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1章 給周雲都整無語了(二合一)
周雲說的這個辦法的原理其實很簡單,《勞動合同法》不是規定了嘛,因身體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然後賠償 N+1,屬於和平分手。
而現在梁燕的問題就是,公司不願意給她 N+1。
就不用說什麼 2N 了,連 N+1 都不願意給。通過調整崗位的方式,逼他自己提辭職,用這樣的手段逼著你走,那在這樣的情況下,能拿到 N+1 就很不錯了。
「而且這樣有一個好處,不需要去仲裁,也就是說,能給你節省很多時間。」周雲在那裡繼續說道。
聽到這裡,直播間的小夥伴們以及梁燕全都驚呆了,臥槽,好像有那麼點道理的樣子。
話說《勞動合同法》居然還能這樣來用嗎,原本在大家看來,那勞動者要想利用《勞動合同法》,肯定是要利用那些對勞動者有利的條款。
比如說用人單位違規解除勞動合同,或者什麼其他的規定之類的。
結果沒想到周雲居然用了這條算是保護用人單位的規定。
是的,沒錯。理論上來說,這條規定確實是保護用人單位的,畢竟你說你身體不好,實在是沒辦法繼續幹活,那用人單位肯定不能養著你對不對。
所以,法律賦予了用人單位在這樣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但是因為是勞動合同法,我們保護的是勞動者這個弱勢方的權益。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你解除勞動合同也要給 N+1。
然後就被周雲給利用了。
梁燕這會兒已經滿臉震驚了,她的這個情況之前去諮詢過其他律師,而那些律師告訴她的就是,去收集對方調崗前、調崗後的工資差額,然後以此來作為證據提起仲裁。
但那些律師們同樣也告訴他,這樣做不是說一定能贏的,畢竟公司也可以說自己因為經營需要。
結果沒想到周雲居然給想出了這樣的主意。
而在這個時候,周雲已經繼續說道:「我剛剛提到了,就說如果你們的公司不答應,就算是要逼你走,這個邏輯其實也很好理解。」
「是這樣的,你看他們之前調崗,你同意了,對不對,然後你說自己因為身體原因無法勝任新崗位,想回到原來的崗位。」
「結果他們不同意,然後你又說:既然我的身體無法勝任前台這個職業,那你們把我辭了行不行?給你們省事。」
「結果對方還是不同意。那你這就有問題了。我身體原因沒辦法幹這個活,這是客觀事實。」
「之前的那個活我能幹,那你們既不同意把我調回原來的崗位,也不同意辭退我,那你們是為了什麼?」
「這樣排除下來的話,理由就有一個,你們根本不想給我賠償,你們就是用這樣的方法來逼迫我離職。」
說到這裡,周雲抿了口茶,繼續道:「而用人單位如果用這樣的手段來逼迫勞動者離職,那在這樣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申請被迫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這個時候就是 2N 了。」
「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而這裡有的地方法院會給 N,有的則是 2N,但不管怎麼說,這種賠償,我們要高一點,方便後面和他們談……」
周雲把這個情況詳細講述了一遍,梁燕以及其他網友都守著直播間,各種記筆記,倒不是說這些東西有多難,主要是很實用。
法條就擺在那裡,大家誰都能去看,關鍵在於大家怎麼理解它,怎麼用它。
「好了,梁小姐,你的問題解決了嗎?」周雲笑著問道。
梁燕趕忙開口道:「解決了,謝謝周律師,太感謝了!」
