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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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28日,晴。

  阿爸和阿媽在這裡陪了我好幾天,家裡的高利貸事情已經結案了,徹徹底底得結案了。

  之前被逼迫交的利息也追繳退還了,他當初給我的兩百萬,現在還有一百多萬,嗯,真的很有錢了吧。

  我讓阿爸阿媽先回去了。

  我知道阿爸阿媽擔心我會想不開,天天看著我這副半死不活的樣子,他們心裡肯定很難受。

  是換作以前的我,面對他們的擔憂真的會束手無策,連自己的絕望都藏不住。

  現在,裝作一切安好,擠出笑容去假裝去面對生活,對我來說已經不是什麼困難的事了。

  阿爸阿媽以為我真的振作起來了,今天放心地回了老家。這份能把情緒完美藏起來的本事,也是那些日子的改變吧......

  心裡真的很難受,疼得發麻,也不知道該用什麼方式去發泄,只能每天寫寫日記了......

  走的時候,阿媽哭著讓我往前看,我點頭答應了。

  前面還有什麼好看的,我也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就這樣每天坐在家裡,就行了吧。

  今天終於可以不用出門了,

  我的腳踝已經消腫了,真快啊,但是走路還是有點跛。

  不用買菜,不用做飯,不用裝作很有精神的樣子去面對沒有任何意義的事情。

  我討厭晴天。

  10月29日,陰有雨

  ——早上。

  嗯,不早了,看看時間,現在已經是下午了。

  醒來的時候,大概是上午十點。外面在下雨,雨滴砸在玻璃上,很煩人。我真的很恨下雨天。

  夢到他了。

  醒來之後,我坐在床上,什麼都不去想,躺下來蒙上被子,閉著眼睛努力回味我和他在夢裡的美好,一直回味到了下午兩點。

  現在我夢裡的事情我全都忘了。

  就像是手裡攥著一把沙子,越想握緊,流失得就越快。

  到現在,腦子裡空空蕩蕩的,連個具體的畫面,一句他說過的話都抓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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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記得在夢裡很高興,前所未有的的高興,渾身都覺得輕鬆,只記得夢裡有我,也有他。

  嗯,沒了,現在真的什麼都不記得了。

  為什麼會忘得這麼幹淨呢?我不甘心,拿手機上網查了查。

  原來人在醒來後的五分鐘內,就會忘記夢裡一半內容,十分鐘後,百分之九十的夢都會消失。

  說是大腦為了防止現實與夢境混淆,啟動的自我保護機制。

  我討厭下雨。如果不是雨聲太吵,或許能在那個夢裡多待一會兒。

  不知道以後該怎麼做選擇啊。

  如果就立刻爬起來去找紙筆記下,我捨不得浪費哪時間去回味來之不易的相處。

  可如果只是躺在床上貪戀,事後又會像現在這樣,忘得一乾二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下午,費了好大的力氣,把床挪到了臥室的門口。

  這裡是房間裡離窗戶最遠的角落。以後再下雨,雨聲就吵不到我了,我也就不會再被提前吵醒了。

  挪完床,現在真的好累。手腳都是軟的。好餓。

  ——晚上。

  在床上翻來覆去,怎麼睡都睡不著。我想要再夢到他,可越是想,就越不困。

  肚子真的好餓。爬起來,去超市隨便買了點吃的,很難吃,連什麼味道都嘗不出來。

  路上,我又去藥店買了幾片安眠藥,剛才把它倒在手心。

  上網搜了下,發現吃安眠藥雖然能讓人很快入睡,也會破壞睡眠結構,會大幅度減少做夢的頻率。

  既然吃了藥就不會做夢,還是不要吃了吧。

  我又把它倒回了瓶子裡,扔進了抽屜最深處。

  我想,只要白天把力氣全部耗光,只要身體覺得很累很累的話,晚上不用吃藥,也能更快入睡的吧。明天,我打算把屋子裡的地板全都用力擦一遍。

  今天,先記錄到這裡。

  10月30日,陰,無雨

  早上被餓醒了,胃裡空得一陣陣抽痛。

  我爬起來,強迫自己大口大口地吃了很多東西,直到塞得胃裡有些發脹才停下。

  不是說吃撐了,身體就會覺得疲憊,大腦就會犯困嗎?

