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我們的玉佩不一樣
北境的官道上,秋風卷著黃沙,一匹快馬從遠處疾馳而來。
馬上是個年輕男子,二十出頭,穿著嶄新的青色棉衣,他面容清秀,眉眼間帶著幾分書生意氣,但騎馬的姿勢很穩,顯然不是第一次長途跋涉。
此人正是李康健。
李康健二十三就中了進士,被外放到了邊境的縣城做縣令,可謂是年輕有為。
他此番來北境,按照規矩,要先拜見頂頭上司知州大人和宋大人等,然後再去縣裡報到。
官道旁,有縣衙派來的差役接他。
差役牽著他的馬,引著他往城裡走。他先是拜見了新上任的知州大人,隨後又去拜見駐軍統領宋知,可巧宋知在討論公務,他便在門口等了好半晌,裡頭的人陸陸續續出來後他才得以召見。
這位宋大人比他想像中年輕得多,生得倒是俊秀好看,只是一張臉陰沉沉的,沒半點笑意,全程一副公事公辦的模樣,叫人看了害怕。
宋知看了他一眼。
年輕,面生,是新來的縣令,聽說還是主動申請來的北境,可見此子心性堅韌。他點了點頭,例行公事地問了幾句。籍貫哪裡、幾時到任、讀過什麼書。
李康健一一回答,聲音清朗,不急不緩。
宋知卻發現此子心不在焉,目光一直朝著自己腰間打量,哪知李康健察覺他的不悅,連忙拱手道:「宋大人莫怪,下官見您這玉佩跟下官的玉佩似乎有些相似——」
宋知低頭看自己那枚玉佩,他戴了太久,已經習慣了,甚至有時候也已經忘記這枚玉佩的存在,「李大人看走眼了,我這玉佩肯定與你的不同。」
李康健卻低頭從自己懷裡也掏出一塊玉佩。
宋知立刻發現對方也是一模一樣的廉價貨。
一樣綠油油的,一樣粗糙雕工,一樣的紅繩。
李康健甚至還向宋知攤手,「宋大人,可否借您的玉佩一觀。」
宋知略一躊躇,不肯,他已經隱約有不妙之感。偏偏李康健笑得人畜無害,大有一副笑眯眯的溫和扒開他最後一層遮羞布的感覺。
像是溫言細語哄他開門的鬼。
這一猶豫,李康健已經上前一步,「宋大人?」
宋知已經隱約有所察覺,忍不住多看了李康健一眼,隨後突然後知後覺想起李康健這名字!
趙金鳳手冊里的第九號!
就是那個聲音比他好聽的第九號!
「九號,上京趕考的舉人,頗有才華,為人老實話不多還聽勸,單純好擺布,聲音好聽,極有前途。可重點關注。」
宋知瞳孔微縮,胸脯起伏,萬沒料到趙金鳳都生死未卜一年多,他一沾上趙金鳳這三個字依然會急火攻心喪失理智。
聲音很好聽嗎?
能有他宋知好聽?
這不就是個小白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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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知好不容易順了氣,不動聲色的冷臉道:「我這個是京都天橋下的攤販上隨意買來的,和李大人的自然不同。」
哪知李康健卻已經瞄清楚宋知腰間的玉佩,笑著說道:「確實不同。下官的玉佩上刻的是玖,宋大人刻的是拾貳。」
一句話讓宋知的火氣從肚子到腦袋頂。
他是趙金鳳後院裡按進門先後順序的姨娘嗎?還給他排上號了?他憑什麼排最後一號?
然而李康健卻無知無覺,捧著玉佩猶如珍寶,眼裡浮現起一抹柔光,「下官的玉佩乃是未婚妻所贈,玖取自《詩經》中『投我以木李,報之以瓊玖』,象徵美玉,有福氣綿長之意。而且這個『玖』也是她親手所刻,她為了刻這個字還傷了手指,在下曾發誓非她不娶。」
宋知的手在桌案下攥緊了,忽而想起臨走時趙金鳳送他玉佩的模樣。
「《周禮》有云:『天有四時,地有十二物。』十二非獨一數,乃天地之全、時序之圓、人世之滿。我想這也是母親為何在玉佩上刻有拾貳的意思,她大約是希望我此生能夠圓滿。」
宋知蠕蠕唇,想提醒李康健趙金鳳不是個好人,可若是提起此事他就會暴露自己也曾經被趙金鳳玩弄的事實,他憋著火道:「她是不是還說,讓你考中後儘快回牛家村娶她?」
「宋大人可真是明察秋毫!」李康健說完又覺不對,他……提過牛家村嗎?
