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哭著直播也不如三張流水
顧曼的直播從晚上八點開始,一直持續到十一點十七分。
她沒有先講官司,先把鏡頭對準工作室一角。牆上掛著她拿過的獎牌,桌上擺著幾隻合作品牌寄來的樣品,背景音樂壓得很低。她說自己從零開始做帳號,母親當初主動拿錢支持,哥哥也曾經說過「家裡人不用算那麼清楚」。
直播間人數從三千漲到八萬時,她才提起起訴。
「我媽現在說那一百二十萬都是借給我的,可我拿的時候她沒有讓我簽字,也沒有規定什麼時候還。她如果當時就說要,我會想辦法。可她現在是看我過得不好,想把最後一點東西也拿走。」
評論里有人問:「你哥哥為什麼不幫你?」
顧曼低頭擦眼淚:「他現在只聽一個人的話。那個人離開顧家以後,顧家所有人都成了壞人。」
這句話沒有點名,彈幕卻很快刷出林昭。
唐經理收到截圖時,正在看倉儲付款計劃。她忍了幾秒,還是把手機遞給林昭。
林昭把進度條往後拖了兩次:「哭了三個小時,她說清哪筆錢了嗎?」
唐經理搖頭:「一筆沒說,倒把你扯出來好幾回。」
「那就先存著。她什麼時候肯說金額和用途,再讓法務看。」
顧曼哭了兩個小時,講完自己替家裡承擔的委屈,又講母親如何在親戚面前誇她孝順。她沒提自己三次承諾還款,也沒提兩套公寓和那些尚未結算的合作款。
直播中途,陳慧蘭的親戚開始在評論區留言,說顧曼忘恩負義。顧曼看見後立刻把對方禁言,轉而哭得更厲害。
有人問:「既然是你媽的錢,你為什麼不還?」
顧曼回:「我現在沒有現金,不代表我不想還。可她把全部資產都要走,我還怎麼工作?」
這句話被許多人點讚。
第二天上午,法院開庭審理證據爭議。
庭審沒有直播,也沒有圍觀群眾能看到的長篇對話。法官先核對電子數據鑑定意見,再詢問三張關鍵流水。
第一張是二十萬元從陳慧蘭帳戶轉入顧曼工作室,三天後支付設備款。顧曼說這是母親對事業的支持;陳慧蘭說女兒承諾廣告款到帳後返還。
法官問:「有沒有要求還款的記錄?」
陳慧蘭提交了第二個月的聊天。顧曼在裡面說:「這個月廣告款還沒結,先別催,我下周給你。」
顧曼承認消息是自己發的,但說「給你」可以理解為給母親買東西。
她的律師沒有順著這個解釋繼續說,只強調沒有借條。
第二張是三十萬元轉帳,顧曼在直播里曾經說「等我把周轉的錢補上,就給我媽換個新的」。她後來刪掉了那條直播,但平台已經保全,完整視頻里她明確說過「周轉」。
法官播放了四十二秒。
顧曼在屏幕里的聲音很輕快:「我媽的錢先給我頂一下,品牌款下來就還,她不會跟我計較。」
庭審現場安靜了一陣。
顧曼低聲說:「我那時候是直播口語,不是法律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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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沒有與她爭論,只把視頻時間和來源記錄進筆錄。
第三張是五十萬元。
這筆錢最早被陳慧蘭說成「給女兒添置」,後來又有語音要求顧曼先還一半。顧曼提交了母親在親友群里說「我給曼曼買房」的聊天,陳慧蘭則提交了顧曼承諾出售手錶後返還的語音。
法官問:「你們雙方對這五十萬元的初始意思,是否都承認存在變化?」
陳慧蘭想說沒有變化,話到嘴邊又停住。