之前諮詢了那麼多律師,就沒有一個能給出像周律師這麼好的辦法來,關鍵是自己還沒有花一分錢,只要想想都覺得太划算了。
包括彈幕里也有很多人在那裡羨慕梁燕,說她賺到了,畢竟放在平時,周律師這樣的頂級律師,普通人根本沒機會接觸。
周雲這邊掛斷了梁燕的連麥,然後繼續道:「其實大家平時如果遇到類似情況,都可以用這樣的方法:以退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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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跟大家說一下:現在很多地方,想拿到2N 都比較難,N+1算是我們最好的結果了。」
「所以大家可以仔細研究一下勞動合同法那幾條,真的很有用,很多時候,勞動糾紛其實不需要去請律師的。」
周雲正在直播間裡說著,而另一邊的梁燕已經琢磨著第二天就開始這麼做,她還就不信了。
周雲這邊繼續道:「好了,讓我們開始下一個諮詢。」
很快,又有人接了進來。這次是一個40多歲的男人。
「周律師您好,我叫方明建,我今年43歲,這邊遇到了這麼一檔子事,之前,我一個玩得特別好的朋友跟我借錢,您說這種事我肯定沒法拒絕,對吧。」
聽到這裡,周雲插了一句嘴:「理解理解,男人嘛就好這個面子,不好意思拒絕,所以我猜一下,你是不是把錢借給他了?然後也沒讓人打借條,也沒幹嘛,對不對?」
聽到周雲的話,年邁的方明建頓時用一個特別詫異的語氣道:「啊?周律師,您怎麼知道的?我就是給他借了錢,而且沒有打借條。」
「最關鍵的是,我還是給他的現金,現在他不還錢了,而且不但不還錢,還說自己根本沒有和我借過錢。」
「之前打電話也沒有留錄音什麼的。周律師,您看這咋辦呀?」
方明建的語氣充滿了無奈和焦急:「周律師,不瞞您說,之前借錢的時候,我妻子就不同意。但我覺得這麼多年的朋友,關係這麼好,那應該不至於會坑我。」
「誰能想到會弄成現在這個局面,家裡我老婆說要是我拿不回來錢就和我離婚,整整十萬啊。」
這次是東山省,咱也不是說地域歧視什麼的,東山,還有東北三省那邊等等一些地方,男人們普遍都豪爽仗義,講義氣重感情。
但這些性格放在經濟往來的時候,那就不太好了,很容易吃虧。
畢竟我們常說,防人之心不可無,但大家天天一塊兒玩,關係那麼好,你說,好不容易和你張嘴了,你好意思拒絕嗎?
關鍵是,把錢借出去,你好意思打借條嗎?你打借條,這是看不起誰呢?你是不是覺得做兄弟,後面就肯定不還你錢了?
更關鍵的是,很多男人在這種情況下都不好意思去要錢,怕傷了兄弟感情。
當然你也可以說死要面子活受罪,但是你不能否認他們確實真的很講義氣。
方明建這會兒在家裡拿著手機訴說著自己的事,他這個情況真的已經和很多律師問過了,人家一聽他連個借條都沒有,還給的是現金,直接告訴他,沒戲了。
說白了,他現在能拿出來的證據,就是自己當時的取款記錄。
這個倒是能對得上,但對得上又能如何呢,沒用。
把情況說了之後,方明建詢問怎麼辦,還有沒有希望。
周雲聽到這裡,直接開口了:「現在你拿著手機呢對吧,好,你的微信里有沒有你這個朋友,對方有沒有拉黑你呢?」
方明建很快回答道:「沒有拉黑,不過現在不管我發什麼,他都不回我,擺明了就是沒打算還錢。」
周雲笑了笑道:「你這樣子,現在,對,就現在,你給他發一個消息,就問他,上次借你的二十萬,這個月底能不能還,給個話,你這邊急用。」
方明建聽到這話,頓時疑惑了:「啊?周律師,他欠我的是10萬呀,怎麼現在你讓我說成借了20萬?」
周雲很快打斷了方明建的話:「你按我說的去做,現在就發,馬上!」
沒辦法,方明建只能照做,很快找到了這個朋友,然後把周雲之前教自己的話給發了過去。
直播間的彈幕也在刷屏,很多人都比較好奇,為什麼周雲會讓方明建這麼說?
