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暢讀霸總小說
沒反應。
他又戳了兩下,用力按了按,甚至試著用兩個手指像放大圖片一樣扒拉了一下,但毫無作用。
那個花花綠綠的封面紋絲不動,像焊死在屏幕上一樣,只有書名的金色字體在燈光下微微泛著光,仿佛在嘲笑他的掙扎。
他長按電源鍵,沒反應。音量下鍵加電源鍵強制重啟,沒反應。他甚至試著把手機插上充電線,充電圖標也沒出現,倒是那行推薦語下面的三個感嘆號閃了閃,像是在說「別掙扎了,認命吧」。
林念舟盯著屏幕看了十秒鐘,深吸一口氣,緩緩吐出一個字:「……行。」
既然關不掉,那就看看你到底是個什麼妖魔鬼怪。
他又點了一下封面。
屏幕像翻頁一樣緩緩淡出,滿屏的文字鋪展開來。林念舟靠在床頭,把手機拿近了一點,不情不願地開始閱讀。
這一讀,就讀了半宿。
怎麼說呢,這本叫《暴戾霍爺狠狠愛,純情丫頭哪裡逃》的小說,堪稱狗血套路集大成者。女主白沫沫,家境貧寒、身世成謎,去酒吧兼職第一天就撞上了男主霍嶼深——權勢滔天的霍氏總裁,冷酷無情,唯獨對她不一樣。
酒吧初遇、英雄救美、一擲千金、契約情人、青梅竹馬女配從中作梗、女主被全校排擠、男主打臉全校、身世之謎揭開、誤會分手、機場追妻、女主帶球跑、綁架、中槍、失憶、暴雨中擁吻和好……
林念舟才看到一半,整個人往後一仰,直直倒在床上,盯著天花板看了五秒鐘。
他在心裡默默地問自己:我到底為什麼要看這種東西?
但手指還是誠實地往下劃了,他倒要看看還能狗血到什麼程度。
整本書就這麼一路狗血到底,虐完又甜,甜完又虐,最後happy ending,霍嶼深和白沫沫大婚,全書完。
說實話,這種故事林念舟平時刷到都要划走,連個眼神都懶得給。但今晚不知道是中邪了還是腦子進水了,他居然一章一章地看了下去,看到最後甚至生出了一種「地鐵老人看手機」般的微妙感受,說不上好不好看,但就是莫名其妙地看完了。
而整本書里唯一讓他覺得有點意思的,是一個幾乎沒怎么正式出場的人物。
白沫沫暗戀的學長。
這個學長在正文裡從未真正露過面,只存在於白沫沫的回憶里,像散落的碎片一樣零零星星地穿插在那些狗血劇情之間。
白沫沫是大一那年知道這個學長的。
那時候她剛入學沒多久,第一次去圖書館,在三樓靠窗的位置看到了他。他坐在那裡,面前攤著一本很厚的英文書,陽光落在他側臉上,輪廓乾淨得像被削過。他看書的姿態很專注,偶爾翻一頁,偶爾在旁邊的筆記本上寫幾個字,全程沒有抬過頭。
白沫沫後來才知道,他叫沈竹淮,是大四的金融系學長,但年齡跟她一樣大,聽說是因為從小智商超常,跳了好幾級,成績永遠排在年級第一,家裡有權有勢但為人十分低調努力。
他在學校的傳說很多,但真正見過他說話的人沒幾個。他不怎麼社交,獨來獨往,走路步伐不快不慢,周身自帶一種天然的疏離感。
白沫沫真正和他產生交集,只有一次。
那是大一下學期的一個下午,白沫沫從圖書館出來的時候下起了大雨。她沒帶傘,站在門口發愁,正想著要不要衝回去,身後傳來一個清冷的聲音。
「同學,你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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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沫沫轉過頭,看見學長站在她身後,手裡拿著一把黑色的長柄傘,正遞向她。他的表情很平淡,沒有多餘的話,也沒有任何想要繼續交談的意思,就像他只是碰巧看到了一個沒帶傘的同學,做了一件善事。
白沫沫愣了一下,接過傘說了聲謝謝。
