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神射手的天賦
時珈一也在後面蹲下來。
講真,采蘑菇真的有種奇異的爽感。
蘇國大部分地區降水豐沛,林區腐殖質豐厚,蘑菇叢生,每到夏秋兩季,總會有人兜售新鮮蘑菇,藉此改善經濟狀況。
他們也認識哪些蘑菇能吃和不能吃,反正時珈一就跟著卡佳采。儘量不弄錯。
采了大概半小時,籃子裡有了小半籃。
卡佳累了,一屁股坐在一棵倒下的樹幹上。
「歇會兒歇會兒。」
丹尼爾看了她一眼,沒說話,把包放下來,自己也找了塊石頭坐下。
時珈一見狀湊了過去,笑嘻嘻的問他:「丹尼爾,你包里有槍嗎?」
丹尼爾幾乎一瞬間就懂了她的心思,直言:「有。」
「能看看嗎?」
他將把包打開,從裡面拿出那把昨天用過的獵槍。
時珈一眼睛一亮。
接過槍,仔細端詳。槍管比普通的短,槍托是木頭的,但形狀和普通的不太一樣。
瞄準具也改過,不是那種簡單的缺口式,而是帶了一個小圓環。她不是沒有見過槍,前世也見過的。
「這是你自己改的?」
丹尼爾點點頭。
「方便告知改了哪裡?」時珈一疑惑。
他指了指槍管:「截短了。原來太長,在林子裡不方便。」
又指著瞄準具:「換了覘孔式。精度比缺口式高。」
又指著槍托:「改了握把角度,抵肩更舒服。」
這些也沒有什麼不能說的,這把槍早就淘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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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珈一聽得認真,一邊聽一邊點頭。
截短槍管,會影響初速和精度,但在林子裡確實更方便,提高了機動性和便攜性,還減輕了重量。
覘孔式瞄準,這個她懂,覘孔越小,瞄準基線越長,精度越高。這就是利用人眼的聚焦特性。
握把角度,這個涉及到人機工程,抵肩舒適度影響射擊穩定性。
她看的嘖嘖稱奇。
之前在學校用的是華國第一款國產式步槍,模仿了蘇國的莫辛-納甘M1944型號,在原本的基礎上增加了一款摺疊刺刀。
那槍其實比較適合炮兵、工兵、騎兵,也是國家目前改進的最好的一款槍了。
丹尼爾這款其實是莫辛-納甘最早的原型,也就是m1981型號,被他改了後指出來她才認出來。
這款槍一共有四個版本,這個版本已經淘汰掉了。
時珈一有些手癢,問他:「我能試試嗎?」
丹尼爾看了她一眼,眼神里有點意外:「你不是只摸過嗎?」
「沒錯,在華國學習練過幾天。不過只是扛過,沒有真正打過兩次。」時珈一摸了摸鼻子。
害,他們在學校,為了省彈藥,老師不讓打。
丹尼爾並未拒絕,站起身子來,指了指前面:「那邊有個空場。」
三個人便一起往林子深處走了一會兒,眼前豁然開朗。
是一片不大的空地,四周被樹圍著,地上長滿了野草。
丹尼爾也不知道從哪裡撿回來幾個鐵罐子,走到空地另一頭,把罐子放在幾根樹樁上。
然後走回來,提醒她:「可以了,小心點。」
時珈一點點頭,舉起槍。
牢記教導員當時說的話,三點一線。呼吸要慢。
她瞄準最左邊那個罐子,屏住呼吸,輕輕扣動扳機。
砰——
罐子直接飛了!
卡佳在旁邊「哇」了一聲。
時珈一自己也愣了。
……真打中了?
莫非她還有神射手的天賦?
丹尼爾卻眼神變了,沒打過,居然還真的能擊中?
「再來。」
時珈一又舉起槍。
砰——
第二個罐子也飛了。
第三個。
第四個。
第五個。
五個罐子,五槍,全中!
