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迷霧之森
卡什並未多想,揭下那任務帖後,又順手取了一些順路而簡單的任務。
那些小任務就沒有命運抉擇的提示了。
在蕾雅的開道下,很快從人流中走出。
雖然面板一些結算獎勵的規律被他琢磨透了。
可這命運抉擇的即時獎勵變化實在太多。
有時只有一點經驗值,有時又能有像這樣的魔具。
拿著任務帖找到前台的薇羅小姐。
「我們要接這個任務。」
此刻的薇羅正處一片繁忙之中,也不多言,接過那任務帖和卡什小隊的隊徽,便操作起來。
不時,她將那代表著拂曉之翼小隊的隊徽推回,同時說道:
「登記完了,祝各位冒險者滿載而歸!」
……
一行人終於擠出那繁忙的冒險者公會。
艾莉爾眨眨眼,盯著卡什那不知何時已經背在後面的背包。
「隊長,你這背包是哪來的?」
「好心人送的。」卡什隨口胡謅一句。
聽著卡什這明顯是打馬虎的話,艾莉爾有些不滿的嘟囔起兩腮。
可卡什對此全然不在意。
今天上午的事可不少啊。
要去迷霧之森,那裡地形大多崎嶇,馬車很難進去,馬車租著便沒用了。
步行而往,肯定是要好些天的時間的。
這就需要他們有充足的物資供應才行。
可沒了馬車,怎麼攜帶大量物資是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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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原本還為這個事情而煩惱呢。
卻沒想到,那些命運抉擇里竟然有這麼一個即時獎勵。
而且任務的難度也適合他們。
於是,他將之前安放在馬車中的裝備通通往背包里塞。
唯一可惜的是,這背包裡面是裝不了那些新鮮的食材了。
這恐怕要讓唯唯失望了。
不過,廚具還是可以帶的。
或許,他可以試著烹飪一下路上撿到的食材?
這確實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卡什又買了好些道具,有除蟲的,更多是為了有備無患的一些小東西。
如此折騰了小半個上午,終於將這些事通通打理好了。
他們並沒有同之前那般,從東城門出城,而是繞到了南城門。
同樣是那高聳的城牆。
可不同的是,城門外面沒有了那連綿的難民營帳,有的只是一片夯實的土地。
而再往外,就是綠蔭成片的山林了。
那也是卡什等人的目標——迷霧之森。
走在這森林中,卡什深深吸了口氣。
一股清新的花香混雜著泥土的芬芳,就像是能滌盪靈魂一般,讓已經習慣城內污雜空氣的卡什渾身一顫。
到處是手臂粗的樹木,陽光被那濃密的枝葉篩地只剩下細碎的金光。
明明已經臨近的中午,這林中仍有薄薄的的霧氣流淌,在如礁石般的樹幹上留下浪花般的氣旋。
細碎的金光便因這霧氣有了形狀,像是一柄柄巨大的利劍那般直直插在地上。
迷霧之森,危機四伏。
那可是不管腹地還是外圍的。
與之形成鮮明反差的,就是唯唯了。
到了這森林,她像是回家了一般。
輕輕一跳,便踩在樹上那些仿佛是專門為她生長的著力點上。
繁茂的枝葉阻擋不了她的視線,反而成了她天然的偽裝。
卡什等人只能見到頭頂枝葉晃動,根本見不到的唯唯的人影。
只在呼喚她時,才能聽到她的聲音從一個意想不到的角落傳出。
這讓卡什深深明白,為什麼以前人族與精靈交戰時,最先做的,就是將目之所及的樹木砍伐。
開玩笑,根本找不到敵人,這還怎麼打?