男人點了點頭,背著已經裝理好的書包重新走進了圖書館裡。
那之後不久,學長就出國了。白沫沫聽說他是去了國外一所頂尖的大學繼續深造,具體哪裡沒人說得清楚。
那把傘白沫沫後來一直沒能還給他。
正文裡再沒有出現過學長。只是偶爾在白沫沫遇到困難或者感到孤獨的時候,她會想起那個身影——圖書館靠窗的位置,黑色的長柄傘,轉身走遠的背影。
這些回憶稀薄得像一層霧氣,沒有溫度,沒有下文。
林念舟翻到番外。
男人穿著剪裁考究的深灰色大衣,站在一家古董書店的門口,手裡拿著一本舊書,正微微側頭跟店主說著什麼。外語從他口中說出來,流暢得像母語。陽光落在他的側臉上,輪廓清雋而冷淡,眉眼間帶著一種天然的疏離感。
白沫沫愣了一下,猶豫了一下,還是走了上去。
「學長?」她的聲音帶著一絲不確定,「好巧,你怎麼在這裡?」
男人轉過頭來,目光落在她臉上。
那是一雙很平靜的眼睛,顏色淺淡,像是冬日裡結了薄冰的湖面,看不出什麼情緒。他看著白沫沫,禮貌地微微頷首,然後問了一句讓白沫沫愣在原地的話:
「不好意思,請問你是?」
聲音清潤低沉,語調不緊不慢,像是在問一個完全陌生的人。
白沫沫張了張嘴,但不知道怎麼回答,她忽然意識到,她確實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她所有的「認識」,都只是她單方面的注視。
「沒什麼……,」白沫沫笑了一下,擺擺手,「認錯人了,不好意思。」
男人點了點頭,沒有追問,收回目光,轉身走進了那家古董書店。大衣下擺在門帘拂過的風中輕輕揚起,很快消失在昏暗的店內。
番外到這裡就結束了。
林念舟把手機扣在胸口,盯著天花板。
他說不上來什麼感覺。這整本書的男女主故事狗血得他直翻白眼,但這個學長……有點意思。
一個跳了好幾級的天才,十六歲上大學,在國外的頂尖學府讀研,精通好幾門語言,家世顯赫但從不張揚,走在歐洲小鎮的街頭就像從哪本文學雜誌里走出來的人。
而且他是真的不認識白沫沫,定位雖是男二但不像傳統小說里自始至終都圍繞女主轉的溫情男二。
這個人的人生,好像完全在另一個維度上運行。
不想了,該睡了。林念舟放下手機翻了個身,把臉埋進枕頭裡,開始醞釀睡意。
眼皮越來越沉,意識逐漸模糊。手機屏幕上的光還亮著,那行花花綠綠的封面在黑暗中無聲地閃爍,金色字體的邊緣微微發燙。
他最後的清醒念頭是:明天一定要去修手機。
他又戳了兩下,用力按了按,甚至試著用兩個手指像放大圖片一樣扒拉了一下,但毫無作用。
那個花花綠綠的封面紋絲不動,像焊死在屏幕上一樣,只有書名的金色字體在燈光下微微泛著光,仿佛在嘲笑他的掙扎。
他長按電源鍵,沒反應。音量下鍵加電源鍵強制重啟,沒反應。他甚至試著把手機插上充電線,充電圖標也沒出現,倒是那行推薦語下面的三個感嘆號閃了閃,像是在說「別掙扎了,認命吧」。
林念舟盯著屏幕看了十秒鐘,深吸一口氣,緩緩吐出一個字:「……行。」
既然關不掉,那就看看你到底是個什麼妖魔鬼怪。
他又點了一下封面。
屏幕像翻頁一樣緩緩淡出,滿屏的文字鋪展開來。林念舟靠在床頭,把手機拿近了一點,不情不願地開始閱讀。
這一讀,就讀了半宿。
怎麼說呢,這本叫《暴戾霍爺狠狠愛,純情丫頭哪裡逃》的小說,堪稱狗血套路集大成者。女主白沫沫,家境貧寒、身世成謎,去酒吧兼職第一天就撞上了男主霍嶼深——權勢滔天的霍氏總裁,冷酷無情,唯獨對她不一樣。
酒吧初遇、英雄救美、一擲千金、契約情人、青梅竹馬女配從中作梗、女主被全校排擠、男主打臉全校、身世之謎揭開、誤會分手、機場追妻、女主帶球跑、綁架、中槍、失憶、暴雨中擁吻和好……
林念舟才看到一半,整個人往後一仰,直直倒在床上,盯著天花板看了五秒鐘。
他在心裡默默地問自己:我到底為什麼要看這種東西?
