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民以食為天
不是排隊喝粥的,是記名之後,被分到活計的。
有人在挖溝,有人在鋪路,還有人已經被分到夜裡守路的位置。
第五天清晨,平輿縣城門一開,先出來的不是百姓。
是兩個衙役。
衣甲不整,腰刀也沒佩齊,只拎著水火棍,站在城門口張望了一陣,像是在等什麼,又像是不知道該往哪兒去。
他們看見了城外的粥棚,也看見了路邊排成一線的木牌。
「這……還真沒散。」
其中一個低聲說,另一個沒接話,只是咽了口唾沫,他們不是第一次看見這個場面。
但這是第一次——
城裡已經沒糧了,
城外卻還在「養人」。
而且不是亂養。
有人發粥,有人點名,有人巡夜。
像一支……已經跑起來的隊伍。
衙役沒有上前,他們只是站了一會兒,便轉身回城。
縣衙里,縣令正在寫字,字寫得不慢,卻顯得有些心不在焉。
案頭放著三份文書。
第一份,是郡里昨日傳下來的調糧批覆,寫得很長,真正有用的,只有一句:「春荒在即,各縣自籌為先。」
第二份,是里正們聯名遞上的呈帖,沒有哭鬧,沒有指責,只問一件事——
「城外粥棚,是否屬官設?」
縣令看到這份時,眉頭跳了一下。
第三份,是昨夜送來的私信。
沒落款,只寫了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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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車,已經繞城走了三次。」
縣令把筆放下,揉了揉眉心,他不是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他只是沒想到,來得這麼快。
「來人。」
門外有人應聲。
「去查一查,城外粥棚——」
話說到一半,他頓住了。
查什麼?
查誰設的?
查了又能如何?
官倉不開,是他下的令,縣兵不動,是他默許的。
現在城外有人在「救命」,
他若派人去拆——
拆的是誰的命?
「算了。」
縣令擺了擺手。
「讓他們……別鬧事就行。」
這句話說出口,他自己都愣了一下。
不是「取締」。
不是「歸官」。
只是——別鬧事。
這已經不是命令了。
而是一種……退讓。
與此同時,城外。
呂定站在一條新挖的溝邊。
溝不深,是給雨水走的。
幾個年輕人正輪流揮鋤,動作生疏,卻沒人偷懶。
他們知道——
幹完這段,晚上能多分一把糧。
不是粥。
是實糧。
「東邊路口,昨夜沒事。」
有人來報。
「南邊那段,有兩個人影轉了一圈,沒靠近。」
呂定點了點頭。
「繼續巡。」
他沒有加人。
也沒有誇獎。
只是照著昨日的安排,一項一項往下走。
到午時,記名的人數,已經破了三百。
其中有十幾人,是城裡來的。
穿得比莊戶好一點。
眼神卻躲閃。
「城裡沒糧了?」
呂定問。
那人低頭。
「鋪子不開門。」
「官倉呢?」
「……說等。」
呂定沒再問。
他讓人領他們去後頭,分活。
不是守夜。
是修路。
這一點,很重要。
他不讓城裡來的人,一開始就拿刀。
他只讓他們——
把腳踩進泥里。
當晚,巡夜的人多了一倍。
但火把,卻少了一半。
不是不敢亮。
是沒必要。
路上安靜得很。
沒有搶。
沒有偷。
連野狗都少了。
因為人多了。
秩序一旦出現,就不容易亂了。
第七天。
縣衙終於派人來了。
不是縣令。
是主簿。
人沒穿官服,只帶了兩個隨從。
他們走到粥棚前,被攔住。
「來做什麼?」
主簿清了清嗓子。
「縣裡……想問問。」
「問什麼?」
「問這粥棚,是不是……暫代官設。」
這話說得極輕。
像是怕被誰聽見。
呂定這天,還是沒穿新衣。
他站在鍋邊,手裡拿著勺。
「不是。」
主簿一愣。
「那……」
「是莊設。」
一句話,乾淨利落。
主簿張了張嘴,又閉上。
他本來準備好的那套說辭,一下子沒了用處。
「那你們這樣……會不會不妥?」
呂定看著他。
「哪裡不妥?」
主簿被問住了。
不妥在哪?