卡佳已經站起來了,眼睛瞪得溜圓,驚呼:「珈一!你怎麼這麼厲害!」
時珈一把槍放下,手有點抖。
害,都是興奮抖的。
她覺著,她去當兵也挺有前途的。
優秀的人果然到哪裡都優秀!!
這槍的後坐力很大,但她力氣也很大,打中的那一刻,感覺特別爽!
丹尼爾連忙走過來,接過槍,檢查了一下,然後看著她稱讚:「你如果真的沒打過的話,確實很有天賦!」
時珈一頭微微揚起,毫不掩飾的接受他的誇讚!
基操!
蘑菇也撿的差不多了,槍也玩爽了,大家該回家了!
往回走的路上,卡佳一直嘰嘰喳喳。
「珈一你太厲害了!你知道嗎,丹尼爾第一次帶我打槍,我十槍全脫靶!他氣得一個星期沒跟我說話!」
丹尼爾在前面走,聽見這話腳步頓了一下。
感覺自己不在的時候,卡佳是不是經常說他壞話?
他微微放慢腳步,耳朵豎著。
時珈一笑了:「你後來練好了嗎?」
卡佳臉一紅:「……沒有。我後來就不練了。」
「為什麼?」
卡佳老實說,「不喜歡。我喜歡的是看書,寫東西。小時候我想當作家,寫好多好多的故事。後來爸爸說學理科好,我就學了理科。槍啊炮啊,我不感興趣。」
時珈一也替她遺憾,儘管加百列教授目前是她非常尊敬的人,但是這一方面做的真的不好,批評!必須嚴厲批評他!從心底里譴責他!
「那你現在還寫嗎?」
卡佳搖搖頭:「沒時間了,鮑曼的學業那麼重,今年的成績我還是踩著及格線過的,大二必須要努力,不然我真的要掛科了。」
「那你喜歡寫什麼?」
「童話。小時候最喜歡看安徒生了,後來想自己寫。我寫過好多,都是在小本子上,鎖在抽屜里。」卡佳回憶道。
「能給我看看嗎?」時珈一很驚訝。
卡佳臉更紅了:「不行不行!那些寫得太幼稚了!」
「幼稚才可愛啊。我就喜歡看幼稚的東西,這代表你童心未泯!以後小孩子一定很喜歡你!」時珈一吹捧她。
卡佳瞪她一眼,但嘴角根本忍不住往上翹。
丹尼爾聽了一路,也對妹妹感覺可惜。
他們回來的時候已經下午了,外婆午睡去了。
丹尼爾隨便弄了點麵包和罐頭給大家吃:「先隨便吃點,等晚上我們弄蘑菇吃。」
時珈一自然不可能拒絕,有的吃就不錯了。蘇國又不是沒人挨餓的。
吃完後,卡佳拉著時珈一進了自己房間,從抽屜里翻出一個舊筆記本,封面都磨毛了。
「給你看看哈!你看完不許笑!」
時珈一翻開第一頁,是一行手寫的標題:《森林裡的小矮人》。
她開始讀。
故事是一個小矮人住在森林裡的蘑菇小房子,每天和小動物們玩。
有一天來了一隻壞狐狸,想抓小兔子。小矮人用計謀把狐狸趕走了。
非常簡單又充滿童趣。
她非常真誠的誇讚:「寫得真好。」
卡佳愣了一下:「真的?」
時珈一點頭,「真的。特別是蘑菇房子那個,聽起來就很特別。」
卡佳眼睛亮了:「還有嗎?你還喜歡哪裡?」
時珈一又翻了幾頁,又指出一處。
「你居然能想像到這裡?」
「他們的對話太有意思了!」
「我都能想像到小孩子會有多喜歡你!」
「.......」
時珈一每一句都夸的非常走心。
卡佳的臉一開始還紅紅的,但最終沉浸在她的彩虹屁中,逐漸驕傲。
講真,采蘑菇真的有種奇異的爽感。
蘇國大部分地區降水豐沛,林區腐殖質豐厚,蘑菇叢生,每到夏秋兩季,總會有人兜售新鮮蘑菇,藉此改善經濟狀況。