「借了 10 萬,所以現在要 20 萬,話說這算不算敲詐?」
「對啊,這麼說有用嘛?」
大概過了 30 秒左右,方明建的聲音再次在直播間內響起:「周律師,周律師,他回我了,他說他怎麼就借了我 20 萬啊,明明是十萬!」
周雲聽到這話,趕緊道:「好,你馬上把這個消息截圖,防止對方撤回,當然,對方應該是想不到這一點的。」
方明建也聽周雲的話,趕緊截了圖。
周雲這才繼續道:「好了,這你不就有證據了嘛,對方在微信上已經自認了,說欠了你 10 萬塊錢。你拿著這個聊天記錄和你之前的取款記錄,直接去申請立案,然後讓你的律師去調查對方的資金情況。」
「對方既然當初借了你10萬塊錢,那這10萬肯定是有消費的,就算沒有存銀行,也不可能憑空消失,只要把對方在這段時間的消費,尤其是大額的,調查清楚,那一切就能對上了。」
「畢竟對方的收入應該是能查到的,把他的收入和那些不合理的開支對比起來,再加上你的這些證據,就足以達到高度蓋然性的標準。」
「這種事,普通律師都能做。」
到這會,2 分鐘的時間已經過去了,方明建那邊,已經聽得傻了。
直播間的其他觀眾在愣神之後,瞬間炸鍋。
「臥槽,這踏馬都行?」
「自認規則???」
「大律師,你是真的狗啊!你個老六。」
「我朋友就和我借了 3 萬,我現在就說他借了 30 萬。」
「樓上的,有沒有一種可能,你的朋友也在看直播啊?」
網友們在那裡瘋狂地發著彈幕,周雲則再次喝了一口茶:「其實,這只能算是心理學方面一個比較簡單的運用,就是利用對方的心理。他看到你說借了20萬,肯定會下意識來一句:「我啥時候借你20萬了?」
「然後順嘴再來一句:我就是借了你10萬啊。」
「然後你把證據一固定,這不就沒問題了嗎?」
「好了,這個問題也解決了,咱們開始下一個諮詢。」
直播間的網友們現在只能喊六六六了,真的。周雲把他們心目中那個大律師的身影完美展現出來了,專業,以及老六!
接下來,周雲繼續著自己的諮詢,只能說,這網上的問題真的是千奇百怪,無奇不有。
比如這裡又來了一位。
「目的就是為了讓對方方便買房,結果沒想到這離了之後,人家不願意復婚了。」
「周律師,我朋友問現在怎麼辦啊?她真的很可憐。」
周雲聽到這個問題,頓時無語了:「你朋友活該!」
直播間的網友們聽到周雲的話,頓時樂了。
「哈哈哈,大律師也覺得無語,直接罵人了。」
「話說這種事難道就沒有什麼辦法了嗎?」
之前問話的那個人又開口了:「周律師,就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了嗎?哪怕僅僅是報復他一下也行啊,不然真的咽不下這口氣,太過分了,尤其是現在他好像還和別人在一起了。」
周雲嘆了口氣:「你看你們這事辦的,那法律上就沒有什麼假離婚的說法,離了就是離了。」
「網上不知道多少人都做過這個普法,你們怎麼就不看一眼呢?」
「至於辦法,其實沒什麼好辦法;硬要說的話,只有一個,但我不建議你用。」
問話的人趕忙道:「周律師,您說,我先聽一聽是什麼辦法。」
周雲開口了:「你們的第一套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啊,還是夫妻雙方都有名字?離婚時候給誰了?」
問話的人回答道:「第一套房子夫妻雙方都有名字,離婚的時候給我……我的朋友了,但我的朋友把錢都給他了,這樣都是為了方便買房子。」
周雲隨即道:「那你……你的朋友和她的前夫之間肯定有關於假離婚的一些聊天記錄之類的東西吧?」
「這些當然有的。」問話的人回答道:「但是周律師,我之前帶他去民政局問過,人家民政局的人說這沒用啊!」
周雲笑道:「你這些東西在民政局當然是沒用的,畢竟離婚就是離婚,但在稅務局就不一樣了。」
「假離婚為了什麼,為了首套房政策,其實所謂的政策無非就是稅,那現在對方假戲真做,你可以直接拿著這些證據去舉報對方偷稅漏稅。」
