醉了,來布莊尋謝芳華,要挽回她,嘴裡喃喃道:「蓁蓁,你怎麼變了?」

  謝芳華不理醉鬼,但手腕被人拉住,賀聞達力氣不小,一時竟掙脫不開。

  她惱怒了,要叫人,一雙強勁的大手伸過來,扯開了賀聞達的手,把她拉到了身後。

  謝芳華仰頭看向沈威。

  男人不語,擋在她面前,沒挪動一步,也沒還手,被賀聞達打了好幾拳。

  一拳在臉上,青了一大塊。

  布行的夥計趕來,拉住賀聞達,又飛快去賀家報信,賀家不想兒子再丟臉,把他拖回去了。

  謝芳華請了沈威進鋪子,讓小溪拿了跌打藥來。

  夥計給沈威上的藥。

  「你為什麼不還手?」

  以他的體格,不會打不贏賀聞達。

  沈威說:「他一看就非富即貴,我身份低,得罪不起。」

  說完,他看了一眼謝芳華,似是覺得自己沒出息,怕謝芳華笑他。

  但是謝芳華沒有,她說:「你做的沒錯,在自己沒有絕對實力時,退一步海闊天空。」

  畢竟這不是她的世界,這個世界賀家想讓沈威沒生路,很容易。

  又說:「但你是為我傷的,這個仇我會給你報的。」

  沈威意外的看著謝芳華,漆黑的眼裡有光。

  謝芳華的報仇,不在明面上,她知道李賀兩家有私交,也有競爭。

  她能在每次恰到好處的贏賀家。

  李氏布莊開了分店。

  夏季過去,秋季到來,街上的人添了厚衣,沈威還是老樣子,一身灰撲撲的粗布衣裳。

  謝芳華讓布莊的夥計去給他送了一套,沒說是特意做的,只說是給店裡夥計做的衣裳,多出來一套。

  沈威收了。

  他在布莊拐角等到天黑,等布莊裡的顧客走完了,他才踏進布莊。

  掌柜的知道他是來答謝的,領他去後堂見謝芳華。

  謝芳華在算帳。

  她大學選修了會計,看帳不是難事。

  「你坐吧,」謝芳華沒抬頭,隨口吩咐掌柜:「倒杯茶來。」

  掌柜對大小姐的能力已經是信服不已,大小姐吩咐什麼做什麼,不多話。

  謝芳華有幾筆帳沒弄清,正在仔細盤算,一時沒理會沈威。

  沈威也不急,餘光落在謝芳華垂落的髮絲上,眼神隨著那縷髮絲飄動。

  鼻尖是筆墨香味。

  鬼使神差的,他問了不該問的話:「大小姐想嫁個什麼樣的人?」

  菩提寺謝芳華說的話,他記得。

  理清了帳,謝芳華才答他:「說實話,我沒想嫁人。」

  沈威愣了下:「可女子都是要嫁人的。」

  「嫁人,生孩子,一輩子困在後院,不得自由,有什麼好的?」

  謝芳華說:「即使要嫁,我也嫁個尊重我的人吧。」

  「什麼是尊重大小姐?」

  「嗯......尊重我的愛好,不拘束我,家裡的權利一人一半吧?」

  想了想,謝芳華又補了三個字:「不納妾。」

  此時的她,對愛情尚有幻想。

  沒料到身邊這個老實的男人道:「大小姐說的這些,我也能做到。」

  饒是見過世面的謝芳華,也不由得愣愣看向他。

  男人面色平靜,但雙手卻把他身上的粗布衣裳扣的緊,扯出來幾根線頭。

  他很緊張。

  這話不是隨意說說而已。

  「大小姐,我要去參軍了,等我有了功,我就回來。」

  他沒說回來做什麼,謝芳華卻懂了,她問:「去哪裡參軍?」

  沈威:「北境,北境軍。」

  這會北戎和北境軍時有摩擦,北境軍常有死傷,屬於是九死一生。

  謝芳華看著他堅毅的臉,覺得該給他留個希望,便說:「等你做到了參將的位置,我就考慮。」

  那天,沈威是帶著笑走的。

  兩年頭,謝芳華在無數人催促她成婚時見到了回鄉的沈威。

  他穿著軍中的衣裳,不再是粗布麻衣。