他們也認識哪些蘑菇能吃和不能吃,反正時珈一就跟著卡佳采。儘量不弄錯。
采了大概半小時,籃子裡有了小半籃。
卡佳累了,一屁股坐在一棵倒下的樹幹上。
「歇會兒歇會兒。」
丹尼爾看了她一眼,沒說話,把包放下來,自己也找了塊石頭坐下。
時珈一見狀湊了過去,笑嘻嘻的問他:「丹尼爾,你包里有槍嗎?」
丹尼爾幾乎一瞬間就懂了她的心思,直言:「有。」
「能看看嗎?」
他將把包打開,從裡面拿出那把昨天用過的獵槍。
時珈一眼睛一亮。
接過槍,仔細端詳。槍管比普通的短,槍托是木頭的,但形狀和普通的不太一樣。
瞄準具也改過,不是那種簡單的缺口式,而是帶了一個小圓環。她不是沒有見過槍,前世也見過的。
「這是你自己改的?」
丹尼爾點點頭。
「方便告知改了哪裡?」時珈一疑惑。
他指了指槍管:「截短了。原來太長,在林子裡不方便。」
又指著瞄準具:「換了覘孔式。精度比缺口式高。」
又指著槍托:「改了握把角度,抵肩更舒服。」
這些也沒有什麼不能說的,這把槍早就淘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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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珈一聽得認真,一邊聽一邊點頭。
截短槍管,會影響初速和精度,但在林子裡確實更方便,提高了機動性和便攜性,還減輕了重量。
覘孔式瞄準,這個她懂,覘孔越小,瞄準基線越長,精度越高。這就是利用人眼的聚焦特性。
握把角度,這個涉及到人機工程,抵肩舒適度影響射擊穩定性。
她看的嘖嘖稱奇。
之前在學校用的是華國第一款國產式步槍,模仿了蘇國的莫辛-納甘M1944型號,在原本的基礎上增加了一款摺疊刺刀。
那槍其實比較適合炮兵、工兵、騎兵,也是國家目前改進的最好的一款槍了。
丹尼爾這款其實是莫辛-納甘最早的原型,也就是m1981型號,被他改了後指出來她才認出來。
這款槍一共有四個版本,這個版本已經淘汰掉了。
時珈一有些手癢,問他:「我能試試嗎?」
丹尼爾看了她一眼,眼神里有點意外:「你不是只摸過嗎?」
「沒錯,在華國學習練過幾天。不過只是扛過,沒有真正打過兩次。」時珈一摸了摸鼻子。
害,他們在學校,為了省彈藥,老師不讓打。
丹尼爾並未拒絕,站起身子來,指了指前面:「那邊有個空場。」
三個人便一起往林子深處走了一會兒,眼前豁然開朗。
是一片不大的空地,四周被樹圍著,地上長滿了野草。
丹尼爾也不知道從哪裡撿回來幾個鐵罐子,走到空地另一頭,把罐子放在幾根樹樁上。
然後走回來,提醒她:「可以了,小心點。」
時珈一點點頭,舉起槍。
牢記教導員當時說的話,三點一線。呼吸要慢。
她瞄準最左邊那個罐子,屏住呼吸,輕輕扣動扳機。
砰——
罐子直接飛了!
卡佳在旁邊「哇」了一聲。
時珈一自己也愣了。
……真打中了?
莫非她還有神射手的天賦?
丹尼爾卻眼神變了,沒打過,居然還真的能擊中?
「再來。」
時珈一又舉起槍。
砰——
第二個罐子也飛了。
第三個。
第四個。
第五個。
五個罐子,五槍,全中!
