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被一隻雞團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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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才是最暴力的機器。

  就如崇禎所說,有些人已經忘了皇帝手裡擁有怎樣的力量,這皇帝二字又是從何而來。

  哪個皇帝的英明神武不是殺出來的?

  皇帝勝了叫平叛,反之叫革命。

  祖寬的戰兵不停調動宣揚旨意,但有半月不歸原籍者皆為逃兵被清繳。

  贛州知府彭期生率先在贛州境內,開始丈量土地清查田畝歸屬。

  江西布政使葉秉敬在李長祥、李廷諫被帶走後,開始在整個江西開始丈量土地。

  這樣的事他之前想做卻做不了。

  但現在李邦華在,祖寬派下大軍聯合錦衣衛輔助,這田畝的丈量剛剛開始便得到大批江西百姓的擁護。

  四周皆有大軍包圍江西,巨大的壓力讓那些加入鄉紳團練的軍戶開始回返。

  有一就有二,崇禎的刀還沒落下,引以為傲的鄉紳團練已去七成。

  輿論。

  有時更甚刀兵。

  隨著明刊的持續發力,朝廷的諸多政令開始在江西境內發酵。

  原來,他們被騙了這麼久。

  就連大明永不增賦的命令他們都不知道的地步。

  四川官員也開始發力。

  一新到任的官員來到異地定會被架空。

  但李邦華在,祖寬的大軍在,錦衣衛在,四周大軍已經包圍江西,再加百姓歸附大批官員被拿下。

  這些原本被架空之人,也真正的掌握了自己手中應有的權力。

  鍾如意,這個被崇禎安在南昌府同知位置上的四川人。

  在今日帶著人出發了。

  他要找的人叫楊三,那個近乎壟斷了整個南昌府半個江西酒樓、絲綢和藥鋪的巨富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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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用正常名義去拿掉楊三幾乎不可能,雖然這個楊三無惡不作,甚至在鍾如意上任時還給了一個大大的下馬威。

  但這個人掌握著太多人的飯碗,淫威太甚,整個南昌府也沒人敢站出來指證楊三。

  鍾如意知道想走正常流程行不通,所以他今天來抓楊三的罪名就一個。

  你偷了本官的雞,而且被你吃進了肚子裡。

  如此巨富,楊三的餐桌上會不會有隻雞?

  一定的。

  但這隻雞就是你偷了本官的,你否認?

  那麼好,只要剖開你的肚子,本官就能讓這隻被你吃掉的雞開口說話。

  不信?

  來人呢,把他肚子給本官剖了,如果不能讓這隻被你吃了的雞開口說話。

  本官是小狗。

  楊三明白,這鐘如意就是來找麻煩報仇的,但時局不允許他發作。

  既然你說偷了那就偷了。

  偷只雞而已,你又殺不了我,最多賠錢了事。

  我認了,那雞就是我偷的,能咋地吧?

  鍾如意抬手一指眼前酒樓:「這是你的產業?」

  楊三不屑:「正是小人產業,合理合法,該交的稅銀一文不少。」在楊三看來,這鐘如意就是個棒槌。

  沒了別的手段栽贓偷雞這個爛手段,就算自己認了他也註定成為笑柄。

  偷只雞而已,累死你也殺不了我。

  但他忘了一件事,大明律法是朱元璋定下的,直到明朝滅亡也沒有被實質性修改過。

  太祖什麼人?

  以嚴刑苛律為治國理念的開國皇帝。

  鍾如意從袖筒里掏出大明律。

  「按明律,盜竊已行而不得財,笞五十,免刺。」

  朱元璋的狠是不用懷疑的,笞,就是竹板或者荊條抽打,你不是饞嗎。

  偷只雞也要抽你五十下讓你長了記性。

  楊三嗤之以鼻,五十荊條又如何,你依然還是笑柄一個還是不能拿我怎麼樣。

  「然,得財者,以一主為重,並髒論罪,為從者各減一等,初犯左臂刺盜賊二字,再犯,右臂刺字,三犯者絞!」

  這就是老朱定下大明律法的神奇之處。

  偷雞也吃也就算了,若是偷了雞去賣錢逮著先打一頓隨後給你免費紋身。

  第一次紋左臂,第二次紋右臂,第三次去你媽的直接絞刑。

  在老朱這隻有再一再二絕沒有再三。

  楊三眼中的不屑更濃了,不就刺字嘛,老子刀尖舔血過來的還怕你個刺字?

  可就在鍾如意下一句出口的時候,楊三知道自己掉坑裡了。

  而且這坑裡鋪滿了箭頭鐵釘。

  「既承認這酒樓是你的,那這雞定是放在酒樓售賣,按明律,常人盜取官財得銀超八十貫者絞。」

  說完抬手一指酒樓里吊著用來點菜的水牌。

  「嗯,老參燉雞售價八十兩,價錢剛好按律當絞!」

  他是誰?

  南昌府衙同知,他的雞不是個人財產,而是為府衙代養。

  這不正好就是官財嘛。

  人明律上說了,得財者,以一主為重,並髒論罪。

  你吃了也就算了,但你放在酒樓里賣那就是得財者。

  人太祖當年也說了,為惜民命,犯官貪贓滿六十兩一律處死,絕不寬待。

  但對普通百姓偷盜還是很仁慈的,一般都是揍一頓了事。

  但你這實在是自己往刀口上撞啊。

  偷了拿來賣,好死不死的還剛好賣八十兩。

  你看,全對上了,本官也幫不了你啊。

  楊三瘋狂掙扎:「你陷害我,我不服,這雞就是我吃了沒有拿出去賣,你剖了我的肚子吧。」

  為一隻雞剖肚子沒有先例,同樣也沒有律法的依據。

  所以鍾如意搖頭。

  「不,你已經承認且證據確鑿,還剖什麼肚子啊。」

  說完笑眯眯的合上大明律看向掌柜。

  「這雞乃是髒物,都誰吃了呀?」

  見掌柜驚恐搖頭,鍾如意也是搖搖頭。

  「食髒者視為從犯,來來來,本官這有份名單你來指給我看。」

  這名單上全是南昌府的富商以及擁有實權的官員。

  雞,從來都是餐桌上的美味。

  但這美味,在不一樣人的手裡也能變成殺人的刀。

  找到真憑實據再拿人是最笨,也最沒效率的辦法。

  先拿了且定下必死的罪名,那這人的求生欲就會暴漲。


  把你的幕後指使供出來我就饒你一命,這話在通常都是沒有任何威懾和誘惑力的。

  但從能用一隻雞就能定你個死罪的人嘴裡說出來,它就有了絕對的可信度。

  南昌府,被一隻雞團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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