顧曼的律師替她答:「我們認為原告的意思表示並不穩定。」
「不穩定不等於不存在。請分別說明主張。」
陳慧蘭的律師主張全部返還;顧曼一方主張贈與,或至少按贈與處理。
法官把雙方的主張寫下,沒有當庭訓斥誰。
這比被罵更讓顧曼難受。直播間裡可以用「惡毒母親」「不孝女兒」把人分成兩邊,法庭只把每筆錢拆開,問它當時到底用來做什麼,後來有沒有承諾返還。
中午休庭時,顧曼在走廊里攔住陳慧蘭。
「你非要把我逼到沒有工作不可?」
「我只要你還錢。」
陳慧蘭說完,自己也怔了一下。她以前總把這句話換成「你先顧好自己」,現在終於只剩下最直接的要求。
「我把房子賣了你就滿意?」
「你名下有資產,為什麼不能賣?」
「那我賣完呢?以後怎麼辦?」
陳慧蘭看了她一會兒:「我以前也是這樣問林昭的。」
顧曼臉色變了。
「你拿她的錢時,怎麼沒問她以後怎麼辦?」
陳慧蘭說完就走,自己也被這句話嚇到。她過去從不肯在顧曼面前承認這一點。
顧曼站在原地,隨後拿出手機想開直播。律師趕過來按住她的手。
「現在不要播。」
「我為什麼不能播?」
「你剛剛說的話可能影響證言。」
「我說的是事實。」
律師看了眼走廊盡頭的法院工作人員,壓低聲音讓她不要繼續提高音量。
「事實也要在合適的地方說。」
下午庭審繼續,顧曼提交一份工作室未來收益預測,試圖說明只要給她三個月,就能靠直播收入還款。預測表里的合作品牌尚未簽約,平台流量也不能轉化為確定收入,法院沒有將它當作現有償還能力。
陳慧蘭則申請一次性查封顧曼全部資產。
法院認為,查封範圍應以爭議金額和執行必要性為限,不能因為母女關係惡化就把所有資產全部封死。顧曼的兩套公寓、一輛車和可確認的合作款進入保全範圍,工作室日常運營帳戶保留基本周轉額度,但需定期報告。
結果沒有讓任何一方滿意。
顧曼的律師在庭後把保全清單又講了一遍:生活必需支出可以申請,正常履行已簽品牌合同可以申請,新增奢侈消費和向親友轉帳則可能被要求說明。顧曼聽到「需要說明」四個字,問是不是連給母親買禮物都不行。
「可以申請,但要說明來源和金額。」
「我現在連花自己的錢都要申請?」
「被保全的部分不是你可以自由處置的全部資產。」
顧曼低頭看著手機里剛收到的品牌邀約。那份邀約要求她先墊付一筆拍攝費用,再按銷售分成結算,收入不確定,支出卻確定。律師讓她不要為了證明自己還能工作,就去簽一份新的高風險合同。
她沒有聽,下午便讓助理把合同發給品牌方。品牌方隨後回復,考慮到資產保全和執行風險,合作改為小規模試播,拍攝費由雙方各承擔一半。
顧曼第一次感到,官司並不只影響那八十萬元。它讓每個和她合作的人,都開始把「會不會拿不到錢」寫進決定里。
她晚上回到工作室,發現助理把新合同按「已收款、待結算、可能退款」分成了三摞。過去她只看品牌給出的總報價,現在每一摞都像是在提醒她,成交額不是拿到手的錢,承諾也不等於帳戶餘額。
顧曼想保住所有東西,陳慧蘭想立刻拿回全部錢。
晚上,顧曼的直播回放被平台標註「涉訴內容已依法保全」。她本來想刪除幾個說過頭的片段,卻發現沒有權限。
同一時間,何律把庭審中出現的關鍵材料轉給林昭。
「她的直播證實了第二筆錢的周轉意思。」
林昭看完,沒有說顧曼活該,只讓何律確認自己與那三張流水無關的部分是否已作隔離。
「已經說明。法院不會因為顧曼提到你,就把你的資產和本案混在一起。」
「那就好。」
她關掉文件,回到海外項目的表格上。
顧曼哭了三個小時,換來的是幾萬條評論和一份更完整的證據清單。
