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靈泉水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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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燕說完,被唐家明瞪了一眼,顯然是怪她這麼著急幹嘛?他相信妹妹不會忘了他這個二哥的。

  唐瑾當然沒有忘記,她心裡早有打算。

  「二哥不是會木工嗎?我可以先安排你去國營的家具廠上班,先跟著一個姓楊的老師傅再學習學習,今年年底,最遲明年,我準備開一家家具廠,到時候二哥幫忙負責。錢肯定不會少的。」

  大哥沉穩老實,話比較少,安排在廚房很適合,二哥腦子靈活,性格爽朗,嘴巴甜,情商高,非常適合做銷售。

  這些唐瑾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最重要的是,大哥本來就是廚師,二哥本來也會些木工,都是再深造而已。

  唐家明和宋艷一聽,要安排他到國營的家具廠上班,那叫一個激動。鐵飯碗在這個時代可是香的很,可比那些做生意的聽起來氣派多了。

  「在家等我消息,我回去之後,安排好了給二哥打電話。」

  唐瑾想著楊萬里肯定會賣她這個人情的,大不了再給他畫些家具設計圖。

  「好,謝謝妹妹,我等你好消息。」

  唐家明手舞足蹈的跳了起來,這時候剛好唐笑笑跑了進來,他一把舉起女兒,開心的轉著圈圈,逗得唐笑笑不停地咯咯笑。

  「三哥,咱倆一起復讀吧,明年考大學,復讀的費用,上大學的學費和生活費,我全都包了。」

  唐家棋為了陪唐瑾,晚上學兩年,從小學到高中,他倆都是一個班的,所以看著倆人平時打打鬧鬧的,感情卻格外好,可能是因為就差兩歲,沒有代溝吧。

  「小瑾,你準備明年考大學?」趙紅霞震驚的問道。

  這也是唐國慶和幾個哥哥想問的。

  在他們所有人的印象里,唐瑾學習成績很差,在學校基本屬於墊底的存在。

  所以,她除了唐家村小霸王的稱號,在學校也有個稱號,不是稱作校花,而是笨蛋美人。

  現在,這個笨蛋美人竟然想考大學?

  任誰都會覺得是痴人說夢,異想天開。

  用一句土話來形容,那就是,如果唐瑾能考上大學,母豬都能上樹。

  唐瑾笑了,也聽出唐母問她的語氣,那是不可置信。

  她竟然想考大學?這個想法本身,在他們聽來,就是個笑話。

  不過她現在可不是原主,而是有著研究生學歷的芯子。

  當然,這些是不可能告訴他們的。

  唐瑾沒有回答唐母的問題,反而是挑釁的看向唐家棋,「三哥,敢不敢和我比?看明年誰能考上大學?誰考的大學更好?」

  唐家棋一下子就被激起了鬥志,毫不猶豫的開口:「比就比,誰怕誰?」

  笑話?在學校,他的成績一直都是中等,唐瑾墊底,竟然敢和他比?

  他贏定了。

  趙紅霞和唐國慶此時無話可說了,他們總不能打擊孩子的積極性吧?

  「可是,小瑾,你不是懷孕了嗎?怎麼有精力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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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紅霞想起了早上唐瑾的嘔吐,當時她沒說,剛好唐婉玉來找事,她也就沒有時間再問。

  「我沒有懷孕,有可能是吃壞肚子了。」唐瑾找了個理由。

  「啊!沒懷孕呀?」趙紅霞好像很失望的樣子。

  「好了,今天的事情都說的差不多了,我回去睡覺了。」

  唐瑾著急想進空間去看看,故意打著哈欠,伸著懶腰,一副很困的樣子,走出了主屋。

  進屋,關上門,唐瑾立馬啟用暗語,「靈泉叮咚」

  然後她真的就進入了空間。

  這是一個宛如世外桃源般美麗的地方。

  青山綠水,綠樹成蔭,滿山遍野的鮮花,五顏六色,爭奇鬥豔。

  各種果樹,碩果纍纍。有些水果,唐瑾甚至都不知道名字。

  橫在樹林和草坪中間有一條小溪,清澈見底,蜿蜒曲折。

  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靈泉?

  她來到靈泉旁,用手捧著喝了一口,味道甘甜無比,回味無窮。喝完竟然覺得神清氣爽,一天的疲憊都消失了。

  真的這麼神奇!

  難怪她看過的穿越小說里,都說靈泉空間裡的靈泉水,有著強身健體,提神醒腦,延緩衰老,美容養顏,甚至癒合傷口等很多的功效,簡直可以稱為神仙水。

  而且這個空間,似乎四季如春,這炎炎夏日,在裡邊竟然感覺不到一點悶熱。

  唐瑾看了看,空間裡似乎就她一個人,也沒有什麼空間童子,空間精靈之類的。

  這時候不泡一下靈泉水,似乎對不起讓她擁有靈泉空間的主人。

  唐瑾很快脫了衣服,跳進小溪里,泉水是溫的,泡在裡邊,渾身輕飄飄的,舒服的猶如飄在雲端。

  世間的所有煩惱似乎都忘記了,就連靈魂似乎都經過了洗滌。

  等唐瑾上來的時候,感覺像脫胎換骨一樣,本來就白皙的皮膚,更加吹彈可破,身上的觸感,猶如牛奶般絲滑。

  最最神奇的是,早上被玻璃劃破的手腕,竟然完好如初。根本看不見傷口了。

  這靈泉水也太給力了,光滑的皮膚自己都恨不得多摸兩把,還真是便宜慕恆那小子了,可以享受她這麼個大美人兒。

  想起慕恆,唐瑾又笑了,好想他,比昨天更想。他在幹什麼呢?不知道是不是也在想她?

  *

  此刻的慕恆正在訓練場上揮汗如雨,三十里負重跑。

  三營的士兵這兩天都快瘋了,過的是地獄般的生活,營長就像惡魔一樣,各種折磨人的訓練方式。簡直是不堪負重。

  這都晚上十一點了,還來什麼三十里負重跑?每個晚上睡眠不足五小時,他們是人,又不是機器。

  可是再看營長,背著30公斤的負重背包,跑在第一個,已經甩所有人兩圈了。

  他們知道營長體力好,非常人能比,可是擒拿格鬥已經訓練一天了,就連中午都沒有休息,他還是人嗎?就不知道疲憊嗎?

  為了個八一活動,連命都不要了嗎?

  慕恆的背心早已濕透,臉上的汗水從額頭流到脖子,再滴到地上,一滴、兩滴、無數滴...

  身心再疲憊,大腦卻不受控制,想她、想她、想她。

  他恨這樣想她的自己,在她的心裡,他還沒有錢重要,沒有孩子重要,是個可有可無的存在。

  他的心真的很痛,一腔真情錯付,卻無法回頭,比起她不愛他,他更怕失去她。

  早知道愛情如此折磨人,他就該孑然一身,把身體交給祖國,把命交給人民。不該有兒女情長。不該奢望愛情。

  如果有一天他犧牲了,她是不是不會難過,然後雲淡風輕的,很快把自己忘記?

  想想這樣似乎也挺好的,畢竟他們每次出任務,都是冒著生命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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