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4章 周律師,精神點,別丟份兒!
直播間的彈幕現在已經有點不太友好了,當然主要是衝著於小慧的。
「就沒見過這麼蠢的一家子,買房子這麼大的事,居然不去查一下,真是活該。」
「要說多少次啊,不要相信熟人!不要相信熟人!可是還有這麼多人相信熟人,能怎麼辦?你沒辦法。」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啊,我說句實話,就算你是通過中介買的,一般也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這倒是實話,正常來說,中介可能會坑你這坑你那,收你一大筆中介費,但只要是稍微完備的中介公司,他們都會把這些查清楚的。
和個人無關,單純就是他們做中介的,需要走完這個流程。
畢竟,要是他們不給你查到位,最後出了事,是要他們承擔連帶責任的。
那在這樣的情況下,但凡想要好好開中介公司的,都必須有完備的流程,有人來賣房子,他們就得先把這些該查的都查清楚,居間就是這樣子。
於小慧看著直播間裡的這些彈幕,整個人都傻了,她沒想到網友們居然會這麼說自己,不過自己兩口子也確實是腦子進水了,才會去相信那個熟人。
周雲看著這些彈幕,開口了:「好了,大家先不要這麼說,咱們每個人在生活中都不是什麼都知道的,都會有犯錯的時候。」
「而我們這些律師,就是在大家犯了錯的時候,可以幫大家把局面挽回來,現在咱們來聊一聊這個案子可以從哪些方面來入手。」
「首先,這個居住權作為用益物權,在登記的情況下,確實是可以對抗所謂的善意第三人。」
「原因是什麼剛剛已經說了,因為他登記了,某種意義上就相當於公示。」
「在這種情況下,就會默認你知曉;至於你自己不去查,那是你的問題,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你就不能算善意第三人了。」
「那我們現在可以再深入的思考一下,登記公示是不是就意味著賣房子的人就可以什麼都隨便說呢?」
直播間裡的網友們,隨著周雲拋出這幾個問題,慢慢不再說那些偏激的話了,而是認真思考起來。
因為周雲說的確實有道理,社會是很複雜的,而法律這個東西更是極其的複雜,不是專業人士的話,很少有人能做到面面俱到,不犯錯誤。
在這裡,你可以嘲諷別人說太傻了,怎麼會有這麼傻的人,但現實中你自己未必做得更好,這是買房子,那如果是其他的事呢?
所以現在要做的就是怎麼把這個問題解決了,而不是說嘲諷別人。
周雲在那裡繼續開口道:「你們買房子的時候,總應該簽過買賣合同吧?不至於連這個都沒有吧?」
於小慧連忙道:「有呢,周律師,有呢,買賣合同是簽了的,不過這個合同是那個賣家,也就是我們那個朋友提供的,後面我們問律師的時候,律師說那份合同不太完善,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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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雲隨即道:「那你把這份合同拍個照,私信發給我,我先看看吧。」
很快,周雲這邊就收到了於小慧發來的合同照片,一共有差不多五六頁。
大概看了看,權利義務什麼的,看起來挺像那麼回事,但稍微推敲一下就會發現問題。
比如最關鍵的一條,賣家保證這套房子是乾淨的,沒有任何糾紛和問題。
這一條基本上是買賣二手房必須要有的,如果有這一條,結果你買了之後,發現這個房子上面有抵押,或者有居住權之類的問題時,你就可以基於此進行起訴。
為什麼呢?雖然像抵押或者居住權之類的用益物權,經過登記之後可以對抗第三人,但是登記和欺騙是兩個概念,這裡要明確一下。
就是說賣家可以採取消極措施,不主動告知,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可以騙你說,哎,我這房子沒問題,結果卻有問題,那樣就不行了。
但是這一份合同上卻沒有相關的條款。
在經過於小慧的允許之後,周雲在直播間把合同大概展示了一下。
「目前來看,這份合同上依舊沒有可以拿來翻盤的東西,我只能說,你們當時簽合同的時候,但凡找個律師問一聲,都會比現在好很多。」
直播間裡,周雲的粉絲們不知道說什麼好了。目前來看,這個案子好像被對方給算的死死的,根本沒有什麼破局的地方。
確實,於小慧夫妻倆買這套房子的時候,賣家跟他們說過,這房子沒問題,但是,這是他們看房的時候口頭說的。
換句話說,就是於小慧夫妻倆現在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賣家說過這話或者賣家承諾過房子沒問題。
周雲倒是一點都不著急,在那裡繼續說道:「於女士,你這邊還有沒有其他什麼證據?沒用的也行。」
「沒用的也行嗎?」於小慧仔細想了想之後,突然道:「倒是有一份,這個房子在之前被查封過,好像是那個賣家之前欠了別人錢,然後被別人做了財產保全。」
「這是我們之前找的那個律師幫忙查到的,但周律師他說這個沒用,因為但是查到的有個時間先後,是先設立了居住權,然後才被查封的,所以沒用。」
這個其實也很好理解,居住權是用益物權,也就是物權的一種,而查封並不能影響物權。
得,一直在關注著的網友們頓時無奈了,這條路也被堵死了,不過想想也正常,要真的是先查封後設立居住權的話,於小慧之前請的那些律師們就能幫著她解決了。
何必要來找周雲呢?
