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5章,滴水不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七罪並罰,按律當誅。」

  杜衡合上狀紙,抬起頭,目光落在堂下那道青色身影上。

  「劉正風,你可認罪?」

  公堂內外,數百道目光同時聚了過來。

  劉正風只是閉著眼,站在那裡。

  片刻後,他輕輕嘆了口氣。

  「杜尚書,你主理刑部,也有十年了吧?」

  杜衡眉頭一皺:「劉大人問這個做什麼?」

  「老夫只是替你惋惜。」

  劉正風睜開眼,目光平靜得近乎冷漠。

  「十年刑名,竟連大幹律最基本的定罪規矩,都忘得一乾二淨。」

  堂內眾人臉色驟變。

  「劉大人慎言!」

  杜衡沉聲道:「今日是三法司會審,不是你在翰林院講學。」

  「正因為是三法司會審,才更要講律法。」

  劉正風冷哼一聲,抬起一根手指。

  「大幹律第三卷第七條,官員定讞,須人證、物證、口供三者相合,且前後形成閉環。孤證不立,偏詞不信。此條,杜尚書不會不知道吧?」

  不等杜衡回應,劉正風掃了一眼眾人。

  「沈懷璧列九個人證,可其中三人已經失蹤,兩人是被劉某罷黜的舊吏,剩下幾人,不過是市井百姓。」

  「這些人證,杜尚書也敢拿來定一品大員的罪?」

  杜衡眉頭一皺:「劉大人,證人是否失蹤、證詞是否可信,自有三法司查驗。尚未查驗之前,豈能——」

   TW 看書網書庫多,𝖘𝖍𝖚.𝖙𝖜任你選

  「尚未查驗?」

  劉正風打斷了他。

  「既然尚未查驗,那便是疑證。」

  「既然是疑證,杜尚書方才念的『七罪並罰,按律當誅』,又是從哪裡來的?」

  杜衡被問得一滯。

  劉正風看向他。

  「那三萬兩白銀,可有老夫親筆籤押的收條?」

  杜衡沉默下來。

  「可有錢莊核驗過的底簿?」

  杜衡依舊沒有回答。

  「可有經手之人,能在公堂之上指認,是老夫親手收下了這三萬兩銀子?」

  劉正風聲音陡然一沉。

  「沒有。」

  他自己替杜衡回答了。

  「二十七萬兩賑銀虧空,可有一兩從老夫的私宅中搜出?可有一張戶部出庫紅批,證明老夫經手過這筆銀子?可有漕運衙門的押運文書,寫著老夫收取、截留或調撥過其中任何一筆?」

  「都沒有。」

  「至於嚴山文。」

  劉正風嘴角浮起一絲冷笑。

  「一個落榜舉子,死在京郊,只因曾經在翰林院外見過老夫一面,便說他是老夫滅口?」

  「若天下都按這個道理辦案,盛州城裡每日橫死數十人,豈不是誰與死者有過一面之緣,誰便要進詔獄?」

  一連串反問,字字落在律法上。

  堂內漸漸響起了低低的議論聲。

  沈懷璧的狀詞寫得義憤填膺,可真正落到證據上,卻確實沒有一件能直接釘死劉正風的鐵證。

  杜衡的臉色難看起來。

  劉正風並不是在胡攪蠻纏,相反,他每一句辯駁都說得有道理。

  三法司會審,可不同於尋常府衙庭審。

  尋常庭審,只要證詞帳冊看似吻合,便可倉促定案,可三法司會審執掌天下刑獄標杆,最講究滴水不漏、有據可依。

  此刻被劉正風層層拆解,整樁案子看似證據堆砌,實則處處是漏洞。

  「尚書大人。」

  副審席上,周崇文微微欠身。

  「下官以為,劉大人所言不無道理。」

  杜衡側目看向他。

  周崇文神色肅然,一副公事公辦的模樣。

  「沈懷璧所呈證據,多為人證轉述與民間抄錄。若憑一紙狀詞,便要定當朝一品死罪,只怕天下官員人人自危。」

  「依下官之見,不如暫緩定罪,將所有證據交由通政司重新甄別。證人逐一核驗,帳冊逐一查對,待證據確鑿之後,再行定奪。」

  周崇文是刑部侍郎,這話說得滴水不漏。

  既沒有明著替劉正風脫罪,又把案子往「證據不足、暫緩審理」上引。

  只要今日不能定罪,接下來的事情便有無數種變數。

  證人可以改口。

  帳冊可以失蹤。

  卷宗可以重抄。

  甚至連沈懷璧這個告狀的人,都可以被扣上一頂「受人指使、誣告朝廷重臣」的帽子。

  就在這時,大理寺少卿孟維楨站了起來。

  「尚書大人,下官有本奏。」

  周崇文眼皮一跳:「孟少卿,公堂之上,不可逞一時意氣。」

  「下官不逞意氣,只講道理。」

  孟維楨說道,

  「周侍郎,今日既然是三法司會審,便是為了查證真偽。若凡事都要等證據自行完整,那還要三法司做什麼?」

  「孟少卿此言差矣。」

  周崇文淡淡道。

  「查證真偽與倉促定罪,本就是兩回事。」

  「本官只是提醒諸位,莫要因為堂外百姓情緒激烈,便忘了朝廷審案的規矩。」

  這句話一出,反倒將孟維楨和杜衡架到了火上。

  你們若繼續逼問,就是順著民意辦案。

  你們若暫緩,就是依法審慎。

  無論如何,周崇文都已經先占了「守法」的名分。

  劉正風看了周崇文一眼。

  兩人的目光在半空中輕輕一碰。

  周崇文立刻垂下眼眸。

  他沒有與劉正風交換任何言語,可這一個眼神,已經足夠說明許多事情。

  「尚書大人,下官有證據呈上。」

  孟維楨不與周崇文爭辯,從袖中取出一份封好的卷宗,雙手遞上。

  「三位大人,這是大理寺此前提審原禮部員外郎程啟元所得的供詞。」

  「他已經畫押承認,永和十七年會試放榜前夜,何敬之的管家曾攜一口重箱,從劉府後門進入。」

  劉正風眉頭一皺,側過臉來。

  孟維楨繼續道:

  「何府帳房周順也供認,當年何家帳面上確有三萬兩白銀,以『購畫』之名支出。劉大人,三萬兩買一幅畫,這幅畫如今還掛在您的書房嗎?」

  堂內氣氛瞬間凝固。

  孟維楨這一手,顯然是想用具體細節,將劉正風和三萬兩銀子的賄款直接拴在一起。

  可劉正風只是撣了撣袖口,冷笑一聲:「說完了?」

  孟維楨一怔:「劉大人,這兩份證詞——」

  「程啟元當年因貪墨被老夫參奏,革職貶官。他若不恨老夫,才是怪事。」

  劉正風語氣平淡道,「至於那帳房周順,他只證明何家有三萬兩銀子以購畫之名支出,可曾親眼看見銀子進了老夫的門?」

  孟維楨眉頭一皺:「他雖未親眼看見,但何府帳冊——」

  「帳冊只記支出,不記收款。」

  劉正風立即接道:「何家花三萬兩買畫,便只能證明何家花了三萬兩買畫。至於那幅畫去了哪裡,賣畫之人是誰,錢最後落到誰手中,證據呢?」

  孟維楨一時無言。

  劉正風向前半步。

  「孟少卿,你大理寺審案,什麼時候開始靠『他家花了錢,所以一定是老夫收了錢』來定罪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