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李牧和錢莎莎
時間,似乎被暫停了一樣。
不知過了多久,錢莎莎才猶猶豫豫地開口。
「對...不...起。」
像是下定了很大決心,聲音小的,像是根本沒開過口一樣。
可李牧,還是聽見了。
他笑了笑,很是滿意。
「我接受了。」
「可惡!我憑什麼要向你這個傢伙道歉!」
「就不該喝這麼多酒!」
錢莎莎撅起嘴,有些可愛。
「現在後悔,已經晚了。」
李牧直接哈哈大笑起來。
「好吧,那你說說,你是怎麼知道的?是誰,告訴你的?」
錢莎莎雙手抱胸,表情嚴厲了起來。
「其實,是我們結婚之後,岳...不,你父母找了我一次。」
李牧開始會議,緩緩開口道。
「我爸媽?怎麼會去找你?」
錢莎莎一聽到是自己父母,更加疑惑了。
她的父母,可謂是老古板到家了,當初,就是二老操辦婚宴,強行給錢莎莎安排的婚事。
可錢莎莎當然不吃這一套,便想出,和李牧結婚這一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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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這杯喝了。」
「喝就喝。」
兩人,很快便大口大口地幹起來。
時間往前,差不多是一年前的時候。
她和李牧,是在一次登山活動中認識的,後來,又機緣巧合下,見了幾次面。
好巧不巧,李牧因為朋友委託,他便去錢莎莎的公司,送一些東西給她本人。
李牧在錢莎莎的公司,被她那英姿爽爽的女強人氣質,給吸引了。
說白了,就是有點一見鍾情。
二話不說,李牧直接對錢莎莎展開了攻勢。
李牧便主動去聯繫錢莎莎,想要約她。
可那時的錢莎莎,就是一個冰山美人。
她覺得,所有男人,都不是好東西。
特別是接觸她,想約她的,不是貪圖她的美貌,就是別有用心。
當然,她覺得李牧,也不例外。
李牧越是約她,越適得其反。
可沒多久,錢莎莎的父母,直接給她安排了一門婚事。
對方是大企業、大家族的公子,對自己家族幫助很大。
錢莎莎可不管這些,她當然不會答應。
這個自己一手創辦的公司,是錢莎莎唯一在乎的。
所以,她便想了個辦法,「假結婚」。
自己和別的男人已經結婚了,那還說什麼呢?
最後,錢莎莎便從認識的所有男人里,挑了還算不是那麼討厭的李牧。
(當時李牧是-30,其他男人都是-100、-200)
這場突如其來的婚姻,李牧當然欣然接受。
這場「轟轟烈烈」的婚禮,震驚了許多人。
雖然遭到許多人的阻攔和反對,但最後,婚禮還是辦了下來。
李牧和錢莎莎,還領了證。
當然,效果也是立竿見影。
可結婚當天,錢莎莎便和李牧「約法三章」。
只有在一些特殊場合,李牧才能碰錢莎莎,還得演戲,裝出很恩愛的樣子。
而每天晚上,兩人都是分房睡的。
一開始,李牧還想著,自己能夠融化錢莎莎這座冰山,讓錢莎莎,真的愛上自己。
讓錢莎莎成為自己,真正的老婆。
一個月後,絕對不分房睡!
可一個月過去,無論李牧做什麼,錢莎莎軟硬不吃,似乎,還更討厭李牧了。
李牧這時,認清現實,打算放棄。
再這樣下去,自己的尊嚴何在?