沒搶官糧,沒進城,沒鬧事。
甚至還在修路。
「縣裡只是擔心……」
「擔心什麼?」
主簿沉默了。
他擔心的是——
城裡,已經沒人再等縣衙的糧了。
「若是有人問起……」
呂定點頭。
「你就說。」
「人,是自來投的。」
「糧,是莊裡出的。」
「路,是大家一起修的。」
「縣裡若要接手——」
他頓了頓。
「隨時。」
主簿抬頭,看了他一眼。
這一眼,很複雜。
「那……夜巡呢?」
「巡。」
「名義?」
呂定笑了笑。
「名義,在城裡。」
這句話,說得極輕。
卻讓主簿背後,一陣發涼。
他走的時候,沒有帶走任何東西。
也沒有留下任何文書。
但當晚,縣衙的夜巡,停了。
不是撤。
是沒人來。
第九天。
里正們,又來了。
這一次,不是問糧。
而是問——
「若是修完路,還能不能留下。」
呂定看著他們。
「路修完了,還有田。」
「田怎麼分?」
呂定沒回答。
他只說了一句:
「到時候再說。」
這一句,沒有承諾。
卻比承諾,更讓人心安。
因為他沒騙。
夜裡,縣城裡,有人收拾行李。
動作很輕。
馬車沒走正門。
從後巷繞出去。
城門守兵看見了。
沒攔。
他們甚至,還幫著抬了一下箱子。
那一刻。
平輿縣的名義,還在。
縣令的印,還在案上。
告示,也還貼著。
可真正管用的東西——
糧、路、人——
已經慢慢,移到了城外。
風吹過夜色。
粥棚的火,一盞一盞熄下。
縣衙後堂,一盞小燈還亮著。
不是正堂用的官燈,是側間臨時點的舊油燈,火苗發黃,只照得見案前一角。
縣令坐在那裡,看著一頁帳。
不是公文。
是城中各鋪這半月的稅糧清冊。
哪一家減了,哪一家欠了,哪一家乾脆不報了,全寫得清清楚楚。
他看得很慢。
不是算不過來,是不願算完。
門帘輕響。
主簿站在外頭,沒有進來。
「說。」縣令沒有抬頭。
「東市那三家糧鋪,今晚都關門了。」
縣令指尖一頓。
「關門?」
「是清帳。」主簿低聲道,「帳封了,人不在鋪里。」
「走了?」
「有兩家,今夜就不在城中了。」
燈芯「啪」地響了一聲。
縣令抬頭,看了主簿一眼。
那一眼,沒有怒,也沒有驚。
只是疲。
「城外……還在發?」
有人在挖溝,有人在鋪路,還有人已經被分到夜裡守路的位置。
第五天清晨,平輿縣城門一開,先出來的不是百姓。
是兩個衙役。
衣甲不整,腰刀也沒佩齊,只拎著水火棍,站在城門口張望了一陣,像是在等什麼,又像是不知道該往哪兒去。
他們看見了城外的粥棚,也看見了路邊排成一線的木牌。
「這……還真沒散。」
其中一個低聲說,另一個沒接話,只是咽了口唾沫,他們不是第一次看見這個場面。
但這是第一次——
城裡已經沒糧了,
城外卻還在「養人」。
而且不是亂養。
有人發粥,有人點名,有人巡夜。
像一支……已經跑起來的隊伍。
衙役沒有上前,他們只是站了一會兒,便轉身回城。
縣衙里,縣令正在寫字,字寫得不慢,卻顯得有些心不在焉。
案頭放著三份文書。
第一份,是郡里昨日傳下來的調糧批覆,寫得很長,真正有用的,只有一句:「春荒在即,各縣自籌為先。」
第二份,是里正們聯名遞上的呈帖,沒有哭鬧,沒有指責,只問一件事——
「城外粥棚,是否屬官設?」
縣令看到這份時,眉頭跳了一下。
第三份,是昨夜送來的私信。
沒落款,只寫了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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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車,已經繞城走了三次。」
縣令把筆放下,揉了揉眉心,他不是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他只是沒想到,來得這麼快。
「來人。」
門外有人應聲。
「去查一查,城外粥棚——」
話說到一半,他頓住了。
查什麼?
查誰設的?
查了又能如何?
官倉不開,是他下的令,縣兵不動,是他默許的。
現在城外有人在「救命」,
他若派人去拆——
拆的是誰的命?
