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命不該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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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修道二十九載,被雷劈了七次。

  我見過龍。

  見過踏劍而飛的修士。

  也親手撕過猛鬼畫的皮。

  …

  而原本,我只是個皮孩子,卻因為一次意外成了痴呆,被人叫做守村人。

  直到十八歲那年,一個來自毛熊國的蠢女人,非要試一試男人的滋味,她當著我的面脫光,俯身趴在床上。

  看著那一雙修長的大白腿,我不受控制地朝著她走了過去。

  ……

  我叫馮寧,一九七六年正月十五生人。

  家在東北龍省黑城,隔江便是毛熊國西南邊境。

  我一家七口,倆哥倆姐,我是老么。那年頭在東北誰家都是七八個孩子,五個算少的了。

  我爹是印刷廠正式工,娘打零工,靠著精打細算把我們都養活了。

  跟其他東北孩子一樣,七八歲就開始上躥下跳,什麼上房揭瓦,掏鳥蛋,鞭炮炸茅坑這種事常干,街頭的狗見了都煩。

  因此我沒少挨我爹揍,大家都聽說過皮帶沾涼水,但我真挨過,一抽一個不吱聲。

  是真不吱聲,也不是因為我脾氣倔,而是打的時候皮開肉綻,顧不上喊出來,就在那咬牙了,這樣能減輕痛感。

  但我爹可不是那麼認為的,以為叫囂呢,打的更狠了。

  皮孩子就是皮孩子,記吃不記打,下次還那樣。我爹說我不用嘚瑟,早晚要出事,結果就真出事了。

  那年我十歲,跟兩個哥哥去二十里外的老陰山摸魚,剛跳下水,感覺腳踝像是被什麼東西抓住了。

  我以為是水草,下意識地伸手去摸,硬邦邦的,等把手縮回來,從水裡面拉出來一具骷髏。

  那年月小孩子皮實,死人都見過,膽子很大。心裡雖然恐懼但不露怯,下意識地把骷髏甩開,結果我沒甩開,驚悚的一幕來了。

  骷髏扭頭在看我,沒錯,它就是在看我,那空洞的眼眶,像是有眼珠子陰暗不定。

  我毛骨悚然,急著把它甩了上岸,結果那骷髏突然動了,用骨指頭刺穿了我的掌心,周圍的水都被染紅,我直接暈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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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後的日子裡,昏昏沉沉的,像是怎麼睡也睡不醒,耳邊總能聽到有人念叨著什麼,像是經文,但又不是。

  那聲音很輕,跟小時候我娘哄我睡覺唱搖籃曲似的,這讓我非常的安靜,以至於外界發生的任何事都與我無關。

  期間我也察覺到了不對勁兒,總覺得不該這樣,偶爾拼命地去睜開眼,然後就是模模糊糊的一幕幕,似幻似真。

  我或是蹲那看螞蟻,或是爬在樹上發呆,有時候還能見到父母在爭吵,有一次坐在院子裡的椅子上吃飯,被我爹踹飛半米,然而我卻不哭不鬧,也感受不到疼,爬起來拿起碗繼續吃,痴痴呆呆的。

