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慕容有女排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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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繡玉谷口某處,任意施展輕功快速趕路,只一會兒便發現了這塊乾淨地方,於是就停下來盤膝而坐。

  他在等人。

  大約一刻鐘後,一白一橘兩道身影出現,任意剛睜開眼睛起身,白色身影就來到了跟前。

  「任郎!」

  在一聲溫柔呼喚中,憐星撲入任意懷中,任意左手攬在憐星背後,將她輕輕抱在懷裡,輕吻一口額頭後,輕聲問道:

  「憐星,你怎麼把萍姑也帶來了?」

  任意在抱著憐星的時候,就注意到後面萍姑頻頻向這邊偷瞄,他沒想到,憐星居然這麼大膽,直接帶著萍姑出來找她,甚至對她毫不避諱自己的行為。

  「任郎,你不用擔心,萍姑不會出賣我的。而且,帶著她一起,回去才不會被姐姐懷疑。」

  憐星幾句話便打消了任意的疑慮。

  兩人又說了一番情話後,憐星伸手從腰間拿出一個白色小瓶,遞給任意道:「任郎,這是姐姐煉製的冰心丸,關鍵時刻服下能救人於生死。我也只敢偷拿一瓶,你一定要收好。」

  接過小瓶,任意剛要開口,憐星便用五指擋在他嘴前,臉頰貼在胸口上,輕聲道:「任郎,我知道你武功高強,稱得上當世無敵,但江湖險惡,人心難測,單靠武功也做不到萬無一失。」

  憐星這麼說,完全是以姐姐那位生死仇敵燕南天為鑑,那也是個天下第一,照樣遭人暗算,如今落得個武功盡廢的下場。

  憐星都這麼說了,美人情深恩重,任意當然也不好再說什麼,收下了白色小瓶。

  送完冰心丸,憐星的目光放到了任意右手的寶劍上,她伸出右手,抬起劍鞘,邊看邊解釋道:

  「任郎,這把劍是姐姐的貼身寶劍,名為『碧血照丹青』,姐姐曾用這把劍與那燕南天有過一戰。」

  「沒想到,今天姐姐居然會把它送給你。」

  「『碧血照丹青』……」任意單手抓著寶劍,在掌心上轉了一圈後微微一震,寶劍瞬間出鞘一截,在風中寒光閃閃,劍氣逼人,任意看在眼裡,忍不住驚喜道:「好劍,好名字!」

  任意用過最好的劍,是七劍,除了冰魄劍跟紫雲劍沒用過,其他五劍都上手過,用得最舒服的是長虹劍。

  眼前的「碧血照丹青」,當然不能跟七劍比,但在任意看來,也算得上七劍下最頂尖的那批了。

  而且真要說起來,這把劍才應該是任意擁有的最好的一把劍。

  「寶劍贈英雄,更何況一名絕頂的劍客,怎麼能沒有自己的寶劍呢?或許,姐姐也是這樣想才會把這柄劍送給任郎。」

  直到這會兒,憐星才終於信了之前任意跟她說的,敲響姐姐心中那道門的話,如今她連貼身寶劍都能送,以後還有什麼是不能送的?

  「憐星,時間不早了,你早點回去吧,免得惹你姐姐懷疑生氣。」

  又擁抱了好一會兒後,任意才終於放開了憐星。憐星雖不舍,但還是目送任意離去。

  數天之後,任意再次騎著一匹黑馬落腳一家客棧,只是這會兒的他,跟騎白馬時大不一樣。

  一身青衣,憐星給置辦的,不貴氣也不奢華,但乾淨整潔,滿頭黑髮,無冠無簪,束髮半髻,垂於腦後,兩邊鬢角各有一縷長發垂肩而下,這是萍姑給弄的。

  這一身,便是任意離開移花宮時的裝扮。

  至於那匹黑馬…只能說這世道,總有人想靠武力不勞而獲,然後剛好碰到了任意。

  希望他們下輩子做個好人了。

  又兩天後,任意終於趕到了目的地——慕容山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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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要找的人,正是慕容山莊的九姑娘。

  而現在,任意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偌大的慕容山莊裡精準找到慕容九。

  最直接的辦法,找個慕容山莊的下人問出來。但任意一不會問完話讓人失憶的法子,二不想暴露自己。

  所以,他選擇了江湖人同樣喜歡的另一種最簡單的方法。

  自己找。

  次日清晨,當第一縷陽光照在任意眼皮子上時,他醒了。

  任意醒來的地方是一間房頂。

  慕容山莊不愧是江湖上勢力最大的山莊,住的地方高牆厚瓦,屋頂都比別處更適合夜行與睡覺。

  任意昨晚找了幾乎一宿,一無所獲,直到發現這個地方。

  安靜,與別處迥異的安靜,再就是空氣中飄散不去的藥香,這些都吸引任意昨夜在這裡駐足,然後他就在房頂,枕著包袱睡了一覺。

  此時,大白天,任意躺在房頂往下觀察才發現,他現在所處的地方,竟是一座獨立的小院。

  有山有水,有亭有廊,占地極大,但四周卻又看不到一個下人的身影,毫無疑問,住這裡的人,一定非比尋常。

  任意收回目光,一個翻身,從屋頂躍下院前。

  雙腳落地,抬頭一看,「百竹苑」三個字進入眼帘。

  「好一個百竹苑!」

  任意記住了這個地方,他已經決定,在找到慕容九之前,都會借住在這裡。

  地方大,人又少,簡直是絕佳的容身之所。

  「先去吃個早飯!」

  摸了摸肚子,任意縱身一躍,再次輕輕上了房頂。

  慕容山莊人足夠多,廚房自然也足夠大,單靠上空飄起的炊煙,任意就輕鬆找到了目標。

  山莊的僕役們在廚房忙碌,但任意還是如一抹輕煙,神不知鬼不覺飄進了廚房。

  當任意伸手拿起一個包子時,心裡忽然湧上一絲不好意思。

  自己這麼做是不是有點不太道德,不問自取與盜竊有什麼區別?

  雖然自己從沒打算當什麼大俠,尤其是虹貓那樣的,但像這樣偷吃偷喝是不是有點太掉檔次了?

  兩世為俠,任意除了掃黑除惡,取不義之財濟受難之人外,還真沒從良善人家裡拿一針一線。

  但只轉念一想,任意立馬就心安理得拿起了包子,甚至還捎帶上了一壺酒。

  他怎麼想的?很簡單。

  慕容九是要當他妻子的人,慕容家的未來女婿,在老丈人家吃點喝點,這過分嗎?

  帶著酒食,任意一路輕快遊走,從房頂到地面,都留下了他的足跡。

  不一會兒的功夫,任意再次落地百竹苑,隨意找了處涼亭,將包子跟酒放在石桌上便坐下。

  左手拿著一個包子,右手提起酒壺,任意吃得好不自在。

  「你是什麼人?」身後突然傳來一聲女子的嬌喝。

  任意沒有回頭,也沒有回話,一手提著酒壺,一手拿起一個包子,拿之前甚至還有時間提上掛在脖子的白色面巾,只一個翻身便離開了座位。

  不到片刻,叮的一聲,一枚銀針打在了石凳上。

  任意沒有任何停留,腳下一蹬涼亭欄杆,縱身騰空的同時,借勢翻身看向來人。

  這一眼,當即讓任意眼神發亮,比天上的陽光還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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