「算了。」
縣令擺了擺手。
「讓他們……別鬧事就行。」
這句話說出口,他自己都愣了一下。
不是「取締」。
不是「歸官」。
只是——別鬧事。
這已經不是命令了。
而是一種……退讓。
與此同時,城外。
呂定站在一條新挖的溝邊。
溝不深,是給雨水走的。
幾個年輕人正輪流揮鋤,動作生疏,卻沒人偷懶。
他們知道——
幹完這段,晚上能多分一把糧。
不是粥。
是實糧。
「東邊路口,昨夜沒事。」
有人來報。
「南邊那段,有兩個人影轉了一圈,沒靠近。」
呂定點了點頭。
「繼續巡。」
他沒有加人。
也沒有誇獎。
只是照著昨日的安排,一項一項往下走。
到午時,記名的人數,已經破了三百。
其中有十幾人,是城裡來的。
穿得比莊戶好一點。
眼神卻躲閃。
「城裡沒糧了?」
呂定問。
那人低頭。
「鋪子不開門。」
「官倉呢?」
「……說等。」
呂定沒再問。
他讓人領他們去後頭,分活。
不是守夜。
是修路。
這一點,很重要。
他不讓城裡來的人,一開始就拿刀。
他只讓他們——
把腳踩進泥里。
當晚,巡夜的人多了一倍。
但火把,卻少了一半。
不是不敢亮。
是沒必要。
路上安靜得很。
沒有搶。
沒有偷。
連野狗都少了。
因為人多了。
秩序一旦出現,就不容易亂了。
第七天。
縣衙終於派人來了。
不是縣令。
是主簿。
人沒穿官服,只帶了兩個隨從。
他們走到粥棚前,被攔住。
「來做什麼?」
主簿清了清嗓子。
「縣裡……想問問。」
「問什麼?」
「問這粥棚,是不是……暫代官設。」
這話說得極輕。
像是怕被誰聽見。
呂定這天,還是沒穿新衣。
他站在鍋邊,手裡拿著勺。
「不是。」
主簿一愣。
「那……」
「是莊設。」
一句話,乾淨利落。
主簿張了張嘴,又閉上。
他本來準備好的那套說辭,一下子沒了用處。
「那你們這樣……會不會不妥?」
呂定看著他。
「哪裡不妥?」
主簿被問住了。
不妥在哪?
沒搶官糧,沒進城,沒鬧事。
甚至還在修路。
「縣裡只是擔心……」
「擔心什麼?」
主簿沉默了。
他擔心的是——
城裡,已經沒人再等縣衙的糧了。
「若是有人問起……」
呂定點頭。
「你就說。」
「人,是自來投的。」
「糧,是莊裡出的。」
「路,是大家一起修的。」
「縣裡若要接手——」
他頓了頓。
「隨時。」
主簿抬頭,看了他一眼。
這一眼,很複雜。
「那……夜巡呢?」
「巡。」
「名義?」
呂定笑了笑。
「名義,在城裡。」
這句話,說得極輕。
卻讓主簿背後,一陣發涼。
他走的時候,沒有帶走任何東西。
也沒有留下任何文書。
但當晚,縣衙的夜巡,停了。
不是撤。
是沒人來。
第九天。
里正們,又來了。
這一次,不是問糧。
而是問——
「若是修完路,還能不能留下。」
呂定看著他們。
「路修完了,還有田。」
「田怎麼分?」
呂定沒回答。
他只說了一句:
「到時候再說。」
這一句,沒有承諾。
卻比承諾,更讓人心安。
因為他沒騙。
夜裡,縣城裡,有人收拾行李。
動作很輕。
馬車沒走正門。
從後巷繞出去。
城門守兵看見了。
沒攔。
他們甚至,還幫著抬了一下箱子。
那一刻。
平輿縣的名義,還在。
縣令的印,還在案上。
告示,也還貼著。
可真正管用的東西——
糧、路、人——
已經慢慢,移到了城外。
風吹過夜色。
粥棚的火,一盞一盞熄下。
縣衙後堂,一盞小燈還亮著。
不是正堂用的官燈,是側間臨時點的舊油燈,火苗發黃,只照得見案前一角。
縣令坐在那裡,看著一頁帳。
不是公文。
是城中各鋪這半月的稅糧清冊。
哪一家減了,哪一家欠了,哪一家乾脆不報了,全寫得清清楚楚。
他看得很慢。
不是算不過來,是不願算完。
門帘輕響。
主簿站在外頭,沒有進來。
「說。」縣令沒有抬頭。
「東市那三家糧鋪,今晚都關門了。」
縣令指尖一頓。
「關門?」
「是清帳。」主簿低聲道,「帳封了,人不在鋪里。」
「走了?」
「有兩家,今夜就不在城中了。」
燈芯「啪」地響了一聲。
縣令抬頭,看了主簿一眼。
那一眼,沒有怒,也沒有驚。
只是疲。
「城外……還在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