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官商勾結
錦衣衛的抓捕很快開始了。
駱養性親自帶人圍了范永斗在京城西城的宅子。
范家的大門被撞開時,范永斗還在睡夢中。
他在京城商談一個重要的生意。
他被兩個校尉從床上拖下來,按在地上,戴上鐐銬,整個過程沒說一句話。
同一時間,王登庫、靳良玉、王大宇、梁嘉賓、田生蘭、翟堂、黃雲發七家的宅子也被錦衣衛圍了。
天亮時,八家晉商在京城的府邸全部被抄。
抄家的場面很大。
錦衣衛的人一箱一箱往外抬東西,金銀、綢緞、古董、字畫,堆滿了院子。
順天府的衙役在門口維持秩序,圍觀的人群擠了半條街。
駱養性親自盯著登記。
每一件東西都要入冊,寫明是什麼,有多少,從哪間屋子抄出來的。
書吏們伏在案上,筆尖不停,冊子一頁一頁翻過去。
抄到范永斗家時,一個校尉從密室夾牆裡抬出五口箱子。
打開,全是帳冊。
駱養性翻了幾頁,臉色變了。
他讓人把這些帳冊單獨裝箱,貼上封條,親自押送回錦衣衛。
當天下午,抄家的初步清點結果送到乾清宮。
朱由檢坐在御案後,王承恩把冊子念給他聽。
范永斗家,抄出白銀二十三萬兩,黃金四千兩,綢緞三千匹,古董字畫折銀約五萬兩,田地房契折銀約八萬兩。
合計約四十萬兩。
王登庫家,抄出白銀十八萬兩,黃金二千兩,綢緞二千匹,古董字畫折銀約三萬兩,田地房契折銀約五萬兩。
合計約二十八萬兩。
其餘六家,每家抄出的銀兩、財物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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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家合計,白銀約一百二十萬兩,黃金約一萬二千兩,其他財物折銀約三十萬兩。
總計約一百五十萬兩。
朱由檢聽完,沒說話。
一百五十萬兩。
夠九邊發三個月餉。
他想起陳志遠在平台上用京城的物價算帳。
六十八萬兩能買五十六萬石米,夠十萬軍士吃一年。
這一百五十萬兩,夠買一百二十萬石米,夠二十萬軍士吃一年。
而這些年,晉商把這些錢,送給了後金。
朱由檢的手按在御案上,指節發白。
他問:「那些帳冊呢?」
王承恩說:「駱僉事送來了,在司禮監管著。他說,帳冊里記著和朝中官員往來的明細,涉及的人不少。」
朱由檢沉默了一會兒。
「讓他整理。抄一份名錄,朕要看。」
「是。」
朱由檢站起身,走到窗前。
抄晉商的家,他沒覺得有什麼。
這些人該死,該殺,該抄。
一百五十萬兩銀子,救登萊的急,發邊關的餉,比讓他們留著強。
可他知道,這只是開始。
帳冊里的那些名字,才是真正要命的東西。
三天後,陳志遠把軍費案的正式奏疏遞了進去。
奏疏很厚,四十多頁。
他寫了三天三夜,把崇禎元年到崇禎二年遼東、薊州、宣大、登萊四鎮的軍費帳目,全部理了一遍。
每鎮的兵額、撥付、實收、差額,列得清清楚楚。
每一筆差額的去向,能查到的都寫了,查不到的也寫了「無據可查」。
軍士實得餉銀與帳面餉銀的對比,用四十七封軍士家信作證。
最後是結論。
第一條,袁崇煥沒有通敵。
廣渠門之戰,他親冒矢石,身負數傷,擊退後金,保全京師。
通敵者不會這麼做。
第二條,袁崇煥殺毛文龍,程序上確有瑕疵,但毛文龍虛報兵額、冒領糧餉、跋扈不臣,按律當誅。
袁崇煥持尚方劍,便宜行事,事後方奏,雖專擅但非謀逆。
第三條,袁崇煥在遼東督師期間,軍費差額六十八萬兩,米豆差額十六萬石。
這筆錢糧去了哪裡,袁崇煥本人是否知情,是否參與,現有證據無法證明。
但作為薊遼督師,他對軍費管理負有責任。
第四條,崇禎二年十月,後金破關入塞,袁崇煥馳援京師,廣渠門一戰擊退敵軍。
但薊州防務空虛,後金得以長驅直入,袁崇煥作為薊遼督師,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五條,袁崇煥之弟袁崇煜,在揚州經營鹽業,與晉商有往來。
崇禎二年九月,袁崇煜最後一次出現在揚州,之後蹤跡全無。
據查,袁崇煜的商號曾與范永斗有生意往來,涉及鹽引、糧食等。