正所謂,無巧不成書。
錢莎莎的父母,突然上門,找上了李牧。
李牧還是第一次,見岳父岳母。
就連大婚當天,二老都沒出現。
也正是這次會面,讓李牧徹底改變了心意。
「這裡是五千萬,離開我的女兒。」
錢莎莎的媽媽,面無表情地,將一張支票,拍在了高檔的紅木茶几上。
一旁的錢莎莎父親,也是一副不怒自威的表情。
錢莎莎的母親穿著一件剪裁得體的黑色旗袍,頭髮盤得一絲不苟。
眉眼間與錢莎莎有三分相似,但和錢莎莎的冷漠不一樣,多了幾分刻薄。
從她看李牧的眼神,就能看出來。
錢莎莎的父親,則是一身深灰色中山裝,身材魁梧,國字臉上架著一副金絲眼鏡,鏡片後的目光凌厲如刀。
他端坐在沙發上,脊背挺得筆直,從頭到尾沒正眼瞧過李牧一下,偶爾掃過來的餘光,都帶著毫不掩飾的鄙夷,仿佛多看一眼都會髒了自己的眼睛。
李牧則是望了望那張支票,又望了望二老。
原來,那些狗血劇里演的橋段,是真的。
李牧沒有急著去看那張支票,而是起身,先給兩位長輩倒了茶。
雙手捧杯,恭恭敬敬地放在二人面前,動作不緊不慢,禮數周全地挑不出半點毛病。
「伯父、伯母,先喝茶。」
他語氣溫和,臉上掛著得體的微笑。可心裡,卻像一台高速運轉的機器,飛快地轉著念頭。
五千萬。
這個數字可不小,自己怕是一輩子都掙不到。
但是,他不會要的。
他在思考,該用什麼話術婉拒。
其實和錢莎莎結婚,答應她那些「約法三章」,她也是打算給李牧很多錢的。
但李牧,一分沒要。
他是想掙錢,想孝敬父母,但不會要這些錢。
錢莎莎的母親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見李牧半天沒吭聲,眉頭便擰了起來。
她放下杯子,手指輕輕叩了叩茶几桌面,語氣裡帶著不加掩飾的輕蔑。
「怎麼,嫌少?」
她上下打量了李牧一眼,目光從他那件便宜的襯衫領口掃過,嘴角微微一撇。
「李牧,阿姨說話直,你別不愛聽。」
「你就是一個窮小子,還幻想著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她頓了頓,冷笑一聲。
「再說了,你們倆那點事,真以為能瞞得住誰?」
「假結婚,演戲給我們看,對不對?莎莎那丫頭,怎麼可能真看上你?」
李牧端著茶杯的手微微一頓。
說誰是癩蛤蟆呢?
他放下杯子,抬起頭,目光平靜地直視著錢莎莎的母親。
臉上的笑容沒有消失,反而更溫和了。
李牧還是很有家教和禮數的。
「伯母,您說得都對,我確實是個窮小子。」
他頓了頓,語氣不卑不亢,「但有一件事,您說錯了。」
「我和莎莎,不是演戲,是真心相愛。」
「我也一定,會讓莎莎幸福的。」
李牧露出一臉幸福的表情。
紅木茶几對面,沉默了幾秒。
錢莎莎的父親第一次正眼看了李牧一眼,鏡片後的目光微微一閃,但很快又恢復了那副不怒自威的模樣。
他伸手按了按妻子的手背,示意她說這些沒用。
接著,又拉扯了幾個來回,無非是威逼利誘、冷嘲熱諷。
李牧始終客客氣氣,茶涼了就換,話不投機了就笑著沉默。
最後,錢莎莎的母親提著包站起來,臉色鐵青。
「好,好得很。」
「李牧,你記住今天的話。」
她走到門口,回過頭,語氣冷得像淬了冰。
「你以後,一定會後悔的!」
門重重關上。
那天之後,他沒有再提過離婚的事。
當然這件事,錢莎莎並不知道,李牧也沒跟她說。
兩人就這樣,又過了半年。
錢莎莎覺得時機差不多了,便和李牧離了婚。
李牧在這半年裡,也不是一無所獲。
雖然沒能收穫錢莎莎的真心,雖說也是靠著錢莎莎的關係。
但是,他確實是靠自己的雙手,賺到了不少錢。
他給父母買了城裡的大房子,好好地孝敬父母。
所以這段婚姻,李牧並不覺得有什麼好後悔的。
可沒想到,命運多舛,兩人會再次相遇。
會在這個公路求生的遊戲中,成為隊友。
在經歷了這麼多事之後,李牧和錢莎莎,都已經有了翻天覆地的改變。
特別是錢莎莎對李牧的態度還有感官。
