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去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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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蕎花從錢袋裡倒出銅錢,嘩啦啦嘩啦啦鋪了半張桌子,裡面還有幾塊碎銀子。

  「這是咱家這陣子賣包掙的,刨去買布的本錢,還剩一兩四百文整。」

  她目光在兒子兒媳臉上掃過:「今兒個,咱們就把這錢分了。」

  一眾人看著那堆黃澄澄的銅錢,和亮閃閃的碎銀子,呼吸都輕了幾分。

  「這營生,歡哥兒是首功。沒他這腦瓜子,咱家還在喝野菜糊糊。」王蕎花拿起四串銅錢,再數了二十文錢,推到林景歡面前。

  「往後家裡不管掙多少,你都占三成,這是你應得的,誰也別眼紅。」

  原本還瞪大眼睛的李繡紅,聽到這話,立刻把到了嘴邊的不滿咽了回去。

  林景歡喜滋滋地把錢攏到跟前,小手指頭戳著銅錢,心裡美得冒泡。

  嘿嘿,小金庫有了!

  王蕎花又看向徐巧娘和林二斗。

  「二房,巧娘手藝精,二斗跑腿勤快,這蒲草包和布包,你倆功勞第二。」

  她數出二百八十文,推了過去。

  「這兩成,你們二房拿著。巧娘熬夜費神,二斗跑前跑後,都是辛苦錢。」

  徐巧娘看著那堆銅錢,眼眶微微發熱。

  她悄悄掐了自己一把,疼,不是做夢。

  有了這些錢,她就能去看大夫了,說不定明年就能給二斗添個娃娃,男娃女娃都好,只要是他們的孩子,她就知足了。

  見媳婦高興傻了,林二斗一把將錢攬到自己面前,咧著嘴笑道:「謝謝娘!往後我們一定更賣力幹活!」

  二百八十文!

  這可比他自個兒攢私房錢快多了!

  王蕎花又看向林大實和李繡紅。

  「大房,大實下地,繡紅操持家裡,也辛苦。」她數出一百四十文。

  李繡紅眼前一亮,不等林大實伸手,就搶先把銅錢摟進懷裡:「謝謝娘!應該的,都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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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嘴上說著應得,她心裡那點小九九轉得飛快。

  二房拿兩成,他們大房才一成,這差得也太多了!

  可轉念一想,要不是歡哥兒提出來分錢,他們連這一成都拿不到。

  婆婆向來把錢攥得緊,能鬆口分錢已是難得。

  要是她這會兒跳出來反對,惹惱了婆婆,怕是連這一成都沒了,她哭都沒地方哭去。


  等福蛋開蒙時,她再跟婆婆提。

  最後,王蕎花把剩下的七十文推給林三野。

  「老三,這半成是你這幾天砍柴、搭棚子的工錢。你剛回家,手裡也該留點活錢。」

  林三野也沒客氣,收了錢。

  剩下的四百九十文,王蕎重新裝回錢袋,繫緊袋口:「這些歸公中,往後家裡開銷、人情往來,歡哥兒嫁妝,老三娶媳婦都從這裡出。」

  「往後就按這規矩來。誰也別眼紅,誰也別偷懶!」

  林景歡聽到「嫁妝」兩個字,小臉囧了囧,他娘怎麼還一門心思要將他嫁出去。

  這時,素來木訥寡言的林滿倉,卻罕見地露出嚴肅表情:「這掙錢的門路是歡哥兒想出來的,沒有歡哥兒,咱家還在吃野菜糊糊。」

  林滿倉這番話實則是敲打兒子兒媳們,讓大家都記著林景歡的好,莫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眾人連忙點頭應著「是,爹(公爹)說得是」,連李繡紅都收起了心裡那點小計較,跟著應和。

  林景歡笑眼彎彎,爹這是在替他撐腰呢。

  這頓飯,是林家吃得最舒坦的一頓。

  ……

  錢一分,人心就活了。

  要叫馬兒跑,就得叫馬兒多吃草。

  這話一點不假。

  這不,大嫂也不裝瘸腿了,吃完飯就搶著收拾碗筷,動作利索得很。

  分完錢的第二天,林家院裡就熱火朝天地忙活起來。

  徐巧娘天不亮就起來裁布縫製,李繡紅主動包攬了所有家務,連餵豬餵雞都比往常勤快。

  林二斗更是積極,一大早就去河邊割蒲草,說要再多編幾個蒲草包。

  沒過幾天,第二批書包就做好了。

  林二斗摩拳擦掌,上回去的那個書院,一口氣賣了五個,這回不得賣他十個八個的?

  他興沖沖地就要往鎮上最大的那家私塾去。

  林景歡趕緊拉住他:「二哥,這回咱們換個地方。」

  「換地方?」林二斗不解,「那家書院最大,讀書人最多,為啥不去?」

  「正因為最大,有錢的學子才多。」林景歡解釋道,「可咱們這書包賣五十文一個,不是小數目。那些家境一般的學子,就算喜歡也未必捨得買。」

  「倒不如往那些小私塾去,那裡雖學生少些,但總有幾個家境殷實的,手頭寬裕,捨得花錢。」

  林二斗撓撓頭:「那咱們帶幾個去?」

  「三個就夠了。」林景歡伸出三根手指,「物以稀為貴,帶多了反而不值錢。」

  林二斗雖然不太明白其中的道理,但經過前幾次的事,他對這個弟弟已是言聽計從。

  「成!就聽你的!」

  接下來的幾天,林二斗把鎮上大大小小的私塾都跑了個遍。

  果然如林景歡所料,那些小私塾里雖學生不多,可總有那麼幾個家境好的,見了這新奇的書包,二話不說就掏錢買了。

  不到五天,第二批書包就賣出去大半。

  林二斗數著沉甸甸的銅錢,樂得合不攏嘴:「歡哥兒,你這腦子是咋長的?咋啥都讓你算準了?」

  林景歡得意地揚起小下巴:「那是!你弟弟我可是天才!」

  玩笑歸玩笑,他心裡估摸著,這鎮上的油水,快被榨乾了。

  「二哥,」他看著錢袋裡剛收來的一百五十文錢,「咱得去縣城。」

  「縣城?」林二斗又是一愣。

  「對!縣城!」林景歡道,「鎮上就這幾個讀書人,能買多少?縣城裡才有大學堂!那兒的學子多,家底也厚,肯定比鎮上好賣。」

  林景歡打定了主意,這回他得親自去。

  這書包生意要想做大,光靠鎮上這點市場肯定不行。

  縣裡人多,書院也多,正是打開市場的好機會。

  再說,他也想親眼看看這個時代的縣城是什麼樣子。

  王蕎花聽說小兒子要去縣裡,起初不同意:「縣裡那麼遠,路上萬一有個閃失……」

  上回歡哥兒不過是去趟鎮上,都被偷了錢袋,這要是去縣裡,她哪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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