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宣判——死刑!
第41章 宣判——死刑!
此刻,他低著頭,沉默不語。
沒有人知道他在想什麼。
但也沒有人在乎他在想什麼。
旁邊,是一具屍體。
龍夜月。
陳新傑一直低著頭,沒有看過去。
他不知道是不敢看,還是不願看,還是覺得看了也沒用。
那個他愛了一輩子、念了一輩子、為了她的死甚至不惜與陳與為敵的女人,就躺在離他不到三米的地方。
但他卻一直沒有看過去,連一眼都沒有。
也許,他是不想讓龍夜月看到他現在的樣子。
也許,他是覺得現在看已經沒有意義了。
也許,他只是單純地不想在鏡頭前流露出任何情緒。
誰知道呢。
審判台後方,是一座高台。
陳與坐在高台的正中央,身後是聯邦的旗幟和議會的旗幟。
他穿著一身正裝,面色平靜如水,目光沉穩地掃過全場。
他的兩側,坐著聯邦議會的幾位高級官員和軍方代表,每個人的臉上都寫滿了嚴肅。
潘文站在陳與的右側稍後位置,手中捧著一份厚厚的文件。
他的面色平靜,但眼中閃爍著一絲激動的光芒。
這場審判,註定會載入史冊。
畢竟,這還是議會第一次審判一位巔峰准神呢。
高台的下方,是陪審團和旁聽席。
此刻,幾位戰神殿的戰神坐在旁聽席的第一排,面色鐵青,一言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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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被「邀請」來旁聽的。
但說是邀請。
其實和強制沒有區別。
而不來的後果,他們心裡清楚。
除了戰神殿的人,還有一些世家和宗門的代表,以及聯邦各界的知名人士。
聚光燈紛紛打向陳新傑。
數道強光從不同方向同時亮起,將跪在審判台上的陳新傑照得無處遁形。
那光芒刺目而熾熱————
讓他的臉色看起來更加蒼白。
在聚光燈的照射下————
他不再是那個高高在上的戰神殿殿主,不再是一個讓人仰望的瀚海斗羅。
他只是一個囚犯。
一個跪在審判台上等待裁決的人。
審判開始。
陳與坐在高台之上,微微頷首。
一旁的潘文收到示意,轉向下方審判席上的審判長,微微點了點頭。
那眼神交流只持續了不到一秒,但其中的意思再明確不過—
可以開始了。
審判長是一位年過六旬的老者,鬚髮皆白,面容威嚴,穿著一身黑色的法官長袍。
他是聯邦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一生審過無數大案要案。
他更是從未有過偏私。
而今天,他坐在這裡,手中的法槌將決定一位巔峰准神的命運。
他站起身來,目光掃過全場,聲音洪亮而沉穩。
「本庭宣布,對原戰神殿殿主陳新傑的審判,現在開始。」
法槌落下,發出一聲清脆而沉悶的響聲,在廣場上空迴蕩。
隨後,檢察官站起身來,翻開手中厚厚的卷宗,開始宣讀關於陳新傑的罪證。
「第一條,陳新傑身為戰神殿殿主,享受著聯邦最高級別的資源和待遇,卻聯合外部勢力對抗聯邦,對抗議會長。」
「其行為已經嚴重違背了戰神殿殿主的職責和誓言,構成了嚴重的叛國罪。」
檢察官的聲音在廣場上迴蕩,通過直播傳遍聯邦的每一個角落。
「第二條,陳新傑在擔任天海軍團軍團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以海神家族當代家主的名義,向聯邦提議將天海軍團更名為海神軍團,意圖將聯邦的軍事力量變為其私人武裝。」
「此行為嚴重違反了聯邦軍事法規,構成了企圖私占聯邦資源的嚴重罪行。」
此刻,旁聽席上,那幾位戰神殿的戰神臉色更加難看了。
他們本以為今天只是來看陳新傑受審的,沒想到陳與居然把矛頭對準了整個戰神殿。
雖然一直說的是陳新傑。
但「戰神殿殿主」這五個字,就已經把戰神殿推到了風口浪尖上。
民眾會怎麼想?
他們會想:
陳新傑做錯了。
那戰神殿的其他人有沒有做錯?
他們是不是也在打著同樣的算盤?