或許提過吧?
李康健抬起頭,認真地說:「所以下官這次來北境,除了上任,還有一件事。等我在縣裡安頓好了,就回去接她來成親。」
宋知冷著臉,「你如今功成名就…還想娶她?」
趙金鳳墳頭草都兩米高了,李康健註定是白跑一趟。
「我這些年攢了些銀子,雖然不多,但足夠娶她。她跟著我,也許不能大富大貴,但我絕不會讓她受委屈。下官絕不做那陳世美!」
陳世美三個字讓宋知心情一瞬跌到谷底。
還好他當初做了陳世美,否則就真遭了趙金鳳那小人的暗算。
「下官初到北境,尚未站穩腳跟,所以有一事想要麻煩宋大人,還請宋大人行個方便。」李康健拱著手,神情謙卑,「請宋大人幫忙撥一支人馬,代替下官去孟縣走一遭,護送下官的未婚妻來北境。」
李康健說完,作揖更深,好半晌卻不見宋知回應。
他想了想,自己這要求雖然突兀魯莽,但北境到孟縣千里迢迢,他手無縛雞之力,一路護送必須得有十幾個練家子,請自己領頭上司幫個忙……也不是什麼太過出格之事。
雖冒昧,卻情理之中。
哪知李康健一抬頭就看見宋知陰沉沉的臉,「李大人初到北境,倒指揮起本官做事來了?」
李康健連道不敢,卻依然遭了宋知的訓斥,「你正是建功立業的時候,怎可沉溺兒女私情?更何況趙金鳳與你私相授受,可見此女行為不端,怎是你的良配?最後奉勸你一句,我勸你忘了她,別想著接她來成親。情愛都是鏡中花水中月,年紀輕輕的,把心思早些放到公務上才是正經!」
李康健被上峰罵了個狗血噴頭,白著臉從宋知書房退出,末了擦擦汗,心道宋大人當真如傳言中不近人情。
不過,他說過未婚妻叫趙金鳳嗎?
還有,宋大人算老幾,說不讓他娶鳳兒,他就不娶啊?
男子漢大丈夫行得端坐得住,答應了的事情怎好反悔?
李康健打定主意,想著自己回去不方便,總得先去一封書信告知鳳兒自己在北境才是——
馬上是個年輕男子,二十出頭,穿著嶄新的青色棉衣,他面容清秀,眉眼間帶著幾分書生意氣,但騎馬的姿勢很穩,顯然不是第一次長途跋涉。
此人正是李康健。
李康健二十三就中了進士,被外放到了邊境的縣城做縣令,可謂是年輕有為。
他此番來北境,按照規矩,要先拜見頂頭上司知州大人和宋大人等,然後再去縣裡報到。
官道旁,有縣衙派來的差役接他。
差役牽著他的馬,引著他往城裡走。他先是拜見了新上任的知州大人,隨後又去拜見駐軍統領宋知,可巧宋知在討論公務,他便在門口等了好半晌,裡頭的人陸陸續續出來後他才得以召見。
這位宋大人比他想像中年輕得多,生得倒是俊秀好看,只是一張臉陰沉沉的,沒半點笑意,全程一副公事公辦的模樣,叫人看了害怕。
宋知看了他一眼。
年輕,面生,是新來的縣令,聽說還是主動申請來的北境,可見此子心性堅韌。他點了點頭,例行公事地問了幾句。籍貫哪裡、幾時到任、讀過什麼書。
李康健一一回答,聲音清朗,不急不緩。
宋知卻發現此子心不在焉,目光一直朝著自己腰間打量,哪知李康健察覺他的不悅,連忙拱手道:「宋大人莫怪,下官見您這玉佩跟下官的玉佩似乎有些相似——」
宋知低頭看自己那枚玉佩,他戴了太久,已經習慣了,甚至有時候也已經忘記這枚玉佩的存在,「李大人看走眼了,我這玉佩肯定與你的不同。」
李康健卻低頭從自己懷裡也掏出一塊玉佩。
宋知立刻發現對方也是一模一樣的廉價貨。
一樣綠油油的,一樣粗糙雕工,一樣的紅繩。
李康健甚至還向宋知攤手,「宋大人,可否借您的玉佩一觀。」
宋知略一躊躇,不肯,他已經隱約有不妙之感。偏偏李康健笑得人畜無害,大有一副笑眯眯的溫和扒開他最後一層遮羞布的感覺。
像是溫言細語哄他開門的鬼。
這一猶豫,李康健已經上前一步,「宋大人?」
宋知已經隱約有所察覺,忍不住多看了李康健一眼,隨後突然後知後覺想起李康健這名字!