「對方這個行為叫什麼?叫惡意利用首套房資格,當然,最開始不要直接去舉報,要利用這個事情和對方來談判,讓對方妥協。」
「明白吧,談不成了再說舉報的事情。」
「這裡我要提醒你一點,談判的時候儘量尋求官方機構的調解,比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檢察院等等,避免你自己陷入敲詐勒索的風險之中。」
周雲再次端起茶杯喝水,而這個時候,直播間裡只剩下一片666。
而現在梁燕的問題就是,公司不願意給她 N+1。
就不用說什麼 2N 了,連 N+1 都不願意給。通過調整崗位的方式,逼他自己提辭職,用這樣的手段逼著你走,那在這樣的情況下,能拿到 N+1 就很不錯了。
「而且這樣有一個好處,不需要去仲裁,也就是說,能給你節省很多時間。」周雲在那裡繼續說道。
聽到這裡,直播間的小夥伴們以及梁燕全都驚呆了,臥槽,好像有那麼點道理的樣子。
話說《勞動合同法》居然還能這樣來用嗎,原本在大家看來,那勞動者要想利用《勞動合同法》,肯定是要利用那些對勞動者有利的條款。
比如說用人單位違規解除勞動合同,或者什麼其他的規定之類的。
結果沒想到周雲居然用了這條算是保護用人單位的規定。
是的,沒錯。理論上來說,這條規定確實是保護用人單位的,畢竟你說你身體不好,實在是沒辦法繼續幹活,那用人單位肯定不能養著你對不對。
所以,法律賦予了用人單位在這樣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但是因為是勞動合同法,我們保護的是勞動者這個弱勢方的權益。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你解除勞動合同也要給 N+1。
然後就被周雲給利用了。
梁燕這會兒已經滿臉震驚了,她的這個情況之前去諮詢過其他律師,而那些律師告訴她的就是,去收集對方調崗前、調崗後的工資差額,然後以此來作為證據提起仲裁。
但那些律師們同樣也告訴他,這樣做不是說一定能贏的,畢竟公司也可以說自己因為經營需要。
結果沒想到周雲居然給想出了這樣的主意。
而在這個時候,周雲已經繼續說道:「我剛剛提到了,就說如果你們的公司不答應,就算是要逼你走,這個邏輯其實也很好理解。」
「是這樣的,你看他們之前調崗,你同意了,對不對,然後你說自己因為身體原因無法勝任新崗位,想回到原來的崗位。」
「結果他們不同意,然後你又說:既然我的身體無法勝任前台這個職業,那你們把我辭了行不行?給你們省事。」
「結果對方還是不同意。那你這就有問題了。我身體原因沒辦法幹這個活,這是客觀事實。」
「之前的那個活我能幹,那你們既不同意把我調回原來的崗位,也不同意辭退我,那你們是為了什麼?」
「這樣排除下來的話,理由就有一個,你們根本不想給我賠償,你們就是用這樣的方法來逼迫我離職。」
說到這裡,周雲抿了口茶,繼續道:「而用人單位如果用這樣的手段來逼迫勞動者離職,那在這樣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申請被迫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這個時候就是 2N 了。」
「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而這裡有的地方法院會給 N,有的則是 2N,但不管怎麼說,這種賠償,我們要高一點,方便後面和他們談……」
周雲把這個情況詳細講述了一遍,梁燕以及其他網友都守著直播間,各種記筆記,倒不是說這些東西有多難,主要是很實用。
法條就擺在那裡,大家誰都能去看,關鍵在於大家怎麼理解它,怎麼用它。
「好了,梁小姐,你的問題解決了嗎?」周雲笑著問道。
梁燕趕忙開口道:「解決了,謝謝周律師,太感謝了!」