此刻,檢察官繼續宣讀。
「第三條,陳新傑在得知龍夜月被依法擊斃後,不思悔改,反而與史萊克學院勾結,聯合對抗聯邦,對抗議會長。」
「而在對抗的過程中,陳新傑公然攻擊聯邦海軍艦隊,造成多艘戰艦受損,數十名士兵受傷。」
「其行為嚴重危害了聯邦的安全。」
「第四條,陳新傑身為巔峰准神,本應以身作則,維護聯邦的法律和秩序,卻多次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為其海神家族謀取不正當利益。」
「經查實,陳新傑在擔任戰神殿殿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大量聯邦資源輸送至其海神家族,總價值超過————」
「第五條————」
「第六條————」
樁樁件件,罄竹難書。
每一條罪證,都有詳實的證據。
有文件,有記錄,有證人證言,有物證材料。
檢察官一頁一頁地翻著卷宗,一條一條地念著罪證,聲音越來越高昂,越來越有力。
那些觸目驚心的事實,像一把把尖刀,扎進了每一個觀看直播的民眾心中。
民眾們大怒。
魂導屏幕上,彈幕如潮水般涌過。
「敗類!」
「叛徒!」
「槍斃他!」
「這種人渣也配當戰神殿殿主?」
「查!把戰神殿從上到下查個底朝天!」
街頭的大屏幕前————
聚集的人群發出陣陣怒吼。
有人揮著拳頭,有人指著屏幕上的陳新傑破口大罵,有人激動得滿臉通紅。
那曾經在他們心中高高在上的巔峰准神,此刻變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明都的廣場上,民眾們也在高喊。
「死刑!死刑!死刑!」
聲音越來越大,越來越整齊。
最後匯聚成一股震耳欲聾的聲浪,在廣場上空久久迴蕩。
此刻,檢察官也宣讀完了最後一條罪證,轉過身,向審判長和陪審團深深鞠躬,然後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審判台後面,審判長沉默了片刻,與幾位陪審員低聲交換了意見。
其實已經不需要討論了。
陳新傑所有的罪證都是板上釘釘的事實,所有的證據都經過了嚴格的核實。
但程序要走,流程要過。
因為,這是法治的尊嚴。
「經本庭審理,陳新傑犯有叛國罪、濫用職權罪等多項罪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依法判處」」
「死刑!」
「立刻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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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他低著頭,沉默不語。
沒有人知道他在想什麼。
但也沒有人在乎他在想什麼。
旁邊,是一具屍體。
龍夜月。
陳新傑一直低著頭,沒有看過去。
他不知道是不敢看,還是不願看,還是覺得看了也沒用。
那個他愛了一輩子、念了一輩子、為了她的死甚至不惜與陳與為敵的女人,就躺在離他不到三米的地方。
但他卻一直沒有看過去,連一眼都沒有。
也許,他是不想讓龍夜月看到他現在的樣子。
也許,他是覺得現在看已經沒有意義了。
也許,他只是單純地不想在鏡頭前流露出任何情緒。
誰知道呢。
審判台後方,是一座高台。
陳與坐在高台的正中央,身後是聯邦的旗幟和議會的旗幟。
他穿著一身正裝,面色平靜如水,目光沉穩地掃過全場。
他的兩側,坐著聯邦議會的幾位高級官員和軍方代表,每個人的臉上都寫滿了嚴肅。
潘文站在陳與的右側稍後位置,手中捧著一份厚厚的文件。
他的面色平靜,但眼中閃爍著一絲激動的光芒。
這場審判,註定會載入史冊。
畢竟,這還是議會第一次審判一位巔峰准神呢。
高台的下方,是陪審團和旁聽席。
此刻,幾位戰神殿的戰神坐在旁聽席的第一排,面色鐵青,一言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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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被「邀請」來旁聽的。
但說是邀請。
其實和強制沒有區別。
而不來的後果,他們心裡清楚。
除了戰神殿的人,還有一些世家和宗門的代表,以及聯邦各界的知名人士。
聚光燈紛紛打向陳新傑。
數道強光從不同方向同時亮起,將跪在審判台上的陳新傑照得無處遁形。
那光芒刺目而熾熱————
讓他的臉色看起來更加蒼白。