趙金鳳手冊里的第九號!
就是那個聲音比他好聽的第九號!
「九號,上京趕考的舉人,頗有才華,為人老實話不多還聽勸,單純好擺布,聲音好聽,極有前途。可重點關注。」
宋知瞳孔微縮,胸脯起伏,萬沒料到趙金鳳都生死未卜一年多,他一沾上趙金鳳這三個字依然會急火攻心喪失理智。
聲音很好聽嗎?
能有他宋知好聽?
這不就是個小白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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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知好不容易順了氣,不動聲色的冷臉道:「我這個是京都天橋下的攤販上隨意買來的,和李大人的自然不同。」
哪知李康健卻已經瞄清楚宋知腰間的玉佩,笑著說道:「確實不同。下官的玉佩上刻的是玖,宋大人刻的是拾貳。」
一句話讓宋知的火氣從肚子到腦袋頂。
他是趙金鳳後院裡按進門先後順序的姨娘嗎?還給他排上號了?他憑什麼排最後一號?
然而李康健卻無知無覺,捧著玉佩猶如珍寶,眼裡浮現起一抹柔光,「下官的玉佩乃是未婚妻所贈,玖取自《詩經》中『投我以木李,報之以瓊玖』,象徵美玉,有福氣綿長之意。而且這個『玖』也是她親手所刻,她為了刻這個字還傷了手指,在下曾發誓非她不娶。」
宋知的手在桌案下攥緊了,忽而想起臨走時趙金鳳送他玉佩的模樣。
「《周禮》有云:『天有四時,地有十二物。』十二非獨一數,乃天地之全、時序之圓、人世之滿。我想這也是母親為何在玉佩上刻有拾貳的意思,她大約是希望我此生能夠圓滿。」
宋知蠕蠕唇,想提醒李康健趙金鳳不是個好人,可若是提起此事他就會暴露自己也曾經被趙金鳳玩弄的事實,他憋著火道:「她是不是還說,讓你考中後儘快回牛家村娶她?」
「宋大人可真是明察秋毫!」李康健說完又覺不對,他……提過牛家村嗎?
或許提過吧?
李康健抬起頭,認真地說:「所以下官這次來北境,除了上任,還有一件事。等我在縣裡安頓好了,就回去接她來成親。」
宋知冷著臉,「你如今功成名就…還想娶她?」
趙金鳳墳頭草都兩米高了,李康健註定是白跑一趟。
「我這些年攢了些銀子,雖然不多,但足夠娶她。她跟著我,也許不能大富大貴,但我絕不會讓她受委屈。下官絕不做那陳世美!」
陳世美三個字讓宋知心情一瞬跌到谷底。
還好他當初做了陳世美,否則就真遭了趙金鳳那小人的暗算。
「下官初到北境,尚未站穩腳跟,所以有一事想要麻煩宋大人,還請宋大人行個方便。」李康健拱著手,神情謙卑,「請宋大人幫忙撥一支人馬,代替下官去孟縣走一遭,護送下官的未婚妻來北境。」
李康健說完,作揖更深,好半晌卻不見宋知回應。
他想了想,自己這要求雖然突兀魯莽,但北境到孟縣千里迢迢,他手無縛雞之力,一路護送必須得有十幾個練家子,請自己領頭上司幫個忙……也不是什麼太過出格之事。
雖冒昧,卻情理之中。
哪知李康健一抬頭就看見宋知陰沉沉的臉,「李大人初到北境,倒指揮起本官做事來了?」
李康健連道不敢,卻依然遭了宋知的訓斥,「你正是建功立業的時候,怎可沉溺兒女私情?更何況趙金鳳與你私相授受,可見此女行為不端,怎是你的良配?最後奉勸你一句,我勸你忘了她,別想著接她來成親。情愛都是鏡中花水中月,年紀輕輕的,把心思早些放到公務上才是正經!」
李康健被上峰罵了個狗血噴頭,白著臉從宋知書房退出,末了擦擦汗,心道宋大人當真如傳言中不近人情。
不過,他說過未婚妻叫趙金鳳嗎?
還有,宋大人算老幾,說不讓他娶鳳兒,他就不娶啊?
男子漢大丈夫行得端坐得住,答應了的事情怎好反悔?
李康健打定主意,想著自己回去不方便,總得先去一封書信告知鳳兒自己在北境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