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二十六章豆汁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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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禎,是十分看不上西方那點所謂歷史的。

  那是充斥著無盡謊言和包裝出來的東西。

  後世被吹捧到了天上的蒙娜麗莎名畫,最早初稿出現在大明弘治末年。

  正德年間開始後續作畫,但到達文西掛掉的時候這幅畫還沒有畫完。

  之所以這麼久都沒畫完,按照西方偽史的說法是右手癱瘓導致。


  全身潰爛右手嚴重變形,根本無法握筆。

  這幅畫之所以知名度如此之高,完全就是炒作出來的。

  始作俑者就是法國的小牛人拿破崙,他把這幅畫掛在自己的臥室導致在貴族圈火了。

  但隨著小牛人的掛掉,這幅畫也就此泯為眾人。

  當成一幅年代足夠久遠的老油畫,被掛在羅浮宮的一個角落。

  真正爆火是1911年被盜事件,才讓這幅畫變成了舉世聞名的瑰寶。

  很多人都知道蒙娜麗莎。

  但根本不知道蒙娜麗莎是誰,又是從哪來的。

  原因很簡單,因為她根本就不是什麼名人。

  甚至蒙娜麗莎都不是個完整的名字,蒙娜是對婦人的尊稱。

  就是夫人的意思。

  蒙娜麗莎也就是麗莎夫人,那這個麗莎夫人又是誰呢?

  她是佛羅倫斯一個絲綢富商的妻子。

  看到這是不是覺得很眼熟了?

  沒座。

  就是那個把出軌整成悽美愛情故事感動全世界的鐵達尼號,用的就是達文西和蒙娜麗莎為原型打造的。

  達文西就是個依靠給人畫像勉強活著的畫匠。

  受納富商委託給蒙娜麗莎畫像。

  西方人那點事咱都門清兒,一鼓搗就鼓搗到一塊了。

  西方偽史說,達文西從義大利去法國是什麼羅馬教廷派系爭鬥。

  又是什麼法國文藝復興之類的云云,其實都是放屁。

  用屁股想都知道。

  你一個落魄畫匠跟人富商媳婦哼哼哈嘿,那富商不干他才見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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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白了,就是待不了跑路去了法國。

  而在跑路的時候,這個落魄畫匠才發現自己得了梅毒。

  這也就是到了法國一年之後,傳聞他中風右手癱瘓只收徒不再親自作畫的由來。

  西方這點東西比搞破鞋都磕磣。

  所以有的時候不得不感慨人類的愚昧,就這麼一個東西你崇拜他幹什麼?

  而且只要細心去翻所謂的西方史,就會發現大量前後不通的矛盾點。

  人物關係也大多和搞破鞋有關。

  這也是華夏人最大的意難平。

  就這麼一個垃圾種族近乎於統治世界,制定了所有和工業生產有關的標準和規則。

  死死壓在華夏頭頂,每每想到此處崇禎都會恨的牙根痒痒。

  該死的滿清垃圾,誤我華夏數百年!

  這個張萬事會義大利語嗎?

  答案是...會。

  不單會而且十分精通,這又是一個讓崇禎無比感慨的點。

  自己要不是帶著現代記憶,而且穿越的宿主是崇禎的話。

  估計在這遍地是牛人的古代一天都活不下去。

  一見鍾情,然後一見不日如隔三秋。

  張萬事跟這個和蒙娜麗莎同名的義大利女子,整天膩膩歪歪的整到了一塊。

  崇禎倒是無所謂。

  和誰日上三竿不是過日子啊,再說那西方女子的畫像崇禎看了。

  配得上姆家小斜眼,整出個小混血來也挺好玩。

  但張大娘不同意。

  大明那麼多好女子你不娶,卻要把夷女娶回家。

  你個不忠不孝的東西。

  最後還是楊嗣昌去了養濟院一趟,這才讓張大娘勉強同意娶夷女進門。

  張萬事成親的那天,明刊都來了。

  這是大明跨國婚姻的第一對,自然要好好宣傳為接下來造勢。

  兩廣和福建問題不大,本就處在沿海互貿最熱鬧的核心地帶。

  接受程度沒問題。

  但想讓榆林人接受就得需要一個過程,更得需要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這兩個當初靠著老娘挖野菜養大的小斜眼,如今也已經娶妻成家。

  這就是生活最美好的樣子。

  但張萬事和張如意兩兄弟一直記得,一直記得自己從哪來為何能有今天。

  所以成親之後的第二天,張萬事準備開始干魏藻德。

  其實有件事被後世曲解了。

  有人調侃說西方人到華夏劫掠了一圈,也不知道搶一本菜譜回去。

  但真實的情況是他們真搶了。

  可那搶去的菜譜第一頁,是北京的豆汁兒。

  然後就扔了。

  這個是笑談,但這些西方人到了京城之後真的喝不了豆汁兒。

  莫說西方垃圾喝不了,就是大明人能喝得了的都沒幾個。

  崇禎喝了。

  怎麼說呢,奏是...刷鍋水你知道嘛。

  魏藻德現在還真不好動,因為他早已被工業科學院停職。

  每天在京城裡溜溜達達,早上起來會去喝一碗豆汁兒。

  無官一身輕,靜待將來天下大亂聲名鵲起。

  他本身就是通州人,家裡的條件又很是優渥。

  哪怕沒有收入在京城每天游遊逛逛的也沒啥壓力,所以很難抓住他的把柄。

  這也是張萬事一直沒動手的原因。

  但這時間拖的有點太長了,所以張萬事決定去尼瑪幣的直接玩邪的。

  魏藻德這個明末歷史上堪稱骨頭最軟的內閣首輔,也是頂級的垃圾。

  但這樣的人心智本就超群,不然也不會從底層一路成為大明內閣首輔。

  他知道現在自己的處境,所以他什麼都不做嚴格按照律法行事。

  他認為,大明一定會崩潰。

  而崩潰的時候他的機會也就來了嗎,所以他不急也不會露出任何把柄。

  這人閒了,就會有點怪癖。

  比如接電話的時候踢樹,手去摳樹皮、摳牆皮、反覆摸頭髮搓下巴、在原地踱步轉圈。

  二郎腿換來換去、咬指甲撕手上倒刺、轉鑰匙,用腳勾椅子來回蹭。

  這都是下意識的行為,自己根本就注意不到。

  魏藻德也是這樣,每天早上喝豆汁兒的時候下意識往地上倒去餵螞蟻。

  但與其說是喂,不如說是淹。

  一滴豆汁兒就足夠將螞蟻淹過頭頂,更何況他每天一倒就是小半碗。

  這種事不犯法,就是天王老子來了也定不了我的罪。

  我自己買的豆汁兒倒地上怎麼了,觸犯了哪條律法。

  可就在今日,他再次將豆汁兒倒在地上的時候。

  一道陰惻惻的聲音在他身邊響起。

  「蟲蟲那麼可愛,為什麼要殺害蟲蟲?」

  「朗朗乾坤帝王腳下,既然虐殺大明生靈罪當該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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