書記員把三張流水、四十二秒錄音和平台後台記錄依次編號。顧曼那場三個多小時的直播,也只留下了對應的存檔路徑。
她沒有先講官司,先把鏡頭對準工作室一角。牆上掛著她拿過的獎牌,桌上擺著幾隻合作品牌寄來的樣品,背景音樂壓得很低。她說自己從零開始做帳號,母親當初主動拿錢支持,哥哥也曾經說過「家裡人不用算那麼清楚」。
直播間人數從三千漲到八萬時,她才提起起訴。
「我媽現在說那一百二十萬都是借給我的,可我拿的時候她沒有讓我簽字,也沒有規定什麼時候還。她如果當時就說要,我會想辦法。可她現在是看我過得不好,想把最後一點東西也拿走。」
評論里有人問:「你哥哥為什麼不幫你?」
顧曼低頭擦眼淚:「他現在只聽一個人的話。那個人離開顧家以後,顧家所有人都成了壞人。」
這句話沒有點名,彈幕卻很快刷出林昭。
唐經理收到截圖時,正在看倉儲付款計劃。她忍了幾秒,還是把手機遞給林昭。
林昭把進度條往後拖了兩次:「哭了三個小時,她說清哪筆錢了嗎?」
唐經理搖頭:「一筆沒說,倒把你扯出來好幾回。」
「那就先存著。她什麼時候肯說金額和用途,再讓法務看。」
顧曼哭了兩個小時,講完自己替家裡承擔的委屈,又講母親如何在親戚面前誇她孝順。她沒提自己三次承諾還款,也沒提兩套公寓和那些尚未結算的合作款。
直播中途,陳慧蘭的親戚開始在評論區留言,說顧曼忘恩負義。顧曼看見後立刻把對方禁言,轉而哭得更厲害。
有人問:「既然是你媽的錢,你為什麼不還?」
顧曼回:「我現在沒有現金,不代表我不想還。可她把全部資產都要走,我還怎麼工作?」
這句話被許多人點讚。
第二天上午,法院開庭審理證據爭議。
庭審沒有直播,也沒有圍觀群眾能看到的長篇對話。法官先核對電子數據鑑定意見,再詢問三張關鍵流水。
第一張是二十萬元從陳慧蘭帳戶轉入顧曼工作室,三天後支付設備款。顧曼說這是母親對事業的支持;陳慧蘭說女兒承諾廣告款到帳後返還。
法官問:「有沒有要求還款的記錄?」
陳慧蘭提交了第二個月的聊天。顧曼在裡面說:「這個月廣告款還沒結,先別催,我下周給你。」
顧曼承認消息是自己發的,但說「給你」可以理解為給母親買東西。
她的律師沒有順著這個解釋繼續說,只強調沒有借條。
第二張是三十萬元轉帳,顧曼在直播里曾經說「等我把周轉的錢補上,就給我媽換個新的」。她後來刪掉了那條直播,但平台已經保全,完整視頻里她明確說過「周轉」。
法官播放了四十二秒。
顧曼在屏幕里的聲音很輕快:「我媽的錢先給我頂一下,品牌款下來就還,她不會跟我計較。」
庭審現場安靜了一陣。
顧曼低聲說:「我那時候是直播口語,不是法律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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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錢最早被陳慧蘭說成「給女兒添置」,後來又有語音要求顧曼先還一半。顧曼提交了母親在親友群里說「我給曼曼買房」的聊天,陳慧蘭則提交了顧曼承諾出售手錶後返還的語音。
法官問:「你們雙方對這五十萬元的初始意思,是否都承認存在變化?」
陳慧蘭想說沒有變化,話到嘴邊又停住。
顧曼的律師替她答:「我們認為原告的意思表示並不穩定。」
「不穩定不等於不存在。請分別說明主張。」