對於唯唯這種族天賦,卡什也默許她不用一起保持陣型了。
況且,有一個熟悉森林的隊友在附近偵查也是一件不錯的事。
陣型還是之前那般,謝伊穿著板甲在前頭頂著。
隨後是卡什等人在中間,最後是蕾雅在末尾墊後。
一路上,他們找到好些魔植,都是一些低階的。
不過冒險者公會有需求,卡什便也順路采了。
前頭的樹木稀疏了些,似乎還有潺潺的流水聲傳來,應該是有一條小溪。
翻過幾個灌木叢,幾人終於找到了唯唯的人影。
此刻,她正踩一樹枝上,手中已然拉起她那精巧的弓。
卡什順著她瞄準的方向望去。
就在那潺潺的溪水邊,正有一頭鹿歇腳,低垂鹿首,啜飲著溪水。
『鹿?這倒提醒我了。』
卡什捏著下巴,看著天色已然昏黃。
艾莉爾從剛才開始就一直在囊囊該吃飯了。
他們運氣真是不錯,眼下竟然遇上了這麼一頭鹿。
弓弦顫動,唯唯兩指一松,霎時間,箭矢離弦而出,直直射向那麋鹿的方向。
就在卡什等人正期待著。
晶瑩的液體四濺,只聽著嗤的一聲,那箭矢似乎也渴了,徑直跑到了那溪水之中。
麋鹿聽到動靜,身形立轉,就要逃跑。
這並不出卡什等人意外,他們揮手歡呼起來。
沒錯,他們期待著唯唯馬箭的這一刻。
當然,到了嘴角的麋鹿可不會讓它就這麼跑了。
卡什抬起手中的骨杖,瞬發了一支幽綠色的箭矢,直直射中那麋鹿的一隻前腿。
下一刻,那麋鹿當即翻倒,掀起一地塵土。
它掙扎著似乎還想逃走。
可隨著嗤的一聲,下一支幽綠色的箭矢已然刺穿了它的顱骨。
結束了它這並不罪惡的一生。
「哇,鹿鹿這麼可愛,為什麼要殺鹿鹿。」
艾莉爾跳到這麋鹿旁邊,憐憫地淚水不由得從嘴角流出。
「收收你的口水。」
卡什走到麋鹿旁邊,正準備試著處理一下。
這時,唯唯自告奮勇道:
「我來,處理這些野獸的屍體我可就有經驗多了。」
卡什想了想,便交給她處理了。
正好附近還有一條小溪,卡什便就打算在這安營紮寨。
唯唯處理這些野獸的手法本就相當嫻熟,有了匕首『暗箭』,那更是如虎添翼。
幾乎是三兩下,就將這麋鹿的皮扒了下來。
卡什也不浪費,將之收入背包之中。
可隨機就有些頭疼起來,這該用這麋鹿肉做什麼吃的好呢?
這是個非常嚴肅的問題!
那些小任務就沒有命運抉擇的提示了。
在蕾雅的開道下,很快從人流中走出。
雖然面板一些結算獎勵的規律被他琢磨透了。
可這命運抉擇的即時獎勵變化實在太多。
有時只有一點經驗值,有時又能有像這樣的魔具。
拿著任務帖找到前台的薇羅小姐。
「我們要接這個任務。」
此刻的薇羅正處一片繁忙之中,也不多言,接過那任務帖和卡什小隊的隊徽,便操作起來。
不時,她將那代表著拂曉之翼小隊的隊徽推回,同時說道:
「登記完了,祝各位冒險者滿載而歸!」
……
一行人終於擠出那繁忙的冒險者公會。
艾莉爾眨眨眼,盯著卡什那不知何時已經背在後面的背包。
「隊長,你這背包是哪來的?」
「好心人送的。」卡什隨口胡謅一句。
聽著卡什這明顯是打馬虎的話,艾莉爾有些不滿的嘟囔起兩腮。
可卡什對此全然不在意。
今天上午的事可不少啊。
要去迷霧之森,那裡地形大多崎嶇,馬車很難進去,馬車租著便沒用了。
步行而往,肯定是要好些天的時間的。
這就需要他們有充足的物資供應才行。
可沒了馬車,怎麼攜帶大量物資是一個問題。
本書首發🅣🅦看書網→🅢🅗🅤.🅣🅦,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他原本還為這個事情而煩惱呢。
卻沒想到,那些命運抉擇里竟然有這麼一個即時獎勵。
而且任務的難度也適合他們。
於是,他將之前安放在馬車中的裝備通通往背包里塞。
唯一可惜的是,這背包裡面是裝不了那些新鮮的食材了。
這恐怕要讓唯唯失望了。
不過,廚具還是可以帶的。
或許,他可以試著烹飪一下路上撿到的食材?