袁崇煥是否利用職權為其弟牟利,現有證據無法證明,但官商勾結之嫌,無法洗清。
陳志遠在奏疏最後寫道。
「臣查軍費案,見官商勾結之弊,遍及朝野。」
「商人以利結官,官員以權謀私,上下其手,層層盤剝。」
「軍費之漏,非止一鎮;貪腐之弊,非止一人。」
「若不根治,今日抄八家晉商,明日還會有十家、百家。殺不盡,抄不完。唯有改制,方能治本。」
他把預算章程作為附件,一併呈上。
朱由檢看完奏疏,沉默了很久。
他把奏疏發給內閣,讓六部九卿議。
朝堂炸了。
第一天,通政司收到二十三份彈劾奏疏。
第二天,四十七份。
第三天,七十三份。
彈劾的內容五花八門。
有人說陳志遠「為袁崇煥翻案,顛倒黑白,混淆是非」。
有人說他「借查案之名,行黨爭之實,打擊異己,羅織罪名」。
有人說他「誣衊朝廷,詆毀百官,以官商勾結四字污天下士人之清名」。
有人說他「所奏軍費差額,查無實據,純屬臆測」。
有人說他「預算章程,亂祖宗成法,禍國殃民」。
刑部給事中李世祺的奏疏寫得最狠。
「陳志遠以袁崇煥一案,牽出軍費,又牽出官商。其意不在袁崇煥,在藉此案污我朝堂。官商勾結四字,何其毒也!」
「我朝官員,俸祿微薄,誰無親族?誰無鄉黨?誰無同年故舊?」
「依陳志遠之說,凡與商賈往來者,皆為勾結,凡為親族謀利者,皆為貪腐。如此苛責,誰能自清?」
李世祺這話,說到很多人心裡去了。
大明朝的官員,俸祿確實微薄。
正一品官,年俸米一千石,折銀不過幾百兩。
在京城,租個像樣的宅子就要上百兩,雇幾個僕役又要幾十兩,穿衣吃飯應酬打點,哪樣不要錢?
不貪不占,日子根本過不下去。
所以大家都有來路。
冰敬炭敬,節敬常例,門生故舊的孝敬,親戚朋友的幫襯。
這些錢,明面上不是貪,實際上誰都知道是怎麼回事。
陳志遠說官商勾結,也包括這些事。
可這些事,誰家沒有?
李世祺自己,他弟弟在南京開綢緞鋪,和幾個鹽商有往來。
逢年過節,弟弟會送些銀子來,說是「孝敬兄長」。
李世祺收了,用這些錢打點上下,維持體面。
這種事,朝中官員,十個里有九個都幹過。
陳志遠現在把這層窗戶紙捅破了。
以後怎麼辦?
都別收了?日子怎麼過?
都別送了?人情怎麼處?
這還讓人活嗎?
駱養性親自帶人圍了范永斗在京城西城的宅子。
范家的大門被撞開時,范永斗還在睡夢中。
他在京城商談一個重要的生意。
他被兩個校尉從床上拖下來,按在地上,戴上鐐銬,整個過程沒說一句話。
同一時間,王登庫、靳良玉、王大宇、梁嘉賓、田生蘭、翟堂、黃雲發七家的宅子也被錦衣衛圍了。
天亮時,八家晉商在京城的府邸全部被抄。
抄家的場面很大。
錦衣衛的人一箱一箱往外抬東西,金銀、綢緞、古董、字畫,堆滿了院子。
順天府的衙役在門口維持秩序,圍觀的人群擠了半條街。
駱養性親自盯著登記。
每一件東西都要入冊,寫明是什麼,有多少,從哪間屋子抄出來的。
書吏們伏在案上,筆尖不停,冊子一頁一頁翻過去。
抄到范永斗家時,一個校尉從密室夾牆裡抬出五口箱子。
打開,全是帳冊。
駱養性翻了幾頁,臉色變了。
他讓人把這些帳冊單獨裝箱,貼上封條,親自押送回錦衣衛。
當天下午,抄家的初步清點結果送到乾清宮。
朱由檢坐在御案後,王承恩把冊子念給他聽。
范永斗家,抄出白銀二十三萬兩,黃金四千兩,綢緞三千匹,古董字畫折銀約五萬兩,田地房契折銀約八萬兩。
合計約四十萬兩。
王登庫家,抄出白銀十八萬兩,黃金二千兩,綢緞二千匹,古董字畫折銀約三萬兩,田地房契折銀約五萬兩。
合計約二十八萬兩。
其餘六家,每家抄出的銀兩、財物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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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家合計,白銀約一百二十萬兩,黃金約一萬二千兩,其他財物折銀約三十萬兩。
總計約一百五十萬兩。
朱由檢聽完,沒說話。
一百五十萬兩。
夠九邊發三個月餉。
他想起陳志遠在平台上用京城的物價算帳。
六十八萬兩能買五十六萬石米,夠十萬軍士吃一年。
這一百五十萬兩,夠買一百二十萬石米,夠二十萬軍士吃一年。
而這些年,晉商把這些錢,送給了後金。
