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交往後,暮夕被吻哭
余暮夕愕然,一臉驚慌地望著洛挽風。
男人卻不是開玩笑,眼神無比熾熱真摯,語氣誠懇。
「那你把資料給向陽哥吧。」余暮夕冷下臉,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從洛挽風身邊擦肩走過。
洛挽風拉住余暮夕的手臂,「你知道我想要什麼的,你拿什麼來跟我談條件?」
兩人僵持著不動,洛挽風拉著她不放手,宛如抓住了難得的機會。
沉默片刻,余暮夕沒有底氣地小聲說,「你想要我,我可以跟你睡。」
說完這話,余暮夕臉蛋發燙,心跳加速,緊張得要命。
洛挽風臉色一沉,嘴角泛起淡淡冷笑,把余暮夕扯到面前,帶著一絲怒氣,握住她的下巴,把她精緻的小臉仰起。
對視著她緋紅的臉蛋,咬著牙,一字一字怒問,「余暮夕,你把我當什麼了?是缺女人睡的人渣?還是只用下半身思考的種馬?」
余暮夕被說得臉蛋愈發通紅,不知所措地望著男人發怒的眼眸。
這已經是她最大的底線了。
洛挽風是她見過最潔身自愛的男人。
可他想要的,她給不起。
「我不能跟你結婚。」余暮夕此時很是無助,眼淚泛起霧氣,朦朧地望著他,心裡很是著急。
她太想幫杜筱筱了。
可又不能因為杜筱筱,而把自己的婚姻幸福搭進去。
洛挽風深情凝望著她的眼眸,她的臉蛋,良久,才說,「我是想睡你,可我要的是你情我願,身心愉悅的那種,而不是一夜。」
「我可以做到。」余暮夕隱隱咬著下唇,眨眨淚眼,故作鎮靜地對視著他。
洛挽風呢喃細語,「余暮夕,我們交往吧。給我一年的時間,如果一年後,你還沒有愛上我,我們就分手,從此不再糾纏,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
「這是條件嗎?」余暮夕錯愕。
洛挽風凝望著她一張一合的粉唇,吞咽著口水,點點頭。
距離上一次吻她,感覺已經過了幾個世紀那麼久,久到他快要憋瘋。
渴望得要死那般念想。
「談戀愛,能不能不上……床?」余暮夕說到最後一個字,聲音已經消失,垂下眸,羞得不敢與他對視。
過於靠近,洛挽風能聽到她的聲音,溫柔淺笑,壓低頭在她耳邊低吟,「我們就像正常情侶那樣交往,接吻上/床這些事情就順其自然,你若不想,剛好我也不需要,那就不上。假如你想,正好我也需要,那就試試。」
余暮夕覺得再給十年也不會愛上洛挽風,既然他說一年後就分手,從此不打擾。
為了杜筱筱,她願意付出一年的青春。
「你說話算數?」余暮夕緊張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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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挽風沙啞的聲音縹緲低沉,「君子一言,駟馬難追。」
「好,我答應你。」余暮夕果斷同意。
洛挽風笑容無法按捺地溢上俊臉,雙手捧著余暮夕的臉,溫柔地喃喃細語,「這一年內,你不能反悔?」
「不反悔。」
「叫我挽風。」他柔聲哄著。
「挽風。」余暮夕順從他的話,乖巧輕盈地喊他名字。
她聲音如天籟般好聽。
洛挽風心潮澎湃,他從來不敢想,余暮夕真能成為他的女人。
可這也是他求之不得的事情。
「吻我。」洛挽風得寸進尺地柔聲哄著。
他做好了余暮夕會反抗的心理準備,畢竟剛開始,應該有過渡期。
沒想到,余暮夕臉蛋泛紅地閉上眼睛,踮起腳尖,嘟著潤潤的粉唇,往他薄唇上碰了碰。
洛挽風身體僵住,受寵若驚地望著眼前這個可愛又乖巧聽話的女人。
這個吻,猶如蜻蜓點水,卻在男人心裡蕩漾起洶湧澎湃的大浪。
余暮夕羞得無地自容。
可答應做他女朋友一年,就應該盡責。
她也沒做過別人的女朋友,不知道談戀愛是怎樣談的,也不懂。
反正,聽洛挽風的話應該沒錯。