  「大小姐,我說到做到。」他將一塊北境軍參將的令牌遞到謝芳華面前。

  於是那天,謝芳華與他約法三章。

  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她要打理李家的生意,會拋頭露面,與人交際。

  沈威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人在衝動下,會做出不理智的決定。

  這會的謝芳華對沈威並沒多少喜歡,只覺得他可靠,家中無人,能給她最大限度的自由。

  李父李母起先不同意,覺得沈威家世過於低了,後來看女兒已經二十二歲了,別人都說是老姑娘了。

  在見過沈威後,同意了這門婚事。

  次年春天,謝芳華帶著半副身家嫁到了家徒四壁的沈家。

  不過她買了套宅子,沈威不忍她受苦,和她一起住進了新宅子。

  婚後,沈威對謝芳華很好。

  他在軍營里,極少回來,但每一回回來都對謝芳華愛護有加。

  像成婚前說的一樣,他很尊重謝芳華。

  謝芳華也發現了他可愛的一面。

  她在書房裡發現幾張寫的歪七豎八的字,書房只有她和沈威能進來,是誰寫的不言而喻。

  晚上,她故意捏著一張字去明知故問:「也不知道是誰寫的,別是窗外的貓跑進來用爪子狍的吧?」

  沈威又窘迫又覺的好笑,大著膽子一拉,謝芳華倒在他懷裡,坐在他腿上。

  「是我寫的。」他承認。

  兩人第一次親密接觸,謝芳華還有些不習慣,但也不討厭,索性找了個舒服的姿勢坐著。

  她問:「你在練習寫字?」

  「我是個粗人,沒讀過什麼書,在軍營里,想給你寫信要去找代筆,可是有些話,我只想你聽見。」

  老實人說情話是難招架的。

  這晚,兩人圓了房,做了真正的夫妻。

  謝芳華親自教沈威寫字,她從小練毛筆字,會多種字跡。

  婚後三年,沈威在軍中立了大功,是他所帶的小隊偷襲敵營成功,為北境爭得了幾年的和平。

  朝廷論功行賞,給沈威封了侯,賜了宅子。

  謝芳華安排好鋪子,囑咐李父李母照顧好自己,就前往了盛京。

  山陽縣個個都夸李家有眼光,會找女婿,謝大小姐會挑夫婿。

  商人想入仕是不成的。

  謝芳華一介商戶女,卻要做侯門夫人了,人人羨慕。

  望見金燦燦的匾額,高聳的院牆,林立的下人,謝芳華的心卻平靜不下來。

  總覺得,來的太快了。

  自那後,沈威性子有些變了。

  他因病留在了盛京,為了進入盛京高門圈,他常常出去喝酒應酬。

  夫妻兩天天見,卻還沒以前一年見不到幾次面話多。

  謝芳華以為,沈威是為了那幾位死在偷襲敵營中死去的同伴難過。

  那場危險的戰鬥中,只有沈威活了下來。

  後來謝芳華才知,偷襲敵營那次最大的功勞不是沈威立的。

  去的是兩個小隊,立功的是另一位參將,他趁著雪夜,潛入了敵營,解決了北戎放哨的士兵。

  在大軍攻入時,那位參將為了救沈威死了。

  因沒人看見,這功勞便落在了沈威頭上,他自己從沒提及。

  繁華迷人眼,謝芳華和沈威逐漸陌生,她自己也變得沉默起來。

  好在,謝芳華有了身孕。

  她本想藉此緩和兩人的關係,卻先聞了噩耗,沈威來見她,告訴她自己要納妾了。

  「是禮部侍郎魏家女,日子定在了下月初八。」

  宛如晴天霹靂。

  謝芳華咬著唇質問:「當年約法三章,不許納妾這一條,你要食言嗎?」