周雲聽到這裡開口道:「你當時請的律師查了登記時間嗎?確定是居住權在前、查封在後嗎?」
於小慧又在私信里發了一張照片過來,是她當時從律師那裡拿到手的。
「周律師您看,這是在不動產登記中心拍的照片,確實是先設立的居住權。」
周雲看著那張照片,陷入了沉思。
在這樣的氛圍中,一些黑粉們冒頭了。
「哈哈哈,笑死我了,你們還真把周雲當做萬能的啦,什麼證據都沒有,你讓他平白去解決問題?」
「就這案子,我把話放這兒:他周雲也做不到,別說什麼大律師、小律師,這和律師沒關係,純粹就是自己太蠢了。」
「麻煩那些天天吹周雲的人們,以後收收味好不好?別老說什麼周雲是萬能的,這世界上沒什麼萬能的人。」
類似的言論越來越多,周雲的粉絲們想反駁,但是面對這個案子,一時之間想不到什麼反駁的辦法。
當然最主要的還是周雲一直都不說話,周雲不說話,他們就都以為這位大律師有點心虛。
眼瞅著直播間好像氛圍不對了,就在這個時候,周雲終於開口了:「看來大家好像都對我不太信任啊,既然如此,這個案子我接了。」
有些案子可以通過諮詢來解決,但有些案子是必須得親自去調查,在調查中不斷地取證,這樣才能找出對方的蛛絲馬跡來。
單憑當事人說的那些話,有時候很難做出判斷。
而周雲的這句話剛說完,直播間裡頓時炸開了鍋。
什麼?周雲居然要接這個案子?他這是瘋了嗎,剛剛說了這麼多,直播間裡也有一些人是律師,或者說是學法律的,都覺得這個案子基本上是無解的。
也就是這個叫於小慧的,看起來特別激動,好像確實是被騙了,不然的話,大家都會認為她是在瞎說。
而不管是不是瞎說,法律是要講證據的,法庭上是要講法律事實,不是你靠著一張嘴就能有用的。
當下直播間就有很多粉絲開始勸說起來。
「周律,不要上了他們的當。他們就是這麼激你的,這個案子到底是什麼樣都不知道,要是貿然接下來做不成,天知道這幫人會怎麼攻擊你。」
「對啊,周律,接案子的時候也得考慮一下,你看這種案子,什麼證據都沒有,明擺著就是輸的,不管什麼樣的律師來了都得輸。」
而除了粉絲們之外,其他那些看不慣周雲的人,則在不斷地起鬨架秧子。
「好樣的周律師,咱可都是刀槍里滾出來的,精神點,別丟份!」
「對,直接接了這個案子,我周律師天下無敵,就這麼一個案子,怎麼可能會做不成?」
「快別了吧,周律師多麼的愛惜名聲呀,怎麼可能會接這種案子,誰不知道周律師平時接案子最挑,贏不了的一律不接。要不然,你們以為他「百勝律師」的稱號是怎麼來的?」
這其實也是這兩年網上對周雲的一種嘲諷,說他接的案子都是特別挑選過的,所以才能現在接一個案子,贏一個案子。
然後網友們給了他「百勝律師」的稱號,其實是在嘲諷他:仗著自己案源充分,能挑挑揀揀。
當然,這種話也只是在網上偷偷說一說罷了,像是從振天離職的那些律師,不管因為什麼原因離職,在網上卻從來不說這方面的事情。
別人要是問起來,都說周主任都是給大家兜底的,從來不是說只接能贏的案子。
直播間的周雲看著這些彈幕,頓時笑了,這案子能不能贏他不知道,但系統肯定是知道的,現在系統已經激活了任務。
要用法律手段幫助當事人於小慧,並讓當事人滿意,那麼顯而易見,這個案子是必須要接的,而且必定能贏。
所以,周雲直接開口了:「好啦,大家別說了,我剛剛已經說得很清楚了,這個案子我必須接,於女士,你那邊怎麼樣?如果可以的話,我後面會讓助理聯繫你。」
另一邊的於小慧還有點茫然,她今天本來只是抱著試試的態度來諮詢一下周雲的,結果沒想到,周律師居然真的願意接她的案子,這簡直是意外之喜。
剛剛直播間裡那些人發彈幕的時候,她還覺得不知道怎麼辦,但現在看來,其實那些人發這些彈幕,貌似也是有效果的,至少周律師確實願意接她的案子了。
想到這裡,於小慧沒有任何猶豫,趕忙開口道:「沒問題,周律師,沒問題沒問題。」
「謝謝,真的太感謝周律師了。」
周雲哈哈笑道:「於女士,先不用這麼客氣。我現在只是接下了案子,至於說這個案子能不能贏,那就兩說了。」