在聚光燈的照射下————
他不再是那個高高在上的戰神殿殿主,不再是一個讓人仰望的瀚海斗羅。
他只是一個囚犯。
一個跪在審判台上等待裁決的人。
審判開始。
陳與坐在高台之上,微微頷首。
一旁的潘文收到示意,轉向下方審判席上的審判長,微微點了點頭。
那眼神交流只持續了不到一秒,但其中的意思再明確不過—
可以開始了。
審判長是一位年過六旬的老者,鬚髮皆白,面容威嚴,穿著一身黑色的法官長袍。
他是聯邦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一生審過無數大案要案。
他更是從未有過偏私。
而今天,他坐在這裡,手中的法槌將決定一位巔峰准神的命運。
他站起身來,目光掃過全場,聲音洪亮而沉穩。
「本庭宣布,對原戰神殿殿主陳新傑的審判,現在開始。」
法槌落下,發出一聲清脆而沉悶的響聲,在廣場上空迴蕩。
隨後,檢察官站起身來,翻開手中厚厚的卷宗,開始宣讀關於陳新傑的罪證。
「第一條,陳新傑身為戰神殿殿主,享受著聯邦最高級別的資源和待遇,卻聯合外部勢力對抗聯邦,對抗議會長。」
「其行為已經嚴重違背了戰神殿殿主的職責和誓言,構成了嚴重的叛國罪。」
檢察官的聲音在廣場上迴蕩,通過直播傳遍聯邦的每一個角落。
「第二條,陳新傑在擔任天海軍團軍團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以海神家族當代家主的名義,向聯邦提議將天海軍團更名為海神軍團,意圖將聯邦的軍事力量變為其私人武裝。」
「此行為嚴重違反了聯邦軍事法規,構成了企圖私占聯邦資源的嚴重罪行。」
此刻,旁聽席上,那幾位戰神殿的戰神臉色更加難看了。
他們本以為今天只是來看陳新傑受審的,沒想到陳與居然把矛頭對準了整個戰神殿。
雖然一直說的是陳新傑。
但「戰神殿殿主」這五個字,就已經把戰神殿推到了風口浪尖上。
民眾會怎麼想?
他們會想:
陳新傑做錯了。
那戰神殿的其他人有沒有做錯?
他們是不是也在打著同樣的算盤?
此刻,檢察官繼續宣讀。
「第三條,陳新傑在得知龍夜月被依法擊斃後,不思悔改,反而與史萊克學院勾結,聯合對抗聯邦,對抗議會長。」
「而在對抗的過程中,陳新傑公然攻擊聯邦海軍艦隊,造成多艘戰艦受損,數十名士兵受傷。」
「其行為嚴重危害了聯邦的安全。」
「第四條,陳新傑身為巔峰准神,本應以身作則,維護聯邦的法律和秩序,卻多次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為其海神家族謀取不正當利益。」
「經查實,陳新傑在擔任戰神殿殿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大量聯邦資源輸送至其海神家族,總價值超過————」
「第五條————」
「第六條————」
樁樁件件,罄竹難書。
每一條罪證,都有詳實的證據。
有文件,有記錄,有證人證言,有物證材料。
檢察官一頁一頁地翻著卷宗,一條一條地念著罪證,聲音越來越高昂,越來越有力。
那些觸目驚心的事實,像一把把尖刀,扎進了每一個觀看直播的民眾心中。
民眾們大怒。
魂導屏幕上,彈幕如潮水般涌過。
「敗類!」
「叛徒!」
「槍斃他!」
「這種人渣也配當戰神殿殿主?」
「查!把戰神殿從上到下查個底朝天!」
街頭的大屏幕前————
聚集的人群發出陣陣怒吼。
有人揮著拳頭,有人指著屏幕上的陳新傑破口大罵,有人激動得滿臉通紅。
那曾經在他們心中高高在上的巔峰准神,此刻變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明都的廣場上,民眾們也在高喊。
「死刑!死刑!死刑!」
聲音越來越大,越來越整齊。
最後匯聚成一股震耳欲聾的聲浪,在廣場上空久久迴蕩。
此刻,檢察官也宣讀完了最後一條罪證,轉過身,向審判長和陪審團深深鞠躬,然後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審判台後面,審判長沉默了片刻,與幾位陪審員低聲交換了意見。
其實已經不需要討論了。
陳新傑所有的罪證都是板上釘釘的事實,所有的證據都經過了嚴格的核實。
但程序要走,流程要過。
因為,這是法治的尊嚴。
「經本庭審理,陳新傑犯有叛國罪、濫用職權罪等多項罪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依法判處」」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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