  「蓁蓁,」沈威眼裡有愧疚,但不多:「盛京和你我想的不一樣,錯綜複雜,獨木難支,我需要魏家的助力,需要在盛京站穩腳跟。」

  「即使我有了身孕?」謝芳華還存著些許希冀。

  沈威掃過她的肚子,開心激動是真的,說出的話很殘忍也是真的:「蓁蓁,有了魏家相助,沈家能走的更遠,對咱們的孩子有好處。」

  屋子裡是死一般的沉默。

  謝芳華沒有哭,她只是在此刻看清了人性。

  自己唯一一次做賭徒,就輸的徹底。

  魏氏進府,謝芳華產子。

  府里兩個女人,難免有爭鬥,謝芳華不是這個世界的人,妻妾相爭,為了個男人,耗死自己,不是她想要的。

  她避著魏氏,不見沈威,偏安一隅。

  以為兒子是慰籍,畢竟是自己的骨血,十月懷胎,她生的艱難。

  生兒子那晚,沈威在產房外等的焦急,見是兒子,他笑的爽朗。

  又伏在謝芳華耳邊說:「蓁蓁,不論如何,你都是侯夫人,是我的正室。」

  謝芳華將頭偏到一邊。

  盛京的宴會很多,起先是謝芳華有孕不便,魏氏代為出席,後來是謝芳華累了,不願去端著笑應付些不認識的人。

  兒子剛會走路時,就常被抱去魏氏院子裡,兒子是謝芳華最後的逆鱗,她找沈威鬧過一回。

  沈威卻說:「魏氏是魏家嫡女,她喜歡正兒,也是想好好教他。」

  他讓謝芳華別多心。

  可一個母親,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兒子去親近丈夫別的女人,那種滋味如何能忍?

  到底是謝芳華天真,她自以為灑脫,丟掉的是對侯府的掌控權。

  在兒子這件事上,她沒有辦法。

  沈正很聰明,謝芳華教他讀書寫字,有時山陽縣的帳本送來,她會在沈正睡著時盤帳。

  在沈正四五歲時,有一定自己的思想,他越發親近魏氏了。

  七八歲時,更是一下學就往魏氏院裡跑,常常三五日才來正院見謝芳華這個生母。

  十歲時,沈正對謝芳華說:「商戶女不配做侯府夫人,你為什麼是商戶女?」

  這句話怎麼會出自一個孩子之口?

  謝芳華看著眼前稚嫩的孩子,覺得很陌生,陌生到她認不出。

  那年除夕,謝芳華來到了家宴上。

  她一直稱病,幾年沒出現在沈家的除夕宴上。

  沈威很意外,還有些小心翼翼,請她坐下,又吩咐廚房去做些她愛吃的菜。

  「蓁蓁,你瘦了。」他說。

  謝芳華沒理會他,拿出了早就寫好的和離書丟在桌子上,面無表情的看著沈威。

  沈威臉上的笑慢慢收了,魏氏明勸暗諷:「夫人,侯府不同於商戶人家,侯爺和您一旦和離,傳出去會遭人揣測的。

  不知道的,還以為是侯爺拋棄髮妻呢。」

  沈威沒同意。

  那張和離書被撕的粉碎。

  「我要回山陽。」謝芳華早料到了,她只看沈威:「我要回山陽。」

  許是那點夫妻情分還在,或是沈威想讓魏氏掌侯府後宅,總之,沈威同意了。

  約法三章的最後一章,李家的財產與沈家無關。

  白紙黑字,寫的清楚。

  離開侯府那天,謝芳華沒有絲毫猶豫,無關的東西一樣沒帶,輕車簡行。

  她看見沈威站在侯府門口,沉沉的眉眼看不清神色,卻早已不是當年那個老實真誠,穿一身粗布衣裳的男人了。

  沒什麼好可惜的。

  謝芳華告訴自己。

  就當是談了個負心漢,分手了,她還有錢,很多錢,足夠她過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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