「真要是贏不了,希望你到時候不要怪我就行,這訴訟總歸是有風險的,對不對?」
於小慧趕忙道:「周律師,不管這個案子能不能贏,我都得感謝您,畢竟您願意接這個案子對我來說已經是很不錯了。」
周雲再次笑道:「行,既然你都這麼說了,考慮到你們家現在這個情況,這個案子我這邊可以給你一個風險代理。」
哦,你不太明白什麼是風險代理吧?很簡單,最開始你不需要給我錢,我們簽合同時會約定一個比例,贏了官司,你再給我錢,要是輸了官司的話,就一分錢不用給。」
聽了周雲的話,別說於小慧了,就連直播間那些黑粉都有點茫然了,話說,周律師難道真的對這個案子很有信心嗎?全風險代理都敢在這個案子上做?
這年頭的風險代理可不是隨便哪個律所就能玩得轉的,尤其是全風險代理,一旦輸了那就意味著血本無歸。
而且同樣,如果贏了,當事人不認帳的情況也比比皆是。
你別跟我說什麼風險代理合同之類的,我不管那些,我就知道你這一個案子收這麼多錢太不合理了。
不單單說,而且還把律所直接發到了網上,還去律協舉報,去司法局舉報,反正就是不願意給這個錢。
那你說律師怎麼辦?雖然律師確實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是你說你要不回來錢,人家幫著你把錢要回來了,結果你卻不認帳了。
就像是之前醫生的那個飛刀案,你家的病人躺在病床上,急需做手術,但是你去不了那些一線城市,所以人家給你把專家請回來做手術,你支付一筆飛刀費。
結果手術做好了,給錢的時候偷偷把這個拍下來發到網上說,哎呀,你看這醫生收紅包,私底下收費什麼的……
這種人就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
周雲繼續開口道:「所以直播就先這樣吧,這個案子大家可以繼續跟進,我一定會把這個案子做完,於女士,後面你把聯繫方式私信發給我就行,好了,我先下播,拜拜。」
關了直播,看看時間,也就11點多。想想小秦的情況,周雲直接撥通了電話:「喂,小秦,我這裡有個人,你去聯繫一下,叫於小慧,東山省的,和她簽一個全風險代理的合同。」
掛斷電話,周雲倒是沒有什麼睡意,他要仔細想一想,想想自己之前察覺到的那個點到底有沒有用。
和很多人想的不一樣,他覺得查封時間和居住權設立時間是破局點。
「就沒見過這麼蠢的一家子,買房子這麼大的事,居然不去查一下,真是活該。」
「要說多少次啊,不要相信熟人!不要相信熟人!可是還有這麼多人相信熟人,能怎麼辦?你沒辦法。」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啊,我說句實話,就算你是通過中介買的,一般也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這倒是實話,正常來說,中介可能會坑你這坑你那,收你一大筆中介費,但只要是稍微完備的中介公司,他們都會把這些查清楚的。
和個人無關,單純就是他們做中介的,需要走完這個流程。
畢竟,要是他們不給你查到位,最後出了事,是要他們承擔連帶責任的。
那在這樣的情況下,但凡想要好好開中介公司的,都必須有完備的流程,有人來賣房子,他們就得先把這些該查的都查清楚,居間就是這樣子。
於小慧看著直播間裡的這些彈幕,整個人都傻了,她沒想到網友們居然會這麼說自己,不過自己兩口子也確實是腦子進水了,才會去相信那個熟人。
周雲看著這些彈幕,開口了:「好了,大家先不要這麼說,咱們每個人在生活中都不是什麼都知道的,都會有犯錯的時候。」
「而我們這些律師,就是在大家犯了錯的時候,可以幫大家把局面挽回來,現在咱們來聊一聊這個案子可以從哪些方面來入手。」
「首先,這個居住權作為用益物權,在登記的情況下,確實是可以對抗所謂的善意第三人。」
「原因是什麼剛剛已經說了,因為他登記了,某種意義上就相當於公示。」