似乎,這個男人,真的有點不錯。
李牧這時,一臉凝重地注視著錢莎莎。
錢莎莎此刻臉頰緋紅,讓人看了就想親一口。
李牧溫柔地牽起她的手,錢莎莎笑了笑,沒有掙脫。
李牧牽著錢莎莎那軟若無骨的細嫩小手,內心狂跳。
「錢莎莎小姐,如果是現在的話...」
李牧的表情,非常凝重,語氣也是一樣。
要不是快死了,他也不會問。
「嗯?」
錢莎莎輕輕回應。
「你願意,再次嫁給我,正真的,做我的女人嘛?」
李牧說完,心跳得更厲害了。
不知過了多久,錢莎莎才猶猶豫豫地開口。
「對...不...起。」
像是下定了很大決心,聲音小的,像是根本沒開過口一樣。
可李牧,還是聽見了。
他笑了笑,很是滿意。
「我接受了。」
「可惡!我憑什麼要向你這個傢伙道歉!」
「就不該喝這麼多酒!」
錢莎莎撅起嘴,有些可愛。
「現在後悔,已經晚了。」
李牧直接哈哈大笑起來。
「好吧,那你說說,你是怎麼知道的?是誰,告訴你的?」
錢莎莎雙手抱胸,表情嚴厲了起來。
「其實,是我們結婚之後,岳...不,你父母找了我一次。」
李牧開始會議,緩緩開口道。
「我爸媽?怎麼會去找你?」
錢莎莎一聽到是自己父母,更加疑惑了。
她的父母,可謂是老古板到家了,當初,就是二老操辦婚宴,強行給錢莎莎安排的婚事。
可錢莎莎當然不吃這一套,便想出,和李牧結婚這一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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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這杯喝了。」
「喝就喝。」
兩人,很快便大口大口地幹起來。
時間往前,差不多是一年前的時候。
她和李牧,是在一次登山活動中認識的,後來,又機緣巧合下,見了幾次面。
好巧不巧,李牧因為朋友委託,他便去錢莎莎的公司,送一些東西給她本人。
李牧在錢莎莎的公司,被她那英姿爽爽的女強人氣質,給吸引了。
說白了,就是有點一見鍾情。
二話不說,李牧直接對錢莎莎展開了攻勢。
李牧便主動去聯繫錢莎莎,想要約她。
可那時的錢莎莎,就是一個冰山美人。
她覺得,所有男人,都不是好東西。
特別是接觸她,想約她的,不是貪圖她的美貌,就是別有用心。
當然,她覺得李牧,也不例外。
李牧越是約她,越適得其反。
可沒多久,錢莎莎的父母,直接給她安排了一門婚事。
對方是大企業、大家族的公子,對自己家族幫助很大。
錢莎莎可不管這些,她當然不會答應。
這個自己一手創辦的公司,是錢莎莎唯一在乎的。
所以,她便想了個辦法,「假結婚」。
自己和別的男人已經結婚了,那還說什麼呢?
最後,錢莎莎便從認識的所有男人里,挑了還算不是那麼討厭的李牧。
(當時李牧是-30,其他男人都是-100、-200)
這場突如其來的婚姻,李牧當然欣然接受。
這場「轟轟烈烈」的婚禮,震驚了許多人。
雖然遭到許多人的阻攔和反對,但最後,婚禮還是辦了下來。
李牧和錢莎莎,還領了證。
當然,效果也是立竿見影。
可結婚當天,錢莎莎便和李牧「約法三章」。
只有在一些特殊場合,李牧才能碰錢莎莎,還得演戲,裝出很恩愛的樣子。
而每天晚上,兩人都是分房睡的。
一開始,李牧還想著,自己能夠融化錢莎莎這座冰山,讓錢莎莎,真的愛上自己。
讓錢莎莎成為自己,真正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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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這時,認清現實,打算放棄。
再這樣下去,自己的尊嚴何在?