  好像並沒有太多效果,重新躺回床上,閉上眼睛依然清醒得可怕,怎麼都睡不著。

  實在熬不住了,我還是翻開了抽屜,吃了兩片安眠藥。

  藥效很好,我睡到了下午五點才醒。

  可是,沒有做夢。睡得很死,什麼畫面都沒有,沒有光,也沒有他。

  是因為我對他的思念還不夠深嗎?為什麼連在夢裡,他都不願意來看看我了。真的好想他......

  10月31日,晴

  昨晚依舊沒有做夢。

  我今天決定出去走走了。

  在網上搜了很多,大家都說,白天多去以前熟悉的地方轉轉,把自己弄得很累很累,晚上潛意識活躍起來,就容易夢到想見的人。

  嗯,我也去試試吧,希望能有點效果。今天出了太陽,去了棲瀾江邊。


  江邊空蕩蕩的,沒有賣烤串和關東煮的路邊攤,也對,大清怎麼會有人在江邊擺攤呢。

  我又到了這個地方,或許晚上來更好點,但是如果晚上來,我怕會睡不著。白天把這些情緒和回憶消化掉,晚上潛意識才能更好地吸收進夢裡。

  找到了那天晚上的那個路燈。

  就站在這個路燈下,想起他對我說過的話,「我既是奧特曼,同時也是怪獸。我會打敗我自己,然後拯救你。」

  我在網上搜了很久很久,搜不到任何和奧特曼,或者是光之國有關的東西,他真的來子光之國嗎?

  不是的,如果真的能變身,他就不會死。

  或許,就像他故事裡說的那樣,真正變成光,是需要集結無數人的勇氣、愛與無私的吧......可是那天晚上,只有我一個人躲在上面,能給他的,太渺小了。

  喔,對了,搜索的時候好像還看到有新聞在討論那場話劇比賽。

  不過,我已經不關心了,得不得獎,都無所謂。

  我沿著江邊的步道往前走,走了很長的距離,走到雙腿發麻。前面正好有個往下延伸的石頭階梯。

  台階往下走,江邊有個專門設置的親水平台,沒有圍欄,可以走到離水面最近的地方。

  我脫掉了鞋子,這裡的水很淺,踩在上面,冰冷的江水一波一波漫過腳背。

  站在水裡,腦子裡輕飄飄的,什麼念頭都變得很慢很慢。

  不知道怎麼了,我忍不住一直往前面走,水底的細沙和石頭在腳下滑過。

  水漸漸沒過了我的小腿,又慢慢沒過了我的膝蓋......江水的阻力越來越大,也越來越冷。

  以前還挺怕水的,現在站在水裡,並沒有預想中的害怕。

  如果我就這樣往深處走,走到江水淹沒頭頂,走到最黑,會不會就能見到他了?

  可是,我不接受。

  我不能接受就這樣糊裡糊塗地結束,我還要去尋找世界的真相,我也要和他一直在一起。

  人死後意識會消散,企圖通過死亡去賭一次重逢,概率該有多渺茫呢?

  我們可能不會再被分配到同樣子的世界。

  就算運氣好在同一個世界,也可能會有漫長的時間差,又或者,哪怕我們在同一條時間線上,也可能隔著大半個地球的距離,可能一輩子連一面都見不上。

  把重逢交給無法決定由自己決定的事情,實在是太懦弱了。

  如果連曾經的記憶都被抹除了,重新相遇又有什麼用呢?

  還不如就在這裡好好活著呢。只要我還活著,只要我腦子裡還裝著完整的他,哪怕只是每天在夢裡相見,也算是相見吧......

  所以,我停下了腳步,沒有再繼續往下走了。

  回去的時候,繞了點遠路,去了我和他第一次相見的胡同。

  又走過了好幾個街,好長的路,路過了棲梧路。

  這裡有個綠色的老郵筒,還有棵長得很高很大的老梧桐樹。當時,我就在馬路對面,隔著條道路,在那輛車上。

  故地重遊,猶如刻舟求劍......

  走回家的時候,已經下午了。

  走了太遠的路,腳踝那裡又開始作痛了,好在,身體真的很累了。我覺得今天的狀態很好,今晚,應該能睡得很快吧。

  應該,會夢到他了吧。

  晚,十一點。

  到現在還睡不著。

  腦袋好疼,好想他,根本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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