朱由檢的手按在御案上,指節發白。
他問:「那些帳冊呢?」
王承恩說:「駱僉事送來了,在司禮監管著。他說,帳冊里記著和朝中官員往來的明細,涉及的人不少。」
朱由檢沉默了一會兒。
「讓他整理。抄一份名錄,朕要看。」
「是。」
朱由檢站起身,走到窗前。
抄晉商的家,他沒覺得有什麼。
這些人該死,該殺,該抄。
一百五十萬兩銀子,救登萊的急,發邊關的餉,比讓他們留著強。
可他知道,這只是開始。
帳冊里的那些名字,才是真正要命的東西。
三天後,陳志遠把軍費案的正式奏疏遞了進去。
奏疏很厚,四十多頁。
他寫了三天三夜,把崇禎元年到崇禎二年遼東、薊州、宣大、登萊四鎮的軍費帳目,全部理了一遍。
每鎮的兵額、撥付、實收、差額,列得清清楚楚。
每一筆差額的去向,能查到的都寫了,查不到的也寫了「無據可查」。
軍士實得餉銀與帳面餉銀的對比,用四十七封軍士家信作證。
最後是結論。
第一條,袁崇煥沒有通敵。
廣渠門之戰,他親冒矢石,身負數傷,擊退後金,保全京師。
通敵者不會這麼做。
第二條,袁崇煥殺毛文龍,程序上確有瑕疵,但毛文龍虛報兵額、冒領糧餉、跋扈不臣,按律當誅。
袁崇煥持尚方劍,便宜行事,事後方奏,雖專擅但非謀逆。
第三條,袁崇煥在遼東督師期間,軍費差額六十八萬兩,米豆差額十六萬石。
這筆錢糧去了哪裡,袁崇煥本人是否知情,是否參與,現有證據無法證明。
但作為薊遼督師,他對軍費管理負有責任。
第四條,崇禎二年十月,後金破關入塞,袁崇煥馳援京師,廣渠門一戰擊退敵軍。
但薊州防務空虛,後金得以長驅直入,袁崇煥作為薊遼督師,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五條,袁崇煥之弟袁崇煜,在揚州經營鹽業,與晉商有往來。
崇禎二年九月,袁崇煜最後一次出現在揚州,之後蹤跡全無。
據查,袁崇煜的商號曾與范永斗有生意往來,涉及鹽引、糧食等。
袁崇煥是否利用職權為其弟牟利,現有證據無法證明,但官商勾結之嫌,無法洗清。
陳志遠在奏疏最後寫道。
「臣查軍費案,見官商勾結之弊,遍及朝野。」
「商人以利結官,官員以權謀私,上下其手,層層盤剝。」
「軍費之漏,非止一鎮;貪腐之弊,非止一人。」
「若不根治,今日抄八家晉商,明日還會有十家、百家。殺不盡,抄不完。唯有改制,方能治本。」
他把預算章程作為附件,一併呈上。
朱由檢看完奏疏,沉默了很久。
他把奏疏發給內閣,讓六部九卿議。
朝堂炸了。
第一天,通政司收到二十三份彈劾奏疏。
第二天,四十七份。
第三天,七十三份。
彈劾的內容五花八門。
有人說陳志遠「為袁崇煥翻案,顛倒黑白,混淆是非」。
有人說他「借查案之名,行黨爭之實,打擊異己,羅織罪名」。
有人說他「誣衊朝廷,詆毀百官,以官商勾結四字污天下士人之清名」。
有人說他「所奏軍費差額,查無實據,純屬臆測」。
有人說他「預算章程,亂祖宗成法,禍國殃民」。
刑部給事中李世祺的奏疏寫得最狠。
「陳志遠以袁崇煥一案,牽出軍費,又牽出官商。其意不在袁崇煥,在藉此案污我朝堂。官商勾結四字,何其毒也!」
「我朝官員,俸祿微薄,誰無親族?誰無鄉黨?誰無同年故舊?」
「依陳志遠之說,凡與商賈往來者,皆為勾結,凡為親族謀利者,皆為貪腐。如此苛責,誰能自清?」
李世祺這話,說到很多人心裡去了。
大明朝的官員,俸祿確實微薄。
正一品官,年俸米一千石,折銀不過幾百兩。
在京城,租個像樣的宅子就要上百兩,雇幾個僕役又要幾十兩,穿衣吃飯應酬打點,哪樣不要錢?
不貪不占,日子根本過不下去。
所以大家都有來路。
冰敬炭敬,節敬常例,門生故舊的孝敬,親戚朋友的幫襯。
這些錢,明面上不是貪,實際上誰都知道是怎麼回事。
陳志遠說官商勾結,也包括這些事。
可這些事,誰家沒有?
李世祺自己,他弟弟在南京開綢緞鋪,和幾個鹽商有往來。
逢年過節,弟弟會送些銀子來,說是「孝敬兄長」。
李世祺收了,用這些錢打點上下,維持體面。
這種事,朝中官員,十個里有九個都幹過。
陳志遠現在把這層窗戶紙捅破了。
以後怎麼辦?
都別收了?日子怎麼過?
都別送了?人情怎麼處?
這還讓人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