陳慧蘭的律師主張全部返還;顧曼一方主張贈與,或至少按贈與處理。
法官把雙方的主張寫下,沒有當庭訓斥誰。
這比被罵更讓顧曼難受。直播間裡可以用「惡毒母親」「不孝女兒」把人分成兩邊,法庭只把每筆錢拆開,問它當時到底用來做什麼,後來有沒有承諾返還。
中午休庭時,顧曼在走廊里攔住陳慧蘭。
「你非要把我逼到沒有工作不可?」
「我只要你還錢。」
陳慧蘭說完,自己也怔了一下。她以前總把這句話換成「你先顧好自己」,現在終於只剩下最直接的要求。
「我把房子賣了你就滿意?」
「你名下有資產,為什麼不能賣?」
「那我賣完呢?以後怎麼辦?」
陳慧蘭看了她一會兒:「我以前也是這樣問林昭的。」
顧曼臉色變了。
「你拿她的錢時,怎麼沒問她以後怎麼辦?」
陳慧蘭說完就走,自己也被這句話嚇到。她過去從不肯在顧曼面前承認這一點。
顧曼站在原地,隨後拿出手機想開直播。律師趕過來按住她的手。
「現在不要播。」
「我為什麼不能播?」
「你剛剛說的話可能影響證言。」
「我說的是事實。」
律師看了眼走廊盡頭的法院工作人員,壓低聲音讓她不要繼續提高音量。
「事實也要在合適的地方說。」
下午庭審繼續,顧曼提交一份工作室未來收益預測,試圖說明只要給她三個月,就能靠直播收入還款。預測表里的合作品牌尚未簽約,平台流量也不能轉化為確定收入,法院沒有將它當作現有償還能力。
陳慧蘭則申請一次性查封顧曼全部資產。
法院認為,查封範圍應以爭議金額和執行必要性為限,不能因為母女關係惡化就把所有資產全部封死。顧曼的兩套公寓、一輛車和可確認的合作款進入保全範圍,工作室日常運營帳戶保留基本周轉額度,但需定期報告。
結果沒有讓任何一方滿意。
顧曼的律師在庭後把保全清單又講了一遍:生活必需支出可以申請,正常履行已簽品牌合同可以申請,新增奢侈消費和向親友轉帳則可能被要求說明。顧曼聽到「需要說明」四個字,問是不是連給母親買禮物都不行。
「可以申請,但要說明來源和金額。」
「我現在連花自己的錢都要申請?」
「被保全的部分不是你可以自由處置的全部資產。」
顧曼低頭看著手機里剛收到的品牌邀約。那份邀約要求她先墊付一筆拍攝費用,再按銷售分成結算,收入不確定,支出卻確定。律師讓她不要為了證明自己還能工作,就去簽一份新的高風險合同。
她沒有聽,下午便讓助理把合同發給品牌方。品牌方隨後回復,考慮到資產保全和執行風險,合作改為小規模試播,拍攝費由雙方各承擔一半。
顧曼第一次感到,官司並不只影響那八十萬元。它讓每個和她合作的人,都開始把「會不會拿不到錢」寫進決定里。
她晚上回到工作室,發現助理把新合同按「已收款、待結算、可能退款」分成了三摞。過去她只看品牌給出的總報價,現在每一摞都像是在提醒她,成交額不是拿到手的錢,承諾也不等於帳戶餘額。
顧曼想保住所有東西,陳慧蘭想立刻拿回全部錢。
晚上,顧曼的直播回放被平台標註「涉訴內容已依法保全」。她本來想刪除幾個說過頭的片段,卻發現沒有權限。
同一時間,何律把庭審中出現的關鍵材料轉給林昭。
「她的直播證實了第二筆錢的周轉意思。」
林昭看完,沒有說顧曼活該,只讓何律確認自己與那三張流水無關的部分是否已作隔離。
「已經說明。法院不會因為顧曼提到你,就把你的資產和本案混在一起。」
「那就好。」
她關掉文件,回到海外項目的表格上。
顧曼哭了三個小時,換來的是幾萬條評論和一份更完整的證據清單。
書記員把三張流水、四十二秒錄音和平台後台記錄依次編號。顧曼那場三個多小時的直播,也只留下了對應的存檔路徑。