「在這種情況下,就會默認你知曉;至於你自己不去查,那是你的問題,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你就不能算善意第三人了。」
「那我們現在可以再深入的思考一下,登記公示是不是就意味著賣房子的人就可以什麼都隨便說呢?」
直播間裡的網友們,隨著周雲拋出這幾個問題,慢慢不再說那些偏激的話了,而是認真思考起來。
因為周雲說的確實有道理,社會是很複雜的,而法律這個東西更是極其的複雜,不是專業人士的話,很少有人能做到面面俱到,不犯錯誤。
在這裡,你可以嘲諷別人說太傻了,怎麼會有這麼傻的人,但現實中你自己未必做得更好,這是買房子,那如果是其他的事呢?
所以現在要做的就是怎麼把這個問題解決了,而不是說嘲諷別人。
周雲在那裡繼續開口道:「你們買房子的時候,總應該簽過買賣合同吧?不至於連這個都沒有吧?」
於小慧連忙道:「有呢,周律師,有呢,買賣合同是簽了的,不過這個合同是那個賣家,也就是我們那個朋友提供的,後面我們問律師的時候,律師說那份合同不太完善,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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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雲隨即道:「那你把這份合同拍個照,私信發給我,我先看看吧。」
很快,周雲這邊就收到了於小慧發來的合同照片,一共有差不多五六頁。
大概看了看,權利義務什麼的,看起來挺像那麼回事,但稍微推敲一下就會發現問題。
比如最關鍵的一條,賣家保證這套房子是乾淨的,沒有任何糾紛和問題。
這一條基本上是買賣二手房必須要有的,如果有這一條,結果你買了之後,發現這個房子上面有抵押,或者有居住權之類的問題時,你就可以基於此進行起訴。
為什麼呢?雖然像抵押或者居住權之類的用益物權,經過登記之後可以對抗第三人,但是登記和欺騙是兩個概念,這裡要明確一下。
就是說賣家可以採取消極措施,不主動告知,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可以騙你說,哎,我這房子沒問題,結果卻有問題,那樣就不行了。
但是這一份合同上卻沒有相關的條款。
在經過於小慧的允許之後,周雲在直播間把合同大概展示了一下。
「目前來看,這份合同上依舊沒有可以拿來翻盤的東西,我只能說,你們當時簽合同的時候,但凡找個律師問一聲,都會比現在好很多。」
直播間裡,周雲的粉絲們不知道說什麼好了。目前來看,這個案子好像被對方給算的死死的,根本沒有什麼破局的地方。
確實,於小慧夫妻倆買這套房子的時候,賣家跟他們說過,這房子沒問題,但是,這是他們看房的時候口頭說的。
換句話說,就是於小慧夫妻倆現在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賣家說過這話或者賣家承諾過房子沒問題。
周雲倒是一點都不著急,在那裡繼續說道:「於女士,你這邊還有沒有其他什麼證據?沒用的也行。」
「沒用的也行嗎?」於小慧仔細想了想之後,突然道:「倒是有一份,這個房子在之前被查封過,好像是那個賣家之前欠了別人錢,然後被別人做了財產保全。」
「這是我們之前找的那個律師幫忙查到的,但周律師他說這個沒用,因為但是查到的有個時間先後,是先設立了居住權,然後才被查封的,所以沒用。」
這個其實也很好理解,居住權是用益物權,也就是物權的一種,而查封並不能影響物權。
得,一直在關注著的網友們頓時無奈了,這條路也被堵死了,不過想想也正常,要真的是先查封後設立居住權的話,於小慧之前請的那些律師們就能幫著她解決了。
何必要來找周雲呢?