卡佳已經站起來了,眼睛瞪得溜圓,驚呼:「珈一!你怎麼這麼厲害!」
時珈一把槍放下,手有點抖。
害,都是興奮抖的。
她覺著,她去當兵也挺有前途的。
優秀的人果然到哪裡都優秀!!
這槍的後坐力很大,但她力氣也很大,打中的那一刻,感覺特別爽!
丹尼爾連忙走過來,接過槍,檢查了一下,然後看著她稱讚:「你如果真的沒打過的話,確實很有天賦!」
時珈一頭微微揚起,毫不掩飾的接受他的誇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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蘑菇也撿的差不多了,槍也玩爽了,大家該回家了!
往回走的路上,卡佳一直嘰嘰喳喳。
「珈一你太厲害了!你知道嗎,丹尼爾第一次帶我打槍,我十槍全脫靶!他氣得一個星期沒跟我說話!」
丹尼爾在前面走,聽見這話腳步頓了一下。
感覺自己不在的時候,卡佳是不是經常說他壞話?
他微微放慢腳步,耳朵豎著。
時珈一笑了:「你後來練好了嗎?」
卡佳臉一紅:「……沒有。我後來就不練了。」
「為什麼?」
卡佳老實說,「不喜歡。我喜歡的是看書,寫東西。小時候我想當作家,寫好多好多的故事。後來爸爸說學理科好,我就學了理科。槍啊炮啊,我不感興趣。」
時珈一也替她遺憾,儘管加百列教授目前是她非常尊敬的人,但是這一方面做的真的不好,批評!必須嚴厲批評他!從心底里譴責他!
「那你現在還寫嗎?」
卡佳搖搖頭:「沒時間了,鮑曼的學業那麼重,今年的成績我還是踩著及格線過的,大二必須要努力,不然我真的要掛科了。」
「那你喜歡寫什麼?」
「童話。小時候最喜歡看安徒生了,後來想自己寫。我寫過好多,都是在小本子上,鎖在抽屜里。」卡佳回憶道。
「能給我看看嗎?」時珈一很驚訝。
卡佳臉更紅了:「不行不行!那些寫得太幼稚了!」
「幼稚才可愛啊。我就喜歡看幼稚的東西,這代表你童心未泯!以後小孩子一定很喜歡你!」時珈一吹捧她。
卡佳瞪她一眼,但嘴角根本忍不住往上翹。
丹尼爾聽了一路,也對妹妹感覺可惜。
他們回來的時候已經下午了,外婆午睡去了。
丹尼爾隨便弄了點麵包和罐頭給大家吃:「先隨便吃點,等晚上我們弄蘑菇吃。」
時珈一自然不可能拒絕,有的吃就不錯了。蘇國又不是沒人挨餓的。
吃完後,卡佳拉著時珈一進了自己房間,從抽屜里翻出一個舊筆記本,封面都磨毛了。
「給你看看哈!你看完不許笑!」
時珈一翻開第一頁,是一行手寫的標題:《森林裡的小矮人》。
她開始讀。
故事是一個小矮人住在森林裡的蘑菇小房子,每天和小動物們玩。
有一天來了一隻壞狐狸,想抓小兔子。小矮人用計謀把狐狸趕走了。
非常簡單又充滿童趣。
她非常真誠的誇讚:「寫得真好。」
卡佳愣了一下:「真的?」
時珈一點頭,「真的。特別是蘑菇房子那個,聽起來就很特別。」
卡佳眼睛亮了:「還有嗎?你還喜歡哪裡?」
時珈一又翻了幾頁,又指出一處。
「你居然能想像到這裡?」
「他們的對話太有意思了!」
「我都能想像到小孩子會有多喜歡你!」
「.......」
時珈一每一句都夸的非常走心。
卡佳的臉一開始還紅紅的,但最終沉浸在她的彩虹屁中,逐漸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