這確實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卡什又買了好些道具,有除蟲的,更多是為了有備無患的一些小東西。
如此折騰了小半個上午,終於將這些事通通打理好了。
他們並沒有同之前那般,從東城門出城,而是繞到了南城門。
同樣是那高聳的城牆。
可不同的是,城門外面沒有了那連綿的難民營帳,有的只是一片夯實的土地。
而再往外,就是綠蔭成片的山林了。
那也是卡什等人的目標——迷霧之森。
走在這森林中,卡什深深吸了口氣。
一股清新的花香混雜著泥土的芬芳,就像是能滌盪靈魂一般,讓已經習慣城內污雜空氣的卡什渾身一顫。
到處是手臂粗的樹木,陽光被那濃密的枝葉篩地只剩下細碎的金光。
明明已經臨近的中午,這林中仍有薄薄的的霧氣流淌,在如礁石般的樹幹上留下浪花般的氣旋。
細碎的金光便因這霧氣有了形狀,像是一柄柄巨大的利劍那般直直插在地上。
迷霧之森,危機四伏。
那可是不管腹地還是外圍的。
與之形成鮮明反差的,就是唯唯了。
到了這森林,她像是回家了一般。
輕輕一跳,便踩在樹上那些仿佛是專門為她生長的著力點上。
繁茂的枝葉阻擋不了她的視線,反而成了她天然的偽裝。
卡什等人只能見到頭頂枝葉晃動,根本見不到的唯唯的人影。
只在呼喚她時,才能聽到她的聲音從一個意想不到的角落傳出。
這讓卡什深深明白,為什麼以前人族與精靈交戰時,最先做的,就是將目之所及的樹木砍伐。
開玩笑,根本找不到敵人,這還怎麼打?
對於唯唯這種族天賦,卡什也默許她不用一起保持陣型了。
況且,有一個熟悉森林的隊友在附近偵查也是一件不錯的事。
陣型還是之前那般,謝伊穿著板甲在前頭頂著。
隨後是卡什等人在中間,最後是蕾雅在末尾墊後。
一路上,他們找到好些魔植,都是一些低階的。
不過冒險者公會有需求,卡什便也順路采了。
前頭的樹木稀疏了些,似乎還有潺潺的流水聲傳來,應該是有一條小溪。
翻過幾個灌木叢,幾人終於找到了唯唯的人影。
此刻,她正踩一樹枝上,手中已然拉起她那精巧的弓。
卡什順著她瞄準的方向望去。
就在那潺潺的溪水邊,正有一頭鹿歇腳,低垂鹿首,啜飲著溪水。
『鹿?這倒提醒我了。』
卡什捏著下巴,看著天色已然昏黃。
艾莉爾從剛才開始就一直在囊囊該吃飯了。
他們運氣真是不錯,眼下竟然遇上了這麼一頭鹿。
弓弦顫動,唯唯兩指一松,霎時間,箭矢離弦而出,直直射向那麋鹿的方向。
就在卡什等人正期待著。
晶瑩的液體四濺,只聽著嗤的一聲,那箭矢似乎也渴了,徑直跑到了那溪水之中。
麋鹿聽到動靜,身形立轉,就要逃跑。
這並不出卡什等人意外,他們揮手歡呼起來。
沒錯,他們期待著唯唯馬箭的這一刻。
當然,到了嘴角的麋鹿可不會讓它就這麼跑了。
卡什抬起手中的骨杖,瞬發了一支幽綠色的箭矢,直直射中那麋鹿的一隻前腿。
下一刻,那麋鹿當即翻倒,掀起一地塵土。
它掙扎著似乎還想逃走。
可隨著嗤的一聲,下一支幽綠色的箭矢已然刺穿了它的顱骨。
結束了它這並不罪惡的一生。
「哇,鹿鹿這麼可愛,為什麼要殺鹿鹿。」
艾莉爾跳到這麋鹿旁邊,憐憫地淚水不由得從嘴角流出。
「收收你的口水。」
卡什走到麋鹿旁邊,正準備試著處理一下。
這時,唯唯自告奮勇道:
「我來,處理這些野獸的屍體我可就有經驗多了。」
卡什想了想,便交給她處理了。
正好附近還有一條小溪,卡什便就打算在這安營紮寨。
唯唯處理這些野獸的手法本就相當嫻熟,有了匕首『暗箭』,那更是如虎添翼。
幾乎是三兩下,就將這麋鹿的皮扒了下來。
卡什也不浪費,將之收入背包之中。
可隨機就有些頭疼起來,這該用這麋鹿肉做什麼吃的好呢?
這是個非常嚴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