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張偉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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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雨琪搖了搖頭,「老套路,太沒新意了。」

  「你以為每次臨到續約前各種團粉輿論都是誰引導的?」

  「只是這次把你也牽扯進來了。」

  「雨琪~」

  宋雨琪抬眼看向姜楠生,伸手覆在他放在桌子的手背上,「放心吧楠生,只要有你在,我什麼都不怕。」

  而此刻的網絡評論區,早已不是負面言論一邊倒的局面。

  宋雨琪真愛粉多,路人粉更是數不勝數。

  [頭像為解解]望我愛的人為世界所愛

  cabe,又是故意不小心了嗎?

  [回帖區]

  1樓[軒仔.]

  手滑?我看是手欠吧。此子有白鷺大帝之姿。

  2樓[雖是黑子但你也不賴嘛]

  快解約吧,出了門知道外面根本沒下雨。

  3樓[愛吃叉燒酥的白鬼]

  建議cabe運營進廠擰螺絲,別在這禍害人。

  4樓[想做贅婿的一百天]

  崔道全和我一起去做贅婿吧。

  5樓[還是開始v]

  能不能換個套路,年年手滑年年裝,累不累啊?

  6樓[某追卡]

  雨琪沖!南宋曲琪書粉大家都站在你這邊!

  7樓[大土豆小土豆]

  建議cabe去土豆絲兒群里進修一下,那裡面里隨便拉一個群員都比你敢作敢當。尤其是群主是河北楊洋這件事更是大家無聲的默契!

  8樓[一天睡一天]

  看似是限制華國人民的自由?保不齊暗地裡的意思是想要限制華國實現偉大復興!

  ……

  宋雨琪晃了晃手機,「楠生,我聯繫了一位專門負責打娛樂圈解約官司的律師,要不要一起去聽聽他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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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楠生伸手牽住她遞過來的手,點頭答應,「好啊。」

  兩人來到約定好的咖啡館。

  推開玻璃門的瞬間,比咖啡的香醇更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個皮膚黑黢黢、看上去就非常靠譜的男人。

  他此時在幹什麼?

  正手忙腳亂地清理自己打翻的咖啡。

  桌上已經堆了一座紙巾小山,但咖啡還在頑固地擴散。

  他一邊擦一邊自言自語,「完了完了,又要多花一塊錢多買一包紙巾了……」

  兩人走到桌邊,宋雨琪先開口,聲音壓得很低。

  「額……你好,請問是張偉張律師嗎?」

  張偉聽見聲音猛地抬頭,一眼就認出了這兩位最近在網上熱度爆表的委託人,眼睛登時睜大,張嘴就要喊。

  「南宋……!」

  話還沒蹦出來,姜楠生已經快步上前,伸手輕輕捂住了他的嘴,指尖比了個「噓」的手勢。

  「不講不講。」

  「要不找個私密性強點的地方吧。」宋雨琪掃視了一圈大堂,零零散散坐了不少客人,低聲提議。

  張偉撓了撓頭,如實說道:「可以!這裡好像就有包間,不過我為了省錢沒捨得訂。」

  「額……」姜楠生側頭看向宋雨琪,這人真的靠譜嗎?

  宋雨琪微微點頭,示意先上去再說。

  張偉連忙招呼服務員過來清理,手伸進錢包里摸索半天,數出一張一百、一張五十,又摸出張十塊,想想不合適,還是遞過去一張五塊的。

  客客氣氣地麻煩服務員收拾下殘局。

  二樓的包間關上門,瞬間隔絕了外面的人聲與咖啡香,自成一方安靜的小天地。

  兩人摘下口罩和帽子,放鬆地坐在沙發上。

  張偉把合同攤在桌面上,方才的憨氣一掃而空,眼神變得專業又銳利。

  「目前來說,合約中『公司當保護藝人聲譽不受損傷』這一條款,他們沒有遵守。

  「在宋小姐合約期內,cabe官方帳號點讚詆毀宋小姐的視頻,並且經紀公司沒有任何風險預案。」

  「這些行為已經構成了對宋小姐聲譽的實際損害,屬於一般違約。」

  「宋小姐的訴求是儘快解約,那我需要回去好好研究下這份合約中的全部條款,找出更多的漏洞。」

  「請給我半天時間!」

  姜楠生眼底閃過一絲訝異,原本看著其貌不揚的人談起正事來居然這麼利落靠譜?

  「晚上之前,我給二位具體消息。」

  張偉站起身看了眼腕錶,又露出那副人畜無害的憨厚笑容。

  「那我就不多打擾了。」

  「哦對了!這包間的錢,我回頭走辦案經費。今天多謝二位帶我體驗包間了,很舒服,確實比大廳安靜多了。」

  他推開包間的門走出去,又回頭來沖兩人擺了擺手,然後消失在樓梯口。

  「雨琪,這人你哪裡找的?」

  「哦~,是我們一個當電台主持人的朋友介紹的。」

  「那你這些朋友都挺靠譜的。」

  張偉回去後直接開啟狂暴模式,把整份合約對照兩國法律翻了個遍。


  晚上,三人再次在中午那家咖啡店碰面。

  上來,張偉就直奔主題。

  「首先,這份合約的簽署地在高麗,但宋小姐的工作內容有超過百分之七十是在國內完成的。「」

  「按照國際私法中的最密切聯繫原則,我們可以主張國內法院擁有管轄權。」

  「如果對方堅持要去高麗本土打官司,我們可以申請管轄權異議。」

  他翻了一頁,繼續指著下一個被他圈出來的條款。

  「其次,合約中對宋小姐的肖像權使用範圍存在單方面擴大解釋。」

  「第十三條第三款寫得含糊其辭,只寫了『公司有權在合約期內使用藝人肖像進行商業推廣』,但推廣的範圍、渠道、時長都沒有明確規定。「」

  「實際上從三年前開始,公司就已經在合約到期後繼續使用宋小姐的肖像進行商業活動,且未支付任何額外費用。」

  「這是侵權行為,我們有完整的證據鏈。」

  「第三,收入分配的透明度問題。」

  「合約規定公司需每季度向藝人提供詳細的收入明細報表。」

  「但根據宋小姐提供的記錄,過去兩年內,公司多次以『系統升級』『財務調整』為由延遲出具報表,且有多筆海外巡演的門票收入至今未入帳。」

  「這已經構成了根本違約!」

  他合上文件夾,目光從文件移到宋雨琪臉上,語氣坦誠。

  「宋小姐,恕我直言,這些雖然都是漏洞,但如果對面一直拖著扯皮,或者非要我們去他們本土打官司,這些對我們都十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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