周雲聽到這裡開口道:「你當時請的律師查了登記時間嗎?確定是居住權在前、查封在後嗎?」
於小慧又在私信里發了一張照片過來,是她當時從律師那裡拿到手的。
「周律師您看,這是在不動產登記中心拍的照片,確實是先設立的居住權。」
周雲看著那張照片,陷入了沉思。
在這樣的氛圍中,一些黑粉們冒頭了。
「哈哈哈,笑死我了,你們還真把周雲當做萬能的啦,什麼證據都沒有,你讓他平白去解決問題?」
「就這案子,我把話放這兒:他周雲也做不到,別說什麼大律師、小律師,這和律師沒關係,純粹就是自己太蠢了。」
「麻煩那些天天吹周雲的人們,以後收收味好不好?別老說什麼周雲是萬能的,這世界上沒什麼萬能的人。」
類似的言論越來越多,周雲的粉絲們想反駁,但是面對這個案子,一時之間想不到什麼反駁的辦法。
當然最主要的還是周雲一直都不說話,周雲不說話,他們就都以為這位大律師有點心虛。
眼瞅著直播間好像氛圍不對了,就在這個時候,周雲終於開口了:「看來大家好像都對我不太信任啊,既然如此,這個案子我接了。」
有些案子可以通過諮詢來解決,但有些案子是必須得親自去調查,在調查中不斷地取證,這樣才能找出對方的蛛絲馬跡來。
單憑當事人說的那些話,有時候很難做出判斷。
而周雲的這句話剛說完,直播間裡頓時炸開了鍋。
什麼?周雲居然要接這個案子?他這是瘋了嗎,剛剛說了這麼多,直播間裡也有一些人是律師,或者說是學法律的,都覺得這個案子基本上是無解的。
也就是這個叫於小慧的,看起來特別激動,好像確實是被騙了,不然的話,大家都會認為她是在瞎說。
而不管是不是瞎說,法律是要講證據的,法庭上是要講法律事實,不是你靠著一張嘴就能有用的。
當下直播間就有很多粉絲開始勸說起來。
「周律,不要上了他們的當。他們就是這麼激你的,這個案子到底是什麼樣都不知道,要是貿然接下來做不成,天知道這幫人會怎麼攻擊你。」
「對啊,周律,接案子的時候也得考慮一下,你看這種案子,什麼證據都沒有,明擺著就是輸的,不管什麼樣的律師來了都得輸。」
而除了粉絲們之外,其他那些看不慣周雲的人,則在不斷地起鬨架秧子。
「好樣的周律師,咱可都是刀槍里滾出來的,精神點,別丟份!」
「對,直接接了這個案子,我周律師天下無敵,就這麼一個案子,怎麼可能會做不成?」
「快別了吧,周律師多麼的愛惜名聲呀,怎麼可能會接這種案子,誰不知道周律師平時接案子最挑,贏不了的一律不接。要不然,你們以為他「百勝律師」的稱號是怎麼來的?」
這其實也是這兩年網上對周雲的一種嘲諷,說他接的案子都是特別挑選過的,所以才能現在接一個案子,贏一個案子。
然後網友們給了他「百勝律師」的稱號,其實是在嘲諷他:仗著自己案源充分,能挑挑揀揀。
當然,這種話也只是在網上偷偷說一說罷了,像是從振天離職的那些律師,不管因為什麼原因離職,在網上卻從來不說這方面的事情。
別人要是問起來,都說周主任都是給大家兜底的,從來不是說只接能贏的案子。
直播間的周雲看著這些彈幕,頓時笑了,這案子能不能贏他不知道,但系統肯定是知道的,現在系統已經激活了任務。
要用法律手段幫助當事人於小慧,並讓當事人滿意,那麼顯而易見,這個案子是必須要接的,而且必定能贏。
