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獵妖(求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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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溪口縣城北區,野狼幫總堂。

  幫主王岳坐在太師椅上,面前的紅木桌案上放著一排照片。

  黑白色的照片拍得並不清晰,但能看出那三具屍體的慘狀。

  胸口塌陷,肋骨幾乎全部斷裂。

  從傷口的大小,受力的方式來判斷,能看得出這些人都是被同一人殺死的。

  看到這些傷口,他想到了自己的弟弟。

  也是這般死法。

  莫非兇手是同一人?

  「你想說什麼?」

  王岳四十出頭,身材魁梧,國字臉上有一道從眉梢斜劈到下頜的刀疤,那是早年跟人爭地盤時留下的。

  當時,只差一點,他的一隻眼睛廢了。

  王岳把照片往桌上一推,冷冷地看向對面站著的丁鴻志身上。

  「是丁專員對吧,你大老遠跑來,就為給我看這個?」

  丁鴻志笑了笑,從懷裡摸出一封牛皮紙信封,放在桌上,推到王岳面前。

  心中卻是冷哼,

  若非還用得上這人,單單如此態度,他早就讓治安局的人來,將這什麼野狼幫查封了。

  「王幫主,令弟王虎的死,我們調查科查到了一些線索。」

  王岳的眼角跳了一下。

  果然!

  戲肉來了。

  王虎是他親弟弟,野狼幫的紅棍,骨響三聲的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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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幾天前連人帶貨一起失蹤,連屍體都沒找全。

  他派人查了半個月,只知道弟弟最後出現的地方是清水河下游那片廢棄河灣,其他的什麼線索都沒有。

  現在調查科的人找上門來,說查到了線索?

  「什麼線索?」

  丁鴻志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從信封里抽出一張紙,展開放在桌上。

  上面只寫了一個名字。

  方書文。

  「這個人,王幫主應該不認識。」

  丁鴻志的手指在「方書文」三個字上點了點。

  若想查令弟的死因,他或許知道些線索,也說不定。」

  王岳收回目光,不屑地看向丁鴻志。

  「一個學生?我弟弟骨響三聲,他殺得了?」

  「區區一個普通學生當然殺不了。」

  丁鴻志收回手,靠在椅背上,語氣不緊不慢。

  「但若是他的背後還有人呢?」

  ........

  轉眼七八天就過去了。

  到了新的一月。

  放學鐘聲敲響的時候,方書文把課本往書包里一塞,起身就往外走。

  「方書文,你今天怎麼走這麼快?」

  鄭淑瀾在身後喊了一聲。

  他沒回頭,只擺了擺手:「有事,先走了。」

  今天是國術館詭玉到貨的日子。

  上個月他去的時候,櫃檯老頭說下個月初再來,算算日子就是今天。

  方書文出了校門,腳步加快,拐進東街。

  傍晚的東街比白天還熱鬧,賣吃食的攤子一家挨著一家,油煙味兒混著叫賣聲飄了滿街。

  他穿過人群,很快就來到了國術館。

  推開國術館那扇厚重的銅框玻璃門。

  大廳里比上次來的時候熱鬧了不少,幾個窗口前都排著隊。

  他徑直走向物資兌換的窗口,還沒到跟前,就看見櫃檯前排了十多個人。

  輪到方書文的時候,天已經快黑了。

  「老伯,我上個月來過,您說這個月初有貨。」

  方書文敲了敲櫃檯。

  老頭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摘下老花鏡擦了擦,又戴上,慢吞吞地說:

  「是你啊,我記得。登記簿上你寫了名字。」

  「對,我姓方。」

  老頭轉過身,從身後的柜子里翻出一個木匣子,擱在櫃檯上打開。

  匣子裡躺著十幾塊詭玉,顏色不一,大小也有差別。

  最上面那塊泛著淡淡的青綠色,在油燈下看不太真切。

  「今天剛到的一批,普通詭玉,四十塊一塊,每人限購兩塊。」

  「限購?」

  方書文眉頭一皺:「上個月還不限購。」

  「上個月是上個月。」老頭把木匣子往他面前推了推。

  「這個月就這規矩,愛買不買。」

  方書文看了老頭一眼,沒再說什麼。

  兩塊就兩塊,總比沒有強。

  他挑出這兩塊,推到老頭面前。

  「就這兩塊。」

  老頭看了一眼,沒說什麼,把木匣子蓋上收回去。

  方書文從懷裡掏出錢袋,數了八十塊銀元擱在櫃檯上。

  方書文接過,沒急著走,而是把布包揣進懷裡,又問了一句:

  「老伯,這詭玉每個月就這點量?兩塊夠幹什麼的。」

  老頭正低頭記帳,聞言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

  「嫌少?嫌少你去獵妖啊。」

  方書文一愣:「獵妖?」

  「國術館懸賞布告欄上貼著呢,擊殺妖邪,拿屍體回來能換詭玉。殺得多換得多,可沒有限制。」

  老頭把筆放下,摘下老花鏡擦了擦:

  「看你也有明勁的實力,想要更多的詭玉,就去獵妖吧。」

  方書文順著老頭手指的方向看過去。

  大廳角落裡的懸賞布告欄上確實貼了幾張告示,紅紙黑字。

  最上頭一張寫著「清水河下游發現無名屍一具」。

  下面還有幾張,字跡小,看不太清。

  他走過去,站在布告欄前仔細看。

  最左邊貼著一張泛黃的告示,紙張邊角都捲起來了,上面寫著:

  「懸賞:城南三十里,青狼山一帶近日有妖邪出沒,形如巨犬,夜半傷人。凡能擊殺者,賞銀元一百塊。接取者需至國術館登記,限明勁以上。」

  旁邊還有幾張,有的是找人的,有的是找物的,只有這一張是獵妖的。

  方書文把告示上的字從頭到尾看了一遍,心裡頭盤算起來。

  三塊詭玉,外加一百塊銀元。

  方書文站在布告欄前,把那張泛黃的告示又從頭到尾看了一遍。

  「形如巨犬,夜半傷人……」

  他喃喃念了一聲,腦子裡開始盤算。

  一百塊銀元聽著不少,但真正讓他心動的不是錢,而是老頭說的那句話。

  拿妖邪屍體回來能換詭玉,還不限購。

  現在國術館對普通人限購,但對能殺妖邪的武人,反而敞開供應。

  所以,如今他應該去獵妖?

  而就在這個時候,方書文腦海當中閃過一個念頭。

  擊殺異種妖邪詭物,是不是也可以獲得技能點?

  若是能夠,那麼意味著。

  他可以兩頭賺?

  方書文把告示上的每一個字都記住,轉身回到櫃檯前。

  心中決定,去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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