但手指還是誠實地往下劃了,他倒要看看還能狗血到什麼程度。
整本書就這麼一路狗血到底,虐完又甜,甜完又虐,最後happy ending,霍嶼深和白沫沫大婚,全書完。
說實話,這種故事林念舟平時刷到都要划走,連個眼神都懶得給。但今晚不知道是中邪了還是腦子進水了,他居然一章一章地看了下去,看到最後甚至生出了一種「地鐵老人看手機」般的微妙感受,說不上好不好看,但就是莫名其妙地看完了。
而整本書里唯一讓他覺得有點意思的,是一個幾乎沒怎么正式出場的人物。
白沫沫暗戀的學長。
這個學長在正文裡從未真正露過面,只存在於白沫沫的回憶里,像散落的碎片一樣零零星星地穿插在那些狗血劇情之間。
白沫沫是大一那年知道這個學長的。
那時候她剛入學沒多久,第一次去圖書館,在三樓靠窗的位置看到了他。他坐在那裡,面前攤著一本很厚的英文書,陽光落在他側臉上,輪廓乾淨得像被削過。他看書的姿態很專注,偶爾翻一頁,偶爾在旁邊的筆記本上寫幾個字,全程沒有抬過頭。
白沫沫後來才知道,他叫沈竹淮,是大四的金融系學長,但年齡跟她一樣大,聽說是因為從小智商超常,跳了好幾級,成績永遠排在年級第一,家裡有權有勢但為人十分低調努力。
他在學校的傳說很多,但真正見過他說話的人沒幾個。他不怎麼社交,獨來獨往,走路步伐不快不慢,周身自帶一種天然的疏離感。
白沫沫真正和他產生交集,只有一次。
那是大一下學期的一個下午,白沫沫從圖書館出來的時候下起了大雨。她沒帶傘,站在門口發愁,正想著要不要衝回去,身後傳來一個清冷的聲音。
「同學,你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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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沫沫轉過頭,看見學長站在她身後,手裡拿著一把黑色的長柄傘,正遞向她。他的表情很平淡,沒有多餘的話,也沒有任何想要繼續交談的意思,就像他只是碰巧看到了一個沒帶傘的同學,做了一件善事。
白沫沫愣了一下,接過傘說了聲謝謝。
男人點了點頭,背著已經裝理好的書包重新走進了圖書館裡。
那之後不久,學長就出國了。白沫沫聽說他是去了國外一所頂尖的大學繼續深造,具體哪裡沒人說得清楚。
那把傘白沫沫後來一直沒能還給他。
正文裡再沒有出現過學長。只是偶爾在白沫沫遇到困難或者感到孤獨的時候,她會想起那個身影——圖書館靠窗的位置,黑色的長柄傘,轉身走遠的背影。
這些回憶稀薄得像一層霧氣,沒有溫度,沒有下文。
林念舟翻到番外。
男人穿著剪裁考究的深灰色大衣,站在一家古董書店的門口,手裡拿著一本舊書,正微微側頭跟店主說著什麼。外語從他口中說出來,流暢得像母語。陽光落在他的側臉上,輪廓清雋而冷淡,眉眼間帶著一種天然的疏離感。
白沫沫愣了一下,猶豫了一下,還是走了上去。
「學長?」她的聲音帶著一絲不確定,「好巧,你怎麼在這裡?」
男人轉過頭來,目光落在她臉上。
那是一雙很平靜的眼睛,顏色淺淡,像是冬日裡結了薄冰的湖面,看不出什麼情緒。他看著白沫沫,禮貌地微微頷首,然後問了一句讓白沫沫愣在原地的話:
「不好意思,請問你是?」
聲音清潤低沉,語調不緊不慢,像是在問一個完全陌生的人。
白沫沫張了張嘴,但不知道怎麼回答,她忽然意識到,她確實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她所有的「認識」,都只是她單方面的注視。
「沒什麼……,」白沫沫笑了一下,擺擺手,「認錯人了,不好意思。」
男人點了點頭,沒有追問,收回目光,轉身走進了那家古董書店。大衣下擺在門帘拂過的風中輕輕揚起,很快消失在昏暗的店內。
番外到這裡就結束了。
林念舟把手機扣在胸口,盯著天花板。
他說不上來什麼感覺。這整本書的男女主故事狗血得他直翻白眼,但這個學長……有點意思。
一個跳了好幾級的天才,十六歲上大學,在國外的頂尖學府讀研,精通好幾門語言,家世顯赫但從不張揚,走在歐洲小鎮的街頭就像從哪本文學雜誌里走出來的人。
而且他是真的不認識白沫沫,定位雖是男二但不像傳統小說里自始至終都圍繞女主轉的溫情男二。
這個人的人生,好像完全在另一個維度上運行。
不想了,該睡了。林念舟放下手機翻了個身,把臉埋進枕頭裡,開始醞釀睡意。
眼皮越來越沉,意識逐漸模糊。手機屏幕上的光還亮著,那行花花綠綠的封面在黑暗中無聲地閃爍,金色字體的邊緣微微發燙。
他最後的清醒念頭是:明天一定要去修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