所以,周雲直接開口了:「好啦,大家別說了,我剛剛已經說得很清楚了,這個案子我必須接,於女士,你那邊怎麼樣?如果可以的話,我後面會讓助理聯繫你。」
另一邊的於小慧還有點茫然,她今天本來只是抱著試試的態度來諮詢一下周雲的,結果沒想到,周律師居然真的願意接她的案子,這簡直是意外之喜。
剛剛直播間裡那些人發彈幕的時候,她還覺得不知道怎麼辦,但現在看來,其實那些人發這些彈幕,貌似也是有效果的,至少周律師確實願意接她的案子了。
想到這裡,於小慧沒有任何猶豫,趕忙開口道:「沒問題,周律師,沒問題沒問題。」
「謝謝,真的太感謝周律師了。」
周雲哈哈笑道:「於女士,先不用這麼客氣。我現在只是接下了案子,至於說這個案子能不能贏,那就兩說了。」
「真要是贏不了,希望你到時候不要怪我就行,這訴訟總歸是有風險的,對不對?」
於小慧趕忙道:「周律師,不管這個案子能不能贏,我都得感謝您,畢竟您願意接這個案子對我來說已經是很不錯了。」
周雲再次笑道:「行,既然你都這麼說了,考慮到你們家現在這個情況,這個案子我這邊可以給你一個風險代理。」
哦,你不太明白什麼是風險代理吧?很簡單,最開始你不需要給我錢,我們簽合同時會約定一個比例,贏了官司,你再給我錢,要是輸了官司的話,就一分錢不用給。」
聽了周雲的話,別說於小慧了,就連直播間那些黑粉都有點茫然了,話說,周律師難道真的對這個案子很有信心嗎?全風險代理都敢在這個案子上做?
這年頭的風險代理可不是隨便哪個律所就能玩得轉的,尤其是全風險代理,一旦輸了那就意味著血本無歸。
而且同樣,如果贏了,當事人不認帳的情況也比比皆是。
你別跟我說什麼風險代理合同之類的,我不管那些,我就知道你這一個案子收這麼多錢太不合理了。
不單單說,而且還把律所直接發到了網上,還去律協舉報,去司法局舉報,反正就是不願意給這個錢。
那你說律師怎麼辦?雖然律師確實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是你說你要不回來錢,人家幫著你把錢要回來了,結果你卻不認帳了。
就像是之前醫生的那個飛刀案,你家的病人躺在病床上,急需做手術,但是你去不了那些一線城市,所以人家給你把專家請回來做手術,你支付一筆飛刀費。
結果手術做好了,給錢的時候偷偷把這個拍下來發到網上說,哎呀,你看這醫生收紅包,私底下收費什麼的……
這種人就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
周雲繼續開口道:「所以直播就先這樣吧,這個案子大家可以繼續跟進,我一定會把這個案子做完,於女士,後面你把聯繫方式私信發給我就行,好了,我先下播,拜拜。」
關了直播,看看時間,也就11點多。想想小秦的情況,周雲直接撥通了電話:「喂,小秦,我這裡有個人,你去聯繫一下,叫於小慧,東山省的,和她簽一個全風險代理的合同。」
掛斷電話,周雲倒是沒有什麼睡意,他要仔細想一想,想想自己之前察覺到的那個點到底有沒有用。
和很多人想的不一樣,他覺得查封時間和居住權設立時間是破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