  我爹看我那樣子就更氣了,甩袖子走人。

  那是一種很難描述的遭遇,感覺像是在做全麻手術,看著醫生用刀子剪子給自己手術,卻沒有一點知覺。

  這種描述又不準確,我曾問過一些全麻手術的病人,全麻的人沒有任何意識,跟死了一樣。

  我呢,有意識,沒知覺,如同一個旁觀者,觀察著自己的一舉一動,想說話,一個字都吐不出去。

  就這樣反反覆覆,多半在沉睡,偶爾醒過來看看自己在幹嘛。

  久而久之,成了大家口中的馮傻子,我也知道大家都叫我傻子,但是反駁不了,像是一件無關緊要的事。

  轉眼九三年,我十八了,有著一米八五的個頭,一張稜角分明的俊臉,雖然鬍子拉碴的,但蓋不住俊朗的臉,這是我從鏡子看到的。

  而我這個傻子還有未婚妻,我見過那姑娘,隔街高裁縫店家的女兒,長得真好看。

  當然,她可不是因為顏值要嫁給我的,而是因為我父親是職工,家裡能拿得出豐厚的彩禮。任何年月,錢都是萬能的。

  不過我能甦醒,倒是跟我顏值有直接的關係,我被一個毛熊國的白人女人盯上了,她叫索菲亞。

  索菲亞來自毛熊國,正統的白人,她爹是我們這一代出名的商人,手裡有一些灰色產業,在黑城這地界沒人敢惹。

  索菲亞也順理成章地成了這一帶的大姐頭,而為了嘗嘗男人的滋味,她把我哄騙到了街頭的舒安旅館。

  要說真該我醒,行屍走肉的那個我,不會對任何東西感興趣,他只負責我能活著。但偏偏那會,我又迷迷糊糊的了。

  第一眼,就看到了一雙分開的大長腿,那腿白嫩修長。

  再往上看去,明明已經沒有了任何知覺的我,突然覺得燥熱,怎麼說呢,像是找到了一種歸宿感,似乎我必須做點什麼。

  眼睜睜地看著自己,朝著那雙腿走了過去,然後就是本能地做些什麼事。

  然而到這裡,我都沒覺得自己的存在,一切都是憑著原始的行為。

  之所以有了觸覺,是因為聽到了一個聲音,我可以非常確認地說,那聲音竟然是我『自己』發出來的。

  他大喊不要,聲音非常的尖銳刺耳,震得我覺得耳膜要穿了。然後他又念起了那『搖籃曲』,我非常的困,眼皮都快睜不開了,眼前的事情越來越模糊。

  但很快我被一種前所未有的愉悅感刺激,我努力地睜開眼,也是八年來第一次有了獨立的意識,我掙扎,拼命的掙扎,大力的掙扎。

  漸漸地,我有了手,控制了手臂,有了腿,控制了腿,有了腳,控制了腳,等我完全控制了全身。

  『啊啊啊,草擬嗎的,老子不甘心啊啊啊啊!』

  那道聲音極其憤怒地吼著,再然後那困了我八年的聲音,也隨著那道聲音的消失而不見了。

  接著在這八年裡發生的點點滴滴,像是我經歷過一般,全都記了起來。

  與此同時,我的腦子裡又多了一個人的記憶,他的記憶非常的雜亂,零零散散的,一時間梳理不清。

  只是隱隱約約的知道,他是個修道的,但不是個道士,而是個方士。我也因此知道了在我身上發生了什麼事,我被『奪舍』了,他想要藉著我的身體重生。

  而那八年裡之所以總是痴痴呆呆的,其實那不是在發呆,而是站在陽光下吸收陽氣。

  因為陽氣足了,被奪舍的人會覺得熱,溫存地活在其中。一輩子舒舒服服的,也就沒了抵抗。有點像黑洲草原上蝙蝠吸牛屁股血,讓牛舒舒服服的死法。

  想要破局,需要把這陽氣給泄掉,辦法倒也不少,去陰氣足的地方,比如住墳圈子,陰宅。或是陰陽調和也行,也就是找女人。

  但『奪舍』非比尋常,普通女人的陰氣根本不夠,結果這索菲亞天生陰體,誤打誤撞地竟然破了這局。

  俗話說得好,壞人絞盡腦汁,不如蠢人靈機一動。或許連那個奪舍我的傢伙,打死都想不到會毀在一個虎逼手裡,所以才會在消失之際,發出那種不甘的怒吼吧。

  而我第一時間奔著索菲亞,也不是奔著身體去的,那完全是原始本能。

  怎麼說呢!

  這玩意就跟土狗病了去山裡找草藥自救差不多一個原理。

  總之,我命不該絕,徹底的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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