洛挽風盯著她的粉唇,口乾舌燥,心猿意馬。
現在,余暮夕是他的女人,他還有什麼理由忍著憋著?m
倏然,洛挽風一把將余暮夕攔腰抱起來。
余暮夕雙腳凌空,嚇得雙手緊緊攀著洛挽風雙肩,驚呼一聲。
下一秒,男人把她壓在牆壁上。
狠狠吻上她的唇。
她雙腳徹底離地,高度與他持平,被壓得緊緊的,全部重心都在男人和牆壁中間貼著。
洛挽風瘋狂地向她索吻。
像壓抑了千萬年的野獸,瞬間得到釋放。
他的吻時淺時深,吸吮撩拔,弄得余暮夕也意亂情迷,欲罷不能。
兩人的唇舌交纏,直到余暮夕感覺無法呼吸,他才鬆開她一會。
只是一會,他意猶未盡,再次吻上她。
空氣中瀰漫著燥熱的浪潮,猶如把人的身體點著。
他像小孩子迷上了棒棒糖。
或許,從來沒有人像余暮夕這樣,每一次被他吻,都被吻哭。
以前,他曾經是欺負,是掠奪,是霸道的吻,她生氣掙扎時哭的。
這一次,她是真正被吻哭的。
因為洛挽風斷斷續續地吻了她將近一個小時,她唇都有些微紅腫脹。
洛挽風摟著她,低頭吻了吻她頭頂的秀髮,細聲細語安慰,「對不起,我太激動了,以後不會這樣的。」
男人的道歉,余暮夕相信了。
她也以為,他只是一時激動。
接下來的一周里。
余暮夕覺得洛挽風更加瘋狂了,變得肆無忌憚。
下班回來,第一時間就跑到她房間來,二話不說直接抱著就吻。
不管是按在牆壁上,壓在床上,還是坐在椅子上。
他想吻就吻。
而且每次都能吻上好久好久。
他的吻技更是練得爐火純青。
這幾天,他變得不務正業,整天想跟她談戀愛。
高檔餐廳的燭光晚餐,包場的電影院,美麗的江河夜景,都有他們的足跡。
洛挽風總是說,男人其實很犯賤,越得不到的就越想要,到手了就會膩,然後慢慢變得生厭。
別的男人是七年之癢,洛挽風是七天之厭。
七天後,洛挽風了無音訊地消失了48小時。
沒有信息,沒有電話,也沒有交代。
余暮夕坐在客廳的沙發上,氣嘟嘟地看著手機,糾結著要不要給他發信息質問?
男人卻不是開玩笑,眼神無比熾熱真摯,語氣誠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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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挽風拉住余暮夕的手臂,「你知道我想要什麼的,你拿什麼來跟我談條件?」
兩人僵持著不動,洛挽風拉著她不放手,宛如抓住了難得的機會。
沉默片刻,余暮夕沒有底氣地小聲說,「你想要我,我可以跟你睡。」
說完這話,余暮夕臉蛋發燙,心跳加速,緊張得要命。
洛挽風臉色一沉,嘴角泛起淡淡冷笑,把余暮夕扯到面前,帶著一絲怒氣,握住她的下巴,把她精緻的小臉仰起。
對視著她緋紅的臉蛋,咬著牙,一字一字怒問,「余暮夕,你把我當什麼了?是缺女人睡的人渣?還是只用下半身思考的種馬?」
余暮夕被說得臉蛋愈發通紅,不知所措地望著男人發怒的眼眸。
這已經是她最大的底線了。
洛挽風是她見過最潔身自愛的男人。
可他想要的,她給不起。
「我不能跟你結婚。」余暮夕此時很是無助,眼淚泛起霧氣,朦朧地望著他,心裡很是著急。
她太想幫杜筱筱了。
可又不能因為杜筱筱,而把自己的婚姻幸福搭進去。
洛挽風深情凝望著她的眼眸,她的臉蛋,良久,才說,「我是想睡你,可我要的是你情我願,身心愉悅的那種,而不是一夜。」
「我可以做到。」余暮夕隱隱咬著下唇,眨眨淚眼,故作鎮靜地對視著他。
洛挽風呢喃細語,「余暮夕,我們交往吧。給我一年的時間,如果一年後,你還沒有愛上我,我們就分手,從此不再糾纏,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
「這是條件嗎?」余暮夕錯愕。
洛挽風凝望著她一張一合的粉唇,吞咽著口水,點點頭。
距離上一次吻她,感覺已經過了幾個世紀那麼久,久到他快要憋瘋。