之前諮詢了那麼多律師,就沒有一個能給出像周律師這麼好的辦法來,關鍵是自己還沒有花一分錢,只要想想都覺得太划算了。
包括彈幕里也有很多人在那裡羨慕梁燕,說她賺到了,畢竟放在平時,周律師這樣的頂級律師,普通人根本沒機會接觸。
周雲這邊掛斷了梁燕的連麥,然後繼續道:「其實大家平時如果遇到類似情況,都可以用這樣的方法:以退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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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跟大家說一下:現在很多地方,想拿到2N 都比較難,N+1算是我們最好的結果了。」
「所以大家可以仔細研究一下勞動合同法那幾條,真的很有用,很多時候,勞動糾紛其實不需要去請律師的。」
周雲正在直播間裡說著,而另一邊的梁燕已經琢磨著第二天就開始這麼做,她還就不信了。
周雲這邊繼續道:「好了,讓我們開始下一個諮詢。」
很快,又有人接了進來。這次是一個40多歲的男人。
「周律師您好,我叫方明建,我今年43歲,這邊遇到了這麼一檔子事,之前,我一個玩得特別好的朋友跟我借錢,您說這種事我肯定沒法拒絕,對吧。」
聽到這裡,周雲插了一句嘴:「理解理解,男人嘛就好這個面子,不好意思拒絕,所以我猜一下,你是不是把錢借給他了?然後也沒讓人打借條,也沒幹嘛,對不對?」
聽到周雲的話,年邁的方明建頓時用一個特別詫異的語氣道:「啊?周律師,您怎麼知道的?我就是給他借了錢,而且沒有打借條。」
「最關鍵的是,我還是給他的現金,現在他不還錢了,而且不但不還錢,還說自己根本沒有和我借過錢。」
「之前打電話也沒有留錄音什麼的。周律師,您看這咋辦呀?」
方明建的語氣充滿了無奈和焦急:「周律師,不瞞您說,之前借錢的時候,我妻子就不同意。但我覺得這麼多年的朋友,關係這麼好,那應該不至於會坑我。」
「誰能想到會弄成現在這個局面,家裡我老婆說要是我拿不回來錢就和我離婚,整整十萬啊。」
這次是東山省,咱也不是說地域歧視什麼的,東山,還有東北三省那邊等等一些地方,男人們普遍都豪爽仗義,講義氣重感情。
但這些性格放在經濟往來的時候,那就不太好了,很容易吃虧。
畢竟我們常說,防人之心不可無,但大家天天一塊兒玩,關係那麼好,你說,好不容易和你張嘴了,你好意思拒絕嗎?
關鍵是,把錢借出去,你好意思打借條嗎?你打借條,這是看不起誰呢?你是不是覺得做兄弟,後面就肯定不還你錢了?
更關鍵的是,很多男人在這種情況下都不好意思去要錢,怕傷了兄弟感情。
當然你也可以說死要面子活受罪,但是你不能否認他們確實真的很講義氣。
方明建這會兒在家裡拿著手機訴說著自己的事,他這個情況真的已經和很多律師問過了,人家一聽他連個借條都沒有,還給的是現金,直接告訴他,沒戲了。
說白了,他現在能拿出來的證據,就是自己當時的取款記錄。
這個倒是能對得上,但對得上又能如何呢,沒用。
把情況說了之後,方明建詢問怎麼辦,還有沒有希望。
周雲聽到這裡,直接開口了:「現在你拿著手機呢對吧,好,你的微信里有沒有你這個朋友,對方有沒有拉黑你呢?」
方明建很快回答道:「沒有拉黑,不過現在不管我發什麼,他都不回我,擺明了就是沒打算還錢。」
周雲笑了笑道:「你這樣子,現在,對,就現在,你給他發一個消息,就問他,上次借你的二十萬,這個月底能不能還,給個話,你這邊急用。」
方明建聽到這話,頓時疑惑了:「啊?周律師,他欠我的是10萬呀,怎麼現在你讓我說成借了20萬?」
周雲很快打斷了方明建的話:「你按我說的去做,現在就發,馬上!」
沒辦法,方明建只能照做,很快找到了這個朋友,然後把周雲之前教自己的話給發了過去。
直播間的彈幕也在刷屏,很多人都比較好奇,為什麼周雲會讓方明建這麼說?