正所謂,無巧不成書。
錢莎莎的父母,突然上門,找上了李牧。
李牧還是第一次,見岳父岳母。
就連大婚當天,二老都沒出現。
也正是這次會面,讓李牧徹底改變了心意。
「這裡是五千萬,離開我的女兒。」
錢莎莎的媽媽,面無表情地,將一張支票,拍在了高檔的紅木茶几上。
一旁的錢莎莎父親,也是一副不怒自威的表情。
錢莎莎的母親穿著一件剪裁得體的黑色旗袍,頭髮盤得一絲不苟。
眉眼間與錢莎莎有三分相似,但和錢莎莎的冷漠不一樣,多了幾分刻薄。
從她看李牧的眼神,就能看出來。
錢莎莎的父親,則是一身深灰色中山裝,身材魁梧,國字臉上架著一副金絲眼鏡,鏡片後的目光凌厲如刀。
他端坐在沙發上,脊背挺得筆直,從頭到尾沒正眼瞧過李牧一下,偶爾掃過來的餘光,都帶著毫不掩飾的鄙夷,仿佛多看一眼都會髒了自己的眼睛。
李牧則是望了望那張支票,又望了望二老。
原來,那些狗血劇里演的橋段,是真的。
李牧沒有急著去看那張支票,而是起身,先給兩位長輩倒了茶。
雙手捧杯,恭恭敬敬地放在二人面前,動作不緊不慢,禮數周全地挑不出半點毛病。
「伯父、伯母,先喝茶。」
他語氣溫和,臉上掛著得體的微笑。可心裡,卻像一台高速運轉的機器,飛快地轉著念頭。
五千萬。
這個數字可不小,自己怕是一輩子都掙不到。
但是,他不會要的。
他在思考,該用什麼話術婉拒。
其實和錢莎莎結婚,答應她那些「約法三章」,她也是打算給李牧很多錢的。
但李牧,一分沒要。
他是想掙錢,想孝敬父母,但不會要這些錢。
錢莎莎的母親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見李牧半天沒吭聲,眉頭便擰了起來。
她放下杯子,手指輕輕叩了叩茶几桌面,語氣裡帶著不加掩飾的輕蔑。
「怎麼,嫌少?」
她上下打量了李牧一眼,目光從他那件便宜的襯衫領口掃過,嘴角微微一撇。
「李牧,阿姨說話直,你別不愛聽。」
「你就是一個窮小子,還幻想著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她頓了頓,冷笑一聲。
「再說了,你們倆那點事,真以為能瞞得住誰?」
「假結婚,演戲給我們看,對不對?莎莎那丫頭,怎麼可能真看上你?」
李牧端著茶杯的手微微一頓。
說誰是癩蛤蟆呢?
他放下杯子,抬起頭,目光平靜地直視著錢莎莎的母親。
臉上的笑容沒有消失,反而更溫和了。
李牧還是很有家教和禮數的。
「伯母,您說得都對,我確實是個窮小子。」
他頓了頓,語氣不卑不亢,「但有一件事,您說錯了。」
「我和莎莎,不是演戲,是真心相愛。」
「我也一定,會讓莎莎幸福的。」
李牧露出一臉幸福的表情。
紅木茶几對面,沉默了幾秒。
錢莎莎的父親第一次正眼看了李牧一眼,鏡片後的目光微微一閃,但很快又恢復了那副不怒自威的模樣。
他伸手按了按妻子的手背,示意她說這些沒用。
接著,又拉扯了幾個來回,無非是威逼利誘、冷嘲熱諷。
李牧始終客客氣氣,茶涼了就換,話不投機了就笑著沉默。
最後,錢莎莎的母親提著包站起來,臉色鐵青。
「好,好得很。」
「李牧,你記住今天的話。」
她走到門口,回過頭,語氣冷得像淬了冰。
「你以後,一定會後悔的!」
門重重關上。
那天之後,他沒有再提過離婚的事。
當然這件事,錢莎莎並不知道,李牧也沒跟她說。
兩人就這樣,又過了半年。
錢莎莎覺得時機差不多了,便和李牧離了婚。
李牧在這半年裡,也不是一無所獲。
雖然沒能收穫錢莎莎的真心,雖說也是靠著錢莎莎的關係。
但是,他確實是靠自己的雙手,賺到了不少錢。
他給父母買了城裡的大房子,好好地孝敬父母。
所以這段婚姻,李牧並不覺得有什麼好後悔的。
可沒想到,命運多舛,兩人會再次相遇。
會在這個公路求生的遊戲中,成為隊友。
在經歷了這麼多事之後,李牧和錢莎莎,都已經有了翻天覆地的改變。
特別是錢莎莎對李牧的態度還有感官。
似乎,這個男人,真的有點不錯。
李牧這時,一臉凝重地注視著錢莎莎。
錢莎莎此刻臉頰緋紅,讓人看了就想親一口。
李牧溫柔地牽起她的手,錢莎莎笑了笑,沒有掙脫。
李牧牽著錢莎莎那軟若無骨的細嫩小手,內心狂跳。
「錢莎莎小姐,如果是現在的話...」
李牧的表情,非常凝重,語氣也是一樣。
要不是快死了,他也不會問。
「嗯?」
錢莎莎輕輕回應。
「你願意,再次嫁給我,正真的,做我的女人嘛?」
李牧說完,心跳得更厲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