渴望得要死那般念想。
「談戀愛,能不能不上……床?」余暮夕說到最後一個字,聲音已經消失,垂下眸,羞得不敢與他對視。
過於靠近,洛挽風能聽到她的聲音,溫柔淺笑,壓低頭在她耳邊低吟,「我們就像正常情侶那樣交往,接吻上/床這些事情就順其自然,你若不想,剛好我也不需要,那就不上。假如你想,正好我也需要,那就試試。」
余暮夕覺得再給十年也不會愛上洛挽風,既然他說一年後就分手,從此不打擾。
為了杜筱筱,她願意付出一年的青春。
「你說話算數?」余暮夕緊張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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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挽風沙啞的聲音縹緲低沉,「君子一言,駟馬難追。」
「好,我答應你。」余暮夕果斷同意。
洛挽風笑容無法按捺地溢上俊臉,雙手捧著余暮夕的臉,溫柔地喃喃細語,「這一年內,你不能反悔?」
「不反悔。」
「叫我挽風。」他柔聲哄著。
「挽風。」余暮夕順從他的話,乖巧輕盈地喊他名字。
她聲音如天籟般好聽。
洛挽風心潮澎湃,他從來不敢想,余暮夕真能成為他的女人。
可這也是他求之不得的事情。
「吻我。」洛挽風得寸進尺地柔聲哄著。
他做好了余暮夕會反抗的心理準備,畢竟剛開始,應該有過渡期。
沒想到,余暮夕臉蛋泛紅地閉上眼睛,踮起腳尖,嘟著潤潤的粉唇,往他薄唇上碰了碰。
洛挽風身體僵住,受寵若驚地望著眼前這個可愛又乖巧聽話的女人。
這個吻,猶如蜻蜓點水,卻在男人心裡蕩漾起洶湧澎湃的大浪。
余暮夕羞得無地自容。
可答應做他女朋友一年,就應該盡責。
她也沒做過別人的女朋友,不知道談戀愛是怎樣談的,也不懂。
反正,聽洛挽風的話應該沒錯。
洛挽風盯著她的粉唇,口乾舌燥,心猿意馬。
現在,余暮夕是他的女人,他還有什麼理由忍著憋著?m
倏然,洛挽風一把將余暮夕攔腰抱起來。
余暮夕雙腳凌空,嚇得雙手緊緊攀著洛挽風雙肩,驚呼一聲。
下一秒,男人把她壓在牆壁上。
狠狠吻上她的唇。
她雙腳徹底離地,高度與他持平,被壓得緊緊的,全部重心都在男人和牆壁中間貼著。
洛挽風瘋狂地向她索吻。
像壓抑了千萬年的野獸,瞬間得到釋放。
他的吻時淺時深,吸吮撩拔,弄得余暮夕也意亂情迷,欲罷不能。
兩人的唇舌交纏,直到余暮夕感覺無法呼吸,他才鬆開她一會。
只是一會,他意猶未盡,再次吻上她。
空氣中瀰漫著燥熱的浪潮,猶如把人的身體點著。
他像小孩子迷上了棒棒糖。
或許,從來沒有人像余暮夕這樣,每一次被他吻,都被吻哭。
以前,他曾經是欺負,是掠奪,是霸道的吻,她生氣掙扎時哭的。
這一次,她是真正被吻哭的。
因為洛挽風斷斷續續地吻了她將近一個小時,她唇都有些微紅腫脹。
洛挽風摟著她,低頭吻了吻她頭頂的秀髮,細聲細語安慰,「對不起,我太激動了,以後不會這樣的。」
男人的道歉,余暮夕相信了。
她也以為,他只是一時激動。
接下來的一周里。
余暮夕覺得洛挽風更加瘋狂了,變得肆無忌憚。
下班回來,第一時間就跑到她房間來,二話不說直接抱著就吻。
不管是按在牆壁上,壓在床上,還是坐在椅子上。
他想吻就吻。
而且每次都能吻上好久好久。
他的吻技更是練得爐火純青。
這幾天,他變得不務正業,整天想跟她談戀愛。
高檔餐廳的燭光晚餐,包場的電影院,美麗的江河夜景,都有他們的足跡。
洛挽風總是說,男人其實很犯賤,越得不到的就越想要,到手了就會膩,然後慢慢變得生厭。
別的男人是七年之癢,洛挽風是七天之厭。
七天後,洛挽風了無音訊地消失了48小時。
沒有信息,沒有電話,也沒有交代。
余暮夕坐在客廳的沙發上,氣嘟嘟地看著手機,糾結著要不要給他發信息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