「借了 10 萬,所以現在要 20 萬,話說這算不算敲詐?」
「對啊,這麼說有用嘛?」
大概過了 30 秒左右,方明建的聲音再次在直播間內響起:「周律師,周律師,他回我了,他說他怎麼就借了我 20 萬啊,明明是十萬!」
周雲聽到這話,趕緊道:「好,你馬上把這個消息截圖,防止對方撤回,當然,對方應該是想不到這一點的。」
方明建也聽周雲的話,趕緊截了圖。
周雲這才繼續道:「好了,這你不就有證據了嘛,對方在微信上已經自認了,說欠了你 10 萬塊錢。你拿著這個聊天記錄和你之前的取款記錄,直接去申請立案,然後讓你的律師去調查對方的資金情況。」
「對方既然當初借了你10萬塊錢,那這10萬肯定是有消費的,就算沒有存銀行,也不可能憑空消失,只要把對方在這段時間的消費,尤其是大額的,調查清楚,那一切就能對上了。」
「畢竟對方的收入應該是能查到的,把他的收入和那些不合理的開支對比起來,再加上你的這些證據,就足以達到高度蓋然性的標準。」
「這種事,普通律師都能做。」
到這會,2 分鐘的時間已經過去了,方明建那邊,已經聽得傻了。
直播間的其他觀眾在愣神之後,瞬間炸鍋。
「臥槽,這踏馬都行?」
「自認規則???」
「大律師,你是真的狗啊!你個老六。」
「我朋友就和我借了 3 萬,我現在就說他借了 30 萬。」
「樓上的,有沒有一種可能,你的朋友也在看直播啊?」
網友們在那裡瘋狂地發著彈幕,周雲則再次喝了一口茶:「其實,這只能算是心理學方面一個比較簡單的運用,就是利用對方的心理。他看到你說借了20萬,肯定會下意識來一句:「我啥時候借你20萬了?」
「然後順嘴再來一句:我就是借了你10萬啊。」
「然後你把證據一固定,這不就沒問題了嗎?」
「好了,這個問題也解決了,咱們開始下一個諮詢。」
直播間的網友們現在只能喊六六六了,真的。周雲把他們心目中那個大律師的身影完美展現出來了,專業,以及老六!
接下來,周雲繼續著自己的諮詢,只能說,這網上的問題真的是千奇百怪,無奇不有。
比如這裡又來了一位。
「目的就是為了讓對方方便買房,結果沒想到這離了之後,人家不願意復婚了。」
「周律師,我朋友問現在怎麼辦啊?她真的很可憐。」
周雲聽到這個問題,頓時無語了:「你朋友活該!」
直播間的網友們聽到周雲的話,頓時樂了。
「哈哈哈,大律師也覺得無語,直接罵人了。」
「話說這種事難道就沒有什麼辦法了嗎?」
之前問話的那個人又開口了:「周律師,就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了嗎?哪怕僅僅是報復他一下也行啊,不然真的咽不下這口氣,太過分了,尤其是現在他好像還和別人在一起了。」
周雲嘆了口氣:「你看你們這事辦的,那法律上就沒有什麼假離婚的說法,離了就是離了。」
「網上不知道多少人都做過這個普法,你們怎麼就不看一眼呢?」
「至於辦法,其實沒什麼好辦法;硬要說的話,只有一個,但我不建議你用。」
問話的人趕忙道:「周律師,您說,我先聽一聽是什麼辦法。」
周雲開口了:「你們的第一套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啊,還是夫妻雙方都有名字?離婚時候給誰了?」
問話的人回答道:「第一套房子夫妻雙方都有名字,離婚的時候給我……我的朋友了,但我的朋友把錢都給他了,這樣都是為了方便買房子。」
周雲隨即道:「那你……你的朋友和她的前夫之間肯定有關於假離婚的一些聊天記錄之類的東西吧?」
「這些當然有的。」問話的人回答道:「但是周律師,我之前帶他去民政局問過,人家民政局的人說這沒用啊!」
周雲笑道:「你這些東西在民政局當然是沒用的,畢竟離婚就是離婚,但在稅務局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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